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大全精编8篇
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租金、租期、押金、房屋状况等条款,确保合法合规,维护交易安全。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大全精编8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第一篇】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
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
租金。
租金为每月________: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抬: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____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
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
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
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第二篇】
出租人(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承租人(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重庆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重庆市“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区,房屋建筑/套内面积为的房屋(以下简称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年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提前_____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
2.该房屋租金按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
四.佣金的支付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丙方租赁信息服务费元(该房屋月租金的50%)元(该房屋月租金的50%)。
五.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和电梯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六.产权变更。
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元作为押金。乙方若无违约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时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八、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九.违约的处理。
1.甲方违约的处理。
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可据实追索甲方责任。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据实追索乙方责任,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未交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电梯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十.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特别约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代理人: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第三篇】
1.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1.办理入住手续前30日,产权单位通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租家庭基本情况。
2.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拟入住家庭名单进行复核。
3.同意入住。
5.产权单位建立入住家庭档案,完善入住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更新。
6.签订合同10日内产权单位报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各项费用,收齐材料,报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
3.产权单位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15日内告知产权单位。
调整(调换)配租住房办理流程:
承租家庭因人口变化需调整配租住房,或因家庭自身原因申请在同套型内与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的,承租家庭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后,产权单位予以调整或调换。
具体申请程序和办理时限按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承租家庭调换登记轮候册。
承租家庭住房调换后应与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自愿退租:承租家庭提前30日向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结清相关费用,在规定期限内将住房腾空交回产权单位。
产权单位在解除租赁合同15日内,通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
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申请。
因不再符合配租条件退租: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承租家庭住房变动情况进行复核。
经复核,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书面告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续租申请,产权单位收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到家庭申请材料2个月内,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完成家庭资格复核工作,并依下列情况做出处理决定,书面告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
(一)承租家庭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二)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但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他处住房的,可申请继续承租住房,经市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应按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交纳房屋租金。
(三)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他处有住房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产权单位在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后,在1个月内完成与承租家庭续租,或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产权单位无法向承租家庭提供原住房续租的,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可在持有的房源中调配其他房屋给承租家庭。
公租房的承租人违约处理方式: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按租赁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一)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住房的;。
(二)改变承租住房用途或房屋结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日的;。
(五)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六)被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租赁合同行为的。
责令退回承租住房的家庭,产权单位可给予两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收取租金;逾期仍拒不退回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对承租家庭违约行为的处理流程。
承租家庭有转租、转借、闲置、改变用途、违章搭盖、擅自拆改房屋和违规使用公共空间等违规行为或其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行为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房管员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及时制止,制作询问笔录。
当事人不配合无法制作询问笔录的,房管员应及时做好工作记录。
承租家庭拒不改正的,产权单位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直至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产权单位应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向相关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录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
对公租房承租家庭违约行为的处罚措施。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对承租家庭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承租家庭有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调换、闲置、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及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产权单位应及时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
经核实后,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取消家庭保障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并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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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第四篇】
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住址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哈尔滨市区小区区号楼单元层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用期年。
二、每年租金为元,乙方第一次付年租金,合计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个月即年月日支付年租金元,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并负责此房包烧费的支付。室内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物业、治安费用、有线电视费用等由乙方支付,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罚款等损失,由民惭方负责,并甲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并收回住房。
四、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卫生、物业、治安费用,有线电视等费用押金合计人民币元,还房时,乙方不欠任何费用,甲方全部返还人民币元,如果欠费则由乙方补交或在押金中扣除后,余额全部返还给乙方。
五、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各种设施,对消耗性质的物品(如装修洁具、水龙头、门、窗、锁具、墙砖、地砖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维护修理,合同到期保持物品使用功能,否则由甲方在租房押金中扣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住房的权利。
六、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的租金,乙方未满一年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
七、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甲方可以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认可自负。
八、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4号《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3日内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及办理暂住证明,预期不办者责任自负。所需要费用由乙方付责。
九、本协议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各项费用,如发生纠纷协商不能解决时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电表指数:煤气指数:水表指数:
十一、补充协议:在承租期内每年物业费及有线电视费与同期租房费用一次性同时交给甲方。十二:补充条款:室内有热水器、双人床2张、床头柜2个、沙发、电脑桌、电脑椅、实木衣柜3开门、机顶盒、窗帘、洗衣机、坐椅2把、鞋柜1个、40寸液晶电视一台、饭桌一个、炉具一个。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第五篇】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市___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层_____号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共计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内付清(____个月租金),第二次付款在_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___个月租金),第三次付款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__个月租金),若乙方自应交下期房租之日起30天未交租金,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违约金。房屋设施及各项费用保证金为________元,租赁期满后,若设施无损坏,各项费用无拖欠,按时交房,则保证金退还。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租赁期满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补充条款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第六篇】
出租方:
承租房:
根据房屋租赁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期限为个月,甲方从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入股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费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乙双方可以继续签订租房合同。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整,年租金共计:元整。付款方式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7天内缴纳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验收后、费用结清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3、银行账号:
1、乙方负责缴纳电话费、宽带费、卫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
2、甲方在租赁期内付担:物业费(包括电梯费、水泵费)、供暖费。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若因客观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3、甲方若无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则作违约论,甲方除退还剩余房款,并应补偿因搬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1、乙方对甲方楼内的设施、设备在使用工程中要进行爱护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费。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缴纳1个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继续租用房屋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因乙方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造成房屋损坏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须修复并赔偿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因不可抗拒而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
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第七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二室一厅)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郑州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该房位于郑州市华山路100号院1号楼二单元1号,房内设施附后;
2、租赁暂定三年,从年月日起计算房租;
3、房租900元/月,押付;
5、租房期间房屋附属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等)由乙方承担不得拖欠;
7、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出租人(签字):承租人(签字):
出租方人单位: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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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租房合同协议【第八篇】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1、甲方同意将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租金为每月________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抬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1、物业管理费由____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