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办公租赁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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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2024合同【第一篇】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其房屋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住所地: 证件号码: 电话:
出租人为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下之房屋所有权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 负责人: 住所地:
证件号码: 电话: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一)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 (楼盘/小区地址 幢 单元 号(室)。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该房屋为整套出租?部分出租?出租部位为_______,出租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其他:
(二)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号 ;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房屋所有权人为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户型: 室 厅 厨 卫;朝向为 ;
(四)该房屋装修情况:毛坯简装精装;
(五)该房屋电梯配置:有无;
(六)该房屋有无车库/车位配套,位于 ,是否与本条第(一)项下之房屋一并出租。
(七)该房屋有无地下室/小房位于 ,是否与本条第(一)项下之房屋一并出租。
(八)该房屋建成年份:。
(九)其他 。
第二条 租赁用途
该房屋的租赁用途为居住办公商业 。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填写以下内容)居住人数为: 人,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和车库等非居住空间出租用于居住,单间最多居住人数和人均租住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租赁期满,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 个月书面或口头向出租人提出租赁意向,经出租人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如不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通知出租人。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第一条第(六)项下之车库/车位租金是否,第(七)项下之地下室/小房租金是否已包含其中。租金按月季半年年 支付,租金支付日期为 。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双方当事人选择现金银行汇款 付款。出租人开户行或电子渠道名称: ,卡号/账号: 。
第五条押金
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承租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通过现金银行汇款 向出租人 支付。出租人收取押金后,应向承租人开具收款凭证。押金除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及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房屋交还之日起3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押金不足补偿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第六条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由出租人承担。
上述费用由出租人代替承租人交纳的,承租人根据交纳凭证向出租人结清相关费用。如有未开通需开通的,该开通的费用由 承担。
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税由双方协商。
第七条房屋交付
(一)出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验收表》(见附件1),并移交房门钥匙、水卡、电卡、气卡、暖气卡、 后视为完成交付。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热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承租人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房屋交还确认书》(见附件4)中签字或盖章。
(三)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后 日内将该房屋内的自用、自有的物品搬迁并结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 租赁期内房屋使用及维护
(一)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要求,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时消除治安和消防安全隐患,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租赁期内,对因承租人正常使用或自然属性等非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维修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满足正常生活和使用需要;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二)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三)租赁期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增加的房屋添附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双方约定: 。
(四)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有正当理由、确有必要进入租赁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约定时间,承租人应予以配合。
(五)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
第九条 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一)出租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查验承租人的身份证件,不得向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出租房屋;
2.督促承租人中的流动人口、境外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临时住宿登记;
3.告知承租人租赁房屋治安、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4.定期检查租赁房屋,及时消除治安、消防安全隐患;
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6.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承租人的联系方式,告知并督促承租人遵守住宅区管理规约;
7.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治安检查,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8.法律、法规规定出租人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二)承租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如实向出租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不得擅自向他人转租、转借租赁房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并按照《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规定报送转租或者转借信息;
3.不得留宿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
4.不得利用租赁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5.不得违规使用电气、燃气设施;
6.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7.发现其他共同居住人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发现租赁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予以排除或者告知出租人予以排除;
9.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10.法律、法规规定承租人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十条 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剩余期限。承租人就因受转租人原因造成转租房屋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特殊情况
(一)租赁期内出租人转让、抵押房屋的,应当至少在转让、抵押前 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承租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内,因出租人转让、抵押等行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由出租人依法予以赔偿。
租赁期内该房屋被征收或者 的,双方当事人参照法律法规、政策另行约定。
(二)承租人逾期 日不支付房租或租赁期满后 日内不交还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交还房屋,如承租人仍在房屋内实际居住的,承租人应支付实际居住期间的房屋占用费及出租人的合理维权费用,造成出租人其他损失的,应一并赔偿;承租人没有实际居住的,出租人在公安机关、物业、社区组织等第三方见证下,可直接收回房屋,并将承租人物品予以提存,承租人物品因此损坏或丢失的,出租方不承担责任,因提存承租人物品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通知合同相对方,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合同相对方时解除。
(三)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出租房屋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因出租人权属或债务纠纷等原因严重影响承租人居住的;
5.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6.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 。
(五)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者出借给他人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或者实施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的;
4.利用租赁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单间最多居住人数和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
6.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或看护不善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灭失的;
7.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其他: 。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有第十二条第(四)项约定情形的,应按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少租金。
承租人有第十二条第(五)项约定情形的,应按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 %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按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交纳但尚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 日后,出租人未返还承租人押金的(除用于抵扣承租人相关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或者承租人未交还房屋的,应按拖欠天数折合相应租金额的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无故解除本合同或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或出租人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五款、承租人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向对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相应损失以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及守约方实现相关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五)其他: 。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成交方式
出租人与承租人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达成交易: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机构名称) 成交,机构备案号: ,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经纪服务费用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出租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复印件等,见附件2。
3.通过政府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成交。
第十五条合同网签备案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并订立合同后,出租人须在三十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住房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住房租赁的,由住房租赁企业办理或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二)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依据《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信息登记。房屋租赁信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如承租人为境外人员或流动人口的,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法申报临时住宿登记或居住登记。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住房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住房租赁的,由住房租赁企业办理或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信息登记。
(三)其他约定如下: 。
第十六条 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可作为双方送达文件及法院、仲裁机构送达法律文书使用。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3)。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承租人责任、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变更合同条款、免责情形等其他合同内容,租赁双方约定为: 。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租人 份,承租人 份, 份, 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第二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租方:地址为:x号房屋出租给承租�
2、租赁期限:3个月,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号止。房屋租金额为x元,家具水费、电费、煤气租赁期满按数字,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备、设备情况详见协议清单作为出租方按照本协议书约定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4、承租方应按时交纳租房期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如因不及时交费出现滞纳金由承租方承担。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
6、租赁期满协议自然终止,房屋到期后承租方准时交回房屋。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x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合同【第三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IDN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令第42号、《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住房的基本信息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人民币___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度、年度)结算。乙方应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的前5天内全额支付给甲方,逾期视为违约。
乙方应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并适用双方提出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定金作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无违约责任的,甲方应退还一次,押金为人民币___元。
第六条:房屋修缮责任
如租赁房屋发生自然损坏或经出租人按合同约定修复,由甲方负责修复;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押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第七条:续租协议
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0天提出,经出租人同意后,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八条:承租人无权转租和出售租赁房屋。转租或出售的,房屋承租人和转租人或买受人应共同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应负责赔偿一个月的租金;
2、乙方未支付租金的,必须按日按合同月租金的5%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擅自转租、转让、出借或者与他人互换;
(二)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因房屋拆迁、大修、改造等。不能继续使用;
3、双方协商同意;
4、合同条款可以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双方附加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1、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____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____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2、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
3、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_____合同后,活动举办前___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大型房屋租赁合同模板【第五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信息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方承担;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