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作投资经营协议实用【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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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第一篇】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合建并合作开办合作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利益特制订本协议:
姓名xx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名称: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合作结束。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其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占出资总额的50%。乙方出资壹佰万元(1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0%。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承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及风险。遇合作项目经营中需要资金注入时,由财务人员提前一周通知,双方按所占股份在通知后一周内向合作项目注入资金。
2.合作项目利润每年12月31日计提,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净利润。
3.合作项目所占用的土地、房屋为甲方单独所有。
4.合作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全面事务,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1.甲乙双方委托受聘项目负责人执行合作项目的日常事务;委托受聘财务人员管理合作项目的日常开支。
2.甲乙双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甲乙双方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另一方同意:
(1)转让个人股份;。
(2)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
(3)调整工资。
(4)私自借用合作项目财物。
(5)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经办的非正常性开支(设备购买设施建设或数额在500元以上)。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严禁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在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4.严禁在合作项目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办同档次的合作项目。
5.严禁用合作项目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严禁借用合作项目名誉从事个人经营或做有损合作项目名誉的事情。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甲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不理承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20万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双方合作开办位于的“上海店”(以下简称“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范围:保健服务,形象设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4、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时,如“店”经营状况正常或良好,任何一方均未书面提出停止合作意向,则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继续合作期间双方仍应接受本协议约束。
1、“店”全部投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均由乙方实际投入,用于“店”之门店装修、门面受让、前期房屋租金、押金以及设备采购等。乙方根据“店”的开办进度及甲方通知将前述所需资金交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款已实际到位。
2、甲方收到乙方投资款后,应出具相应收款凭证,并保证专款专用,不得将乙方投资资金滥用或挪用。
3、甲方负责办妥“店”开业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务:出面与上海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取得上海有限公司关于“”的名称使用及其“连锁直营管理”的授权许可,进行有关工商、税务登记,进行门店装修,负责承租门面,采购设备,招聘员工等等。
4、“店”正式对外营业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周期内因营业产生的支出从营业收入中先行支付,剩余利润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如当期营业收入不足支付营业支出的,应从下一结算周期内营业利润中先行支付。
1、乙方对“店”享有百分之五十五(55%)的股份;。
2、甲方对“永店”享有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份。
3、协议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润、分担责任。
1、双方同意:甲方应本着对合作事业的最大善意与诚信,根据自已的'行业经验,恪尽最大注意义务,担任职务,负责“店”的全面策划、经营、管理与市场开发工作。
2、双方同意:共同指派担任“店”的财务经理,作为乙方经营代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无权擅自撤换财务经理,不得擅自限制财务经理根据本协议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永琪”之规章制度行使职责。
3、财务经理地位相对独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职责:根据国家法律及规章制度对“店”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收取并掌管日常营业收入,处理应收应付帐款及员工薪金支付事务,编制财务报表,负责内部审计、报税等事务,进行财务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比例进行利润核算与分配等等。
甲乙双方均应恪守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愿意与甲方投资(包括房地产、土地、厂房、证券、机械等)共同经营。
第二条甲方公司简介。
甲方公司名称为:河北旭辰远洋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海关总署批准的,集进出口贸易、报关代理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经贸公司。总部位于交通十分非常发达的河北省邯郸市内。该公司为集团公司性质,总公司旗下还有市政工程公司、物流公司、广告公司、高速公路服务汽车救援公司等,众公司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得益彰。
几年来,集团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英明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通过广大员工的不懈努力,我们拥有了200余家较为稳定的国内外客户,积累了大量的生产厂家、关系资源和流动资金,拥有了一大批具有成熟进出口贸易经验的专业队伍和营销网络管理精英!被列为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之一,为河北南部及晋、冀、鲁、豫四省交界中原一带的经济发展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第三条集团公司主营范围:
1、进出口贸易;
2、新疆煤炭;外蒙、内蒙煤炭;
3、天津、日照港口铁精粉;
4、大件运输物流业务;
5、高速公路工程及材料供应;
6、电力工程、南水北调工程、非开挖管道工程;
7、高速公路服务区、超限站、汽车救援服务、道路养护;
8、高速公路、市政设施户外广告。
9、钢材市场物流园区经营。
第三条投资方式。
1、货币(即现金);
2、银行认可的房产、土地、厂房、机械等。
第四条资金用途。
用于集团公司经营、流动资金补充等各项业务的发展。
第五条投资回报。
1、现金投资的,每月按本金的%分红。如投资10万元,每月回报分红1500元。
2、用房产、土地、厂房、机械、证券等投资的,按银行评估贷款比例,公司贷到现款的1%按月计算分红,如贷款金额10万元,每月回报分红1000元。
第六条投资人待遇。
投资人可兼职公司业务顾问,全程监督业务经营。有管理经营能力者可聘为公司业务员(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参与公司的业务经营,享受公司的业务提成。
第七条大宗业务分成。
根据投资人的业务能力,经协商一致,可参与公司不同类别公司的经营,按照公司员工待遇给于业务提成。提成比例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协议。
经公司领导同意,投资人可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投资转让与他人。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第四篇】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 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第五篇】
乙方:名称。
因乙方经营出现困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参与乙方经营,帮助乙方扭亏为盈。乙方将公司20%的股份转与甲方,并按20%的股份给乙方分取红利或由乙方承担亏损。
1、定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为盈利结算日,乙方应提供财务结算报告。
2、盈利为纯利润,卡金未消费前不计入盈利。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时乙方需按20%的股份的.市值向甲方支付股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双方协议共同选择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第六篇】
因乙方经营出现困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方参与乙方经营,帮助乙方扭亏为盈。乙方将公司20%的股份转与甲方,并按20%的`股份给乙方分取红利或由乙方承担亏损。
二、结算方式。
1、定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为盈利结算日,乙方应提供财务结算报告。
2、盈利为纯利润,卡金未消费前不计入盈利。
三、协议变更及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时乙方需按20%的股份的市值向甲方支付股金。
四、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双方协议共同选择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第七篇】
乙方:_______。
因乙方经营出现困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方参与乙方经营,帮助乙方扭亏为盈。乙方将公司20%的股份转与甲方,并按20%的`股份给乙方分取红利或由乙方承担亏损。
二、结算方式。
1、定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为盈利结算日,乙方应提供财务结算报告。
2、盈利为纯利润,卡金未消费前不计入盈利。
三、协议变更及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时乙方需按20%的股份的市值向甲方支付股金。
四、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双方协议共同选择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书【第八篇】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合建并合作开办合作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利益特制订本协议:
姓名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名称: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双方合作结束。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其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占出资总额的50%。乙方出资壹佰万元(1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0%。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承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及风险。遇合作项目经营中需要资金注入时,由财务人员提前一周通知,双方按所占股份在通知后一周内向合作项目注入资金。
2.合作项目利润每年12月31日计提,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净利润。
3.合作项目所占用的土地、房屋为甲方单独所有。
4.合作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全面事务,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1.甲乙双方委托受聘项目负责人执行合作项目的日常事务;委托受聘财务人员管理合作项目的日常开支。
2.甲乙双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甲乙双方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另一方同意:
(1)转让个人股份;。
(2)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
(3)调整工资。
(4)私自借用合作项目财物。
(5)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经办的非正常性开支(设备购买设施建设或数额在500元以上)。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严禁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在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4.严禁在合作项目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办同档次的合作项目。
5.严禁用合作项目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严禁借用合作项目名誉从事个人经营或做有损合作项目名誉的事情。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甲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不理承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20万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