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电子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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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动合同书电子版【第一篇】
甲方(用人单位):_____
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
有限公司: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备注 无
乙方(劳动者)简明情况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照片: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籍贯: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职称或技术等级:________
技术专长: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________年,自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试用期从自_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 ,工作地点为 ,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 项工作制。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具体标准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保险福利
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保险)。
2、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办法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所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 xxxx年xx 月xx 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 xxx年 xxx月xx日
劳动用工合同书电子版【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双方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到_______部(室)从事工作,担任__________职务。
第二条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试用期:甲、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别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试用期满,双方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即转为甲方正式合同制员工;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试用期内,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或以出勤天数的应发工资作为补偿发给对方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假期
(一)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_小时;每月工作时间________天。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适当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即安排加班加点时间。乙方无特殊情况,须服从甲方加班安排。安排加班加点,甲方必须提前4小时,特殊情况提前1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可以拒绝加班
(三)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病假、产假等
(四)甲方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须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完成加班后,甲方应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和中心规定支付加班费。乙方无特殊情况,应服从甲方安排。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日常工作起止时间。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乙方担任哪一类哪一级的职位工作,即享受该级的工资及津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按下列标准发加班工资;
1、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点的,管理人员不拿浮动工资金的员工,按本人当月正常的日、时平均工资数的300%计发工资;拿浮动工资的员工按本人当月正常日、时平均工资数的200%计发工资。
2、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安排相应时间休息的,不发加班工资;不安排休息的,管理人员、人拿浮动工资的员工按上条标准的200%计发工资,拿浮动工资的按上条标准的150%计发工资。
3、工作日安排乙方加点工作,按本人当月的正常平均工资数的150%计发工资
(三)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社会义务,或因公负伤,工资照发。
(四)女工产假期内,除不享受职务津贴、工种津贴、浮动工资外,其它工资、津贴照发。
(五)员工在中心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期内、除不享受职务津贴、工种津贴、浮动工资外、其他工资、津贴照发。
第六条培训
(一)凡新上岗员工必须接受中心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二)中心员工均需接受中心统一安排的专门的业务、技术培训,以确保员工工作能力的适应性。
(三)员工参加专门培训的培训费,由中心统一支付。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专门培训时所要求的在中心服务年限。凡未到服务年限离开中心的员工,应偿还中心支付的培训费;并按培训合同规定赔偿中心的损失。
第七条;福利与保险
(一)甲方参照国家保险规定并依本中心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病假工资、工伤保险费用和养老保险费用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集体宿舍和工作餐。
(三)乙方因公致伤、残、死亡的,因工作得职业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三)乙方必须爱护甲方公物财产。
(四)乙方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变更合同。变更后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以欺诈等手段,使甲方在违反其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使甲方利益受损害的;
5、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需减裁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方因在甲方工作面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方患病工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一般在半年以内);、
3、婚员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4、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4、方以欺诈等手段,使乙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5、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员工自愿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中心行政人事财务部人事管理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解除;
1、方依法破产;
2、方依法解散;
3、方死亡;
(八)合同即将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在合同其满前30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书。
(九)补助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一次性发给乙方补助费。
1、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合本合同第九条(三)款1、2、3、项和(五)款第2、3、4、5项解除合同的;
3、方依法解散的;
4、助费标准员工在本单位工龄计算,每满一年的发员工1个月本人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工龄标准计发;不满半年的,按本人月工资的一半计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方合同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而按合同第九条(三)款第2、3、4、项解除劳动的,应支付乙方当年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违约补偿金;
3、方违反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由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不服,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合同签证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子劳动合同【第三篇】
甲 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职工):_______________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20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20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 2)无固定期限:从20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20_____ 年____ 月______ 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 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 个月以上1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 日;合同期限在1 年以上3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 日;合同期限在3 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 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 东莞 市 长安 镇街(区)新民 社区(村) 新民路7号A栋二楼东莞旭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厂区(公司、门店)的 生产 部门普通操作员工 岗位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 )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 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 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每周至少休息1 天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常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 (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 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 甲方依据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 1 )( )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1000 元/月。试用期 一 个月,试用合格后工资按照1200元/月(不包括加班费)执行。
(2)计时工资:岗位工种标准为____ 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3)计件工资:甲方按公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4)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________ 元/月。
第十条 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分配制度、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 30 日如期支付 上月 (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比例分别缴交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四条 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第十六条 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生产和工作。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擅自离职连续 3天后或1 年旷工屡计超过10 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提前3 天通知和告知原因);(2)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腐、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育不改被给予开除处分的;(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5)甲方连续2 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6)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条(1)~(2)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按本条(3)~(7)项解除合同的,除乙方离职出境定居按规定需支付一次性离职费外,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属本条(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
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1)乙方因结婚或照顾家庭等原因而要离职的;(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负伤而辞退的,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 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节日、各种假期及补休中的;(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如下法定终止条件之一出现,即终止:
(1)本合同期已满,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内;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本条(3)、(4)项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金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 年支付1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 年的按1 年计算,不满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平月工资3 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该社平月工资3 倍限额支付,并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 年。
第三十一条 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乙方,并在15 天内办结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压乙方的工资、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养老、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和乙方档案转移手续。
九、违反合同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调解与仲裁
第三十三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 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 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 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监督履行。
第三十六条 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不够写可加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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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擅自离职连续 3天后或1 年旷工屡计超过10 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提前3 天通知和告知原因);(2)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育不改被给予开除处分的;(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5)甲方连续2 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6)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条(1)~(2)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按本条(3)~(7)项解除合同的,除乙方离职出境定居按规定需支付一次性离职费外,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属本条(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
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1)乙方因结婚或照顾家庭等原因而要离职的;(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负伤而辞退的,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 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节日、各种假期及补休中的;(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如下法定终止条件之一出现,即终止:
(1)本合同期已满,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内;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本条(3)、(4)项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金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 年支付1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 年的按1 年计算,不满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平月工资3 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该社平月工资3 倍限额支付,并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 年。
第三十一条 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乙方,并在15 天内办结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压乙方的工资、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养老、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和乙方档案转移手续。
九、违反合同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调解与仲裁
第三十三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 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 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 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监督履行。
第三十六条 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不够写可加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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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第四篇】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者是可以申请续签劳动合同的。续签劳动合同不是重新再签一次之前的劳动合同,很有可能 那么劳动者在申请续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 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许多劳动者在申请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误认为这就是将之前的劳动合同重新签一次字,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之前的劳动合同在经过几年之后可能其中的某些条款需要修改,要是再按照之前那样签订的话,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的权益是有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