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夯实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一)加强全面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立足实际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各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
(四)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坚决纠正和查处“四风”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加强执纪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七)坚决惩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八)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内法规制度,带头履行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及时组织向党员干部传达和学习自治区、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确定工作重点,落实工作完成机制。
(二)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
(四)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主持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以党员身份参加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扎实履行党员义务。
(五)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主动研判形势、主动承接任务、主动加强监督、主动汇报情况。按照局党委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
(二)深入统筹推进。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三)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分管科室、事业单位、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参加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五)严格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