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讲课稿党的纪律建设百年历史经验及其启示
专题党课讲稿:党的纪律建设百年历史经验及其启示
同志们: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回顾党的百年纪律建设的历史,可以总结出以下四条经验与启示: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首要任务;二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应有之义;三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贯要求;四是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方针方略。党的百年历史,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史,也是一部激浊扬清的自我革命史。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我们党积累了大量纪律建设的宝贵经验。各级党组织应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汲取营养、把握规律,在新征程中更好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首要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建党初期,我们党就致力于建设组织严密的无产阶级政党,并以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1921年,党的一大纲领明确采用苏维埃的形式,强调遵守党组织纪律和接受监督。1922年,党章就规定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本党最高机关,规定“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1927年,党的五大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目的就是“巩固党的一致和权威”,重点“监察党部工作特别注意政治纪律的执行”。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把“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明确为党的纪律,并制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对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成员以及各级党委班子成员的工作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作出严格规定。1945年,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使全党实现了空前的团结一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随后又决定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巩固党的组织、纯洁党的作风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后,党恢复重建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纪委集中清除“四人帮”残留政治势力,强调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党的政治纪律,推动整党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团结统一。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国正式开始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这更需要党持续强化纪律建设,统一全党的意志和行动,从而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挑战,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中明确要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强调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党必须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增加了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规定,明确将申请入党的对象扩大到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增写了在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内容,对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坚定举旗亮剑、勇于较真碰硬,旗帜鲜明地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消除了党和国家的政治隐患,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为取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历史性成就提供了根本保证。
二、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应有之义
我们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纪委把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作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强调要使党真正成为群众所信赖和拥护的领导力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重建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把认真走群众路线作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的揭发、申诉和控告,要认真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紧紧依靠群众的原则,注重发挥群众信访举报的作用。根据不同时期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如“三招三转一住”(招工、招干、招生;农转非、农村青年转城市下乡知识青年、临时工或合同工或民辦教师转国家正式职工;职工住房建设和分配)中的不正之风、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违规征用土地、城镇违法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的舞弊行为、破坏生态环境等,开展了一系列整顿清理、纠风整纪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关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民生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学习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历史,深刻启示我们,必须树牢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坚持察民情,不断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让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分、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坚持解民忧,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暖民心,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中央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让群众的好日子越过越好。
三、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贯要求
严是百年党纪律建设的一贯立场和主基调。一是严字当头,挺纪在前。从执政局部到执政全国,我们党一直要求严明纪律。党的二大制定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将“纪律”单列一章,并细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等内容。井冈山斗争时期,明确提出革命纪律,后来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西柏坡时期,党中央召开九月会议,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掀起了全党抓纪律的高潮,特别是严明了部队的纪律。二是全面从严,没有例外。无论谁违反党纪国法,都必须付出代价,没有“铁帽子王”,没有“铁交椅”。土地革命时期,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打响了惩治党内腐败分子的第一枪,枪毙了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抗日战争时期,对逼婚杀人的黄克功等无视法纪的所谓“有功之臣”,不徇私情、不讲情面,依法判处死刑。新中国成立之初,依法处决了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原天津地区专员张子善等腐败分子。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加大对经济领域违纪犯罪问题的打击力度,不论单位重要与否、职务高低,都严惩不贷。三是一严到底,一刻不停。历史上,无论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如何变化,都高度重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正是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党才成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从实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入,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纠治“四风”、改进作风,坚决惩治腐败、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消极因素,不断开辟思想、管党、执纪、治吏、作风、反腐“六个从严”的管党治党新格局,使党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
学习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历史,启示我们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一刻也不能麻痹松懈,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钉钉子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要做实日常监督,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遵规守纪、严肃风气,使之成为一种责任和自觉。要把作风建设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防疲劳厌战、防隐形变异、防反弹回潮,对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享乐奢靡行为露头就打,对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等“四风”新花样严肃查处,对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靶向施治、综合施策,不断巩固治理成效。要管住“关键少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聚焦“关键少数”权力运行的风险点,紧盯“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加强对“关键少数”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督促其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形成“头雁效应”,带动一个地方或单位整体风清气正。要贯通“两个责任”,党委要把支持纪委监委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在重要制度审议、重要案件查办、重要改革推进、重要事项协调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强保障。纪委监委既要聚焦主责主业,严守职责边界,防止大包大揽,以监督责任替代主体责任,又要强化协助意识,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
四、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方针方略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三不”一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的成果。梳理我们党百年来反腐败斗争历程,可以清晰看到这一方针方略和战略目标的提出,不是一蹴而就的。早在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已经注重把惩治威慑、监督制约和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先后制定了《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统一会计制度》《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等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抗日战争时期,党坚决同腐败问题作斗争,通过整风等方式加强了党的思想建设,制定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等规定,不断健全法律制度。新中国成立伊始,我们党就及时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警示和教育了广大干部。同时为了更加有效地惩治贪污分子,还领导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条例,填补了我国拒腐防变的制度空白。改革开放初期,党一方面针对“文化大革命”中党规党纪遭到严重破坏的现状,先后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着力建立健全党规党纪、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针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抓整顿作风,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为改革开放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党的十四大以后,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我们党高度重视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党中央坚持把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统一起来、同向发力,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制度规定,进一步维护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重拳出击、铁腕治腐,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治标的同时,建立起党内法规体系,连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健全党纪国法、扎牢制度笼子,不断加强党性教育、促进“三观”改造,从思想上、纪律上、制度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我们党百年奋斗历程证明,惩治腐败必须贯彻“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在高压反腐、形成震慑的同时,还要督促案发单位从体制机制上革除积弊、堵塞漏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举一反三、正心修身,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和思想堤坝。
在新时代,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深化运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方法,注重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尤其要聚焦“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狠抓案件查办,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纯洁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使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注重强化“三不”融合协同,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查找其中存在的监督缺失、制度缺项、教育缺位等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做到案件查办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同步谋划、同步落实;注重强化专项整治治理,专项整治治理一头连着反腐、一头连着治理,是解決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要敢于直面矛盾问题,善于分清问题性质,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坚持查处腐败问题和促进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筑牢思想堤坝一体推进,对共性问题、体制机制问题,要推动有关党组织从制度上进行规范、从思想上进行警戒,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