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党建巡查工作通知
2024年上半年党建巡查工作通知
党建工作部将于6月6、7日对所有党支部的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请各支部将以下材料,具体包括:
(一)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
1.党支部年度工作、学习计划,向中心党委报送党支部年度、季度、月度党建工作、意识形态总结等。
2.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支委会每月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没有设立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党支部只需落实“一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党课)。
3.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每月1次。
4.按照要求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5.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查摆问题整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6.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
7.各种学习、会议材料齐全、记录规范、准确。
(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
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交流研讨,做好支部学习记录,党员参加学习情况。
(三)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清单”的制定情况。
(四)党员教育管理。
1.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党支部对每名党员年度交纳党费的基数进行核定,并做好公开。
2.党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支部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是否有部署,年度报告、总结是有否体现,主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
3.按要求积极配合党委开展年度党员信息统计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程序完成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五)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2.党风廉政建设和布置反腐败工作部署情况,有没有违纪问题,被问责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回访教育情况。
3.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按规定报送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
4.对支部党员开展廉政教育,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开展提醒谈话。
(六)委“警示教育月”开展情况。
(七)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情况。
以上内容,请各支部的党务人员按照分类整理归档,标注好支部名称,按照时间安排及时送至党建部工作人员处,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