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学习从严治党的心得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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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心得【第一篇】
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的要求,关键是将其融会于履行职责的实践,用铁肩担责、铁面监督、铁腕执纪、铁拳惩腐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战斗性,做到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铁的纪律。
铁肩担责,就是要切实从国家利益、民族大义、人民呼声的高度正确看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铁肩担道义”的政治勇气,承担起正风肃纪反腐的历史责任。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决不能做群众唾弃的“老三官”!即在政治上不能做“糊涂官”,要深入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部署要求,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规律了然于心。在思想上不能做“太平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义利观,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履行职责时不拈轻怕重、瞻前顾后,面对考验时,思想天平决不向个人利益一侧倾斜。在行动上不能做“避事官”,要牢记“为官避事平生耻”的古训,以等不及、坐不住的紧迫感、责任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决不能“苍蝇”乱飞无动于衷,听闻有“虎”绕道而行。
铁面监督,就是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板起面孔、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开展监督,让不良作风和腐败问题无处藏身。要深化“三转”,突出监督重点。找准“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的监督,着重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创新方式,强化监督效果。综合运用站岗放哨式、决策参与式、建言提醒式、督促协调式、巡视扫描式、专项治理式、深挖细查式、补救治本式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干部监督、审计监督之间的协调联动,多渠道、多方位捕捉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要及时发声,用好监督权威。对可能突破政策底线的决策敢于当面阻止,对可能存在重大廉政问题隐患的事项敢于坚决说“不”,对于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绝不姑息迁就。
铁腕执纪,就是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要进一步扎紧篱笆,把纪律立起来。特别要注意总结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做法、新经验,把政治生活、政治立场、政治原则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既要细化实体性内容,又要明确程序性规定;既要明确禁止性条款,又要制定惩戒性标准。要进一步拉紧红线,把纪律严起来。对不讲规矩、不听招呼的党员干部,敢于说教育的狠话、出警示的重手,拉下脸来批评、亮出剑来肃纪、点起名来曝光。对一些组织规矩废弛、政治生态恶化、单位风气污染严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铁拳惩腐,就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强化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惩戒力度,加重“不敢腐”的威慑,坚决遏制不良作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以案施教,以儆效尤,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制度漏洞和监督盲区,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使党员干部“不能腐”,形成风清气正的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
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第二篇】
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的教育学习,我深深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严纪律、守规矩、多奉献”;必须从“我”做起,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严三实”,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落实思想建党。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作为党员干部要以党章为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必须始终牢记入党誓言,以焦裕禄、杨善洲等模范人物为榜样,对照宗旨检查言行、修正坐标,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以实际行动作表率;二是要是坚定理想信念,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则要靠自觉。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历史已经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比然会被滥用,必然导致腐败,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与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学习,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
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加强作风建设。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黄冈市委“八简两风”和市委“十个严禁、五个严格”要求,从小事做起,严格规范个人的言行,争取成为一名“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党员干部。
严字当头、从严要求、坚定理想。为基层服务、为党的事业献身,忠诚党的事业,踏实工作,乐于奉献。把做好每项工作、每件事情作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座标”,成为全心全意服务于民的党员。
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第三篇】
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执政地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
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党章为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君子之修身,需内正其心,外正其容”,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入党誓言,以焦裕禄、杨善洲等模范人物为榜样,对照宗旨检查言行、修正坐标。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以实际行动作表率。
从严治党,还必须严肃党纪,坚决惩治腐败。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与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高发,反腐败斗争形势非常严峻。惩治腐败,一方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通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永葆生机活力。
从严治党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参加主题教育各项活动,对从严治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第四篇】
如果只惩处严重违纪违法的少数党员干部,那么大多数党员就可能处于脱管状态。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监督范围,使其自觉敬畏、遵守党章党规。
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学习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这些思想观点切中要害,蕴含深意,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党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就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把党章党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王岐山同志强调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振聋发聩,提神醒脑。对党章党规的信仰和遵从本就应该铭刻在每一个党员的脑海,何以需要唤醒?这是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给予的深刻昭示。那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忏悔时,无一例外地谈到自己忘记党员身份、党性观念不强、党纪党规意识淡漠。他们走上歧路就是从党章党规意识沉睡开始的,唤醒一些党员干部陷于沉睡的党章党规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要管党的治本之策。用党章党规党纪管住430多万个党组织,管住8700多万党员,才称得上真正意义的全面从严治党。如果只惩处严重违纪违法的少数党员干部,那么大多数党员就可能处于脱管状态。长此以往,党员干部就会心存侥幸,视违纪为小节,把违规当无物,漠视党规党纪,在不知不觉中滑向深渊。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纪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国法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和历史使命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能降低到法律的基本标准,不能退到一般公民的底线。否则,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就无从谈起。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监督范围,使其自觉敬畏、遵守党章党规。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掀起学习党章党规的热潮,促进党章党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党章党规要求党员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必然靠加强纪律建设走向未来。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并挺在前沿,使党规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事实证明,党规党纪松弛已成为党内的一大忧患。作风和腐败背后的问题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腐败分子违法犯罪都是先从违纪开始,最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也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为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意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知晓党规党纪、敬畏党规党纪、严守党规党纪,让党规党纪真正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坚持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紧盯违纪行为初始,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强化违纪立案意识,动辄则咎,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避免出现“一查就是大案要案,一查就得移送司法”。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和追责,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注意把握政策界限,坚持依纪依法、不枉不纵、教育挽救原则,区分情节轻重、行为性质,做到保护创新者、帮助失误者、惩治贪腐者,形成鼓励振兴、敢于担当、创业干事、遏制腐败的执纪导向。
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地生根,积小成为大成,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体现在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上。落实好主体责任是唤醒党章党规意识的题中应有之义。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是抓总的,提纲挈领的,带动全局的。抓住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抓住了关键,就牵住了“牛鼻子”。作为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政治责任,是党章党纪的规定,是组织和人民的重托,责任和使命之所在,没有任何理由推卸。对党委书记而言也是分内之事、必做之事,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党委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既挂帅又出征,通过约谈督促、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党委领导班子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大多数”。各级纪委要依据党章规定的职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加强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通过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体现在从严执行纪律上。党章党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严惩腐败不动摇,继续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以来,我们紧跟党中央反腐败的节奏和步伐,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较好地发挥了震慑作用。严惩腐败,要做到态度不变、焦点不散、力度不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发力反腐败。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办案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坚持打“老虎”,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继续拍“苍蝇”,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有腐必反,除恶务尽。同时注意严格程序,加强请示报告,在处置每个问题线索、审查每起违纪案件中,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要坚持狠刹“四风”不懈怠。作风问题背后反映的是党规党纪问题。当前,我们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坚决纠正“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这些成果只是初步的,“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甚至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兴风作浪,纠“四风”、改作风到了节骨眼上,不能退也退不得,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横下一条心来,坚决打赢反“四风”的持久战。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体现在从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法规制度关键在务实管用,要责任明确、奖惩严明,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紧盯当前形势任务,加快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研究落实好“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着力弥补权力监督制约不力的制度缺陷,坚持用制度约束权力、规范权力、监督权力,完善惩防体系,强化巡视工作,着力发现问题,发挥好巡视利剑震慑作用,逐步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从严治党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纪律是自觉纪律与铁的纪律高度统一,只有自觉遵守纪律,做到知纪、懂纪、遵纪,才能享受到纪律带来的真正的自由。党的纪律作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规范和约束着党员干部的行动。对于组织而言,只有用严格的纪律来教育和约束广大党员、干部,对违纪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对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教育和处分,将腐败分子及时清除出党,才能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保持先进本色,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维护群众的利益,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作斗争,进而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没有纪律就没有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廉洁从业,是其必备的思想品格和政治品格。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时刻做到心中有道德、脑海有纪律、手脚有约束,必须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要树立遵守纪律意识。遵守纪律则是一种修养、一种品位、一种文明,党员干部更应该时刻以党规党纪为自己行动的准绳,并且做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这就要平时自觉加强思想修养,强化思想理念的学习,时刻牢记党规国法并在实践中体现。
二要树立“敬畏”的意识。对纪律怀有敬畏之心也是一种信念、一种修养,党员干部必须模范遵守纪律,坚决维护纪律,带头敬畏纪律,绝不能认为纪律只是对自由的无谓约束。在工作上,要始终自觉做到敢于担当,恪尽职守,把纪律作为言行指南,坚持原则不走样、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强化纪律意识。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加强纪律修养,严格要求自己,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或报告,不能擅自作主张,各行其是,不能在执行有关政策时对自己不利的,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更不能搞阳奉阴违。强化纪律意识,首先要明确纪律与责任的关系。各级党员干部既是党纪的遵守者,也是维护党纪的责任人,要把党纪、法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无论是有人监督还是没人监督,都要始终如一、言行一致的遵守党纪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