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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讲课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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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讲稿1

切实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长孙永春

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提出,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践证明,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管党治党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在把握大局大势中强化责任担当。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有了新拓展新要求。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创新发展,必须识大局顺大势,强化责任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着眼大局大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组织工作重任在肩,必须奋发有为。这些年,贵州省坚持抓党建促发展,坚持主基调主战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坚定不移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开启了后发赶超的新征程新境界。但从全省来说,贫困落后仍是主要矛盾,加快发展仍是根本任务。推进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切实提高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水平,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组织工作与决胜全面小康有机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融会贯通,凝心聚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新跨越。

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坚持长管长严。党要管党,首先各级党组织要管党,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管党,这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必须履行好、担当好。坚持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具体目标要求,做到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压力传导的党建工作落实链条,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党建工作督查考核,重视考核结果运用,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念思路、能力本领、作风素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和考量,提高党建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坚持责任倒逼,有责必尽、失责必问,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负起责任,推动形成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

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纯净党风政风。强调:“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砥砺品格的重要平台,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党风政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必须以最讲认真的精神,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更加健全、执行更加严格。“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好形式、好载体,必须坚持和完善,促进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用足用灵用好,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抓早抓小抓苗头,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防止不出问题无人管、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坚持完善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分工与合作、个性与党性的关系,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把监督作为对同志最大的支持和爱护,党员干部不仅要自觉接受监督,而且要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充分调动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监督的针对性积极性,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局面。

在健全制度中形成改进作风常态。抓作风建设,贵在坚持、难在坚持、成也在坚持。必须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作为重要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常抓细、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深入。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固化经验,向制度建设要实效、要长效,推动作风状况根本好转。强化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把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着力点,聚焦到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上,聚焦到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上,坚持老问题和新问题一起盯紧抓实,尖锐复杂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研究解除。坚持与时俱进、立破并举、建管结合,制度缺位的要抓紧建立、抓紧补位;已有制度该细化要细化、该完善要完善,减少制度漏洞和制度真空。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统筹起来解决,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坚持惩戒问责与激励保障相结合,推动形成依法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的良好风尚。

在深化改革中完善严管干部机制。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握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机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改革要活力、要动力、要助力。改革由问题倒逼,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要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坚持改革议题由问题决定,改革路径由问题选择,瞄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蹄疾步稳,真枪真刀、持续发力。着力解除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推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方面机制持续创新,拿出更多、更有效的改革思路、改革举措。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管理,形成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制约,防止唯我独尊、“一言堂”,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贵州省注重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完善严管干部机制结合起来,着力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探索建立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关怀、负向约束问责“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点燃干事创业激情。

最新党课讲话稿2

同志们:

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开展,下面我和大家一起交流、共同学习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些学习体会。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民务实清廉”,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要求,是党心和民心所向。为民,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新的历史方位对党提出的必然要求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从其科学内涵来说,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群众。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因此,在今天党所处的历史方位中,尤其需要恪守“为民”的根本宗旨。这是因为,我们党在全国范围执政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的这一深刻变化,一方面使党能够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更好地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另一方面也使党的干部面临着权力和利益的双重诱惑。

与此同时,党的队伍特别是干部队伍发生了深刻变化。自从党在全国范围执政以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一大批年轻而且有知识的新党员源源不断地充实到党的肌体中来,使党进一步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这是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的重要标志。同时,也要注意到,在和平年代,怎么样把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已经成为党的建设面临的一大课题。

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讲稿3

选优配强执政骨干队伍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组织部长傅兴国

强调:“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是我们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选人用人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是今年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头戏。要按照党中央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好工作,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的好面貌,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严把选人关口“树导向”

用人导向是最根本的导向。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好“四关”,选用一批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

把好政治关。政治标准是首要标准。重点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贯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严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坚决,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是否鲜明。大力选拔那些对党绝对忠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坚决把那些与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排除在外。对于民族地区来讲,还要把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作为衡量干部政治素质的重要标准,选用坚定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干部。

把好作风关。作风好坏关系人心向背。重点要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现实表现,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情况,以及干部道德品行状况和群众口碑。注重选配那些呕心沥血做事、不谋私利奉献,律己严、干事实、做人实的干部。

把好能力关。“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重点要看是否认真负责、敢于担当,是否经受过繁重任务、复杂局面的考验,是否有促改革、谋发展的工作实绩,是否具备胜任岗位、履职尽责的能力素养。注重选拔那些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能力强、领导经济工作能力强,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上有本事的“实干家”。

把好廉洁关。“存私心则不能谋公事”。重点要看是否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是否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是否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大力选拔那些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廉洁从政用权、廉洁修身齐家,时时处处严于律己的“清白人”。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二、抓住关键少数“强功能”

班子战斗力怎么样,关键看结构优不优、功能强不强。要把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作为这次换届的重要着力点。

突出重中之重。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党政正职是“关键中的关键”。要选准选好党政正职,按照政治素质过硬、驾驭全局能力强、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把那些德才兼备、领导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一把手岗位上来,不能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加强统筹配备,注重从具有下一级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中选配。要区别市情、县情、乡情和民情,选用实际需要的干部。

注重合理搭配。充分考虑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等方面的匹配,促进党政正职互补相容,使他们成为密切合作的好搭档。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统筹把握不同年龄层次干部配备比例,不简单以年龄划线,注意发挥经验丰富、年龄较大优秀干部的作用。在更大范围内统筹选配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应配尽配。注重从基层一线、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中发现好干部。

重视专业能力。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一批具备专业化能力的领导干部。党委班子要注意选配熟悉党务和经济、社会、法治等工作的干部,政府班子要注意选配熟悉现代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干部,人大、政协班子要注意选配大局意识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干部。对于西部地区而言,还应注意选配熟悉对外开放、金融经贸、新型工业、新能源、信息技术、旅游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干部。

三、创新方式方法“严体检”

选人用人是优中选优、强中选强的过程。只有经过层层遴选、多重“体检”,才能选出思想、能力、作风都过硬的好干部。要改进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提高换届工作的质量。

全面考察识别。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优化考察手段、延伸考察视角、拓展考察空间,使之由“封闭”向“开放”转变,由“平面”向“立体”延伸,由“单向”向“多维”拓展。注重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党建履职、勤政廉政等情况;注重实地考察,适当扩大考察范围,近距离接触观察干部;注重听取知情人意见、了解群众口碑,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准考实。坚持凡提必核、凡提必审、凡提必听、凡提必查,认真核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审核人事档案,听取纪检部门意见、查核举报反映。

提高民主质量。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在确定人选的资格条件、产生范围后,再研究提出具体人选,做到按岗选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用当其时。着眼解决“四唯”问题,改进民主推荐方式,不搞“海选”式的民意测评,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履行程序不变通,坚持标准不降低。完善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坚持权责一致、集体决策、有效监督,严格落实全程纪实制度。把握好干部成长路径,切实解决干部来源渠道单一等问题。

严明换届纪律。换届风气是体现政治生态的“晴雨表”。要以坚决态度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切实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拓宽监督渠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换届风气跟踪监督机制。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问题,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公开曝光,严肃问责追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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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讲稿4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这一论述指明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内在统一性。依法治国是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据的是宪法和法律;依规治党是运用党章及党的规则、条例、规定等来管理党员和处理党内事务。二者尽管在形式上、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上有区别,但在领导主体地位、治理对象的核心内容、规定体系和创制技术及推进改革创新等本质属性方面,具有高度严密的内在关联和统一性。

一、国法与党规的领导主体相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在序言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历史渊源,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的合法性。首先,红色江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打出来的:“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把我国建设并将建成为现代化强国。“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三,“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同样,在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宪法和党章共同确立的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既是历史形成的,也是现实需要的。而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基础,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王岐山同志指出,“依规管党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只有把党建设好,国家才能治理好。”也只有把国家治理好,党的领导地位才能稳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最本质要素。党作为领导核心,在领导人民制定法律的同时,必须带头遵守和执行法律,不能有任何超越和违反法律的行为;同时,党员在党规面前也要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约束的特殊党员。

二、依法依规的治理对象及核心内容相统一

法治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理念和精神,意味着对权力的限制,对国家权力的驯服。依法治国的内容虽然很多,但其核心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治权、治官。通过治权、治官,达到减少公权力、扩大私权利的目的。这就需要通过立法程序(含制定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逐步减少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前置性的阻碍市场发展和人民参与的规定,以减少行政干预的力度,规范和约束公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可以说,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公布“权力清单”,既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体现,也是正本清源,从制度上预防腐败。

依规治党的核心内容更为具体,包括制定和运用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党内规范性文件,治理约束党员及其领导干部。方式是从严治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等,最终达到治权、治官的效果。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在我国,各级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由党员担任,从这个角度看,管党就是治吏、治权。”在这方面,党规和法治的内在关联性更为明了,比如,有些行政权力党内法规调整不到,就由行政法规加以规范;有些政府官员的行为在行政法规范围内调整不到,就由党内法规加以调整。

三、国法与党规的规定体系相统一

党内法规体系是依法治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实践中,依法治国的重点是建立五大体系,即:法律规范体系(立法)、法治实施体系(执法)、法治监督体系(司法)、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是指以党章为根本、以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规章制度体系,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法律是对一般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是肩负重要使命的政治组织,入了党,不仅意味着要比普通人多尽一份义务,要求也应比其他社会成员更严。事实上,党规在很多方面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如此一来,它才能与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齐头并进的大趋势,要求党纪与国法的无缝对接要趋于常态化。当前,党内法规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有些纪律规定与现实不适应、不协调,有些规定与法律重复,还缺乏系统性、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在理论研究上也相对滞后。党规与法律在体系衔接时,一方面,要注意党规制定要主动向法律靠拢,不突破法律禁止条款的底线,减少党内法规之间及与法律之间不必要的交叉重复,实现两者的动态衔接、互补互助;另一方面,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时,要及时吸纳成熟的党内法规制度。

四、法律与党规的创制技术相统一

在依法治国进程中,首先强调的是科学立法、有法可依,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而依规治党则是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做到有规有纪可依、执规执纪必严、违规违纪必究。有规有纪可依,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前提。党规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含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同时,对已有的党规要严格落实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违纪行为。法律制定与党规制定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立法立规程序、技术理念等方面是融会贯通的;在切实维护各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方面,二者也早已趋于统一。

五、在推进依法改革与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相统一

反复强调,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的要求,为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深化改革创新,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纪检机关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精神,纪检机构也伴随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改进,突出监督主业,以惩治腐败、遏制腐败为切入点,加大了巡视力度,派驻机构全覆盖,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同时落实,一案双查;纪检双重领导体制依托办案和人事“两个为主”,强化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风生水起,效果明显。可以说,没有改革,反腐败工作就不会完全彻底,工作作风就难以根本转变,经济社会发展就不会有持久的动力;没有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后所保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及相配套的治本措施,深化改革就难以保障,就达不到倒逼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效果。改革和体制机制的创新,是对精神的深化落实和实践诠释。

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讲稿5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浙江调研时,再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虽然此段惊人视频录制于2014年,并非直接“对抗”,但任长春的“任性”,也着实令人瞠目。这也再次表明,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既是“必需的”,也有待持续发力,不可有丝毫松劲。

越是挑战前所未有,越需全党拧成一股绳

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大战略,必须站得高一点、望得远一点。

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全面深化改革,要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从严治党,前进有了路径,但焦虑依然存在。一季度,仅仅一个经济增速就牵动无数人的敏感神经,但对于在13亿人口大国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同等级别重要的事情不胜枚举。

越是改革攻坚期、利益调整期、观念冲撞期,越是需要“主心骨”。在中国,这个中流砥柱,只能是中国共产党,而她怎样才能扛起这千钧重担?

“越是挑战艰巨,越是需要全党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党建专家提醒我们,要注意两个时间节点,一是: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强力反腐,全党面貌为之一新,全党信心为之一振,是以党的为起始。二是:2014年底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守纪律、讲规矩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此为分野,此前的一应举措都是在重树纪律和规矩,重塑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的态度,而接下来持续地强化守纪律、讲规矩,则将更加深刻地改造全党。

梳理可见,以来,对此可谓反复强调:部署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在湖南考察时,要求“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研究改进作风时,指出“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及至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面深入阐释守纪律、讲规矩。可见,在全面从严治党布局中,守纪律、讲规矩无疑占据首要位置。守纪律、讲规矩,在当下已是高频词,未来更将时时响起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耳边。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从破坏纪律和规矩始

在中央某机关任职的小崔,最近填了一份表格:《干部家庭主要成员社会关系情况报告表》。这是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之后,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监督触角的再度延伸,家庭主要成员的一些情况同样纳入了报告范畴。

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相同,组织人事部门还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填报不实信息的将遭到处罚。很多人应还没有忘记,2014年中组部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因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发现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有一个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在领导干部群体中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纪律和规矩意识正在浓郁起来。

然而,仍有一些“任长春”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有的干部面对一些重大问题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有的干部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有的私自涂改档案,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这些行为都是在回避监督,目无组织、目无纪律。

已经查处的很多案例证明,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是从破坏规矩开始,然后是违反纪律,进而发展到违法。我行我素、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最后都要栽大跟头、出大问题。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在受审时悔悟,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写下的“万言悔过书”中也讲到,“我头上缺少党纪国法这根高压线,忘记了为人为官的底线。”

湖南衡阳的贿选案,山西的塌方式腐败案,其背后都有纪律松弛、政治生态恶化的严重问题。“严明纪律和规矩,是党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针对性回应,切中了时弊、抓住了要害。只有严明纪律,才能逐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张荣臣说。

纪律和规矩是“带电高压线”,不容“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

5月4日,上海市出台文件,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要求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

此项规定,上海“率先”,各方关注。然而,人们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这项规定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很明显,上海的做法,是先“试水”,待成熟后,推广可期。

这又是一项极有针对性的党内法规约束。事实上,我们党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都对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守纪律、讲规矩,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其生命力就在于其刚性,应是“带电高压线”,不能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他说,以来查处的一个个腐败案例,尤其是一些地方、领域出现的塌方式腐败,说明在这些地方和系统,党的纪律、规矩被严重忽视,“不是没有纪律约束,不是没有规矩限制,而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和传承,下一步既要完善,更要强调执行。”

党建专家还特别提醒,当前纪律和规矩还面临着一些潜规则的“挑战”,如有的党员、干部信奉“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有的党员、干部“不贪不占也不干”;有的党员、干部“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这些都对守纪律、讲规矩形成反向作用,未来如何消除潜规则的影响需认真解除,能否拿出切实有效的因应措施,一定程度上也将影响守纪律、讲规矩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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