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范例精编3篇
【参考阅览】此篇精品资料“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范例精编3篇”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帮您减少加班熬夜,轻松写作尽在阿拉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篇1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纪委十九届四次、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市纪委七届五次、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为推动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围绕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一张网”,建立形成“四责协同”的有效机制;局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责必须尽责”,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领头雁”,坚持责任上肩,按照“四个一”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主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要与机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督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经常性与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做好纪实留痕工作,确保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三是强化责任落地生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股室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时研究制定计划和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一般工作人员动态,落实提醒责任,深化基层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促使全体干部种好党风廉政“责任田”,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深化学习教育,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深入推进浦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做到警示教育的常态化、全覆盖,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系统党员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政治信仰和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完善“纪委监委来监督”工作机制,请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加强执纪督查,并针对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见人、见事、见问题”通报,并对“三重一大”等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揭短、敢于亮丑、敢于碰硬,抓好相关专项整治任务,优化净化全局政治生态。
三是积极推进清廉建设。创新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教育内容,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和意识形态教育,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班子成员带队积极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将职工的意见、困难摸上来,建立“亲、清”型党群关系;班子成员轮流为全体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激发党员干部加强品行修养和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营造健康向上的清廉机关氛围。
三、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交运铁军”队伍
一是强化各类监督。积极开展日常监督,主动配合做好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压实党组接受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主体责任,因势利导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按照区委、区纪委提出的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简报、规范外出考察活动等;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盯紧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对服务对象的走访调研,对干部服务企业和群众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落实纪律规定不走样。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研究制定年度监督目录和风险清单,分类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及时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并向公众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定期研究、分析在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强化风险防控;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规定,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痕迹化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台账资料齐全,经得起责任倒查;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系统党员干部和职工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履好职、尽好责。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监督执纪问责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抓好重点岗位、重要节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正之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坚持“有案必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执行党的纪律、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和职工,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篇2
突出问题,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级统计部门党组织必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州纪委会议精神,带头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实各级统计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反对搞团团伙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继续深入推进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注重抓好廉政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必须安排专题讲准则、讲条例;领导干部讲廉政专题党课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
二、落实主体责任基本要求
局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状),把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抓准、抓牢、抓实。
(一)召开全州统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部署安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
(二)制定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制度和报告制度,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所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州局各科室队站和各县市统计局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三、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关口前移,从细节入手、从长远出发,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并坚持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三)深入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对干部人事、资金资产、工程建设等八个领域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
(四)切实规范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管,规范财务工作,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把深化作风建设融入日常
纠治“四风”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才能管出习惯、抓出成效。
(一)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新要求。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小落细落实。班子成员要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二)深刻领会***总书记2017年底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少数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下大力气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禁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饮酒,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禁搞“一桌餐”、搞老乡会和同学会等,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开展专题辅导、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案例通报、廉政专题讨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利用QQ、微信群、公众号等新网络平台加强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激浊扬清,弘扬正气;注重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抓住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五、切实改进用人导向
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到选对人用好人上,严把选人用人关,通过建立有序竞争机制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人事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既注重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又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把关作用。要为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部队伍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干部的任前任后考核,做好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落实对拟提任干部必须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要求;落实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制度。
六、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以身作则、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好引领,当好“头雁”。
(一)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切实落实“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和“五个一同”(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会上报告。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家风建设,当好廉政表率。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篇3
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监督执纪,严治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筑牢“两个维护”思想根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1、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督促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常态化思想政治学习制度,着力铸造忠诚警魂,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全警的政治素养、外化为全警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永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监督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检查《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
4、持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认真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恪守政治要求,严格规范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5、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管党治党是失职”的理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各警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加强约谈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要约谈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整改本单位治党治警存在的问题,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
7、增强工作合力。各级公安督察、审计、巡察、信访、法制、政工等部门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纪检、督察、审计、巡察“四位一体”的队伍监督管理模式,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投诉举报处置核查,及时移交违纪问题线索。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巡察的利剑作用。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执法活动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
8、强化追责问责。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令警令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失察、“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出现集体性违纪问题及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问责通报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三、突出强化执纪审查,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9、突出查处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坚决查处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妄议中央、公开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传播负面政治信息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在干部晋升选拔、立功晋级等领域行贿受贿、拉票买票等权钱交易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四是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谋利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案件和经济纠纷以及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问题;在工程建设和公安信息化建设领域收受贿赂、回扣、股份等问题。
10、加强线索督办。凡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要按规定时限办结并报告,逾期未结的要说明情况。对拖着不办、捂着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深化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违纪党员干部决定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及时做好调整职务、降低取消工资和警衔、确定相应年度考核等次等工作。
四、精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标本兼治
11、落实谈话函询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谈话提醒工作计划,准确把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抓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民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小错发展成大错,从“破纪"走向“破法”。
12、把握执纪政策尺度。区别问题性质轻重、认错态度、悔错表现、改错情况,对一般性工作失误和违纪问题,不轻易开除、辞退了事;对真诚认错悔错改错、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全部上交不当所得的,依纪依规适当从轻处理;对问题严重、对抗组织调查的必须严肃处理。
13、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注重从舆情中搜集民意反映,发现公安民警违纪问题线索。重事实、重证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纪依规处理问题、追究责任。对歪曲事实、蓄意抹黑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借机攻击党和政府的,要依法处理,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14、加强警示教育。在抓好执纪审查的同时,同步推进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作年度警示教育片,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完善公安机关内部通报曝光制度,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5、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选树廉洁从警的典型人物,讲好警察廉政故事,弘扬警界正能量,激浊扬清,营造风清气正的局面。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基础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各项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始终坚持正风肃纪,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6、治理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聚焦教育整顿确定的顽瘴痼疾,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制度规范,确保各类问题清零见底。
17、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组织开展“治理为警不为、激励干事创业”活动,着力严肃警风警纪,及时查纠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庸懒散漫、冷硬横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以及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下达罚款指标、违规罚款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加强对辅警队伍的规范管理监督,坚持惩治与激励并重,营造良好的纪律作风氛围。
18、严防“带病提拔”。全面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监督执纪信息和群众反映,落实中央“四凡四必”要求,加强廉政审核,在政治、经济、作风等方面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六、突出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19、勇于担当负责。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严格责任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监督无盲区、无死角。20、确保自身过硬。定期组织学习上级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加强党性锤炼活动和“以案代训”等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公安纪检队伍的履职能力水平。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完善监督执纪程序,严格工作规程,强化管理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