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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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1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风险防控
党总支书记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院长对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工作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专题研讨、总结意识形态工作。
二、完善信息收集研判通报机制党总支委员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应及时专题会商。建立师生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常态化收集监控机制。及时更新学院网站、“两微一端”信息内容、按要求排查安全隐患。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分管责任人:党总支书记、院长
三、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风险防控
主要工作: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对引进人才政治标准把关,对引进人才政治倾向、宗教信仰情况充分了解并正确防控;推进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对归国留学人员、出国访学教师进行政治意识和政治安全教育;加强对统一战线政治领导;发挥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教育及纪律监督;充分把握教职工思想动态。
分管责任人:党总支书记、院长
四、教材选用及教育教学风险防控
主要工作:教材编写选用审查;课堂教学与网络课程、学**台等管理办法落实落细,教学纪律执行监管。
教授委员会负责教材选用审核,严格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统编教材或大纲,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对教材选用进行政治把关。学院教学督查委员会对教学进行日常督查。坚持学院领导、室、所负责人听课制度,并做好记录备案,教学副院长汇总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学院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学院领导班子与教师谈心谈话制度,不断推进教师的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政治认同。对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及根本政治立场问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分管责任人:党总支书记、院长、教学副院长
五、学生社团管理及学生活动风险防控
主要工作:落实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责任,加强专任教师对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对参加西方国家使领馆、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的活动进行监管;对学生社团或个人接受校外资助、合作开展活动进行审查,严格学生社团活动过程管理。
分管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
六、讲座、论坛、研讨会等科研工作风险防控
主要工作: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学院重大学术活动需经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把关,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事前了解邀请嘉宾的学历背景、政治倾向和拟讲演主要内容,不邀请存在政治立场问题和广泛社会争议的嘉宾。主持人要负责学术活动现场的掌控,对邀请嘉宾错误导向的言论要及时中止,并报告学院领导。学术活动现场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和录音,及时归档,交学院领导审查。
分管责任人:科研副院长
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风险防控
主要工作:对学生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网络媒体进行监管,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常态化做好心理问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等重点学生群体帮扶和监管工作。常态化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严格落实“七进”重点是做好开学初、节假日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学生的思想动态收集和监管工作。定期查看学生公寓,做好安全监管。
分管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
八、加强对外交流合作阵地管理
主要工作:强化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涉外科研项目审查。加强对订购境外书报刊和学术文献数据库、接受捐赠境外出版物的审查与管理。规范师生接受国(境)外媒体采访,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的活动。
分管责任人:党总支书记、院长
九、办公室工作风险防控
主要工作:学院党政公章由办公室主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全保管,未经学院领导批准不得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备查。未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不得在学院网络主页发布学院新闻。未经学院领导审批不得在微信公众号、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未经学院领导审批不得提供他人使用学院办公室、会议室。专人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
分管责任人:党总支书记、院长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2
一、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姚**(总支书记)
副组长:沈**(总支副书记)
成 员:葛**、甄**、叶**(总支委员)
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3.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总支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抓好落实。总支委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我校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学校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底前落实。
3.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4.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3.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5.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1.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3.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4.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5.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2.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3.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4.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3.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2.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3.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5.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1.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3.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4.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局党委。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3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书记抓”和“抓书记”工程。明确要求党总支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总支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总支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处室系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总支(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以及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制定了《中共泗洪县第一实验学校委员会关于贯彻〈党总支(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
三、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1.以党总支书记专题党课开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做到“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2.加强党总支中心组织理论学习,示范引领全校教职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列入《2018年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印发全校开展学习和研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3.开办“道德大讲堂”2期,不断加强全校教职工的理论素养,全面提高教职工思想素质和职教能力。校内所有讲堂、报告、论坛的开办,均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审批。
四、强化正面引导,加强阵地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成立了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师德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真正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
2.制定了《第一实验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全校,并对《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
3.学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校团委近年来相继开通了“第一实验学校团委”手机微信平台,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以青春正能量引领青年思想,服务青年成长,传播主流文化,展现青春风采。
五、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思想动态
1.近年来,学校相继制定印发了《校级领导“五个一”制度》《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层及科级领导干部“三个一”制度的通知》《机关干部下基层、进班级、结对子活动安排》,系部党总支还制定了《党员联系班级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促进了领导干部广泛深入教学一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2.校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坚持定期到政治教研室,参加教研活动和听课,及时了解思想政治课教学方式、方法及内容,关注思政课教学改革的进展情况。主动与政治课教师交流沟通,提出课改的思路和建议。
六、定期进行研判,及时开展工作
校党总支定期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通过研判认为,目前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流是好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比较到位。党总支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在我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等取得明显效果。同时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或苗头,主要是青年教师思想活跃,对政策学习缺乏热情;网络影响日益加大,师生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兴趣渐浓,网络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校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党总支责任主体,明确校系组织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4
1、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由支部书记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 3、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责任制,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遇有意识形态领域或特殊情况,随时向机关党委报告。 4、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机关党委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年终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5、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6、党支部每年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2次。 7、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外知识分子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8、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严守意识形态阵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及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党员个人管理,目前对教职员工微博微信的管理有制度、有备案,对个人“两微”管理应始终保持警惕。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5
为了在校园内和师生中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政治生态,消除不当舆论的滋生蔓延,防止在校园内或师生中出现意识形态领域的不良倾向,特制订本制度。 1. 学校党总支要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要紧握领导权。学校党总支书记是意识形态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要有明确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必须有主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引导和管理意识。 2. 学校党总支要通过学校师生集会、主题班会、宣传橱窗、黑板报、墙报、广播、校园网、校报、微信群、QQ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3. 3. 学校一方面要通过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做好教师的意识形态摸底和调查,把控教师的思想动态。另一方面要通过政教处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意识形态摸底和调查,把控学生的思想动态。 4. 学校党总支一方面要通过党办组织教师加强自身学习,站稳政治立场,及时深入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做好政治宣传,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另一方面要强化工作责任制,对广播、校园网、校报、微信群、QQ群等落实责任人,坚决制止不当言论在校园中蔓延。对重要重要报告要经过党办审批。 5. 学校党总支坚持每年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每年至少在党总支内部进行一次党内通报。 6. 发现校园内或师生间出现不当的言论或活动,要由责任人立即向学校党总支报告,并由学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6
一、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组 长:姚兴余(总支书记) 副组长:沈布年(总支副书记) 成 员:葛德峰、甄胜军、叶李来(总支委员)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职责:1.及时学习传达***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3.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三、工作要求1.明确责任。总支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抓好落实。总支委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我校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学校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底前落实。 3.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4.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3.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5.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1.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3.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4.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5.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2.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3.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4.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3.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2.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3.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5.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1.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3.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4.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局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