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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机关考核评分表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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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机关考核评分表篇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局工作要求,着力建设政治过硬、组织过硬、崇法守纪、担当作为、业绩突出的模范机关,坚持抓党建促业务,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创建强化党性、政治过硬的模范机关

1.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发挥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发展的核心领导作用,级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党委书记肩负抓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履行好落实、服务、监督、管理等责任,构建起党委书记牵头抓、分管局长推进抓、支部书记具体抓、党员干部全面落实的党建责任制度体系,用制度的形式把职责固定下来,用考核的形式把责任压实下去。(责任机关:各党支部)

2.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各党支部会、各党小组会,要把学习***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等作为第一个议题进行学习落实,并做到有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有领导点评。(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3.按时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全员政治业务学习。按月制定学习主题,明确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内容和时间,及时在网站发布学习计划,要求大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开展一季度一学习展评的方式,确保学习效果。(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活动。采取每天诵读《中国共产党简史》,每月推荐小组成员讲党课,每季度每小组至少撰写3篇调研报告或学习体会进行交流学习,每半年组织开展党史知识测试等活动,抓好学习常态化、活动特色化、档案规范化、成果实效化,确保学习教育走入青年、深入人心、践行见效。(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5.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现场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我们革命老区的各种红色资源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记理想信念,牢记使命身份,切实扛起责任,切实履行责任,适时组织干部到安平台城党支部、本斋纪念园、革命纪念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现场接受革命教育和红色洗礼,重温入党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组织干部集体观看爱国影片,让大家现场感受初心使命,激发为民服务热情。(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二)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创建组织过硬、战斗力强的模范机关

6.规范组织体系设置。优化调整设置模式。在党员人数较少、业务相近的科室建立联合党支部,以便于开展政治理学习交流为出发点,合理划分党小组,以增强党支部委员会功能为着力点,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政治上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培养锻炼。针对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了解党员变动情况,督促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委改选、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理顺党组织关系。(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7.规范党员队伍管理。通过开展日常佩戴党徽、创建党员示范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措施,引导党员将党性意识转化为思想和行动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发挥主体作用。年初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程序,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大在岗位能手、业务骨干等优秀青年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严把党员队伍入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时足额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党费的合理使用。定期组织党员开展线上和线下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工作水平。(责任科室:机关党委、第一税务所、各党支部)

8.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积极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活动,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履行相关义务。机关党委提前制定计划,各支部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内容积极开展,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自选动作;

整理制作《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模板,规范各项活动填写的格式,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做到记录客观、及时、准确,不拖延、不遗漏、不涂改;

为确保制度落实和记录质量,每季度开展党支部工作互评互查会,采取分组互查形式,通过认真查阅学习计划、党支部工作手册、党课稿、党员学习笔记本等党务工作资料,形成检查台账,督促后续对照改进落实。(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三)强化作风效能建设,创建忠诚担当、崇法守纪的模范机关

9.抓长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让党员真警醒、守底线。积极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播放廉政教育片、举行廉政誓言宣誓、召开廉政座谈会、签订助廉倡议书,在“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慰问信息和工作生活温馨提示、在家庭助廉微信群发布廉政提醒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干部守廉、家属助廉意识。(责任单位:纪检组)

10.深入查纠“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紧紧围绕中央关于防止“四风”反弹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查违规吃喝、享乐奢靡等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纠正整改,逐步建立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长效机制。(责任科室:纪检组)

11.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强化对政治生态突出问题全面整改、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廉政专题教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重要性认识,坚持从政治上找结症,从思想上挖根源,增强整改成果运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结合2021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明确的整改事项,逐项对标对表找差距,确保所有整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着眼于标本兼治,梳理整改措施,形成管用实用的管理制度,坚持抓好执行落实,努力形成长效机制。(责任科室:机关党委、纪检组)

(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创建勇于担当、服务精准的模范机关

12.善于学习,不断提高为纳税人服务能力。不断深化理论武装,积极提升党性修养,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平台开展学习,同时区局开展“每周一讲”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录播课件推送到“学习兴税”平台,并按照课件内容推送到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每半年开展一次“学习达人”评选活动,鼓励大家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区局网站、党员活动室经常性地开展理论摘抄展、心得体会展、读书书评展等,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学习交流等活动,在经常性的活动参与中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和工作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13.开展税企党建共建活动。持续优化企业个性化服务,抓实抓细税收政策“点对点”推送,切实提升企业管理服务质效,实现党建引领与精准服务双融合,扩大党建工作在企业的影响力和覆盖力,以深化理论武装为抓手,助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五)创建争先创优、业绩突出的模范机关

14.推进双融双促。找准切入点,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模范机关创建和业务工作目标融合。充分利用“党建+”模式,把推动税收改革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工作成立党小组,难点工作成立党员攻坚小组,专项工作成效中及时总结党建引领作用,用税收改革发展的成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责任科室:各党支部)

模范机关考核评分表篇2

       一、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1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二、考核方法: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三、考核结果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模范机关考核评分表篇3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上栗形象,全面落实“机关效能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上栗县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办发20115号)文件精神,综合评价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优化发展环境和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以创建最佳发展环境和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为目的,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规范机关行为,促进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监督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作风保障。

二、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基本分值

机关效能绩效考核将作为、县政府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考核基本分值为100分,将按比例折算计入、县政府2011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值。

(一)考核内容和基本分值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4分)。

(1)召开了学习动员大会,营造氛围,有效能建设方面的宣传标语和主题宣传专栏,组织了专题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1次,每人有学习笔记3000字以上,1000字以上心得体会(2分);

(2)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有专人负责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并上报县效能办(2分)。

2、查摆问题,积极整改(8分)。

(1)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建议(4分);

(2)开展了自查自纠,制订了整改方案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4分)。

3、制订了机关作风方面的制度,严明纪律(6分)。

(1)制定并张贴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2分);

(2)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一览表,实行政务公开(2分);

(3)完善学习、工作、考勤、财务等各项机关制度(2分)。

4、打造平台,受理投诉(10分)。

(1)成立投诉机构,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立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开(3分);

(2)认真受理投诉,有投诉受理登记记录(2分);

(3)积极组织调查,有调查案卷(2分);

(4)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整改,并形成制度(3分);

(5)服务对象对行政行为不满意,向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理由成立的每件扣分,处理(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向省、市级投诉成立的加倍扣分,扣完10分为止。

5、推进项目建设(8分)。

(1)建立项目挂点负责制和驻企联络员帮扶制,所挂或帮扶的`项目实施按进度到位(2分);

(2)定期走访,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3分);

(3)推进或落实产业项目建设有措施、有效果(3分);

(4)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跟踪问效,因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影响项目实施,每发生一起扣2分,直至扣完8分为止。

6、加大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区域行为(8分)。(1)按要求公示了已取消或调整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分);

(2)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2分);

(3)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2分);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2分)。

7、加强干部作风建设(6分)。

(1)积极开展效能建设示范岗创建活动(2分);

(2)严格执行作风建设“二十一条”规定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2分);

(3)对干部职工实行工作绩效考核,有考核方案,有考核结果评比(2分)。

8、群众满意度调查(40分)。

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优的单位得40分,满意度为良的得30分,满意度为一般的得20分,满意度为差的不得分。

9、加强宣传报道工作(5分)。

(1)有专人负责信息和宣传报道,编发效能工作简报(分);

(2)每周向县效能办报送信息1篇以上(分);(3)积极向省、市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投稿,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介刊用效能建设方面文稿或图像2篇以上(2分)。

10、认真总结,材料归档(5分)。

(1)制订单位机关效能考核方案(分);

(2)对活动进行了自查、评比,形成阶段小结、工作总结并报县效能办(2分);

(3)将各阶段活动材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分)。

(二)考核加减分

1、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被市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加分上限为20分。

2、信息报道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用超任务的每超1篇加分,加分上限为3分。

3、效能建设工作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广的加2分,在市级以上推广的加5分。

4、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市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

5、单位或个人受到县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2分,受到市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5分。

6、未及时办理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交办的投诉件或未将办理结果上报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每次扣2分。

四、考核办法

1、自查。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单位按照今年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对照本考核办法,认真组织自查,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资料,于2011年12月10日之前报县效能办。

2、测评。组织有关企业、群众、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相关单位及其行政审批、执法执罚岗位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

3、考评。年底,县效能办将机关效能建设与、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同步进行。

4、审定。县效能办将考核结果梳理汇总后,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5、表彰。对获得年度先进的,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排名未位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效能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同时作为县级先进单位和创建文明单位、公务员考评及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2、因违反《上栗县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和《上栗县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发生重特大事故或恶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在效能建设绩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比中予以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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