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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知识培训(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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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知识培训【第一篇】

在医保中心各位领导的英明领导下,转眼间一个年度的工作结束了,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请上级领导给与指正。

渑池县医药总公司同仁大药房是我县规模较大的一家医药超市,主要经营: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经营品种达5000余种,店内宽敞明亮,药品干净整洁,经营品种齐全,分类明确,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参保人员需求。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渑池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渑池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店内严把质量关,规范进货渠道,进货验货记录完善,无过期药品,在历次的药品质量检查、抽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一例假劣产品,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口碑。在药品价格方面,货进源头,直接与厂家合作进货的优势使本店的药品绝大多数低于市场价格,对于办理有本店会员卡的参保人员,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可再次享受的优惠。

店内建立有健全的医保机构,由本店总经理直接领导负责医保工作,设立有两人专职负责的医保管理机构,并对其进行定期的业务、服务技能培训,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及时上传、下载数据,并在服务过程中提倡“四心”“四声”服务,为参保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购药环境。同时在刷卡过程中严禁用医保基金购买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杜绝在刷卡过程中刷卡金额和现金购药价格不一致等不良情况。

自本店成为定点药店后,在医保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完全服从医保中心的领导,以“一切为了顾客,做顾客的健康使者”为经营宗旨,在刷卡服务过程中尽全力满足顾客需求。从20**年6月至20**年5月,我店的刷卡人数为:54152人,总费用为:元,平均每人费用为:元,其中非处方药品费用为:元,处方药品费用为:元。

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医保中心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文明服务,严格按章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把医疗保险工作做得更好,为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知识培训【第二篇】

国务院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内容: 

(一)概念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处方外配: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2.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  保证医保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二)定点零售药店的微观管理 

1.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①持有证照,药监部门年检合格;

②遵守药品管理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③严格执行药价政策,物价部门督查合格;

④及时供应医保用药和24小时服务;

⑤营业时间药师在岗,营业员培训合格;

⑥严格执行医保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配备管理人员和设备。 

2.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应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专柜,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并将专柜药品与其它药品的购、销、存业务分开管理。 

3.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外配处方由定点医院医师开具签名和定点医院盖章。处方有药师审核签字,保存2年以上备查。 

(三)定点零售药店的宏观管理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药监、物价、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等,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和管理的督查。 

六、药品零售连锁的管理    

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二同三统一) 

2.组成:总部配送中心+若干个门店。 

3.药品连锁经营的管理特色是实行“六统一”的管理模式:

①统一标识(品牌):树立企业形象,创品牌效应;

②统一进货:降低成本,享受批量作价的优惠;

③统一配送:降低门店存量、养护成本,便门店专司销售;

④统一价格:避免内耗及无序竞争;

⑤统一管理:保证质量—企业生命线;

⑥统一服务规范:内在特色,所有的分店都一样,包括商品的摆放、服务用语、营业员着装。给顾客建立一种信任感、亲切感。 

4.零售连锁门店的形式有:直营门店、加盟门店。 

5.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基本要求: 

(1)总部应具备采购、配送、财务管理、质量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 

(2)配送中心具备进货、验收、贮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送货等职能。不得对企业外部批发、零售。    

(3)门店承担日常药品零售业务,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6.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条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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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知识培训【第三篇】

一年来,在市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关怀下,我院在保证来院就诊的参保人员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为就医患者提供了规范、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我院自建院以来,一直提倡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各项医保法律法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在醒目位置悬挂医疗保险定点标识牌;在医疗保险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就,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为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医保就医流程和各项收费标准,并在年初做好年度计划和年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高度重视上级领导部门组织的各项医保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认真对待医保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按时报送各项数据、报表。

二、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方面

一是入院方面,严格对入院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现象,住院期间主动核实是否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二是针对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充分为患者考虑,不延长或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不分解服务次数,不分解收费,出院带药按照规定剂量执行。

三是在特殊检查治疗方面,我院要求医生要针对不同病人的不同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如有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需认真、仔细、真实填写申请单,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得出现违规和乱收费现象。

四是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的规定范围不擅自扩大或缩小药品的使用范围,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要征求参保人员同意。

三、履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情况

我院在日常管理方面,一直本着对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宗旨,方便参保人员和患者就医;平时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及各项责任制度,强调病历诊断记录完整,对医生开出的处方和病历有专职人员进行整理归档;定期组织医生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做到对病人负责从病人角度出发,不滥检查、滥用药,针对病人病情,进行合理检查治疗、合理用药;对就诊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顶替就诊现象;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对病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在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二是各种单据填写完整、清楚、真实、准确,医嘱及各项检查、收费记录完整、清楚无涂改,并向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认真执行自愿项目告知制度,做到不强迫。

三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标准,将个人负担费用严格控制在30%以内,超医保范围的费用严格控制在15%内。

同时也关注本院职工的医疗保险情况,按时按量给本院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及各种保险,从未发生拖欠情况。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严把关,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处理好机制与服务的关系,规范各项流程,努力更多更好地为患者及参保人员服务,力争把我院的医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全市医保工作顺利开展做出贡献。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知识培训【第四篇】

培训时间:培训方式:门店自行培训授课教师:质量管理员培训内容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1、实行医疗保险零售门店管理的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本办法。

2、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

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3、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

、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三、门店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连锁门店、零售门店实行定点基本医疗保险的规范服务。

四、责任:门店店长、质量管理员及相关人员。

五、内容:

1、门店店长、质量负责人负责对落实医疗保险刷卡各项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2、门店要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和辽宁省增补非基本药物的品种,满足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用药。

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4、严格执行药品及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经营全过程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公司的质量管理文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门店定期进行药品盘点工作,做到帐货相符,盘点表按要求保存备查。

6、规范药品销售行为,销售时认真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得超量配和替代调配。

4、计算机系统规范,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门店准确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对帐工作,公司月终汇总并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6、公司定期对门店基本医疗保险刷卡及规范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严格执行并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及时查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六、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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