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具体实施方案样例【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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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第一篇】
今天是孩子入学以来的第一节语文课,我和孩子们一起学习了语文课本上的入学教育。在第一幅图片上,我问孩子们从图片上看到了什么?孩子们举手很踊跃,看到了小朋友在打扫卫生、浇花、向老师问好等等。我要求孩子们用“我在这幅图上看到了……”来说话,因为许多孩子回答问题时只回答半句,这样在将来考试答题时很容易答得不完整。比如我问:你在图片上看到了什么?有的孩子直接回答:五星红旗。比较好的回答应该是“我在这幅图上看到了五星红旗。”这样可以锻炼孩子们完整说话的能力。
我们还学习了两句话:我是东营市胜利第四十六中学的学生,我在一年级二班。今天晚上的作业是将这两句话完整流利地说给爸爸妈妈听。
孩子刚上小学,许多鸿篇巨著还读不了,爸爸妈妈们可以给孩子买一些比较优秀的童话故事书,例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之类的,但是要注意,买书的时候一定要多翻一翻书里的内容,先不要给孩子看那种语言太罗嗦太高深的书,就是我举例子的这两本童话书,也有许多版本,有的版本是完全按照原著翻译的,有的孩子的能力可能接受不了,这时候,请尽量照顾到您孩子的.水平。
另外,根据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语言发展的特点,他们还很适合读一些古诗和儿歌,押韵,朗朗上口,就如同我国古代的孩子一入私塾就大声朗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这些启蒙教材,清代袁枚曾撰诗曰“牧童八九纵横坐,天地玄黄喊一年。”这些蒙学书都是有韵脚连缀起来的,《三字经》《千字文》清一色的韵语短句,编《千字文》的妙处在一千个字不重复,儿童可以琅琅上口的记背,由于有强烈的节奏感,带有游戏的意味,似乎不显枯燥。所以,您可以带孩子读一些古诗,买本通俗易懂的古诗书,和孩子一起朗读背诵。注意,不要给孩子进行过多的讲解,一首诗如果把每个字都解释得清清楚楚之后,这首诗就会变成一个个枯燥无味的单字,完全失去了诗词原有的韵味。只要读得多了,孩子自然能够体会诗词之美,也自然会形成良好的语感,这对于将来的考试中的阅读理解题大有益处,将来写作文的时候也不必您特别指导,也不会发生经常写不通顺句子的错误。注:我并非要求必须买《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这些启蒙教材,而是买本古诗书就可以了,也不要买那种里面每首古诗都有非常详细的注解的古诗书。
随着课本,我们有一本同步阅读《小熊过桥》,爸爸妈妈们可以不必再给孩子买儿歌方面的书籍,每天陪着孩子读几篇《小熊过桥》里面的文章就可以。我在上课时已经对孩子们讲过:如果您的孩子识字能力比较强,已经不需要您太多指导,就可以根据拼音读下整首儿歌,那么可以让孩子每天读上两至3篇,而且许多孩子多读上几遍之后就会自然而然地背过了;如果您的孩子识字能力还比较弱,还需要您非常具体地教才可以读完一首儿歌,那么可以每天只读一首,将这首儿歌读熟,可以不凭借拼音就可以读下来,就算达到目的了。
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第二篇】
根据学校安排,伍竹、双坪招生小组从2月13日到17日,深入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现将本次招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学校安排伍竹双坪招生小组成员为方龙榜、韩财军二人。为了使本次招生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不出纰漏,小组决定采取集体行动、统一宣传的方法,加强与生源学校的联系,争取支持,对学生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宣传工作。
本次我组的工作路线如下:13日上午参加学校召开的招生会议,下午立即奔赴伍竹九年制学校开展宣传工作,14日赴双坪镇九年制学校开展宣传工作,15日我组一行再次赶赴伍竹九年制学校,16日去双坪镇九年制学校,17日又到伍竹九年制学校开展招生工作。
经过努力,伍竹九年制学校的22名九年级学生中有2人有来职中上学的意向,双坪镇九年制学校的39名九年级学生中的11名有来职中上学的意向。
果及本学期招生政策,然后播放了专题片,最后,对学生的疑问逐一做了解答,并将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做了抄录。
14日,我组又赴双坪九年制学校,和陈勇校长、张涛老师一起找到中心学校找到杨远祥和章长军两位校长,介绍招生政策,请求予以配合。中心校和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会议安排招生工作。在章校长的亲自主持下召开了九年级全体学生会。我们先做了我校情况介绍,特别是我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成果及学校的特色专业,然后播放了学校的专题片,并与学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答疑解惑。
15日,我组在杨校长、谢主任带领下又赴伍竹九年制学校进行宣传,我们与该校王副校长接头,请求支持,随后与班主任张晓娇一起和该班学生再次交流,做工作鼓励其报名。
16日,我组在万主任、张宏沛老师的带领下再赴双坪九年制学校,与九年级班主任潘银风就招生工作进一步商讨,并协同做学生思想工作。
17日,我们又到伍竹九年制学校,与班主任张晓娇老师动员个别有意向学生做好准备,及早来职中参观报名。
1、生源学校反映我校专业课开设较少,文化课太多;
2、今年新生入学需要交费,很多学生入学有很多困难;
3、往届学生反映学校给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
4、学生的食宿、安全问题颇多。
1、学校增加专业课和实训课的开设,管理灵活一些;
2、适当缩短报名时间,争取思想工作做通一个报一个;
3、经常与生源学校加强联系,建立招生长效机制;
4、对新生的接待、食宿、安全等各方面工作再做细点;
5、对学生的安置工作尽量做到专业对口、工作环境好、待遇优厚,为今后的招生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教育局最新通知2022。
2022入学申请条件。
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第三篇】
军训过后,2018级酒店管理一班的全体新生在七教402教室接受新生入学教育。由张蕾院长等代表讲话,向所有新生介绍学校课程设置以及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未来的就业发展前景。自入学以来,该班所有学生表现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多数新生积极到课,除却合唱队的同学偶尔因为训练要求请假。考勤班长每天都会负责地记录好出勤情况。
二)新生课堂上表现良好,上课认真听讲,并且积极回答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大多数学生都积极配合教师的工作。
三)新生积极完成课后作业,有时也会及时订正好作业。待老师要求抽查作业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能够及时上交。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早自习,读书声音不够洪亮,有些学生不开口读书。
二)课后时间去图书馆阅读的人较少,课余时间大多数人沉浸在手机聊天和打游戏之中。
三)学生极少与任课老师交流学习问题,平时课间同学之间也极少有交流。
对于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加以解决。在后期,我们会加以改进,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排班干部监督班上的同学进行早读,读书声音小者,将给予适当的提醒。如若学生仍然不能做到大声地朗读,班干部可以要求该生好好反思。并且下次面向全班同学念1000多字的检讨书。
二)每周班长负责推荐一本好书,鼓励学生多去图书馆阅读。另外,学生可适当准备好一本摘抄本,将自己觉得好的段句记录下来,如若有独特的心得,也可以写在摘抄本上。老师安排学习委员每个月检查一次阅读摘抄笔记的情况。不合格者,要做好检讨,另外,下次还要加大阅读量。
三)鼓励学生多与任课老师交流,对表现积极者给予适当的奖励,例如加分,奖笔记本之类,一个月评选出三名与任课老师积极交流的学生,分别给予不同奖励。
为了打造一个优秀的班集体,让2018级酒店管理一班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旅游学院办公室全体成员会更加锐意进取,奋发有为,让我们学院的学生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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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第四篇】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新生入学具体实施方案样例【汇编10篇】”,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坚持全区统一管理。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我区义务教育段公、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全区统一管理,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二)坚持以户籍为主的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鄠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鄠邑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鄠邑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诊断、住院等相关证明,填写《鄠邑区义务教育阶段延缓入学儿童少年审批表》(附件13),经当地街办(景区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学区所在学校存档并上交区教科局备案。
(二)划定学区。
区教科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前提下,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见附件5),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我区学区划分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科局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区教科局工作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初中进行入学信息初次审核。初审通过后,可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或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四)招生入学。
城区公办学校按照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且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且在鄠邑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四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程序,遵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进行安置或统筹派位。
持房产报名的鄠邑区和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参照学区划分方案在居住地就近学校进行登记(禁止一人同时报名多所学校)。
(1)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凡具有鄠邑区城区户籍(户口登记日期在2021年5月31日前)和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且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籍一致,6月10日—6月16日到所在学区学校(详见学区划分方案,附件5)进行入学信息初审、登记。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正式备案合同(包括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学校填写区教科局统一制定的入学通知书,加盖学校、教科局公章,于7月8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学生。
当学区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与户主的关系和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超计划部分由区教科局统筹安排。
(2)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鄠邑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6月10日—6月16日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及移交区域且城区有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7月3日—7月8日,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入学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但在鄠邑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6月10日—6月16日到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户籍(非城区)及移交区域且城区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7月3日—7月8日,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入学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取得鄠邑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6月10日—6月16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见附件3)、《小学生毕业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区教科局指定的五竹中心学校兆丰桥分校、甘亭中心学校户电路分校、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东关小学青羊务校区、西街小学青阳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荣华小学河头校区、惠安小学山阴校区、光明小学、电厂小学、两营小学;鄠邑区第一中学六中分校(初中部)、玉蝉初级中学、五竹初级中学、电厂中学(初中部)、实验初级中学等学校就近登记,区教科局同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入学信息及资格审核。同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鄠邑区外户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派位表》(附件10)。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在本区缴纳社保时间、购房情况、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地点及性质等条件进行综合积分。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科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区教科局统筹派位结束后,由学校公布派位结果,并通知家长领取通知书。
(5)其他情况。
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甘亭中心校户电路分校、荣华小学河头校区、西街小学青羊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兆丰桥小学、两营小学、惠安小学山阴分校等校实行“一晌制”管理,可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凡具备新区小学、人民路小学东新路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城区其他公办小学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鄠邑一中六中分校(初中部)具有高标准寄宿条件,具备南关初中、北关初中和东关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在该校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名校+”教育联合体内学生可到“+校”入学。
2.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农村公办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初中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所在登记学校印制通知书,加盖学校、教科局公章,于7月8日前将通知书发放给学生。
振华中学(九年一贯制)、白庙小学、太平学校(九年一贯制)为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招生,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均可报名,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贫困生享受相关资助。全区镇街中心学校均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区甘亭城区以外公办初中均可满足学生寄宿需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区教科局组织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鄠邑区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鄠邑区内招生,若区内学位富余,有寄宿条件的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招生范围招生。
(三)公布计划。
我区将在鄠邑区政府门户网站、鄠邑宣传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2021年,我区无民办初中招生计划,6月9日发布鄠邑区玉立实验小学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科局将通过相关平台公布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
区教科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将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区教科局公布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补录需经区教科局审核同意后,由区教科局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科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科局备案。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科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分别制定教育安置办法,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鄠邑区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0日—6月1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由教科局统筹安排(见附件4)。
(三)拆迁户、涝峪非搬迁户适龄子女入学。6月10—16日,由中心学校初审辖区内拆迁户适龄子女户口本、街办拆迁证明、房产证明或加盖村队(社区)公章的居住证明等资料,登记造册盖章后送区教科局审定,并进行统筹安排;涝峪内非搬迁户适龄子女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审核,由教科局统筹安排。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于6月10日—6月1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二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三是做好少数民族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学校要增强民族政策观念,强化民族团结意识,妥善处理好少数民族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如出现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区教科局,由区教科局联系区民宗局解决。四是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通知》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义务段中心校以上直属学校要设立招生入学咨询室,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设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工作推进情况。交叉区域存在学区划分、区域间学位供给不平衡的,要服从区教科局统筹安排,不得推诿扯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建立预警制度。区教科局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不断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区域或学校学位供给紧张时,将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区教科局将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五)严格执纪问责。在招生入学期间,区教科局将进一步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对违反“十项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在评估中实施“一票否决”。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六)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区教科局审核,学校为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七)加强政策宣传。各校级招生接待办公室在区教科局招生接待协调中心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通过宣传册、展板、网络等加强政策解释、宣传和招生问题解答。区校两级招生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同时,教科局还对各校级招生接待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统计和周通报。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名校+”工程推进情况及“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质量提升成果。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西安网讯:(记者黄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区级主导,学校实施。我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经开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按照统一安排、同步开展、规范程序、落实责任、服从派位、确保平稳的基本原则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对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确保公民同招落实落严。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经开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学区划分全覆盖,无盲区。我区与未央区、高陵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三)日程安排。
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各义务段学校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家长及学生入学咨询接待工作。
(四)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无论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皆须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审核点具体进行。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1.审核时间。
信息审核时间为:
6月10日—6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审核地点。
辖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辖区内其他户籍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南角,下同)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报意愿学校。
3.本区户房一致学生入学。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初中:我区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依据《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在学区对应中学进行信息审核;未在我区小学就读但具有我区户籍的回流学生,持《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相关材料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五)招生入学。
招生入学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1.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1)6月27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6月30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家长意愿,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3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初中学位安排顺序。
(1)6月27日开始,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户房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如户房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6月30日开始,安排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我区户房一致回流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和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3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凡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六)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作为入学依据。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区民办小学在经开区和未央区范围内招生。
我区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9日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于6月27日在经开第一学校组织实施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我区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于6月30日14:00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现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若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并取得经开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审核点--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见附件3)。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二)西安市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4)。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理入学事宜。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理入学事宜。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二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在我区居住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三是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四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五是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各级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入学的相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本校2021年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负责本校学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本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组织责任和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要求,对外公布咨询电话,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工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全程监督。继续实行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检监察工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五)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要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19〕88号)和《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市办字〔2019〕185号),促进经开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2.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3.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4.坚持计划管理。按照部颁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含)以上“大班额”。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招生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和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经开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开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
(一)划定学区。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今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首次划学区招生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学区范围。我区与未央区、高陵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备案。
(三)信息审核。
1.审核时间。
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经开区门户网站、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信息审核时间为:
6月23日—7月3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审核地点。
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辖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辖区内其他户籍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南角,下同)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报意愿学校。
3.本区户房一致学生入学。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经开区中心区及高铁新城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持《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安排的时间节点,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经开区泾渭新城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持《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关证件到居住地学区对应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5.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群体子女入学。
凡符合义务教育政策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6.其他群体子女入学。
以下类型群体子女入学需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2)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市教育局、西安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省应急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陕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陕应急〔2019〕147号)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公政发〔2019〕92号)精神,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5)防疫一线人员子女。按照《西安市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市政办发〔2020〕3号)精神,做好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6)新落户人口子女。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教发〔2020〕81号)执行。
(7)非中国国籍学生。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8)集体户籍学生。户籍随父母在经开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在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9)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子女。家长需持廉租房协议申请登记,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10)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子女。家长持公租房协议申请登记,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四)招生入学。
取得《报名条》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招生入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进行。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学生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和剩余学位分布情况,结合意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集体户子女入学;最后根据剩余学位,结合意愿学校,统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1)7月12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7月16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家长意愿,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21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五)其它问题。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予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区民办小学原则上在经开区和未央区招生。
各民办小学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29日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我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教职工子女或小区业主子女,如报名人数未超计划数,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1.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按照全市同一时间规定于7月12日在经开第一学校组织实施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
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我区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于7月15日14:00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现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凡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无空余学位者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各级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实施管理,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户籍地教育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4.规范收费行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5.强化执纪问责。各学校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学校学位情况和咨询电话。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设接待室、举报箱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十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问责追责。
6.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招生工作要做到“摸底到户、宣传到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19日开始,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工程推进情况及公办学校质量提升成果。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要大力宣传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了让一年级新生更快地适应小学生活,做到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学校生活常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9月1日——9月5日。
一年级全体任课教师。
以班为单位,班主任全面负责,科任教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1、让新生了解学校基本情况,认识新同学,热爱学校。
2、教育新生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遵守纪律,尊敬师长。
3、对新生进行爱护公共财产,爱惜课本、文具等学习用品的教育。
4、对新生进行安全、饮食、礼仪、卫生、学习、课堂常规等教育。
1、班主任要与科任教师共同协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2、对每天的`教育内容要认真备课,作好记载。
1、认识新同学,编座位,告知作息时间,教会学生坐、站、行、写字等正确姿势。
2、认识学校,知道学校名称,自己所在班级,主要老师姓名,老师的办公室等。
3、按高矮顺序集合整队,弄清自己在队中的位置,在老师带领下参观学校,认识各种体育设施及玩法;知道厕所位置(上厕所时大小便入池);知道哪些地方可以活动,哪些地方不能去。
4、对新生进行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水电安全,防拐防骗安全等。)。
5、对新生课间活动进行指导,强调先上厕所,再参与课间活动。
9月2日——3日:
6、对新生进行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教育,培养集体意识。
7、教育新生爱惜课本文具等学习用品,学会整理书包。
8、教育新生热爱学校,爱护学校财产(桌凳、门窗、花草树木、饮水机等)。
9、对新生进行一日常规教育,知道上学、放学时间,做到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上学、放学路上不贪玩,在校不大声喧哗,不在其它班前逗留,按时离校。
10、对新生进行课堂常规的教育,做到上课认真听讲,不讲小话,不做小动作,迟到要打“报告”,经教师允许后再进教室;课堂发言先举手,回答问题声音宏亮,用普通话,下课后让老师先走出教室。
9月4日——5日:
11、对新生进行饮食卫生教育,做到不暴饮暴食,不购买街边小贩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在地上摸、爬、滚。
12、对新生进行环境卫生教育,做到不乱丢乱扔乱画,废弃物丢到垃圾箱中,吃剩的早点丢到指定的地方。
13、对新生进行个人卫生教育,做到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进校,要求新生勤洗澡,勤洗头,勤洗脸,勤剪指甲,勤理发。
14、对新生进行礼仪教育,学会用基本的礼貌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教育新生尊敬师长,见面问好。
15、对新生进行爱学习教育,做以认真学习,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以上十五条内容班主任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第5条教育内容必须坚持一个星期。
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充分发挥我院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结合护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评促建”为主线,以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为目标,以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主题,紧扣学院党委“四个围绕”、“五个结合”具体要求,精心搭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平台,以开展“五个好”和“三个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树立“五带头”的共产党员典型形象为重点,通过提升党员同志的思想境界,改善党员同志的工作作风,树立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推进我院教学教改进程,提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扩大优势,打造特色,推动我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做到“五个好”和“三个好”,优秀共产党员要做到“五个带头”的总体要求,学院党总支、支部和广大党员同志要坚持从本院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这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切入点,以学习讨论和调查研究为主要形式,围绕党总支提出的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着力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实践本领,形成争创先进党支部和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生动局面,不断探索我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使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三、主要内容。
本次创先争优活动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创党员示范岗”为主要活动载体,要求每一位党员从自己做起,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1)探索多种途径,提高党性修养。
党性修养是共产党员的基本素质要求,为了加强每位同志的党性修养,院党总支拟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通过“xxxx”等形式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知识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教育,要求每位党员认真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并把此活动作为一项提升党员素质的长效机制;二是通过参观革命圣地井冈山,重温中国革命的光荣历史,学习胸怀理想、坚定信念,实事求是、勇闯新路,艰苦奋斗、敢于胜利,依靠群众、无私奉献的井冈山精神;三是聘请专家讲学,集中讨论学习。护理学院的学生人数多,教师的工作任务重,为了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矛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学院党总支拟邀请院组织部的领导对我院的党员同志做“提高党性修养”的主题报告,通过党员讨论、专家答疑,使全院党员对此问题有深入的、系统的、全面的认识。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
先进性是共产党员与普通群众的最本质区别,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同志想问题、办事情都能走在群众的前面,真正做到“平时能看得出来,关键时能冲得出来,危险时能豁得出来”。
1、挂共产党员标志牌。我院的'所有党员在上班的时间内胸前必须佩带“共产党员”标志牌,以时刻提醒自己的党员身份,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工作,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2、评共产党员示范岗。除了在形式上使党员教师与普通群众有区别之外,护理学院党总支更要求每位教工党员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从目前学院迎评促建的大局出发,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无私的奉献。结合学院近期的主要任务,设置如下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师德示范岗”,其基本要求是模范地遵守党章、党纪和国法,加强师德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影响和培养学生。“育人示范岗”,其基本要求是积极而富有成效地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学生的理念,深入到学生中去,听取学生意见,所带的年级或班级多次获得院内院外荣誉。“教学示范岗”,其基本要求是抓住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自觉遵守教育规律,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材编写、课改教改活动,课堂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科研示范岗”,其基本要求是热衷于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影响和带动青年教师进行科学研究,每年发表论文(省级或以上期刊)2篇以上,或主持(省级或以上)课题一项以上,成果显著。“服务示范岗”,其基本要求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教师之难,想学生所想,始终把师生利益摆在第一位。
(3)与时俱进,打造网络学习教育平台。
信息时代,网络已成为了党建工作与时俱进的一块新的阵地。护理学院网络党建的工作起步较早,效果较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首先,我院将继续完善党员qq群的建设。党员qq群解决了原来因时空限制而带来的党员教育管理的不便,现在我院党员的党员qq群已由一个发展到五个,由原来单一的网络交谈功能发展到思想汇报的审阅、转正申请的提交、党员转正的表决等综合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党员网络qq群的党建功能。其次,精心打造党员学习、宣传、交流的网络平台。充实、改造护理学院网站内设置的“党群工作”专栏,及时更新党的活动、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制度建设、相关文件等栏目内容,开辟党员学习论坛,让我院党员同志能够及时了解总支、支部相关情况,及时、便捷地参与到党的组织生活中来。
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第七篇】
(一)加强训练教学领导。学校重视军事教师队伍建设,并充分利用军民共建,请部队派人员帮训等形式,不断充实和加强教学力量。搞好了军事训练教学保障,落实训练教学经费,切实完善训练教学设施,要定期分析训练教学形势,及时解决训练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认真总结交流训练教学经验,不断提高训练教学质量。(二)重视训练教学改革。各学校都能紧紧围绕培养目标,研究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结合的有效教学手段。还根据学生的实际和军事训练的具体内容,不断研究改进训练教学方法。提倡由浅入深,启发式,诱导式、示范式的教学形式。
广泛运用了现代教学技术,增强训练教学效果。要积极开展训练教学、学术研究和交流,不断推进训练教学改革的深化。(三)坚持科学施教。学校按照《大纲》的要求组织训练教学,不得随意变动训练教学内容和时间。能够贯彻循序渐进、精讲多练的训练教学原则。并注意搞好了各科目之间的衔接,室内室外课、训练课与理论讲解课穿插进行,合理搭配。能够针对不同对象合理编组,因人施教,努力提高了整体训练教学水平,通过组织军事知识竞赛、参观军营等活动,丰富学生军训生活,增强军训效果。
(四)建立训练教学安全保障制度。学校能够从实际出发,建立有效的训练教学安全制度。对训练教学的各个环节做出规定;对训练枪支、器材、场地使用管理问题予以明确;对参训学生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要求。在训练教学中,能够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严防了人员伤亡和器材丢失、损坏等训练事故的发生。
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第八篇】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高等院校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的规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计划,我校决定对xx级新生进行为期十四天的集中军事训练,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对大学生实施以军训为主要形式的国防教育,是学校改革教育内容,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的主要途径,也是学生履行兵役义务,进行役前训练,加强国防后备力量的主要形式和措施。这次学生军训,必训紧紧围绕我国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总目的,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军训与新生入学教育相结合;二是把军训与国防教育相结合;三是把军训与巩固学生专业思想相结合;四是把军训与加强学生组织纪律、行为规范观念,培养集体主义思想和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相结合。
2、目的要求:
通过军训,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和技能,为国家训练一批预备役兵员和预备役军官;通过军训,使学生增强国防观念,提高思想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从而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建立良好的学风,校风打下坚实的基础。
1、时间:9月6日至9月18日。
2、内容:(1)解放军共同条令;(2)队列;(3)内务;(4)歌咏比赛;(5)紧急集合;(6)消防知识、武器常识和国防教育知识讲座。
军训结束时,举行军事比武和阅兵。军训期间举行纪律、内务、队列比赛,利用业余时间举办歌咏比赛。军民联欢等文娱活动。
3、训练场地:
队列训练:校运动场、跬步楼侧边空地。
这次军训在xx市公安消防支队、军分区、安源区人武部的支持下进行,xx市公安消防支队派出23名(暂定)教官直接指导,学校采取部队建制,设立独立军训团。
1、团部干部名单:
团长兼政委:
副团长:
副政委:
参谋:
助理:
书记员:
2、部队教官成立军训指导小组:
组长:(待定)。
成员:(待定)。
3、军训直属若干个排,各系辅导员或班主任任排长,各班班长任副排长、教官每排一名(待定),具体安排情况另行通知。
1、军训作息时间、内务卫生、军容风纪、衣食住行、纪律规定,按部队院校要求执行。
2、建立严格的考勤和考核制度。
3、各排长必须全天坚守在军训场地,参加军训活动,了解学生情况,强化军训纪律,做好服务工作。
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第九篇】
新生入学教育是整个大学教育的起点,是新生入学后大学生涯的第一课,对帮助学生尽快融入大学生活,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20xx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建筑工程学院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学院的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爱职院爱建工爱专业共成长。
1。帮助新生认识职院,了解建工,增强学生对学校、学院和专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树立以校为荣,为校增光的思想意识。
2。帮助新生确定新的学习目标,强化学习意识,树立远大理想,做好学业规划,以实际行动迎接崭新的大学生活。
3。让学生了解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相关事宜和要求。
4。帮助学生熟知《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5。培养新生的文明礼仪行为,做到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做一名积极文明向上的大学生。
6。帮助新生适应校园及周边环境,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9月—12月。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利用主题班会、军训活动等教育阵地,在新生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遵循准则,努力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
2。爱国主义教育。以抗战胜利日和国庆节为契机,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适时的开展座谈会、观看电影《太行山上》、主题征文等相关活动。
3。爱校荣校教育。帮助新生了解校史、校情、校风、校纪、校训和校徽等,安排高年级学生带领新生参观校园,增进新生对学校发展历程和发展前景的了解,增强新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帮助新生加深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认识,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
4。集体观念教育。以新生军训为契机,贯穿军事技能训练、内务整理、叠被子大赛等活动,不断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塑造学生不怕吃苦、敢于担当、互帮互助的集体精神。
5。感恩诚信教育。学院开展为父母写一封信并邮寄回家的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倡导百善孝为先的优良传统,增强学生对父母的理解和感恩之情;开展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强调学校的考试纪律,并让新生书写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学校期末考试的良好秩序;开展诚信还贷主题班会,旨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让新生懂得诚信美德。
1。校规校纪教育。新生入学期间,学院每晚6:00—8:00组织新生上晚自习,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促进新生了解学校颁布的.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新生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新生将外在的约束内化为自觉的行为,使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
2。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使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流行疾病、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告诉新生出入落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宿舍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外出要结伴而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帮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3。生活适应教育。通过召开迎新大会、班会、新老生座谈会、专题报告会等方式,帮助新生顺利完成从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尤其是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的学习方式的转变。让新生尽快互相熟悉,尽快消除孤独感,尽快融入大学生活,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
1。专业导入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新老同学座谈等形式帮助新生了解所学专业的师资状况、办学条件、课程设置、学习方法,帮助新生顺利完成学习方式转变,尽快融入大学生活;开展专业思想教育,使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的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就业前景等,树立专业学习信心。
2。职业生涯规划与学业规划教育。举办职业生涯规划讲座,帮助同学们正确地认识学业和事业,科学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路线,为择业和就业做好充足的准备;根据学生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个性特点等,对学生进行综合分析论证,为每一位新生建立学业档案。
执笔人:xx。
20xx年9月10日。
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第十篇】
为保证新学期8月30日-9月1日校本部迎新和9月9日-9月11日新校区迎新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公司(集团)良好形象,充分体现公司(集团)“服务师生”的宗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组织。
公司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活动分工。
1、办公室。
负责新老校区新生服务区的总体安排和各项工作的总协调;负责迎新活动的整体宣传和引导员组织安排工作,并负责制作后勤收费项目公示牌。
负责人:
2、财务部。
负责新老校区新生入学的各项收费工作。
负责人:
3、饮食服务中心。
负责新老校区新生饭卡发放和伙食供应工作,负责“现场快餐提供”、现场免费供应绿豆汤。
负责人:
4、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新老校区新生住宿安排,制作指示牌。
负责人:
5、水电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校本部迎新现场的水电保障工作(保水电、保运行、保安全、保维修)。
负责人:
6、卫生绿化服务中心。
负责校本部迎新现场保洁、桌椅摆放保管和相关地点的花坛摆放工作。
负责人:
7、科教园区服务中心。
负责科教园区和坤舆生活园区绿地维护、花坛摆放和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生活园区迎新活动现场的桌椅摆放、保管工作。
负责人:
8、易百商贸服务中心。
负责新老校区新生生活用品的现场销售工作。
负责人:
9、校医院。
负责新老校区新生的体检工作,负责主服务台迎新义诊工作。新生体检工作安排:9月2日—9月3日,研究生体检;9月8日—9月11日,本部学生体检;9月底之前,工商学院和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学生体检。
负责人:
10、热力服务中心。
负责坤舆生活园区新生洗浴卡发放以及迎新现场的水电保障工作。
责任人:
11、河大科教图书有限公司。
负责校本部、工商学院、质量技术监督学院、研究生学院和医学部的新生教材发放工作。
负责人:
三、宣传组织。
(一)迎新现场。
1、在迎新现场主服务区设置“彩虹门”(悬挂条幅“赫达实业有限公司/河北大学后勤集团热烈欢迎同学返校”);氢气球2个,悬挂条幅“服务高于利润 后勤集团为您真诚服务永远”、“创新推动发展 赫达公司与您携手共创明天”。
2、在服务区每个服务点前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如“总咨询台”、“收费处”、“赫达志愿者”等。
3、在服务区制作展板两块,宣传和反映公司(集团)的概况、服务范围和公司靓点,并公示集团收费项目。
4、印制并发放《新生生活指南》,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5、成立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服务小分队由12-20人组成,要求统一配备t恤衫、遮阳帽。
负责人:
(二)学生餐厅、学生公寓、超市营造迎新气氛。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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