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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例【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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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

存在的问题:

一是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滞后。因种种客观因素,物业管理没有一个完善的系统指导,使一个完整的小区七零八落,各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不明,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混乱,无法做到协调统一。

二是小区业主缺乏自我约束能力。住宅小区内的业主,其生活习惯、消费层次、认识能力、知识水平、个人素养等是不尽相同的,规模大的住宅区业主更是千差万别,业主的自我约束能力与自我保护意识处于不同层次,为各自的利益经常发生冲突,增加了物业管理的难度。

三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因小区管理公司资质和规模的影响,无法为业主提供周到和全面的服务,企业也难以实施到位,无法满足业主的期望,引发两者出现许多矛盾。

四是小区物业管理智能化程度低。所谓住宅小区智能化,指的就是利用4C(即计算机、通信与网络、自控、IC卡)技术,通过有效的传输网络,将多元住处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与安防、住宅智能化系统集成,为住宅小区的服务与管理提供高技术支持。目前,在许多小区中多数还未能实现智能化。

建议:

一是加强立法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尽快出台地方性《物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政府物业管理持政主体和专业部门按职责分工,并对物业管理进行指导与监督的地位;明晰业主、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政府职能部门等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关系,以适应物业管理的权威性、统一性、专业性、综合服务性、有偿性等要求。

二是重视基础管理明晰物业管理主体。在建筑施工前期就与开发商共同探讨日后物业管理细则,使物业在建造中更加合理、经济有效;在住宅小区竣工后,根据《住宅小区接管验收管理办法》进行认真验收,保证建筑质量,保证使用功能,并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三是提高物业管理公司从业人员素质。首先,要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对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次,企业根据管理人员实际情况及工作岗位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长期培训与短期集训结合对在职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员工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再次,从员工中选拔有培养前途的人,参加物业管理专业学历教育,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

四是积极推动城市小区业主大会的建立。选出水平比较高,对物业管理有着一定认知的业主委员会,并引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由业主委员会代业主行使各项权利。在物业纠纷中,业主是弱势群体,只有帮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让其发挥“主人翁”的作用,管理自己居住的“家园”,才能切实保护业主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

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二篇】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是增强基层政权执政能力,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好转的重要保证,是预防犯罪、惩治腐败的有效措施。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如何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已成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三篇】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 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机关依赖过度,监督职能难以发挥。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 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在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突破。一纪委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抓好落实。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将主要力量倾向办案,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二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提醒;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三选取典型案例宣讲、参观监狱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健全能力提升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健全业务例会制度、履职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交流学习制度、以案代训等制度。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四篇】

2018年以来,石城县扎实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起权责明确、衔接配套、运转有效、依法自治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有效**了村务监督弱化、纪律监督缺位、民主监督乏力等问题,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配齐配强人员,确保“有人监督”。针对乡镇纪委人员不足,监督力量薄弱,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存在盲区和死角,尤其是近年来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等现象,石城县从2017年12月起,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要求各村(居)委员会必须配备一名有担当、敢碰硬、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纪检监督员。目前,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按主任1名、委员2-4名配备,全县131个行政村和22个居委会的村级纪检监督员已全部配齐到位。

(二)完善运行机制,确保“规范监督”。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在全县各乡镇推行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做到“四有”,即工作有章法、行为有规范、管理有标准、办事有依据。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流程等,并将相关制度公布上墙。各乡镇纪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对问题发现、反馈、报告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

(三)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有效监督”。乡镇纪委负责对村级纪检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使用,并将“如何监督”作为加强纪检监督员培训的主要内容,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线索收集、问题反馈的“探头”作用,积极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在“村务监督微信群”“村务公开微信群”的管理和监督作用,让其成为乡镇纪委的得力助手。2018年4月份,石城县10个乡镇纪委实现了立案全覆盖,各村级纪检监督员在协助办案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保障不足,履职积极性不高。村级纪检监督员履行的是纪律监督职能,从运行情况来看,除由村委委员兼任纪检监督员享有其委员本身有的工资外,无任何的福利待遇,若由党员代表兼任的纪检监督员,则即无工资,也无补贴。有些未设立单独的办公室,或者无必要的办公设备,极大的削弱了村级纪检委员会的积极性。

(二)人员素质不齐,发挥作用有差异。从年龄结构上看,大部分村级纪检监督员在45-55岁之间,年龄普遍老化。从知识结构上看,大部分村级纪检监督员文化程度为初中,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屈指可数,知识水平普遍偏低。从业务素质上看,所有的村级纪检监督员对于纪检监督工作都是“老”新手,受年龄的老化、知识结构的限制,对“源头活水”的吸收消化存在一定的困难。因纪检监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个别地方村级监督工作出现“表面有,实质无”的现象。

(三)熟人社会干扰,监督实效不明显。村级纪检监督员即是村民委员会的一员,也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对象,很难跳出人情圈子“当包公”“唱黑脸”,有的怕得罪人“不敢讲”,有的怕伤感情“不愿讲”,在民主评议中尽显“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一团和气,村务监督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村级监督委员会的几点建议

(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格把关,建议在下一次村级换届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时,增设年龄和学历上的条件限制,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有一定文化功底、年富力强、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等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将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有方法为群众办事的青年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充实到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以此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解决“不愿为”的问题。

(二)持续聚焦发现问题。加强对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基本财经知识的培训。建议编发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事项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资料以供学习、参考,统一设计制发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薄、信访登记薄、工作日志等常用台账和表册,为工作检查和民主测评提供可查证的痕迹档案。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问题的能力,解决“不会为”的问题。

(三)全力完善后勤保障。创新一系列科学可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加以规范,建立科学、量化的考核评议机制,每年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严格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例会、学习、台账、报告等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阵地和硬件建设,做到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录、运转有经费、监督有实效。依照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及时足额拨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在经济利益上不受村两委的制约,切实兑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济待遇。逐步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他委员的待遇问题,解决“不敢为”的问题。

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五篇】

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围绕日常监督中存在的监督方式不多、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结合工作现状,对基层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存在问题

监督方式不多,缺乏有力抓手。虽然对日常监督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进行函询谈话、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等,但仍然没有真正把监督融入日常工作当中,日常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比如:按部就班定期检查多,不打招呼不定期检查督导次数较少;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开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较为有限,不知道去监督什么,难以明确监督重点。

监督力量薄弱,尚未形成合力。各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往往各管一块、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日常监督长期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比如:纪检监察室对监督发现的线索都是各自分办处理,没有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人员抽调过于频繁,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抽调监督检查人员过多过频,影响日常工作开展。彬州市只有3个纪检监察室,且主要精力都在完成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任务上,专门开展监督的人员相对较少。

监督人才缺乏,缺乏技术支撑。部分干部的知识面不够宽,缺乏“复合型”专业人才,不熟悉市场经济、现行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监督工作中新手多、能手少。干部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监督工作质量的提升。

监督效果不显,未达一定成效。抓早抓小效果不明显,由于“事前”功夫下得不够,很多问题未能在苗头性、倾向性显现时及时纠正。线索处置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线索由于缺乏日常监督的信息支撑,导致在处置研判时不够全面精准,经常出现“一谈了之”“初核未果”等问题。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处理往往就事论事,既没有加深教育、警示惩戒,也没有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还缺乏主体责任的反思剖析。

原因分析

政治站位不高。思想层面认识淡化,没有深刻认识到科学运用日常监督方式方法的重要性,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监督工作的政治属性,没有真正将监督工作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去履行,仅满足于“规定动作”做过了、面上问题发现了、具体责任问到了,抓具体不抓宏观,抓眼前不管长远,抓表面不深不究,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解决问题力度弱化。抓苗头、抓典型、抓关键的思路和力度欠缺,习惯以文件、会议方式传导压力,习惯以工作留痕作为落实方式,对于主体责任有缺失、监督责任没尽到的问题通报曝光不够及时。

求实创新氛围虚化。运用的监督方式因循守旧推进多,结合工作实践创新少,满足于完成日常监督基本任务、履行基本职责,对于丰富纪律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方式方法、拓展日常监督平台、考核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没有扭住关键、没有求深求细、没有以小见大。

意见建议

创新监督理念。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在心底支持配合监督工作。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要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在廉政档案的建档和管档上做到全方位动态管理,为处置问题线索、廉洁审查以及全方位监督提供支持。

强化业务培训。突出“青蓝结对”培养,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加快其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注重拓展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重视实践培训。重视实际监督工作实践锻炼,有计划地轮流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机关的监督工作,既整合力量、强化队伍,又锻炼干部、培养能力。

凝聚监督合力。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加强衔接配合,实行信息共享,全方位收集掌握全市范围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关违纪违法情况,通过综合运用巡察成果、问题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落实、以案促改等工作,着力提升监督全覆盖能力,建立动态监督机制。

注重监督实效。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治标治本。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严格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除此之外,通过“ 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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