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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移风易俗会议记录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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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移风易俗会议记录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镇政府的要求,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创建移风易俗示范村活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目标任务

1、创建标准。村规民约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健全,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男女平等、诚实守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较好,婚丧事不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基本杜绝,各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新风大力弘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及文体活动场所齐全,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2、领导体制。成立移风易俗活动领导组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成员具体抓,各司其职。成立道德评议会、禁毒协会等群众组织,并正常开展工作,社区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3、工作机制。有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分解任务;通过宣传栏、党员干部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有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总结,有会议、宣传、等文字、图片资料。

4、道德建设。普遍开展 “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有公益宣传标语牌和宣传栏,且宣传内容经常更新;群众知晓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无道德失范言行。

5、社会风尚。制定村规民约,下发到户,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村家中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婚丧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现象;无封建迷信、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无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宗族派别势力;倡导婚育新风,无性别歧视和计划外生育现象。

6、公益事业。文化、卫生、体育、教育等公益事业稳步发展,有农家书屋或图书阅览室,有计划生育服务室,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开展经常,丰富多彩,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群众,大力倡导婚事、丧事简办 ,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平等、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认真做好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使文明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程,要高度重视,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制定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的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抓好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严厉打击算命,看风水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打击邪教活动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积极引导群众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村里移风易俗会议记录 移风易俗的会议记录

村级移风易俗会议记录篇2

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和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遏制不良习俗,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转变,根据《中共**市委文明办关于印发〈**市“文明引领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文明办〔**〕26号)及《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广泛开展“文明引领移风易俗”主题活动的通知》(梅文明办〔**〕1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为目标,以开展移风易俗各项行动为抓手,有效遏制陋习流弊,努力营造崇尚文明节俭,反对铺张浪费的浓厚氛围,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通过集中开展“文明引领移风易俗”主题活动,进一步有效移除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人情债等不良风气,有力打击非法宗教、封建迷信、黄赌毒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着力把干部群众的人情债减下来,把幸福感、获得感升上去。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科室及单位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四大行动”,着力破除根治旧俗陋习,逐渐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

1.移风易俗宣教行动。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移风易俗的自觉性。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通过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等形式,引导单位干部职工自觉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不打牌赌博;要充分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其中信息宣传教育中心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移风易俗公益广告,综合运用固定宣传栏、网站、微信、微博、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形式,营造强大舆论氛围。

2.婚丧礼俗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婚丧礼俗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参与带彩打牌、互相吃请等不良习俗。积极倡导婚丧事简办,倡导不送、不收非亲人员礼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动,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尚。党员干部以及文明家庭成员要带头倡导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重点倡导践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形式,倡导践行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和生态殡葬模式,倡导践行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

3.传统文化浸润行动。要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引领作用,让文化生根、使文明落地。围绕重大节庆日,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等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在移风易俗中提升幸福指数;重视发挥好家风好家训在传习、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宣传好以文明家庭为代表的家风故事,培育道德正能量。

4.结对帮扶共建行动。充分发挥关心、支持和参与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深入联系挂钩村,指导、督促村镇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力争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文化阵地建设等帮扶共建活动,促进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共识,促进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活动开展情况被市、区文明办纳入新一届各类文明先进考评体系。各科室、单位要统一思想,增强认识,切实把“文明引领移风易俗”主题活动作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贯彻执行,确保活动实效。同时,及时将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中的典型事迹和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至局办公室。

村级移风易俗会议记录篇3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为目标,把移风易俗作为全县乡村文明行动新一轮五年规划重要一环予以分层梯次推进,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同频共振,涵养社会清风、文明乡风、和谐民风,为建设“生态泗水、活力泗水、幸福泗水”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群众基础。

移风易俗工作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主题,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要发挥镇村主体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自觉、重在干部带头,充分发挥“四会一约”作用,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破除封建迷信,反对盲目攀比。

到今年底,全县每个镇街建设3—6个道德评议会试点村;全县所有村(居)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普遍提升。

到20**年底,全县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

到20**年,实现全县各村村规民约完善,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彻底根治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基本杜绝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县内各媒体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开设专题专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比排场讲面子的负面典型,不断提高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在村(社区)文化广场、宣传栏、文化墙等阵地,大力宣传村规民约、文明理事、移风易俗及相关法规政策。把移风易俗教育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利用乡村儒学讲堂等阵地,开展移风易俗教育。鼓励文艺志愿者通过民间文化剧种、地方戏曲、乡间小调等形式创作一批具有泗水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以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化引领群众。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信用户、文明示范户创建,“好媳妇、好婆婆 ”“敬老孝亲之星”评选和优秀“家风家训”征集展示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

(二)建立完善“四会一约”群众议事理事组织。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修订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泗民字〔20**〕39号)和《关于印发〈泗水县农村道德评议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泗文明办〔20**〕1号),加强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建设,在符合当地风土人情、尊重社情民意、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活动章程、明确成员分工,确定办事流程、标准要求、服务规范等,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发挥作用。立足实际,建立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设立“道德点评台”,开展点评活动,建立评议档案。各镇街加强对群众议事组织的指导,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群众服务水平,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建立组织健全、服务规范的群众议事机制。

(三)倡导文明节俭婚俗。一是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节俭办婚宴,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宴请范围,提倡宴请亲友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提倡婚前商议婚礼事宜采取茶话会形式,不摆宴席;提倡并大力推广自助餐式宴席、“十大碗”等宴请形式,喜宴农村每桌不超过300元,城区每桌不超过400元,烟酒控制在喜宴标准的三分之一之内。二是倡导喜事新办,程序从简,不搞豪华婚礼。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喜事堂,由村集体为婚礼、婚宴免费提供服务场所。提倡互送价格不高、有意义的订婚礼物,不索要“万紫千红一片绿”“三斤三两”“一动不动”等高额彩礼,坚决抵制盲目攀比跟风;提倡婚事一天办结制,不下帖、不补场;提倡婚嫁前后晚上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影响街邻正常生活;提倡婚礼当天少燃放鞭炮烟花,多使用音响鞭炮,婚车行驶过程中不燃放鞭炮;提倡低碳环保的迎亲方式,少用或不用婚礼汽车,婚礼车队不超过6辆;提倡露天婚礼、集体婚礼和旅行婚礼,搭建婚庆场所不阻碍交通、不豪华布置;提倡使用音响代替乐队,并适当控制音量;坚决抵制不文明“闹婚”行为,不参与制作闹剧,不丑化新人、不做有安全隐患和破坏和谐的言行。三是其他喜庆事宜不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过岁、升学晋升、参军就业等喜庆事宜不通知近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提倡通过一杯茶、一声问候、一个电话祝福等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

(四)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一是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设公共灵堂、骨灰堂和公益性公墓。提倡在殡仪馆或公共灵堂办理丧事,不在城乡街道等搭建灵堂(棚)、摆设花圈、停放遗体或骨灰等从事丧事活动。二是简化丧事程序。压缩丧事时间,提倡一天办丧事;提倡除儿女、儿媳外,其他亲属佩戴白花或黑纱;提倡送鲜花或花圈,减少烧纸焚香等具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提倡用葬礼哀乐代替乐队吹棚,并逐步取消丧事使用音响设备;提倡行鞠躬礼代替磕头跪棚;提倡办事人员不上烟、“丧事一碗菜”和自助餐式的酒席形式,禁止谢丧宴。丧事宴席农村每桌一般不超200元,城区每桌不超300元。压减办事人员数量,理丧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三是倡导绿色生态节地安葬,不私埋乱葬、不违规土葬、不二次装棺、不超标立碑建冢。提倡深埋、小坟头和集中安葬;提倡进公墓、进骨灰堂、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现代安葬形式。四是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各镇街立足实际,落实《泗水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发展规划(20**—20**年)》,明确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形成公益性殡葬设施为基础、经营性殡葬设施为补充、骨灰深埋等个性化骨灰处理方式相结合、群众自愿选择的殡葬服务体系。五是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殡葬管理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六是加大对惠民殡葬服务、生态节地葬法和殡葬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落实好《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建立城乡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进行减免。落实普惠性殡葬惠民政策,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逐步扩展免费服务范围。加快公益性生态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免费提供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意识,改变丧葬理念。七是倡导文明祭扫。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抵制封建迷信陋俗,提倡鲜花祭扫、家庭追思和网络祭祀等现代祭扫方式。

(五)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婚庆典礼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和监管婚庆公司,严厉查处婚丧活动中低俗表演等行为,坚决抵制婚礼低俗化、丧礼娱乐化。对办理婚丧嫁娶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联动,在婚事集中日等时间节点,到城镇街道、乡村道路等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占道停车、妨碍公共交通秩序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整治殡葬用品市场,依法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网点,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深化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开展农村“黄赌毒”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严肃查处祭路、祭车、祭桥等封建迷信活动。对在婚丧嫁娶中顶风而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要坚决制止,做好批评教育和引导转化工作;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六)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移风易俗的意义好处,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事,带头厚养薄葬,带头落实移风易俗各项规定。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把党员带头移风易俗作为做合格党员的具体实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为广大群众树标杆、作表率。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干部作用,推进驻村移风易俗工作开展,切实改善村风、净化民风、涵养家风。

(七)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可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予以奖补,有条件的可对选择生态安葬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原有的散葬坟墓,引导迁入城乡公益性公墓,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由政府或村委免费迁移、提供骨灰安葬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县、乡公益性公墓要在墓区核心位置设立公益安葬区,免费为居民提供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服务。对红白理事会组织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度高、各项移风易俗规定落实到位的镇村,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泗水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下派办、县综治办、县委新闻中心、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泗水广播电视台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牵头,具体负责宣传、督导、协调、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发挥部门优势,科学制定本部门单位工作方案。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模板,指导村(居)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各村(居)广泛征集意见,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各项文明理事标准,落实固定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一镇街一模板,一村居一标准。各镇街操作模板要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注重方式方法。要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开,不乱刮风、不强迫命令,尊重地方习俗和少数民族风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注重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注重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注重配套服务,落实惠民政策,完善养老就医、社会保障、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制度。

(四)强化责任追究。将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在年底全市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暗访检查中排名倒数50名内的镇街,年度精神文明考核不能确定为“好”等次,排名倒数20名内的镇街要书面说明情况;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取消评选资格。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公开排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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