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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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智慧树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王黎娜。
第二章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八条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第九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五章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十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第十四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九章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黑客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为促进我园各类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上海市*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赌博、*、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管人员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5、幼儿园网管理人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
为保*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5、幼儿园网管人员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工作。
为保*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人员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人员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教师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教师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管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教师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人员和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人员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教师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园所组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为保*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信息公开规定,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惕*和自觉*。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法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赌博、*、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1、网络管理人员每月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3、教师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象山春晖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xx副组长:张xx组员:金xx、王x、吴xx、邱xx。
第二章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第八条: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第九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不健康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没,黄色信息;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本部门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5、各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五章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第十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第十四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第十五条: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九章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新生入园须到指定医疗机构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两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预防接种等。对离园超过三个月幼儿,返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家长配合保健医建立完善的幼儿健康档案,按要求及时反馈幼儿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资料。领取借阅健康档案资料,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
三、积极配合每天入园晨检,发现疑似传染病情况,家长有义务配合带孩子去医院诊断或隔离观察,并及时向老师反馈病情。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防治,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四、在园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每年检查1次听力;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五、幼儿缺勤须提前向班级老师请假,病假说明病因。请假超过三天(包括三天,节假日不算)返园须到保健室开具"三天返园健康证明"后方可进班。
六、如幼儿患传染性疾病,须按规定离园隔离治疗21天,痊愈后须持相关医院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园。
七、为保证幼儿在园安全,不能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入园。
八、一日活动中教师或保育员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通知家长后,家长有义务配合接回幼儿隔离观察或去医院诊断治疗。
九、有在园内过生日需求的幼儿,为保证幼儿饮食安全,请家长所带蛋糕及食品须在知名大品牌店购买,并提供当日购买凭证,并在食堂留样48小时。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积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保健制度,建立幼儿健康卡片。
1、严格进行晨间检查,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消毒。
2、按时为幼儿接种疫苗,接种率要求达100%。
3、每年幼儿全面查体一次,身高、体重、半年一次,并将查体结果进行综合测评,及时反馈给家长。
4、积极做好幼儿沙眼、弱视、斜视、龋齿的预防矫治工作。
二、室内卫生每日保持整洁,空气清新,厕所干净无味,环境卫生分片包干定期检查,每周全园大扫除一次,幼儿床、桌、炊具、大中大小型玩具彻底清洁消毒。
三、幼儿的口杯、毛巾等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水冼手,饭后漱口。
四、园工作人员每年检查身体一次,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
五、幼儿被褥要定期拆洗、晾晒,每周剪指早一次,保持幼儿自身整洁干净。
六、调剂幼儿伙食花样,搞好饮食卫生。做好营养评价。
七、不吃腐烂变质食物,生食瓜果要洗净消毒。
八、定期向幼儿和家长进行卫生常识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切实保障入园幼儿的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幼儿园教学及生活秩序,特制定园领导值班巡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园领导及有关人员,每人一天。
二、值班时间:每个工作日的早七点三十分至下午园内人员离园为止。(节假日另行安排值班时间)。
三、值班人员要对全园外部环境、班级内部进行认真巡查,要重点对园内水、电、暖、气及户外玩具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应作现场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应在当日责成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值班人员对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要及时解决,本人无法解决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园主要领导,并视情节主动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误报。
五、对行政后勤人员及班级老师在岗情况要进行不定时抽查,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故不在岗的视为缺勤,作为常规考核依据进行处罚。严禁在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下象棋、打毛衣等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现象,发现一次扣20元(在下月工资表中扣除),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另行论处。
六、对午间值班教师及班级情况的巡查内容主要有:
1.午间值班教师坚守岗位及在岗工作情况;
2.幼儿生活卫生习惯情况;
3.幼儿健康状况;
4.班级卫生情况;
5.幼儿就餐、就寝情况;
6.值班老师执行园内行为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做私活、睡觉、擅离工作岗位、带外界闲杂人员入班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现象,按照《保教人员考核细则》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7.值班人员要合理把握进班巡查时间,尽量避免影响幼儿的入睡。
七、保健室值班人员要在午间值班期间配合园值班领导进行全园值班巡查,午间巡查必须由两人同时进班。如遇幼儿患病、中暑、抽风、意外伤害等突发性事件,保健室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并视情况就近就诊或报120急救中心予以救治。
八、每周五召开值班情况通报会,将本周值班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统一汇总,作为全园常规考核的`一项内容。
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敷衍塞责、徇私情、讲情面,在值班日内因工作失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形成较坏影响的,值班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值班人员因公外出无法履行值班任务的,由本人和其他值班人员调整值班时间,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园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指导,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密切配合的互动平台,科学、合理、有效地量化和考评各部门在网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情况,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方面和谐发展,并为幼儿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制定本制度。
1、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幼儿园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办学成果。
2)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程序。
3)有关办学的制度规定,对家长、社会的承诺等。
4)招生任务、招生办法及有关规定等。
5)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收费标准等。
6)院长介绍及园长信箱。
7)部门设置及部门规划,发展和方案公开。
8)帮困助学信息。
2、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幼儿园整体改革方案。
3)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算公开,政策拨款,收费、创收,财务支出等情况。
4)物品采购公开。包括幼儿园基建、办公、教学设备的采购及相关的政府采购办法、规定。
5)教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工资晋级等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评选条件、名额、程序和评选结果、奖励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
6)人事任免、录用、调动公开。
信息公开的形式本着实际、方便、灵活多样性原则,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1、教职工教研大会召开。
2、利用网络工具进行信息宣传。
3、信息方式。针对教职工,一般园内信息公开在幼儿园公告栏或者幼儿园网站。需要告知学生和家长的信息,除了发放告家长书外,信息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并且发布于拍普陀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
1、幼儿园必须贯彻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保育、教育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品德行为,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
2、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培训幼儿园教师,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
3、幼儿园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教师与家长交接幼儿制度。
4、幼儿园必须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5、每学期由园长室、教研组等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代表(家委会)会议、教代会、家长和学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教师、家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反馈,及时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6、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及时处理群众对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提出的意见,做好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7、定期征求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对幼儿园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8、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准备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
9、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与督导;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接受教职工以及教代会和工会的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六篇】
1.认真接待幼儿的来园和离园,离园时晚班教师和保育员应在门口做好幼儿交接工作,亲自将孩子交给家长手中,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坚决杜绝误接、走失事情的发生。离园时早班教师维持好未接幼儿秩序。
2.对于中午有事要求离园的幼儿,当班教师要与家长交接好,并与同班其他老师作好交待。
3.外出锻炼、户外散步、走廊活动后要及时清点人数。
4.及时观察了解幼儿情绪,发现情绪不稳的幼儿要多加注意,防止幼儿擅自离开班集体。
1.活动安全:
(1)教工在一日活动中要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习惯的培养,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不滑楼梯、有序上下楼梯、安全拿、使用剪刀、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等)。
(2)有阁楼的班级,边上不能开窗,杜绝幼儿爬楼梯和上下楼梯的安全有序。
(3)热爱幼儿,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
(4)对班级里安全隐患的地方可贴上标记图,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如防止滑倒、禁止爬阁楼栏杆、有序饮水等、上铺幼儿的禁止动作等)。
(5)减少幼儿在底楼走廊里自由活动或体育锻炼,以免造成玻璃破碎。
(6)准时进教室接班,带班时不打电脑、不开手机,不练琴,不看报刊、杂志、小说,不接电话,不与其他工作人员闲谈,注意照顾到全体幼儿。
(7)保教人员组织幼儿户外体育活动时,首先检查幼儿的鞋带、衣裤、运动器械。活动前,要先向幼儿提安全活动方面的要求,教给幼儿正确的动作姿势;组织活动时,教师不闲谈,不袖手旁观,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叉腰、抱臂、插口袋,不背靠器具,防止幼儿发生意外;组织活动后,不请幼儿拿重的体育器械。
(8)班内幼儿发生跌伤、撞坏、擦破皮等现象,应及时向园保健医生汇报、处理,不私自处理,不得隐瞒、迟报;班内幼儿如发生中、大事故要立即向幼儿园保健医生报告、处理,并同时向园领导报告,不得隐瞒。班内发生中、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9)运动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所有教职工都有责任及时报修,排除事故隐患。
(10)注意幼儿外出活动的安全。外出活动前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同意后方能外出;需用车的必须了解车辆的安全及司机的资质,确保交通车辆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2.用餐安全:
(1)午餐、点心分发时要注意食品的安放安全位置,汤、菜、牛奶、开水不得放在地面和靠近幼儿活动区的.地方,包括洗手水池、洗碗池。
(2)幼儿午餐喝的汤不允许幼儿自己端。
(3)吃饭不允许幼儿讲话,带刺的食物要小心;添饭时要放下筷勺;离开位置时咽下最后的饭菜,不允许筷勺放在口中走路。
(4)对于分发给幼儿食用的食品、牛奶、蛋糕等,班内教工要注意检查,如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应及时处理。禁止幼儿外带生日蛋糕等食品来园吃。
(5)对于晚吃完的幼儿,教师组织幼儿外出散步时要和保育员交接好,防止无人看管的现象。
3.午睡安全:
(1)睡前提醒幼儿小便。
(2)幼儿午睡时教工不擅自离开教室、不关教室门(最多用小椅子掩一下)、不和其他工作人员交谈、不吃零食、不在幼儿床上休息,保持安静的午睡环境。
(3)加强巡视,注意观察幼儿神态、身体是否有异物(包括幼儿首饰),防止异物入嘴、入鼻、入耳。幼儿入睡时观察幼儿盖被、出汗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汇报。
(4)对睡在上铺的幼儿要小心看管,防止跌落。
(5)照顾好体弱儿和生病的幼儿,及早处理好突发事件中的安全,如惊厥、高热等。
(6)不在午睡室燃蚊香、烧电炉,防止火灾发生。
1.节约资源,白天随手关灯;下午最后一个离岗的教师,必须收拾好各类用具,关好门窗水电。(注意窗户上锁)
2.爱护班级财产,有的班级有电视墙的窗户要两边开,以防雨天淋浴。不用时电视、投影、空调、琴要盖布防尘。
3.数码相机不在班级过夜、手提电脑带回家或放在园部保险箱内。借还一律要登记。
4.教工外出组织户外活动、升旗仪式、开会时钱物、手提电脑要上锁。教师背包、手机等物品不随手放在桌上、橱柜上。
5.认真保管好班级财产,如各类幼儿玩具、教师用具等,如订书机、花边剪刀等。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七篇】
1、学校网络设施投资于教育教学,24小时之内,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
2、本制度涉及范围包括全园各办公地点的终端计算机、办公地点之间的连接、园区和广域网、移动网络接入以及网络上提供的各类服务如电子邮件、代理服务、web服务、vod服务、资源库、办公平台等。
3、信息技术中心作为幼儿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部门,有权对幼儿园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并有权对幼儿园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4、任何人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违反者将受到处罚。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如出现要追查责任。
5、幼儿园网络结构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办公室需安装软件必须事先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不可擅自改动网络计算机,擅自改动者将受到处分。
6、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幼儿园网络的正常运行,蓄意窃取幼儿园网上的保密信息。
7、幼儿园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擅自设置该类服务。
8、为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禁止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利用邮件、ftp、winxx共享等在广域网中传送超大文件。
9、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网上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页,点,ftp站点及各种文件服务器,严禁在幼儿园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提供图片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违反者将受到处分。
10、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高度重视保护学校教学、技术秘密,严格请示、把关制度,对于需要上网的各类保密信息必须保证严密的授权控制。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第八篇】
为促进我园各类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5、幼儿园网管理人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5、幼儿园网管人员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人员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人员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教师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教师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管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教师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人员和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人员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教师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园所组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为保证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1、网络管理人员每月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3、教师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