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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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第一篇】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导入
社会在不断进步,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知道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生根据课前掌握资料自由发言)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1)、国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6、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3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学生自由发言)
4、教师小结。
二案例分析
(一)案例评析一
张某、王某、宋某、史某、朱某系五名未成年人,通过在溜冰场溜冰认识,结为兄弟。后结识了在外"混"的程某,五名被告人便在外租房,在程的"暗示"下五人开始盗窃,后发展为抢劫。五人同吃同住,有钱同花,作案时一起出动,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案发时,五人正策划购买枪支,并准备为五人组合起个帮号,而每次作案起主要作用的张某已经事实上成了五人中的“老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先后作案十几起,案值2万余元。
3、合作探究
案例中的五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哪些方面应引起我们的警示?
4、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5、教师总结(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1)家庭教育
(2)结交不良青年
(3)租房脱离家庭监管
(4)贪图享乐
(5)拉帮结派
(6)走上犯罪道路
(二)1、出示课件(案例评析二)
张某(12岁)、展某(13岁)、李某(11岁)抢劫案,三人摹仿电影中的黑社会人物,购买砍刀、胶带等作案工具,身穿黑色风衣,头带礼帽、墨镜,各持砍刀,强行闯入被害人的废品收购点,持刀抢劫现金后,将被害人捆绑并用胶带封嘴后逃走。
2、问:三人的犯罪成因?
3、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4、出示课件(评一评)
三人家庭条件并不贫困,三人之所以去抢劫,除了受到不良外界因素的影响外,放任自流的家庭环境也养成了三个人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在这些孩子的意识中,自己想要的就必须得到,自己的要求必须得到满足,听任自己的欲望的支配对他们已习以为常,至于其行为后果如何,社会舆论如何评论,则统统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上述的三人抢劫团伙也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要么属于父母离异,在家受气,要么因为和父母不和,离家出走,相似的经历也让他们一拍即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合作探究
1、如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途径?(学生讨论)2、在我们身边是不是有相关的案例?我们如何应对?(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3、出示课件(看一看1)
师:当发现未成年人打架斗殴
4、出示课件(看一看2)
发现他人对己或别人实施不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学校或家长向公安机关报告。
5出示课件(看一看3)
四、开放性评估题
制作“青少年救护、自护卡”
内容:匪警、火警电话,维权热线、当地派出所、卫生院、消防队、学校、班主任等救助方式与电话号码。
五、小结并布置课后思考题
本节课你有哪些收获?
你还有哪些经验和同学们分享?
六、小贴士
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
1敏锐地识别,清醒地判断
2理智地自制,灵活地自卫
3依法保护自己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第二篇】
一、活动主题:
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后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大学生进去大学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艰苦、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
2009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故意伤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一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朋友的要求,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09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针扎”事件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发布“安康发生针扎事件”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发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件好奇,便在网上发布了听说安康发现针扎事件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好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后悔莫及。
2011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强烈地震,震级为7-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守法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相信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纪安全教育已经讲过很多次。今天我和同学们分享以上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第三篇】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未成年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生的具体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以让学生健康发展为目标,精心构筑教育平台,着力整和教育资源,不断探索“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使我校该项工作呈现出健康发展的势头,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下面就我校“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谈谈具体的做法。
(一)建立健全组织,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我国青少年占全国人口的近半数,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社会上、校园内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依然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且呈现出低龄化、智能化的特点。鉴于目前的这种状况,学校在紧抓教学质量的同时,高度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由校长室督查,各部门具体操作,广大教职工协同配合,形成一个立体的教育管理网络,使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消化、遏制在萌芽状态。为此,学校成立专门的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
组长,派出所领导任副组长,校行政领导、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健康教师为组员。校长全面负责,各成员协同配合。如每周一的行政例会,校长室都要过问“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进展状况,并督促德育处、总务处、团队定期组织班主任、课任教师、后勤工作人员、团员干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小学生自我安全防范常识。要求各部门一定要做到思想认识和行动的高度统一,使“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日常工作要求各部门有计划,工作过程有记录,工作信息要做到学校、学生家庭双向反馈。确保该项工作不留于形式,要有实效。
(二)加强教师德育队伍建设,以人格魅力感召学生
小学生处在一个特殊的年龄阶段,可模仿性、塑造性、个性伸展意识、自我表现欲强,情绪变化明显。针对这一特点,学校要求广大教师要能适应新课改的精神要求,树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身教重于言教的思想,树立“民主、和谐”的师生观,不断完善考评机制。自觉以高尚的情操和人格道德魅力去感召学生。广大教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对业务精益求精,做到思想上和行为上保持一致;语言上讲文明;行动上遵纪守法,诚信守时;穿着上肃穆端庄,处处做学生的表率;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学习上做学生的伙伴,生活上做学生的知己„„教师高尚的师德,良好的师风,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也为“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全方位渗透德育教育
学校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主阵地、主渠道,对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负有重要责任。长期以来,课堂是教学的主要形式,也是素质教育、德育的主渠道。我校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教书育人、以人为本”的思想。各任课教师认真钻研教材、挖掘教材的德育资源,不断改进教法、学法,通过师生互动、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引导学生培养真、善、美的品质和情操。在课堂教学评价中,不光重视知识的正确传授,更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兴趣的培养,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获得知识和思想道德的双赢。
(四)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高尚的情操塑造学生
农村小学不比城市小学的学生,信息面、知识面相对要狭窄些,但同样具有可塑性、伸张性强的特点,而且学生的精力充沛,业余时间无从打发,所以,开辟第二课堂教育,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寻找学生的闪光点,进行个别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我校除了每学期请县电影队来学校放爱国主义电影外,还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多媒体、远程教育等设施,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学习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常识;观看不尊重知识、不努力学习的严重后果个案以及迷恋网吧、校园暴力事件的危害性的事例,并组织学生
讨论、写观后感,激发学生强烈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尊心,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音体美等兴趣小组,发挥了学生的特长爱好,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生的才干和知识,陶冶了情操。学校利用班会、中队活动对学生进行“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并分年级组织相应的知识竞赛;请思品与社会教师召开“弘扬中华民族伟大民族精神”的主题校会;请思想品德课教师开设“如何交友”、“如何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讲座;在学生中开展“远离毒品、远离暴力、远离网吧”的征文活动;每学期聘请法制工作人员给学生作一次法制报告。
(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是培养人的摇篮。浓厚的文化氛围、洁净的校园环境,能陶冶学生的情操,净化的心灵,使学生自觉规范个人的行为,做到与校园文化环境的完美融合。学校想方设法用好宣传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栏目的编排、设计;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精神,开展构建和谐校园、温馨班级的活动;结合自然活动兴趣小组,组织学生认养绿树、草坪等活动,激发培养了学生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奋发向上、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勤俭节约、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真正树立了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观念。
(六)整合德育资源,拓展德育阵地
根据农村小学学生的特点和成长的规律,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我们整合德育资源,充分利用各种阵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为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第四篇】
一、教学目的:
安全工作以及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安全、健康地成长,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前提和保证。它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每个同学都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方面的锻炼,提高警惕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全、文明、健康、快乐地度过难忘而又富有意义的住校生活。同时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小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也是十分必要。
二、教学过程: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者变相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结合学校的实际,特提出以下几点“住校生安全防范”的意见,希同学们时刻牢记,严格执行。
1.来校和回家途中不逗留、游玩,高度注意交通安全。
2.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寝室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50元以上),保管好自己的IC卡。学校不提倡学生穿名牌服饰来校,提倡节俭。相关私人物品放入箱柜,上锁,自行车按规定停放,上锁。
3.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如扫把等严禁用手游玩;不用力攀折上铺档板;不做有危险性的游戏,如铺与铺之间的跳跃等;不私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4.不在走廊楼梯处冲撞玩耍,要轻走轻声。严禁在窗台、扶栏等危险处攀爬、游玩、晾晒衣物等。
5.打扫卫生时,要注意安全。
6.开水瓶要整齐地靠墙摆放,避免走路时碰翻。
7.严格执行事前请假制度,如有请假,至少要报告班主任值周教师。按时就寝、起床,寝室长点名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睡觉时严格遵守规定,不两人同睡一铺,不容留非本寝室人员过夜,不擅自调换床位。
8.遵守纪律,熄灯后安心入睡。不讲空话,严禁点蜡烛,严禁用打火机。不传播无聊、迷信、下流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言论。
9.注意冷暖,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护健康。如有生病,要及时报告班主任,不能拖延。
10.既关心、团结同学,又要注意谨慎交友。要关注同学的心理情绪变化,互相安慰、鼓励。如有反常情况,寝室长有责任及时报告值夜老师。
11.男生、女生都要提高抵抗诱惑的防范意识,自尊、自重、自爱,提高对坏人坏事作斗争的能力,不轻率与陌生人结交,不经管理人员允许,男生严禁进入女生生活区。
12.注意饮食卫生,不带饭菜点心零食来校。如发现食堂有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出售,可马上向学校反映情况。
三、总结
以上安全防范措施还需同学的深入理解、拓展,力求做到万无一失。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同学,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对严重违纪学生将作纪律处分。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第五篇】
一、教学内容:
当前暴力犯罪突出,团体犯罪严重,各种社会团体因素对当前中小学生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本节课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
1、引言:
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2、阐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2)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
(3)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
(4)犯罪的类型复杂
3、学生讨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4、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社会的因素
(2)家庭的因素
(3)学生的心理因素
5、相互交流
学生与主持人对某一案例,一起讨论,各抒己见
6、布置作业
本周大家就本节班会课写1篇周记,谈谈自己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