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全面从严治党范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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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全面从严治党【第一篇】
核心提示廉政文化建设是构筑“不想腐”堤坝的重要路径,也是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和党内政治文化氛围的重要抓手。十八大以来,通过夯实机制、整合资源、扩大覆盖面等多种方式,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丰硕。
思想腐败是权力腐败、行为腐败、作风腐败和生活腐败的根源。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表明,“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需要双管齐下,反腐不仅要约束行为,更要培育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从思想上防微杜渐,使“不敢腐、不能腐”真正发展为“不想腐”。正如***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事实证明,廉政文化建设成就颇丰、硕果累累。
夯实机制建设,实现廉政文由“虚”到“实”的根本转变
廉政文化是一种“软约束”,但它不仅仅是一种道德文化,更是一种法制文化。因而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将文化之“虚”转为制度之“实”,防止出现各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问题。十八大以来,廉政文化建设合力机制不断健全、参与机制不断完善、督导考评机制不断强化。高效的领导组织机构和权责划分有助于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合力,从当前实践情况来看,各地陆续形成了指导性意见,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将责任分工落到实处。通过完善廉政谈话、廉政工作纪实、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公务员培训、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等途径,党员干部经常性受教育的参与机制初具成效。另外,廉政文化建设中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的构建也在稳步推进,不少地区以巡视制度为模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由相关领导带队,组成若干检查组,在集中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通过述责述廉大会、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成果进行量化评估。
整合文化资源,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作用
借鉴历史优秀廉政文化,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切实整合文化资源,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各种途径进行廉政文化的传播宣扬。结合不同地区的历史文化,将那些具有廉政教育意义的的名人会馆、故居、博物馆、烈士陵园打造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主题廉政教育基地,让干部群众在学习传统历史文化的过程中接受廉政教育。同时,收集整理历史中的廉政故事、廉政碑刻、廉政档案等历史资料整理成书,形成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作品。不仅如此,许多地区还将传统教育形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做到老手段翻新用、新手段摸索用、新老手段综合用,不断尝试一些新的形式与办法,发挥新媒体短平快的优势,如利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加强对反腐倡廉社会舆论的引导。
扩大覆盖面,扎实推进总体文化建设进程廉政文化是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政治文化本身又会受到整体性社会氛围的影响,这就使得廉政文化建设需要营造良好的道德基础和社会氛围去影响和感化大众。当前,各地区针对不同主体的特点设计了不同的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有区别、有层次地从全局性角度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有效实现了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的良性互动。例如利用社区文化设施,让廉政警钟在社区长鸣;通过专题座谈等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动家庭成员共把廉政关;将廉政文化的内容渗透到学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活动,督促教职工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让学生成长在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中;把廉政文化融入到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去,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企业负责人廉洁经商的意识;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新农村文化建设整合在一起,真正做到将廉政文化之“盐”溶入基层工作之“水”。
如何全面从严治党【第二篇】
12月10日,永胜县2020年度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会议召开。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对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代主任李江华集中进行分析并逐一点评。与会人员对述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
会议认为,各党(工)委书记的述职客观真实,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查找问题不遮不掩,制定措施符合实际,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逐条研读,知责明责,并付之于工作实践。二要充分认识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严肃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三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达、层层落实;要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坚决抵制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
如何全面从严治党【第三篇】
习**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与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
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章赋予的政治之责,是党中央根据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各级党委的职责所系。尤其是对党委一班人来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也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深刻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从自身严起,发挥好示范标杆作用,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依据《准则》和《条例》,结合军队党的建设实际,着力构建配套完善、有效管用、易于操作的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做到权责分明、分工明确、层次清晰。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紧压实。
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与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各级党委应把责任放在心中,使命扛在肩上,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真正以严实标准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切实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对重点敏感难点工作,严格按原则程序规矩议事决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断增强党委的公信力和领导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功能作用,依靠组织管人管事管思想,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做到有权必有责、问责必从严、失责必严究。全面彻底肃清郭徐流毒影响,坚决纠治发生在官兵身边的各种不正之风。创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新手段,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信息化社会的新形势新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介,积极探索网上监督的新模式,提高教育管理监督的时代性和实效性。
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中心工作和改革任务的高质量完成。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以实战化训练等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贯穿到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全过程。通过落实《准则》和《条例》,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党规党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促进训风演风考风建设,提升我军实战化训练水平,提高打赢信息化战争的能力。这就需要各级党委加强改革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强军思想武装官兵,用强军兴军的伟大实践成果激励官兵,做到坚决拥护改革、坚定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坚定改革必胜信心。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改革纪律,强化号令意识,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教育引导官兵正确对待个人进退走留,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在改革大考中交上合格答卷。真正把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成效,体现为坚决维护核心、维护权威、维护和贯彻军委**负责制的实际行动,凝聚起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磅礴力量,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如何全面从严治党【第四篇】
本网2017年2月10日讯 通讯员敖挺报道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肩负着重要历史使命。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官的作风,既关系到法院的形象,同时又影响着司法的公信力和司法的权威。在实现“四个全面”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法院工作和法官面对高诱惑、高风险、高难度的严峻考验。所以,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司法公正,重于泰山。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和体现“司法为民”的重要思想,必须要有一支清正廉洁、刚直不阿的法官队伍,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促进法院干警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下面就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提出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提炼历史精华,把握时代特征,丰富新时期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
文化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既具有历史的传承性,又具有现实的时代性。每一个社会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每一种文化的起源、演进和发展也都有其自己的轨迹和脉络。我国是一个有着深厚廉政文化基础的国家,形成了许多博大精深的“廉说”、“廉论”,对中国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年代,我们党更是廉政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的四代领导集体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反腐倡廉作为共同的政治追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形成了党的优良传统,创立、丰富和发展了一系列的廉政理论,赋予了廉政文化崭新的内涵。
我们现在讲的廉政文化,是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它吸收了我国传统廉政文化中的廉洁、民本思想等积极因素,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要求,以培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想信念为宗旨,以倡导廉洁奉公、弘扬清风正气为主要内容,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为目的。其内涵大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廉洁的政治文化,要求掌握公共权力的领导廉洁自律,淡泊名利,恪守宗旨,执政为民;二是廉洁的社会文化,要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让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充实人们的精神世界,使优秀的传统廉政文化和道德风尚在全社会发扬光大;三是廉洁的职业文化,要求各职业阶层的从业人员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四是廉洁的组织文化,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公共组织处事公道正派,公正透明,诚实守信,廉洁高效。
加强新时期廉政文化建设,要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不断丰富其内涵。要深入学习研究党的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思想理论和***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继承和弘扬为人民服务、“两个务必”等党的优良传统。要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富有时代气息的道德规范融入廉政文化之中,挖掘、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包括本地特色的廉政文化,提炼升华历史上清官廉吏的廉政思想,大胆借鉴和吸收人类先进的廉政文化成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发挥道德教化功能,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明确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方位道德性是廉政文化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着力点是要提高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素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我国传统文化把自律、自省、修己视为做人、做事与帮助教育别人的基础和根本,把“德政”和“政德”有机统一于治国安邦的为人和举事之中。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领导人更是语重心长地号召大家“要学习伦理学”,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对领导干部自身来讲,崇高的道德理想信念给人以鼓舞,纯洁的道德情操给人以理智,正确的道德规范给人以准绳,高尚的道德素质能更好地约束自己做到谨慎用权,守住防线,修正自我,廉洁从政;对全社会来讲,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对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道德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官”气正则民风清。而为“官”和做人两者息息相关,德是人格力量的具体体现,人格支撑“官”德,人品提升“官”品。
同时,要把惩治与预防、自律与他律、制度与文化有机地融合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积极探索综合预防腐败的途径和领域。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框架,就是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和相互支撑,其目的就是通过加强自律与他律,使党员干部“不愿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敢腐败”,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自律与他律关键都在“律”。自律是基础。文化看起来是个无形的东西,但是一旦深深地根植于人们的心中,它将起到法律制度不能替代的作用。只有发挥廉政文化潜在的熏陶、引导、渗透、影响力量,来感化、优化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才能从根本上树立“不愿腐败”的思想观念,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从而使反腐倡廉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二、重在教育干警,贵在引导群众,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树立廉洁理念和规范廉政行为上的导向作用
关于廉政文化的定义,现在大家有一个比较一致的看法,即廉政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及社会评价的总和,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反映。从这个定义来看,廉政文化既体现在廉洁理念的树立上,也体现在廉洁从政行为的规范上。其基本的功能是通过丰富的廉政文化建设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尊廉崇洁的价值判断和社会风尚,推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无论是树立廉洁理念,还是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无疑是党的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强弱,抵御腐朽思想侵蚀能力的大小,影响甚至决定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修德律己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管住自己”的能力,始终是廉政文化建设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但是,党的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腐败问题的产生也与社会风气、民众的道德价值观密切相关。民风、社会风气与党风、政风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它们互相影响、互为作用,共同决定着反腐败斗争的走势。党风、政风是关键,民风、社会风气是基础。端正了党风、政风,可以直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而端正了民风、社会风气,就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社会根基,起到釜底抽薪的功效。因此,廉政文化建设在面向党员领导干部的同时,也必须面向全党全社会,这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一条规律性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际效果,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
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效果是最根本的,是第一位的。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文化建设的一般规律,适应文化具有渗透性的特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寓教育于有益的文化活动之中,做到以德感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增强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
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要着力在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性、增强渗透力上下工夫,创新为先,特色为重,通过加强基层基础,推进廉政文化进一步面向全党全社会。进机关,以开展“读书修德、以德律己”活动为抓手,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素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学校,要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心理需求出发,使廉洁、诚信、守法等良好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从小就植根于学生头脑之中。进企业,要紧密结合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促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廉洁经营,帮助企业职工树立尊廉崇廉的道德价值观。进家庭,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进行清廉勤俭、移风易俗的思想道德教育,对普通居民家庭进行贤良美德教育,做到“家庭设防线、常敲廉政钟”。进社区,要把廉政文化融入到社区文化建设和社区各项活动之中,宣传和教育群众增强廉洁、诚信、守法意识,激发居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进农村,要根据农村的特点和农民的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廉政文化传播到农村的千家万户。要精心整合廉政文化资源,积极拓展廉政文化阵地。既要用好本地的资源,又要用好国内的优秀廉政文化资源;既要挖掘整理古代的传统资源,又要注重近现代廉政文化资源的利用。
三、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格局的作用,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精心谋划,形成合力。要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廉政文化建设总体目标、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安排。要建立以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廉政文化建设保障机制,不断扩大廉政文化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努力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促使廉政文化建设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四、当前廉政文化建设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尽善尽美,实践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中,由于种种客观和主观原因,以也时常面临着一些问题,有的还很严重。我们不能对面临的问题视而不见,而是要高度重视,客观理性分析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所在,以便在不断的实践探索中找到**之对策,找到一条适合本地本部门的廉政文化建设的正确道路。
(一)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存在主体失位和错位现象
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党组织、行政负责人应该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责任主体。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地方存在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冲动,对于地方党政领导而言,廉政文化建设似乎难以直接产生效益,不如招商引资等经济工作见效快、来得实、政绩明显,所以很多时候党委、政府往往把廉政文化建设的任务直接压给了纪检监察部门,由纪委、监察局全面领导廉政文化建设,并负责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这就造成了廉政文化建设主体的失位和错位,使得廉政文化建设的力度大打折扣。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牵涉的部门和单位比较多,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纪检监察机关只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组织协调机构,并且自身已经承担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以纪检监察部门一己之力来领导,并具体负责廉政文化建设的全部工作,显然在工作的力度上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参与热情不高,参与度不够
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党委、政府等公共权力部门,廉政文化建设约束和规范的重点对象是党员干部,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同时也需要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才能有广度,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处于政治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一个历史转型期,各种文化思想相互激荡,腐败文化在一些党员干部中还有很大的生存空间,致使一些党员干部的廉政观丧失,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在个别越腐败越升官的官员。同时,中国是“人情”社会,往往是“便宜行事”,“情大于法”。由于“人情”文化的影响,一些群众总是认为,到政府办事,总得需要拉关系,找熟人事情才能好办。这些消极不良社会文化和环境的影响,使得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及各项活动的支持度不高,参与热情不够,一些党员干部习惯在廉政文化建设的活动中搞搞形式,走走过场,装装样子,其实心里却抵触这些东西,认为这些东西并不适合自己的圈子;一些群众往往认为廉政文化建设是政府在做样子,对腐败起不到什么作用,更是与自己无关,对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热情和主动性不高。
(三)创新动力不足,廉政文化建设路径狭窄,方式方法单一
廉政文化建设是项新事物,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关责任部门对其科学规律把握得还是不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有益经验,这致使大家存在畏难情绪和盲目心理,怕范错误,怕出纰漏,不敢也不善于大胆实践、勇于冒险尝试,廉政文化建设缺乏足够的创新驱动力。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习惯性的把廉政文化建设套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框架里,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一项工作,简单地放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狭窄路径里来推进,没有完全理解廉政文化建设自己独特的角度和内涵,不能从廉政和文化相结合的维度视角来抓,影响了工作的系统性,削弱了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在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中,套用了很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很多方式方法比较陈旧老套,也有一些是在简单模仿其他地方的做法,很多活动和工作模式单一,内容雷同,不能与时俱进地创新和搞一些创意,不善于挖掘地方特色文化传统,缺乏时代精神,使得廉政文化建设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缺乏新鲜感。
(四)制度建设滞后和评估标准缺失,廉政文化建设缺乏后劲
廉政文化建设需要相关制度做支撑,需要制度的刚性保障,需要及时出台严密科学的制度,从更高的制度层面规范约定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使之成为一项常态持久的工作任务和内容。但是当前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实践还经常停留在“就事论事”、“就工作抓工作”的简单层面,缺乏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系统内容和制度规范,这必然使得廉政文化建设后劲乏力。由于相关制度的滞后和不完善,有关部门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缺乏长远规划,存在跟风现象,往往用大量的物力人力来获得一时的表面繁荣,看上去红红火火、轰轰烈烈,一阵风过去之后,对于以后的工作缺乏理性思考和设计,缺乏持续推进的后劲。由于对于廉政文化建设也缺乏实效的评估机制和量化标准,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难以被证明,不知道做了那么多工作到底对反腐倡廉建设的作用有多大,不知道这项工作的价值和理念能否被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真正接受,并成为其思想意识的一部分,不如查办几起违法违纪案件,惩处几个腐败分子对反腐倡廉的作用那么明显,这也使得廉政文化建设的实际成效往往不被人重视,成绩大打折扣,这项工作也就难以深入持久地开展。
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在近两三年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中,各地各部门虽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并不能由此忽视面临的问题,有些问题可能会长期存在。我们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总结经验,理性、认真和积极面对问题;既要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倍加努力,再接再厉,继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也要在分析问题和原因的同时,积极思索更好的对策,最终找出合适的**之道,不断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这不仅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实践探索的现实需要。
(一)提高认识,发动群众,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参与的局面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始终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把廉政文化建设放到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的大局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改变地方偏重经济增长,追求片面政绩观的倾向,克服一手软一手硬的通病。要充分认识到,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切实取得实效,才能为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添助力,才能为地方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才能为地方的社会稳定和谐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同时,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也是人民的大众文化,廉政文化建设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在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中,党的群众路线的光荣传统是取得成绩的重要法宝,“只有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建设廉政文化,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认知、长期坚持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廉政文化建设才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在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努力统筹推进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既构建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具体来讲,这就需要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带头把廉政文化建设这项基础性工作纳入地方各级各部门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整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承担牵头组织协调的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工作,尤其要充分发挥组织、宣传、文化部门的积极主动作用,既各负其职,又通力协作,合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要不断完善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上下联动。要强化廉政文化建设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在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中,要坚持面向社会,利用和发挥民间组织和团体的力量,面向基层,到社区和农村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面向群众,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针对群众的所需、所想、所愿,开展方便群众参加、深受群众欢迎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要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让群众来选择、组织、评判文化建设的实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各级各部门党政机关的有力领导、组织协调、合力推进,通过发动广大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最终形成党政群一心,相互支持,上下互动的廉政文化建设良好社会氛围和环境。。
(二)加强理论研究,大胆创新,打造廉政文化建设的精品工程
从唯物辩证主义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发展变化规律,只有把握事物的规律,在工作中才能少犯错误,少走弯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廉政文化建设的兴起是近几年的事,理论层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设实践还处于不断尝试和探索的阶段。对廉政文化建设规律的正确把握,需要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实践探索,同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再回到理论的高度,形成科学的理性认识。所以,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只有在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上有所突破,才能给予我们廉政文化建设的自信,并在实践中有所发展;才能给予我们不断探索新生事物、大胆创新,推陈出新的勇气;才能改变廉政文化建设方式方法落后,内容缺乏新意,容易简单模仿雷同的现状;才能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各项活动和工作的科学性和吸引力,把握原则,寓教于乐,不断取得更大的成绩。
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注重廉政文化建设理论体系的研究,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深度,更加密切关注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误区,不断为廉政文化建设注入新鲜的理论血液。一是要批判继承我国传统优秀廉政文化成果,借鉴国外廉政文化的有益成分,特别是要科学总结中国共产党自身廉政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各地的实践经验,研究在当前世情、国情和党情背景下,以及在社会改革攻坚期如何有效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和方法。二是要深入研究廉政文化与廉政教育的区别和联系,在廉政文化建设的推进过程中,既要借鉴廉政教育的实践经验和有效的方式方法,又要改变单纯教育的推进路径,要作为一个系统工作来抓,要创新工作理念,把廉政文化建设放到先进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中,放到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大框架中去谋划,去推进。要在方法上创新,坚持因人施教、分类施教,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把廉政文化建设贴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做到入脑、入心、真学、真信、真用。要创新教育载体,既要通过传统的文学、音乐、绘画、民间艺术等普及形式,又要高度重视网络、微博、手机短信的新兴媒体的传播方式,做到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同时,要重视腐败文化的根源对廉政文化的消极影响,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深入分析腐败文化产生的根源,腐败文化与廉政文化的潜在关系,用创新的思维和工作方法来抵制腐败文化的侵蚀,消解腐败文化的不利因素,为廉政文化的兴起扫清雾霾。只要我们用廉政文化建设丰富的理论作指导,把握其科学的规律,结合各地的实际,不断大胆创新,就能打造既能体现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和社会主义特色,又能体现地方特色的精品工程和廉政文化品牌,就能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为百姓的幸福安乐服务,就能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三)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和评估标准
反腐倡廉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具有阶段性,同时也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征。在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除了注重当前,注重阶段性的成果和实效,更必须要着眼长远,立足长效,摒弃“运动式”、“突击式”、“一阵风式”的建设工作模式。把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保证各地不因党政领导职务的改变和领导喜好以及注意力的转变,而导致廉政文化建设时冷时热,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推进的动力,避免今天取得的成绩明天付之东流。只有科学、合理、及时地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才能克服急功近利的形式主义,才能克服浮在表面,华而不实的作风习气。同时,廉政文化建设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和弥散性,“软”效应和滞后效应较强。在实践中,如果对廉政文化建设所产生的效果缺乏客观的考察和评估,必然会影响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和价值。我们在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既要防止廉政文化建设的万能论,同时也要警惕廉政文化建设的无用论的思想倾向。建立廉政文化建设客观、量化的评估标准,是持续、有序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
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其相关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不断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规范的日常运作机制,使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成为地方党政部门的常规工作。要建立多元的投入保障机制,要继续加大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保证廉政文化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拓宽基层单位自筹,民间资本投入和社会各方面赞助的多源资金筹措渠道,从经费上保证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活动的开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廉政文化建设各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面对面的经验指导,不断增强相关人员对廉政文化建设规律的把握,提高其从事廉政文化建设所必需的组织、协调和策划能力。建立考核奖励和惩戒机制,对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创新,对不能完成工作,或者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适当的惩戒,促使他们引起重视。同时,廉政文化建设的评估机制和评估标准可以包括:一是看是否遏制了腐败意识和腐败文化的蔓延,即大众对于腐败的危害认知度、对反腐败工作的支持度是否提升。二是看是否促进了工作的落实,即是否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三是看是否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崇尚廉洁、反对腐败的良好社会风尚。四是看是否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是否转变了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只有建立长效机制和评估标准,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才能有序开展,各项活动才能年年开花,季季结果,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作用和意义才能突出及彰显,廉政文化建设才能得以持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