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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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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第一篇】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盐城市亭湖区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xxxx—20xx年)》和《亭湖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化拓展“美丽庭院”创建,吸引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星级文明户”认领,充分调动农民争“星”创“星”意识,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营造“村庄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浓厚氛围,为打造“五新”主城、建设美好亭湖贡献力量,盐东镇决定在全镇开展乡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文化兴盛,提振农村精气神,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从xxxx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镇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确保实现乡村“星级文明户”xxxx年占比达30%,到20xx年占比达35%,20xx年占比达40%,为走出一条具有盐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遵规守法星、卫生整洁星、家庭和睦星、邻里互助星、诚实守信星、勤劳致富星、优育优教星、移风易俗星、庭院美化星、公益奉献星。

(1)遵规守法星: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居)民大会等各项集体活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2)卫生整洁星:房屋建筑规范无违建,无乱搭,自觉履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内外干净,无杂物,无积堆。家禽家畜圈养,无异味,无粪土。垃圾及时清理,无污水,无虫蝇。室内窗明几净,无尘土,无污渍。厨房通风透气,无隐患、无油腻。庭院整洁有序,栏墙脱落及时刷新修复。

(3)家庭和睦星:夫妻相互敬重、相濡以沫,民主治家、民主理财,共商家事、共操家务。子女尊重爱护长辈,对年迈父母的生活起居细心照料,生病及时就医,病中床前尽孝。长辈关怀晚辈,支持子女的正当事业。婆媳、兄弟、姊妹、妯娌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家庭家族团结,关系融洽和谐。

(4)邻里互助星:邻里和睦相处,相互尊敬,遇事相互谦让,互相帮助,不传播闲言碎语,不拨弄是非,不贪占他人财物,与人为善、通情达理,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关心鳏寡孤独和残疾人。

(5)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勤劳致富星:积极学习掌握科技实用技术,推广农业新品种,家庭成员中有科技明白人.积极发展生产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带头创业增收,带头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学习掌握职业技能,不离乡不离土就近实现劳动力转移。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

(7)优育优教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非法领养,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注重家庭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重言传、重身教,育品德、传家风,为社会培养有道德、有文化的合格劳动者。

(8)移风易俗星: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改除陈规陋习,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丧、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讴歌时代新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注重文明言行、仪容仪表、礼仪规范,以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升乡风文明。

(9)庭院美化星:聚焦“三化”要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及最美乡村建设,院内美化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见缝插绿、立体绿化,推广“绿化角”“庭院花圃”,打造“美丽菜园”,藤、架、棚体现立体化、景观化。在净化、绿化的基础上做到在村宅环境建设治理过程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文化内涵和艺术气息。

(10)公益奉献星:在修路架桥、引水修渠、改厕改圈、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绿化美化村容村貌、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活动中响应号召,积极投工投劳,捐物出资,做出积极贡献。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乐行善事,奉献爱心。

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1、宣传发动阶段(xxxx年9月)。

通过宣传教育、知识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让广大农村妇女真正领悟到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的重要性,使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深入农户、深得人心。召开“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试点村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志愿队伍上门宣传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xxxx年10月—11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村评审领导小组必须有60%以上的群众代表参加。星级文明户每半年评选一次,对不同星级户不设评选额度。评选严格按照“自我认星—集中审星——逐户评星—挂牌亮星”的程序进行并根据考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1)自我认星。“星级文明户”评选由农户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先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认星。

(2)集中审星。对照不得申报和推荐情形,由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参评资格和星级评定进行审议,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确定结果。

(3)逐户评星。由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审星的.基础上,对各组的自选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评选小组将民主评议情况张榜公布。

(4)挂牌亮星。“星级文明户”标牌由区文明办统一设计。农户获3星以上挂牌,挂牌亮星由村(居)委会采取开会集中授星、入户增星减星等方式进行。牌匾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分两步走,10月份,推选出第一批“十星级文明户”,参加集中授星仪式。10月20日前,将附件2、3、4汇总至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姜惠妍18861981166。11月份,推广评选工作经验,全面开展评选活动。

3﹒长效督查阶段(xxxx年12月—)。

建立检查机制。在各创建村居推行“星级文明户”检查评比制度,实行户与户比、组与组赛,营造互学互比互赶的创建氛围。建立公示机制。以符合村情村貌的方式公开创建情况,让文明家庭有荣誉、后进家庭有鞭策。建立奖励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制度,对于获得10星的农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居)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挂钩领导干部要加强指导,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与村居共同推进评选工作。各村居成立“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按照“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的要求有序推进。

2﹒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居要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各村居评审组要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3﹒注重宣传,示范引导。注重宣传在先,全面动员部署。发动村干部、党员家庭带头,凝聚创建力量。发放“星级文明户”创建倡议,运用媒体融合传播,线上线下营造以创“星”争“星”为荣的浓厚氛围。对“星级文明户”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好家庭、好典型,进行挂牌亮星,形成比学赶超、户户争创,见贤思齐、户户受益的氛围。对“星级文明户”创建示范村居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普及,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镇人居环境整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镇村文明水平,努力塑造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秩序井然的镇村新面貌,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建立“环境整治美化镇村”长效机制为契机,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全镇各村广大农户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全镇广大农民凝聚到农村的“四个文明”建设中,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改善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

(一)十星标准。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3.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4.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5.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6.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7.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8.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9.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传统风俗习惯。

10.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以及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等丑恶现象的;

2、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家庭成员存在越级上访的、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镇党委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社区)“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组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农户自荐与自评。农户可向村委会自我推荐并填写《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农户自评表》、《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农户推荐表》,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三)民主评议,票决公示阶段。村(社区)“两委”组织“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根据群众自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做好评审会议记录)。参会成员填写《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定星表决表》,对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农户相应星级项目表决赞同过半数的即可定星。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三天。

(四)审批验收,总结表彰阶段。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经过村(社区)“两委”审批,村(社区)再向得星农户(不论星多星少)颁发“十星级文明户”铭牌,根据审定星情况安上黄色五角星,铭牌悬挂在农户大门右上角,上齐门框(对联上方)的位置;每年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向镇推荐“十星级文明户”(填写《镇十星级文明户评审表彰推荐表》,由镇党委政府结合“三八节表彰大会”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奖励。

(五)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报镇宣传办。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切实抓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镇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其他党政负责人、镇团委、镇妇联、镇组工办、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社会事务办、镇规划分局、镇宣传办、镇信访办、镇司法所、各村(社区)书记,领导小组设在镇宣传办,镇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重视,各联系村镇干要认真指导分工村(社区)开展活动。

(二)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三)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评选“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 好婆婆”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倡导中华传统美德,普及文明新风,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文明、树新风,树立正确的家庭观,营造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环境优美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油助力,为全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的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全区范围内符合评选标准的家庭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曾入选前四届市中区“美丽家庭”和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的家庭不再参与本次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在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不支持村(居)工作的;五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镇街由宣传、组织、妇联、民政、司法、环卫等部门人员组成评选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活动方案、评选标准,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载体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二)村(居)评选阶段(2022年4月初至4月中旬)

各村(居)委会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推选出评选小组,然后由评选小组评选“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 好婆婆”,寻找“最美家庭”,每个村(居)“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 好婆婆”原则上不超过50户,由村(居)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镇(街)评选阶段(2022年4月中旬至5月初)

各镇街按照评选标准,对各村(居)上报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 好婆婆”户择优评选100户,进行命名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四)区级评选阶段(2022年5月中旬)

区里由有关部门组成评选机构,对各镇街上报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 好婆婆”户进行严格评审,好中选优,最后评选出150户,区里将召开表扬大会,对其进行命名表扬,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社会整体文明素质提升。

(一)文明家庭

1、庭院整洁环境美。家庭成员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家庭内外卫生整洁,达到绿化、净化、美化标准,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始终保持杂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泼。

2、家邻团结和谐美。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关系融洽,尊老爱幼,夫妻和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无黄、赌、毒、邪等现象发生。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宽容礼让,互帮互助,友好和谐相处。

3、热心公益道德美。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济困,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积极主动参与村(居)开展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品德高尚,见义勇为,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二)最美家庭

按照不设标准、没有门槛的原则,最大限度吸引广大家庭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激发群众的自主意识和参与热情,扩大家庭参与深度和广度,采取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层层开展寻找活动,重点寻找推选“战疫先锋、绿色环保、热心公益、书香润德、情系国防、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和睦友善”等类型的“最美家庭”,力求使“最美家庭”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

(三)五好家庭

1、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重信用、守承诺。遵守社会诚信准则,践行诚信规范。

3、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亲属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守望相助。

4、家风优良,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父母坚持言传身教、教子有方,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孩子做到品德优良、学有所成。

5、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勤劳节俭、厉行节约,自觉做好垃圾分类,节约水、电、纸等资源和能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杜绝浪费。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传播绿色理念,形成崇尚节俭、适度消费的.文明新风。无刑事犯罪记录,注重消防安全等。

(四)好媳妇好婆婆

好媳妇:具有强烈的家庭责任感,婆媳关系融洽,理解尊敬老人,在赡养老人、教育子女方面,有较感人的事迹;支持爱人工作,夫妻互敬互爱,能能够理智、宽容、和谐地处理家庭关系,妯娌姑嫂之间关系融洽,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在家庭遭遇突然变故时,不离不弃,勇挑生活重担,为家庭重燃生活的希望。

好婆婆:家庭和睦,婆媳关系融洽,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且邻里关系融洽;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关注子女健康成长,寓教于情理之中,公正处事;当媳妇及其他家庭成员遇到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时,主动沟通,尽力提供可行的帮助,共同克服困难;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第五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向阳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广大农民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十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地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爱星: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无岐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行为;模范遵守《村民荣辱准则》。

法纪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家庭成员懂法、守法、用法,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建筑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恪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

义务星:认真履行公民应尽义务,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完成劳动义务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努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

致富星: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本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羊”。

计生星: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现象;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学习。

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重男轻女;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文教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学龄儿童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不参与黄、赌、毒等丑恶活动。

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卫生星: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洁卫生,房屋周围无杂草、垃圾、污物,力求门前屋后有绿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按规定建卫生厕所;禽畜圈养;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具体方法:以农户为基本参评单位,由农户申报――初评委初评――村民大会评议――村委会审核公示――报乡镇备案――挂牌上星。农户获6星以上(含6星)挂牌,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召开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动员会,村两委要组织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第二阶段:农户自评(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农户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补缺补差,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第三阶段:申报互评(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向农民广泛发放早报表,由农户自主申报星级。

2、初评委初评。

3、如开村民大会对各农户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4、村民小组将村民大会评议结果报村委会审核,结果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四阶段:验收(20xx年xx月底完成)

将评议、公示结果上报小雪镇党委备案,由乡镇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领导小组发放星牌,由村委会组织授牌、挂牌。 第五阶段:表彰奖励(20 年 月)

小雪镇党委把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中的先进典型代表上报市文明委,由市文明委进行表彰奖励。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农民努力成为“四有”新人;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把握好调动群众参与热情与保护群众积极性相协调。评星活动虽然不与农户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但事关人的名誉,必须慎之又慎,对暂时未达到标准没挂牌的,村委会要帮助其查找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争取让其早日挂牌上星。

6、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第六篇】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xx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第七篇】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第八篇】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寻找“文明家庭”,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寻找“文明家庭”,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挖掘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创新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全县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强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

凡居住在盂县城区,有固定居所,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绝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形象的事。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养成。乐观豁达、关爱家人,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和睦、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彼此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晚辈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平等互待、互敬互爱、忠诚恩爱、包容接纳、共同管理和承担家庭事务。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团结友善、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氛围浓厚,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6、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倡导绿色消费,不铺张浪费,勤俭持家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文明餐饮,积极传播健康理念。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搞铺张浪费。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恶劣行为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曾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一)宣传发动(8月20日至8月31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盂县电视台、新盂县等媒体刊播评选活动通知,通过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营造浓厚评选氛围。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结合评选标准和工作实际,搭建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寻找发现(9月1日至9月30日)

在开展寻找“文明家庭”活动中,要善于发现、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各类“文明家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及助人为乐、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社会公德,引导广大家庭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积极开展两大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晒出幸福照片活动。通过自荐、互荐、互评的基础上,围绕评选标准七方面内容晒出家庭幸福照片,并附上5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各自开展特色活动,要充分挖掘各单位、各村(社区)的幸福事迹,要求村村(社区)都要晒出照片,并保证数量和质量。时间要求是9月1日至9月20日。

二是开展树立良好家风活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家庭,开展讲家庭故事、讲家风、说家训活动,引导每个家庭将优秀的家风树起来、挂出来,各乡镇(城镇办)要打造1个示范村(社区),新闻媒体要注重宣传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创建、文明评选的社会氛围。时间要求是9月21日至9月30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在两大主题活动的基础上,将形成一本盂县“文明家庭”感人故事集、一组“文明家庭”幸福生活照、一部“文明家庭”风采展示片、一本家风家训征文集。

(三)申报推荐(10月1至10月15日)

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两大主题活动,进一步充实活动内容,广泛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组织推荐或家庭自愿申报、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上报“文明家庭”评选办公室。乡镇(城镇办)推荐的“文明家庭”不得少于3户;县直各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荐本系统涌现出的“文明家庭”,推荐表一式五份(a4纸),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五份,家庭生活照(2张)并附电子版。

(四)评选公示(10月中下旬)

“文明家庭”评选实行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网络投票请关注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专家评审团由社会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提名奖获得者将由微信公众号票数和专家评审分数共同决定。并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最终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文明家庭提名奖”10户并适时进行统一表彰。

1、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安排。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在县文明办、县妇联领导下,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作为推进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抓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按照要求和程序精心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报送工作。

2、面向基层家庭,坚持客观公正。文明家庭推荐评选,群众基础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听取群众反映,使寻找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严格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进行推荐评选,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宣传文明家庭贯穿到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调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开设专题、新闻报道、互动访谈等形式,记录文明家庭好故事,讲述家里家外新气象,报道评选表彰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文明家庭评选和创建文明家庭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第九篇】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道德养成的起点。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理念,进一步拓宽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xx年寻找“文明家庭”活动,深入群众、深入家庭,积极寻找、广泛选树、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各类家庭典型。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培养好家风,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在家庭中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

7、移风易俗。积极主动革陈规破陋习,家庭中树立正确的婚恋嫁娶观,反对高价彩礼、高额随礼、因婚借贷、恶俗婚闹,在红白事办理中简化程序,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8、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注重资源再利用。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

9、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志愿等公益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10、廉洁齐家。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现象,倡导廉洁之风,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树立以德治家的意识;倡扬时代新风,戒贪戒赌,发扬勤俭持家的传统。

(一)文明家庭评选采取自我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

以村为单位开展评选活动,每村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原则上不得少于10户。曾经当选过“星级文明户”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严格评选程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评选方案,做到一村一方案,一村一台账,细化评选程序,候选人要在村内宣传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方便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推出的拟当选人员,我镇将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把关。

(三)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在移风易俗方面成为反面典型或被批评曝光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1、请认真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并提供5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

2、提供1张全家福照片,无水印。

请于20xx年5月10日前,将电子材料提交申报至邮箱:。纸质版报送杜集镇宣传办公室。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第十篇】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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