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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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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第一篇】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改革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全市市级林长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深化新一轮林长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印发了《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分工方案》,市领导分别为涡河、西淝河、北淝河、105国道森林生态廊道等14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级林长,建立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责任制,负责指导本区域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巡林督查,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重点问题。为县、级、村三级林长履职做出示范。

(二)建立制度,强化履职尽责。制定出台《亳州市林长巡林有关规定》,对各级林长巡林次数、巡林方式、巡林信息反馈等作出具体规定,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市林长办下发了3次林长巡林提示单,明确关键时期、重要节点巡林重点内容,指导各级林长严格按规定开展巡林巡查。上半年各级林长开展巡林35490次,其中市县级林长巡林141次,乡级林长巡林4401次,村级林长巡林30948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872个。

(三)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督察。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对林长和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的督察监督,对履职不认真、不到位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督察结果作为林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公益诉讼,加大涉林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完善两法衔接,加大对涉嫌刑事案件移交和侦办监督。

(四)全面推进,强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一是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全面启动。3月25日,在林拥城举行了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暨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启动仪式,目前,完成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两侧15公里范围内增绿扩量造林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低效林改造万亩。二是聚力打造西淝河湿地公园生态产业化示范样板。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总面积公顷,境内沿河两岸沟塘渠汊密布,有维管束植物 92科277种、野生动物162种,空间结构复杂、动植物群落丰富。通过长期保护与监测,湿地公园内水质长期处于Ⅱ类,水质优良,近两年先后多次发现“娃娃鱼”出现。三是利辛、蒙城、涡阳薄壳山核桃基地,蒙城杜仲森林药材基地,谯城三官核桃基地、牡丹木本油料基地等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做大做强了优势产业。四是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推深做实。积极推进林拥城建设,打造城市生态屏障保护修复的亳州样板。实施了金桂山建设项目,总占地630亩,四座山峰共栽植金桂6万棵。实施了百草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0**亩。实施了萌宠动物乐园和水上乐园项目,已对游人开放。“林拥城”已成为集旅游、科普、生态、体验、互动等五位融为一体的休闲旅游新业态,成为城市生态屏障、森林康养基地、休闲旅游胜地。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现亳州绿化美化净化。20**年规划建设5个城市公园,截至目前已建成香附公园、槐花公园,新增绿地万平方米,投资2004万元。建成芍花路游园、华佗大道游园、桐乡路游园等街道游园25个,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投资3259万元。完成京九铁路沿线防护林北段工程,建设总规模150万平方米,完成绿道建设公里。积极开展美丽村镇建设,促进“四旁四边”绿化提升。依托美丽乡村示范村镇建设、推进“五小园”建设、发展庭院经济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四旁四边”绿化提升,谯城区共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4个,省级森林村庄54个。

(五)拓展空间,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按照中央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要求,我市及时调整林业发展思路,科学安排造林绿化用地,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经春季自查统计,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万亩,占省下达任务3万亩的126%,其中长防林工程造林万亩、中央财政补助造林万亩、其他造林万亩、零星造林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万亩,占省下达任务万亩的106%。一是实施“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谯城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拓展房前、屋后、院内绿化空间,构建丰富多彩的“五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药园、小花园、小竹园),推进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涡阳县结合农村土地确权成果,认真清理收回农村集体公共空间,重点围绕新修建公路、新疏浚的河道集体空间抓造林,全县集体空间造林12000多亩。二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植青年林”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开展40周年,我市通过多种方式,完成植树100多万株。三是创新植树造林投入新机制。积极构建政府投入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由乡镇组织企业参与绿化,企业与村(社区)签订利润分配协议,充分调动社会主体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蒙城县因地制宜推行供苗供地合作模式、低价售苗高价回收合作模式、供苗包保存率合作模式等三种合作模式,积极引导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元集团参与建设无絮杨原料林基地,经县级验收合格的,县乡道路、大中沟两侧每栽植一棵无絮杨一次性奖补5元,村庄绿化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今年全县共栽植无絮杨万株。

(六)多措并举,强化林业资源保护。一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对32棵市级保护的二级古树进行了全面摸排,针对排查出来的生长衰弱、濒危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二级古树,拨出20万专项资金进行复壮、抢救、保护和修复。每一棵树都明确了管护责任人,制作了“亳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牌”,实行挂牌保护。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饭店、野生动物及制品经营单位、人工繁育机构等开展检查巡查。查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8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人,查获收缴野生动物93只(头)、野生动物制品公斤、非法猎具13个(张),罚款万元,严厉打击了非法狩猎、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托亳州动物园成立了亳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承担全市范围陆生野生动物的收容和救护任务。自3月3日挂牌成立以来,共收容救助野生动物32只(头),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2只。三是开展自然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自然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组建3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来抓,纳入林长巡林主要内容,全面开展违规侵占林地、营造林水土保持和自然保护排查。20**年以来,我市共申报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25个,永久使用林地公顷。严格按照限额采伐,已使用采伐限额立方米,发放采伐证191本,没有发现营造林水土流失和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问题。

(七)抓细抓实,强化林业灾害防控。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履行值守应急职能。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各级林长认真开展巡林督查,广大护林员坚守岗位、巡查巡护、排除隐患。市县两级多次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行动以及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无森林火灾发生。二是认真开展美国白蛾防治工作。完成飞机施药防治面积万亩,有效控制危害发生,成灾面积为零。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林长履职不到位。各级林长全面负责、尽职尽责是林长制改革的关键,但有部分镇、村基层林长履职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足,在落实林长职能时,没有担起林长抓总抓全的责任。在巡林巡查时,不能及时、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而是应付了事。

(二)护林员监管困难。护林员多数为公益性岗位,聘请的为贫困户家庭成员,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管理难度较大。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市、县(区)林业工作人员较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没有林业站,没有专职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影响了林业技术推广和林业资源的有效监管。

(四)林业行政执法困难。当前各县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都是从相关股室、单位抽调的人员组成,存在队伍不健全、执法水平较低等问题。

(五)林权交易困难。林农进入平台交易意愿不强,推动集体林权进入平台交易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林长履职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严格执行《亳州市林长巡林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林长巡林监督监管,督促各级林长按时间要求、重点任务开展巡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各级林长巡林情况及时公开。

(二)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一是加强新造林管护,对造林成活率低、林相不齐的小班及时补植补造;二是开展森林抚育,完成省级森林抚育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万亩;三是积极创建4个省级森林城镇、28个省级森林村庄。

(三)推进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亳州市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实施方案》,确保8月份完成编制任务,报省局批复后,严格按方案实施亳州江淮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配强配齐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深化林业发展机制创新。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帮助林业企业、造林大户融资。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交易,推进集体林权进入平台交易。继续实施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和市级奖补政策,继续做好国家级公益林财政投资森林保险工作,强化公益林保护。积极推进商品林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

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第二篇】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第三篇】

上半年的工作在县林业局和县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全乡干部员工的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简要介绍如下。

一、加强林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抓住制度实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大节清白,小处清白,树立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完成林业工作: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五个一平台建设,各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提交各资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行责任: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上安排林长制工作,定期巡逻,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家办公室,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提交: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数据信息。

(二)创造森林工作。我乡20**年春天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省级森林培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边植树等完成任务。

(3)森林病虫害的工作。对于越来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的情况

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1、组织领导和宣传:乡政府成立防控领导组织,全面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在全乡范围积极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和调查,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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