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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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篇1
XXX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杨二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XXX市人大常委会20**年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次人大常委会将对市民委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下面,我代表市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请予评议。
市民委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助县(市)区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努力维护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稳定和宗教和睦。目前全市有47个少数民族,总人口万人,其中回族约12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数的90%;有一个民族区和一个民族乡,即管城回族区和荥阳市金寨回族乡;有民族中小学22所。全市五教俱全,有宗教活动场所454个,分布在全市16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信教群众万人,宗教教职人员990人,市县两级宗教团体31个,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近两年来,市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立足两个围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抓民族宗教工作),突出两大主题(团结进步和发展繁荣),贯穿两条主线(以贯彻落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抓好三个载体(“两创一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创建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强化两种意识(增强依法管理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努力拼搏,开拓创新,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XXX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日益深入人心,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力度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虽然个别地方不同民族成员间因小事发生了一些矛盾和纠纷,但民族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维护稳定是主流,已成为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自觉行动。
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一)采取得力措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近两年来,我们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并取得切实成效。一是20**年在全市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相对集中5个月时间,重点在70多个民族村展开,带动周边汉族村,覆盖人口达100多万人,效果很好。荥阳市探索实践的“三比三争”活动经验,得到省委书记徐光春的充分肯定,并批示在全省推广。根据领导指示精神,我市召开了民族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全省各级干部共1300多人到荥阳参观学习。二是宣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每两年把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轮训一遍,采取专职专训、基层普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培训效果。去年市县两级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16期,培训人员5000人次。20**年对《条例》的宣传贯彻着重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同时注重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
(二)夯实工作基础,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推出新举措。近两年来,针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在基层的特点,我们狠下功夫加强基层工作,夯实了维护稳定的基础。第一,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建立完善了维护民族团结的五项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培训教育机制、表彰惩戒机制、不安定因素排查上报机制、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第二,创新工作载体,开展“两创一进”活动。去年以来,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和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两项创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力争三年内把全市少数民族500口人以上的30多个民族村创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把全市40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成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经依照标准严格检查验收,20**年首批完成了1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和100个“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任务,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解决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无人管的突出问题,我们20**年又启动“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活动,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夯实了基础。第三,认真落实民族宗教方面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深入基层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把一大批涉及少数民族的纠纷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中牟、新郑等地因经济纠纷、治安事件等小事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的突发事件,我们均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对平息事态、解决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落实优惠政策,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再上新台阶。市民委高度重视发展民族经济工作。为贯彻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郑发〔2006〕1号),明确了新时期新阶段我市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制定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市、县两级认真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共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0万元,民族宗教部门队伍得到了加强,办公条件有所改善。近两年来我委始终把发展民族经济、为少数民族办实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多渠道争取扶持项目和资金。20**年以来,市、县两级民族部门共协调资金439万元(其中市民委协调386万元),扶持了一批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有重大拉动作用的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帮助民族企业协调贷款2724万元,帮助769户少数民族农户协调贷款1890万元,为他们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提供资金支持。为少数民族群众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36期,培训5800多人次。帮助全市80%少数民族养殖和种植专业户与科研部门签订技术指导合同,引导他们走科技致富之路。筹集资金203万元改善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使全市22所民族中小学面貌焕然一新。为荥阳金寨回族乡争取资金45万元建设敬老院和卫生院,这些都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行政,民族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迈出新步伐。各级民族宗教部门依照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XXX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依法实施对清真食品的管理。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宗教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了XXX***“迦南圣经学院”对我市的渗透活动,取缔了韩国人在我市非法设立的“黄河神学校”,制止了非法宗教活动和乱建寺庙、乱塑宗教造像行为。做好有计划有组织的朝觐工作,遏制了零散朝觐活动。加强了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圆满完成了市***“两会”、伊斯兰教协会和天主教“两会”的换届工作。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法实施审批。
(五)注重培养推荐,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市民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抓基础、抓培养、抓选拔、抓配备,不断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20**年,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民委联合举办了XXX市少数民族优秀科级干部培训班。今年,协助市委组织部推荐10名少数民族优秀科级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在XXX华东师范大学举办的党政干部培训班,推荐县处级干部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干部的综合素质,壮大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配合做好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工作。目前,全市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5个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已全部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千人以上的4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已有41个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同时,注重加强民委机关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党员保先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提高了班子的整体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决策。在用人上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人为本,因才施用,注重年轻同志的选拔使用,促进了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在全系统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实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用严格的纪律约束人,有效的机制激励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转变作风,目前班子团结,工作环境宽松和谐,出现了风气正、人心齐、干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我委注重加强与人大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协同人大做好《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制度,明确了责任。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反复征询代表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20**年,我委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袁经先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少数民族村及周边汉族村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村”活动的议案》被评为优秀议案,结合落实该议案,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睦。20**年我委被评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普及和深入上还有待加强;二是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力度还不够大,个别地方对民族宗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因经济纠纷等小事引发的一些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的矛盾和纠纷仍有发生,有的造成了较大影响;三是引导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方面思路不够开阔,扶持力度不够大,目前仍有一些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差,民族企业规模小、技术力量差,发展缓慢;四是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宗教问题始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与基层党委、政府沟通,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大局稳定。
(二)强化责任,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督导基层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组织,为确保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在全系统坚持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对于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坚持“归口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谁失职谁负责。市民委要积极协同并督导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把握重点,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郑发〔2006〕1号),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纳入当地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切实发挥XXX市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促成各委员单位对民族村实行对口帮扶,促进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四)改进作风,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办实事、求实效;倡导工作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新举措;严以律己,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增强紧迫感,开展工作雷厉风行、不拖拖拉拉;对待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要饱含深情,对民族宗教工作要有饱满的热情和激情,多为群众着想,提高服务水平。
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 宗教领域存在问题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篇2
近日,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全县的宗教工作开展了一次督查,检查中发现,目前基层宗教工作存在五大难题亟待解决: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难。一些乡村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认识模糊,把宗教与迷信混为一谈,对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处理方式简单粗暴,自觉不自觉地损害了信教群众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有的干部不清楚宗教“属地管理”原则,认为宗教工作只是宗教部门的事,乡镇经济工作都忙不过来,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宗教事务,存在“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管不好”的现象。
二是基层网络健全难。虽然已建立了县乡村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但仍然存在分管领导变动快、业务人员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足、办公条件差等现象,致使工作的质量大打折扣;乡镇、村委会没有相应的宗教工作机构,大多数没有专职的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宗教干部,兼职人员只是在有宗教工作任务时,临时应付,加之宗教活动一般都在节假日或星期天进行,给经常性管理带来很多不便,只要不出大的问题也不愿多管。
三是行政执法实施难。目前,要真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县上宗教部门虽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但长期以来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无编制和经费,人员配备少,达不到正常执法的条件;个别乡镇对“两乱一私设”现象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上,还缺乏强制性措施,对打着宗教的旗号搞非法渗透活动的制止上,也缺乏一定的力度。
四、矛盾纠纷解决难。基层的宗教活动存在不少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宗教房地产政策遗留问题;宗教界内部不团结、同派性、搞纷争问题;非法建造寺观庙宇问题等方面。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在处理这些宗教矛盾纠纷时,存在慢不得、重不得、轻不得、硬不得、软不得的情况,很难把握好火候、尺度和时机,处置不当或被人利用,容易引发和酿成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协调解决难度大。
五、工作合力形成难。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相关部门因民族宗教问题比较复杂敏感而尽量回避、推诿,生怕引火烧身和承担责任,致使一些本该其它部门处理的事也推到势单力薄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身上,一些本可通过几个部门齐抓共管的事也久拖不决,导致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一些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不满情绪。
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篇3
最近几年,在民族宗教领域,出现了一股不正常风气。
第一个类型:一些已经早已没有什么人使用的死语言、死文字,在顶着所谓“少数民族文化”的马甲,一个个在被复活,还被一些地方视为政绩大肆宣传。究其根源,是在政绩观偏差的前提下,又对于国家民族政策不了解、不熟悉、不学习、不掌握导致的错误地方决策。秦始皇都知道“书同文”的道理,我们一些省市区县却用公帑将死文字、死语言复活,事实上是有意无意人为的制造撕裂和隔阂,是在为分裂主义埋下种子,是为子孙后代留下祸端的行为。我大概搜了搜,这些年,这样的事情很多。解决建议:希望各级各地对于本地存在“死语言、死文字”复活现象或者政策导向的事情,及时纠正,避免造成更大的问题,遗祸子孙。
第二个类型:以发展所谓的民族小镇为名,变成发展宗教小镇之实的事情,比比皆是。全国范围内,都有这样的事情。一些地方,原本没有少数民族居民,或少数民族居民在当地并不算多数,不符合建设民族小镇的政策要求。然而,这些地方为了套取国家政策和国家资金,居然出现了修改居民民族成分的事情。最夸张的是,一些地方,少数民族就只有回族,当地的回族同胞在生活习惯、日常风俗中,早已完成了现代化,早就与当地其他居民共同生活,为了搞民族小镇,这些地方居然从西北或者沙甸请阿訇过去,把已经完成现代化的世俗回族同胞,重新逆宗教化,变成宗教信徒。在去沙化、去阿化的大潮中,这些所谓的民族小镇,通通以阿化、沙化为特点搞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没有发扬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反而变成了替宗教宣扬的宗教文化。究其根源,同样是政绩观出了问题,为了讨好上级、套取资金、欺骗国家。解决建议: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彻查民族小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
第三个类型:为了打击宗教极端思想,我们的很多同志、有为之士,不留余力的在互联网上推广反对“教族捆绑”的理念。然而,我们一些有影响力的媒体/网站/平台/出版机构,迄今为止,依旧在一些涉及到民族的概念表述上,使用旧有的、过时的、错误的包含“教族捆绑”的概念。这就与反对“教族捆绑”的概念出现了根本上的冲突。这实际上是很多媒体/平台更新理论不及时造成的。如果这些媒体/网站/平台概念不更新,依旧采用包含“教族捆绑”概念的内容表述民族定义,那么所有反对宗教极端的互联网工作开展,事实上是缺乏支持的。解决建议:建议媒体、平台及时更新内容,修改包含“教族捆绑”的错误概念,提供正确的民族定义。
第四个类型:在涉及一些民族领域问题时,目前存在着错误的批驳反驳方式。各族群对于本族群内部存在的极端主义批判极少,对于其他族群存在的极端主义批判极多。实际上,这样的效果并不好。从我过去的工作经历来看,只有各族对于本族内部的极端主义进行批判,才能真正意义让自己族群内部认识的极端主义的危害。无论是哪个民族,一旦产生了本民族内部的极端主义,最终受到伤害的,必然是本民族自身,而不是其他民族。这就好像是小孩打架,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领回去教育才能避免问题扩大化,才能解决问题,才能解决矛盾,反之,如果都是去指责别人的孩子,那就会使问题激化,反而是起不到解决问题作用的。解决建议:建议各族群关注这一领域的网友,可以多从各自族群内部找问题,把目光聚焦本族群内部,而不是对其他族群进行攻伐;同时,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各类极端思想内容传播依法打击。
第五个类型:在涉及民宗领域,目前官方的声音缺位严重。无论是实名认证的干部,还是认证的官方账号,目前在涉及这类问题时,居然没有官方的声音在互联网上出现。仅仅是一些学者、专家和网友在表达意见建议,这是有问题的。民宗领域,没有官方声音在前方帮助、带领、引导、指导、教育,那必然会在互联网舆论场上出现空缺,意识形态阵地,你不占领,别人马上占领,一些偏激的、错误的观点和理论,很快就会补充这个空缺,而没有官方帮助带领引导指导教育的网友们也会被错误观点误导——如果仅仅是处置被错误观点误导的网友,而同时又没有官方的声音,这实际上是本末倒置的——没有正确的内容,光是等着网友们被误导了之后再去收拾网友,那怎么可能实现民宗领域的清朗?解决建议:建议实名认证的干部和官方账号在民宗领域发声,帮助、带领、引导、指导、教育网友们,让网友们可以有个正确的认知,发挥建设作用。
这五个问题,是民宗领域在现实中和互联网上存在的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也给出了相关建议。不一定对,供大家参考。
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篇4
XX乡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宗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及和全国、四川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夯实工作基础,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为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对我乡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中央省委部署情况
1、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全体乡村干部会议、党委会议,传达习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乡党员干部通过集体学习等方式,深化对宗教本质与宗教价值的认识,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角度,正确看待宗教发展的关键方向。
2、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认真实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高乡政府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上半年,发放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手册100余份,组织全乡党员干部参加宗族工作专题学习班2次,使党的新时期宗教政策得到广泛的宣传。
二、治理宗教突出问题情况
XX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宗教工作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针对宗教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排。经排查,我乡未发现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私设聚会点及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在摸排工作开展的同时,XX乡政府加强对信教群众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向宣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深入开展宗教人士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充分发挥宗教的道德教化作用,引导信教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
XX乡党委政府严格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一是加大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层次宣传,尤其是《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使各级干部认清形势,正视现状,关注宗教,促进宗教领域和谐。二是加强对宗教工作依法管理的力度。在处理宗教事务上,实施行政管理,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处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三是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村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宗教建设合理合法,保证XX乡宗教管理规范、宗教活动有序进行。
四、加强党对宗教工作领导情况
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以新修订的宗教条例为契机,在个宗教活动场所周边书写标语,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等宗教制度上墙,发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单,确保各项宗教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学习政策法规,提升管理水平。举办XX乡党员干部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集中学习解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宗教政策法规知晓率。同时,乡党委与6个行政村负责人签订《XX乡村级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夯实村级责任。
3、加强财务审计,规范宗教管理。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审计,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更加公开、透明。
4、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对全镇各宗教活动场所信教人员全面摸底排查,针对党员干部、青少年等重点人员信教情况建立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