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文资料 > 其它公文 >

[2000字]读书心得【优秀5篇】

网友发表时间 2177460

【导言】此例“[2000字]读书心得【优秀5篇】”的公文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2200字左右读书心得【第一篇】

故事把我带向神秘的阿富汗,以前我对这个国家的了解仅限于塔利班、美国的轰炸,但所有的这些都离我们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政治制度、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等等的不同都令我对这个陌生的国度充满了好奇。

喀布尔、坎大哈、赫拉特、马扎里沙里夫在这些陌生而拗口的城市名字背后,一个关于亲情、友情、忠诚、背叛、人性的弱点与自我救赎的故事正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着。

我,作品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少爷。

哈桑,阿米尔儿时最忠诚的玩伴,是仆人阿里的儿子。他们从小都没有母亲,却又吃同一个人的奶水长大,"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他们在一起玩耍,摘桑葚,一起爬山,拿镜子把太阳光反射进邻居家里;他们坐在高高的枝桠上,没穿鞋的脚丫晃来晃去;在山坡上阿米尔会给哈桑讲述在学校里的事请,给哈桑念课本里的故事。那个时候有着兔唇残疾的哈桑仿佛永远微笑着。哈桑坚强勇敢,对阿米尔忠心耿耿,在阿米尔受到阿塞夫欺负的时候,哈桑挺身而出为阿米尔解了围。他们在树上刻着"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在那段纯净的童年时光,他们就是那片乐土的主人。

刚会说话的时候阿米尔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哈桑说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的确是一个成功的人,有着成功的生意、优雅的举止,并且乐于助人,他有着自己的判断,从不盲从于他人。阿米尔特别崇拜他的父亲,并且希望能从父亲那里得到额外的关爱,能够得到父亲的认可。

风筝大赛是阿富汗每年冬季都要举行的比赛。谁的风筝能在天上坚持最长的时间,并且能拿到这只最后坠落的风筝,那就算是赢得了比赛,而哈桑却是追风筝的好手。为了能让父亲对自己另眼相看,阿米尔特别希望能够赢得风筝比赛。在最终的比赛中,经过精心准备的阿米尔终于如愿以偿得到冠军,追风筝的任务便落到了哈桑的身上。"为你千千万万遍",对阿米尔说完这句话,哈桑便跑开追风筝去了。

但悲剧也就此发生,阿塞夫他们几个人把哈桑挤到了一个死胡同,为了保全阿米尔心爱的风筝,哈桑遭受了阿塞夫的侮辱。但此时阿米尔在一旁看到了一切,虽然有千万种冲动要去解救哈桑,但生性懦弱的阿米尔最终并没有挺身而出,而是看着这一切发生。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父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就在这之后不久,一个从阿富汗打来的电话,扰乱了阿米尔的原本平静的生活。父亲以前的合伙人,阿米尔幼年时的一个成年朋友,拉辛汗从阿富汗打来电话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希望能再见阿米尔一面。

阿米尔又回到了阿富汗,在拉辛汗病榻前,拉辛汗说出了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一直崇拜的父亲睡了哈桑的母亲。还有哈桑已经被塔利班分子枪杀,想要对他弥补自己的过错已经不可能。对于这两个事实阿米尔一时难以接受。在谈话中,拉辛汗显然已经知道当年阿米尔背叛并陷害哈桑的事情,也知道阿米尔因此而遭受的良心的煎熬。"你父亲知道做错了事,他通过做善事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当罪恶导致善行,那就是的救赎","这里,有你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对阿米尔说。后来阿米尔得知哈桑还有一个可怜的孩子,于是一场自我救赎的行动便展开了。

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阿米尔不得不再次面对已成为塔利班分子的阿塞夫,这次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阿塞夫,虽然也有恐惧,但是阿米尔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像当年哈桑保护他那样,保护索拉博。这迟到二十六年的挺身而出导致阿米尔被打的受了重伤,但他没有感到疼痛,反而是痛快。身体上的伤害弥补了内心深处的内疚与自责,换来了内心的安宁。最终索拉博用弹弓打瞎了阿塞夫的左眼,他们两个逃了出来,并通过努力把索拉博带到了美国与自己一起生活。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故事的前半部分让我沉浸于友谊与忠诚的感动中,读的时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还有《少年闰土》,孩童时期的游戏以及那份纯真的感情都是如此相似,也许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分国界的吧。故事的后半部分我读到的是人性中的懦弱、自私,以及对自我内心的救赎。有些东西我们要勇敢地面对。逃避只能让自己背上更重的心理包袱。也许,勇敢的人不是打不倒的人,而是在每次打到后都能重新站立起来的人。知错一定要及时改,不要用新的错误来掩盖旧的错误。

这部书同时也让我对阿富汗的风俗习惯,社会环境,政治变动,以及阿富汗儿童的苦难与生存现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不仅看到了兄弟情谊,还看到了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种族歧视,以及什叶派穆斯林与逊尼派穆斯林的纷争。

早先是苏联入侵阿富汗,阿君主立宪制宣告结束,于是美国支持塔利班对抗前苏联。事件后,美国便在阿驻军__塔利班政权。虽然塔利班政权已经垮台,然而直至现在,这个多难的国家一直处在内忧外患之中。书中也描述了战乱中以及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的惨状,以及那种环境下人们对和平与安宁的向往。

关于读书心得1700字【第二篇】

寒假期间学校布置了一份作业让每位教师看一本书,并写下读书体会。对于我来说此刻难得会捧起一本书来看,也许是因为在这个现实的生活环境让人变的越来越浮躁,静下心来看一本书往往变的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假期正好久别的女儿回到了身边,于是想到了看一本对儿童教学的书,能吸取一些教育经验的同时也能完成了任务。于是在网上搜索,看到一本叫《卡尔威特的教育》推荐的人比较多,所以找来这本书,以下就是一些读这本书的体会。

书中讲述的是老卡尔。威特―位乡村牧师,他把出生时别人认为低能的孩子教育为天才的教育过程。这位乡村牧师与别人有着不一样的思维方式。小卡尔出生时是个被认为有些痴呆的婴儿,但他八岁就能自由运用法语、德语、意大利语、拉丁语、英语和希腊语这6国语言,并且通晓动物学,植物学,物理学,化学,尤其擅长数学。9岁时进入了哥廷根大学,年仅14岁就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16岁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任命为柏林大学的法学教授,23岁他发表了《但丁》一书,并成为研究但丁的权威。他取得这番惊人的成就,并不是由于他的天赋有多高,而是全赖于他父亲的教育方法,他的父亲把小卡尔长到14岁以前的教育写成了这本书,这本书中记载了卡尔的成长过程,以及自我教学的心得和独辟蹊径的教育方法。卡尔威特教育注重的是家庭教育,尤其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这本书在问世了三个世纪后,依然值得我们每一位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学习和借鉴。

我自我也正尝试按照老卡尔的教育理念去教育我的女儿,虽然此刻还没有真正体会到书中教育的成果,但有些资料确实讲得十分有理。

书中的第九章《什么样的教育才不会损害孩子》让我感触最深,一向以来怎样教育孩子和教育学生,让我非常困惑。我们固然非常爱我们的学生和孩子,但也不能因为爱就放纵他们,也不能以严格为借口就过于苛刻的对待他们,这个度非常难把握。书中的这个章节写了老卡尔在如何教育孩子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和尺度的把握。老卡尔的严格完全取决于道理。他说:“纵容只会使一个非常好的孩子变成一块不可雕琢的朽木。”他将儿子在花园舞剑时不留意将一束花砍倒后如何处理这件事,而他又是如何引导的过程在书中写得详详细细。老卡尔的做法让每一位读者钦佩。如今,非常多父母,老师把对孩子的严格教育理解为专制,不知不觉中把自我变成暴君,把孩子变成唯命是从的懦夫。他们以为孩子不听话就就应以粗暴的方式对待他们,这种做法的后果不但不能让孩子正确的认识自我,反而使孩子对父母、老师甚至对于所有人产生怨恨,使性格与人格产生扭曲。

边读这本书边对照自我教育学生的过程和方法,感受颇深。夏曦尊说:教育不是没有感情,没有爱的教育,就如同池塘里没有水一样,不称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我觉得教育学生,教育自我的孩子就应给像老卡尔教育孩子那样,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给孩子最博大的爱,用智慧和知识以及正确的教育方法把孩子培养成全面发展的人。第九章中描述的老卡尔并不是一味的严厉,让我感受更多的是“严而不厉,爱而不溺”的教育方法,而严与爱不一样尺度的把握。在假期带女儿的这段时间里自我就有这样的感受。

刚把女儿从丈母娘家接回来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让我感到职责非常重大重,女儿跟自我已经快3年没有生活在一齐了,非常多时候在想自我亏欠女儿的太多了。长辈的教育跟父母的教育会存在非常大的差异,担心女儿此刻是不是已经有了非常多坏习惯。因此在开始的几天自我都十分严格的按照自我的思维方式去要求女儿的行为,几天以后我感觉到女儿都不敢正眼应对自我,跟我讲话的时候都不敢用眼睛看我。而接下来正遇上春节的几天我就妥协了,什么事情都放任着她,结果所有的问题又开始暴露起来了,变的娇气任性一不开心就嚎啕大哭,大人们都要围着她转由着她就开心了。在春节过后我开始尝试自我独立跟女儿相处,跟老婆商量要渐渐的培养她自我的独立性,她自我能完成的事都要她自我独立完成,该严厉的时候就严厉,该表扬的时候表扬,渐渐的感觉在非常多时候她自我也愿意理解这一切,也变得更加懂事了。

当我读完《卡尔威特的教育》时,对怎样从爱出发去教育孩子,就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严在当严处,爱在细微中”。孩子是不一样的,只要身为教师的我们用心去感受,并付出真心地关心和爱护,用自身去影响他们,这才是教育和爱的本质所在!

关于读书心得1800字【第三篇】

这些“过去的教师”,执著于自己的理想。那个时代可谓内忧外患,而教育者却能坚守理想,创造出教育奇迹,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杰出人才。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很平凡的教师,并没有绝伦逸群之处,但却对无数学生的一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我深刻地认识到:我们的先辈之所以能在那么清贫与平凡甚至是战火频频的岁月培育出那么多祖国的栋梁之材,不仅是因为他们博学多才,更重要的是他们善于在学生的心灵里播种理想。

一、过去的语文教师都喜欢读书

无论是研究当代文学的潘旭澜教授、当代著名诗人邵燕祥还是著名诗学理论家谢冕,这些当代文学所谓泰斗级人物,在中学时代也许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超人的地方,甚至是在疯玩或无学可念的情况下度过的,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喜欢读书,正因为喜欢读书,他们心中才会有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

而这对书籍的热爱,功劳不能不归功于语文教师的引领。这些教师在教学中往往不拘泥于课本,而是根据自己的特长,为学生输入更加鲜活的文学营养。

谢冕的老师林仲铉先生向学生介绍“五四”以来的新文学的作家作品;邵燕祥的老师们不是把国语或国文课变成讲大道理的枯燥说教,或是教文章作法的生硬传授,而是循循善诱地指引学生,在克服语言文字的障碍之后,对课文进行欣赏;著名旅游学家杨乃济的老师余先生在教学方法上不只讲解课文分析语法,而是古今中外广征博引,把学生领进了一个海阔天空的文学大世界。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

正因为有这样一批优秀的引导者,学生们的心智才得以开发,兴趣得以调动,才使这些学生在日后无论多么恶劣的环境中都不忘读书,不忘对自己心中那崇高理想的追求。

二、对学生高尚人格的熏陶

如果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那么这些过去的语文教师对学生高尚人格的熏陶,是让学生受益终身的。陈志华教授在回忆自己的老师时说:60年前的老师是怎样教课的,我记不清了,但老师是怎样做人的,我终生不能忘记,而且时时受到记忆的鞭策,不敢有负师恩,同时老师授课时给同学们的教育,远远超出了“语文”这两个字所能包容的,它们所蕴含的是我们民族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民族能够长存于世界并且兴旺发达的根本所在。

中国当代著名陶艺教育家杨永善教授在提到自己的语文老师时说:教过自己的两位老师有一个共同的和值得尊敬的特点,那就是他们热爱教育事业,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老师的批评永远是和善的,更多的是鼓励和引导,对学生总是寄予了希望、充满了信心,帮助我们树立理想。在语文老师身上更多的体现着人文精神。

我们的先辈无一例外的用自己广博的知识和崇高的理想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学子走向更广阔的天地,无一例外的用自己高尚的人格,感染着莘莘学子将我们民族优秀的精神传承下去。时常听老师们抱怨:为什么教过的学生回来看自己的很少?我想也许孩子们学业很忙,没有时间,也许有的孩子情感冷淡,但我们是否想过,是不是我们根本没给孩子留下什么美好的记忆?

三、教师的品格在于对学生的态度

《过去的教师》的编者商友敬老师在本书的序言中写道:教师的品格的高低,就在于他对学生的态度。为什么要做教师,就是基于对学生的爱,正如父母对待儿女一般。

时代不同也许对优秀教师的评价也不同: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老师的形象以威严居多,学生普遍敬畏老师;现在的学生对老师的外在形象和气质以及亲和力要求更高。据有关材料表明:富有爱心、阳光亲和、育人有方、智慧聪颖的老师更受欢迎。但我想不管时代怎样变化,一个博学有爱的老师永远都会受到学生的爱戴。

著名书法家、“国宝级”学者启功先生在《过去的教师》中写了1篇回忆其老师的文章: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启功)——陈垣先生诞生百年纪念。在这篇文章中,他提到了曾被毛泽东主席称为“国宝”的陈垣先生传授的一些为师之道,本人觉得很受启发,与大家共勉:

(一)教一班中学生与在私塾屋里教几个小孩不同,一个人站在讲台上要有一个样子。人脸是对立的,但感情不可对立。

(二)万不可有偏爱、偏恶,万不许讥诮学生。

(三)以鼓励夸奖为主。不好的学生,包括淘气的或成绩不好的,都要尽力找他们一小点好处,加以夸奖。

(四)不要发脾气。你发一次,即使有效,以后再有更坏的事件发生,又怎么发更大的脾气?万一发了脾气之后无效,又怎么下场?你还年轻,但在讲台上即是师表,要取得学生的佩服。

(五)教一课书要把这一课的各方面都预备到,设想学生会问什么。陈老师还多次说过,自己研究几个月的一项结果,有时并不够一堂时间讲的。

读书心得5400字【第四篇】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

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

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

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放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

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

高尔基自传体小说部,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

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

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

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今天读了余秋雨先生的《道士塔》,余秋雨先生认为,王圆箓是敦煌石窟的罪人,是历史的罪人。他从外国冒险家的手里接过极少的钱财,让他们把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一箱箱运走,造成了一个古老民族的悲剧。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

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

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

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

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

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

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

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05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07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 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那里的中国,思想落后,文化落后,就连政府也得向洋人求饶,更何况一个不懂文化的农民出生的道士呢?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欺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道士塔是余秋雨文化苦旅的第1篇文章,说实话我现在已经忘了具体的细节了,呵呵,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又翻了一遍,结果现在要我说具体讲了什么,还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只能说知道一个大概,知道讲的什么意思,却不知道一丝一毫的细节描写。敦煌的壁画被王道士卖给了外国人。外国人用施舍的价格就获得了最珍贵的珍宝。

这些珍宝可能永远也没有办法要回来了吧,放在了外国的展览馆里,中国人研究自己的文化只能靠花大笔的钱买来一些模糊的胶卷。研究自己的文化要花钱从外国人那里买来胶卷,想一想是多么的不合逻辑,而放在中国身上,又是非常的正常。深切的悲哀,肉体曾经的被蹂躏,过个几十年可能还会平复,而灵魂永远被禁锢,不论多久都是不能平复的伤痛。文化就是我们的灵魂,而我们的文化却在别人的手里。

自大和自卑是两种完全相反的情绪,却往往又同时在一个母体上存在,互相作用,互相影响。自大和自卑的混合体最容易在败家子和暴发户中产生。当昔日的荣耀被打破的时候,自卑开始蔓延,而产生自卑的同时,对昔日荣耀的顾及和留恋则产生了自大,硬撑着的自大其实是因为心里感受着自卑时时刻刻传来的噬心痛感。暴发户则相反,今日的荣耀产生的强烈自大和心中仍然挥之不去的对昔日低下出身的强烈自卑同时缠绕着心绪。

不能自己平衡心态,要么自疟,要么他疟,都是疯狂的歇斯底里。前者成了中国,而后者则造就了日本。中国的文明昌盛,中国的强大荣耀,中国的辉煌光明,实在是历经几千年基淀下来的成果,是东亚世界的中心和启明星,周边的文化或者接受而共入文明的光辉,或者抗拒而成为野蛮的代称,竟是再也没有一种文明和文化能够让中华学习,中华佩服存在于身边。

中国是世代贵族,文化的贵族,这种气质和内涵是几千年养成下来的,决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塑造的,这也是中国为什么这么理直气壮的认为自己是中央之国,天朝上国,而周围其他国家不论政治上是否都认可,而文化心态上却也都持着相同看法的理由。

想想如果一个民族和国家在文化文明上认同另一个民族和国家是自己的母体,那么具体到了政治上又怎么还有名义去反抗呢,所谓大义已经在中国了,而这又增加了中国的信心,以一种强烈的自信心主导着东亚的文明局势。欧洲在罗马灭亡从来没有一个国家使得其他周边的所有国家都认可为文明的中心吧,没有一个国家占有文明的大义而使得其他国家在心理上处于一种自觉的臣服的地位吧,而中国一直占有这样的位置。

这是中国的光荣,也是中国的悲哀。没有竞争力的世界是停滞的世界,没有天敌的动物是不会进化的动物。当这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的时候,最先进的变成最落后的时候,最难转变的往往是原来先进而现在落后的国家和民族。

日本抓住机会变成了近代国家,而中国还在讨论中学西学的先后问题,曾经被压抑了几千年的破落户突然抖了起来,能希望他会善待自己曾经的主家和老师吗?

恐怕这暴发户的心里最厌恶被人提起的往往是这曾经地位低下的时代吧,而要想缓解这种发自心底的自卑和现今实力的自大的唯一途径就是疯狂的虐待自己原来的父母之邦了。

很多人不能理解为什么在侵华日军中会有那么多的变态狂,杀人狂,为什么一个原本在国内遵纪守法的平民,摇身一变就成了人形兽心的超级变态,

杀人并不有助于军事行动,吃人肉而实际上军粮并不缺少,烧掉一整座城市借口是为了给自己取暖,这些非人类的作为是大多数人不能理解的,而对于自卑自大狂来说则实在是减轻心理变化的途径了。看<走向共和>的时候,日本的首相伊藤博文对李鸿章说了一句话,他说:条约(马关条约)签订以后,日本千年以来对中国称 '是' 的历史终于结束了。'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一种心灵深处的痛苦蔓延全身,中国再也不是天朝上国,再也不是文明中心,再也不是东亚的父母之邦了。相信当时代的人会感受的更深吧,荣耀已经完全失去了,阔绰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诺大的家业完全的败坏光了。

以后的岁月里,面对着列强的日新月异,不断进步,而自己国家的裹足不前,日益落后的局面,屡战屡败的创伤,自卑这种原本中华文明里没有的情绪日益强化了,从而成为了整体国民的潜意识:洋人是打不赢的。对敌人产生了这样的念头,什么反抗的行为甚至信念都会消失了。但是作为大户出身的,在环环歧视中,还要高喊着我们曾经如何如何,换来的只是有意无意的置疑和嘲笑声,噬心的痛感。。。。。。。

于是不能虐待外人,虐待自己国民还是可以的,外战外行,内战内行,对外卑躬屈膝,对内暴戾杀伐,对外国人以德报怨,对自己国民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中国的悲哀,是文化上的悲哀,不是实力上的悲哀。

2300字左右读书心得【第五篇】

读罢《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 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騒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70 2177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