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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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实抓好推进整改
街道党工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对街道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党工委诚恳接受,严肃对待。在落实整改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党工委当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要求街道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于2017年12月29日第18次党工委会议制定了《红云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制定《红云街道党工委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反馈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落实整改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到位整改情况:进一步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结合2018年初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十三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组织召开学习交流会,认真总结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两会精神在红云街道的生动实践,组织好各社区的学习成果交流,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切实把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实际工作,根据区政府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安排制定《红云街道办事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红云街道办事处成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指挥部的通知》,认真开展好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对公园、景点、人流密集场所周边的摊贩占道经营、店铺不诚信经营的现象,开展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规范标识标牌,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到位。
2.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力度不够整改情况:成立了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街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的开展,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与街道的各项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落实;
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严格落实党工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担当精神,层层压实责任。配备专干1人,切实形成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和媒体曝光事件的处理,2018年全年开展各类媒体宣传26次(条),发布网评48篇,被《五华先锋》采用稿件11篇。
3.指导基层工作开展不到位整改情况:对各社区、各小组悬挂的不符合要求的居委会、居民小组、合作社等标识标牌已全部完成更换,下一步继续加强对基层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定期深入社区、小组进行检查,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
1.党建工作薄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强化各级领导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感,明确党工委、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配备好专职副书记和党务专干,为党建责任制的落实奠定组织基础。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是党组织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整改情况:组织学习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等制度。在全体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让职工了解两个制度的内容和精神,随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每周召开的党政联席会,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汇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党支部书记认真开展好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切实履行职责,按要求开展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各社区党务工作者每季度对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开展一次督导,通过建立党建工作台帐定期调阅审查机制、组织观摩学习、指导帮助等措施促使党建台帐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道路。
(三)关于从严治党不力,廉政意识不强,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1.“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明确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任人的第一责任,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街道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街道党工委每年两次专题研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年初,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社区“三委”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有差距整改情况: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班子成员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做好工作记录保存。同时纪工委加强督促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完善长效机制:
整改工作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党工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单位内部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单位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3篇3
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政治纪律、执行八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了集中巡视。8月12日,巡视组通报了巡视情况,在肯定我市工作的同时,反馈了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今年3月,省委第一巡视组来淮听取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市整改落实工作,并对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今天开始,省委第一巡视组又对我市进行巡视回访,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巡视组对ff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心,必将更好地帮助我们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
巡视工作人员三回避 巡视工作办公室职责巡视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2
宾川县于2016年7月在大理州先行先试首家开展县级基层巡察,截至目前共开展了三轮巡察,笔者有幸参与了三轮巡察,期间对巡察工作有了粗浅的认识和见解。巡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有中央、省巡视和州巡察工作的经验可以遵循,但由于巡察地域较大、巡察人员较多、巡察时间较短,通过常规的巡察方式,只能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如何更好地发挥巡察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一、基层巡察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巡察人才选拔难,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县级巡察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能力、水平、阅历有着较高的要求,但县一级由于体量较小,加之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直指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巡察干部承受较大压力,有相当部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人选参加巡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造成可选的人员不多。加之各巡察组成员均是临时抽调,虽经过简单的业务培训,但均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长期检验。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同时,还存在抽调人员虽明确了巡察期间不参与原单位工作,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两边负责两边跑现象,分散了巡察组人员的精力。(二)深入谈话难,震慑作用难以发挥。在巡察工作中,个别谈话是发现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很多谈话却浅尝辄止,一谈了之。虽然都准备了谈话提纲,提纲也与单位实际相联系,但是往往在触及一些敏感问题或干部个人问题时,被谈话人犹如惊弓之鸟通常会出现犹豫、胆怯的情况而转移话题,或及时补场、或进行否认,而谈话人这时也往往在左右权衡中会出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是一个地方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能相逼过甚的念头,所以当时没有进行乘胜追击、顺藤摸瓜,在与被谈话人的心理博弈中输给了自己,从而错失了发现问题线索的良机,导致较少在谈话中发现有用的问题线索,就更谈不上震慑了。(三)巡察方法存在局限性,发现问题难。巡察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开展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单一,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二、加强基层巡察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一)合理搭配强化培训,提升巡察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县级巡察组工作人员是每轮巡察临时挑选组成的实际情况,建议在县级常设一定名额巡察组组长编制,以确保巡察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从而避免开展一轮巡察工作并熟悉掌握巡察业务后又没有再次负责下一轮巡察而导致投入太多的人员培训精力。建议县委领导分期分批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谈心谈话,提气鼓劲,交任务、压担子,体现县委的信任、重托,以及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严格把好巡察人员的入口关,严格标准、严格选配、严格培训、严格准入,从严管理,注重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才能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建议上级应加大对基层巡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以达到开拓视野、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二)增强谈话针对性,提高发现问题线索价值。首先要精心拟定谈话提纲。先查阅被巡察单位相关资料,掌握相关情况,再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工作流程、权力运行轨迹、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拟定谈话提纲。使谈话对象有话说、有事讲、有问题反映,能够产生共鸣。同时,根据谈话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其次是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巡察中做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近年退休的班子成员必谈,重大项目的参与者和知情人必谈,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谈话范围,以便更有利地发现问题。同时,在谈话中合理规避相关对象,避免因谈话了解问题时出现疏忽和泄露。最后要积极接受群众约谈。巡察组随时随地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之“约”,顺应基层群众的要求,随机选择时间和地点。同时,采取“一对一谈话”方式,变“高高在上”“冷漠以对”为“平等和气”“促膝长谈”,让基层群众放下顾虑对巡察组敢说话、说实话、讲真话,在与干部群众“唠家常”“掏心窝”中发现蛛丝马迹。(三)探索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精准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展巡察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针对基层熟人社会、宗族势力、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特别是就县级而言,说情风、关系网是巡察顺利开展的绊脚石,建议从州级巡察人才库中抽取人员,对全州巡察人才进行集中培训授予资格,并由全州统筹采取县市交叉巡察方式来加以**。加强横向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渠道,尽可能多的收集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注意从“街头巷议”“民谣”“顺口溜”等信息中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对公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予以特别关注。《巡视条列》规定了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开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下沉走访、提请协助、抽查个人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和专项检查等12+N种巡视基本方法,这些方法都是经过巡视实践证明有效管用的,可以借鉴使用。巡视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区审计局党组书记王鹏飞同志的反馈意见》(海党巡办函[2020]4号)相关意见和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压实领导责任,抓实责任分解,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党建与审计业务融合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局党组、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审求真”品牌创建,通过党组会定期听取党建品牌创建推进情况,将创建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把工作做实。研究制定了《_审计局关于“精审求真”党建和文化品牌建设与审计业务融合工作方案》和“精审求真”实施计划安排表,推动党建与审计文化、审计业务融合互促,做到党建与业务、文化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推动审计机制转型力度不够。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正在推进。
完成情况: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将推动投资审计机制转型确定为调研课题,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已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区委。二是充分借助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这个平台,积极反映我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引起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推动了转型工作。目前已草拟了投资审核管理办法,已上报区政府,今年先试行,逐步修正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细致。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已制定《_区审计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重点及责任人。二是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表”,进一步明确了抓意识形态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_区审计局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对支部谈心谈话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按照《_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已修订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并明确了谈话范围、对象、次数等内容。今后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并由组织委员定期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五、存在的问题:发展党员程序有欠缺。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对照发展党员的25个步骤进行了认真梳理,纠正3个问题。二是已将发展党员流程纳入学习计划,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对发展党员的流程、步骤熟练掌握,从自身规范入党流程。三是要求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按照25个步骤执行,认真审核相关资料。
六、存在的问题:党员民主评议未按要求完成。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对以前年度的党员民主测评进行了详细自查,纠正问题1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投票、计票管理,对于投票结果当场公布,现场核实,集体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计票人和监票人责任,评议结果由组织委员负责。
七、存在的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贯彻执行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按照《_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已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挂图式作战一览表,明确了时间、内容、责任人等。根据计划,定期召开支委会,按时讲党课,并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册,记好笔记,每次开会、学习要签到。组织委员要定期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八、存在的问题:换届选举不严谨。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认真自查了换届选举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已经纠正。今后将严格按照支部换届要求执行,加强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责任,组织委员要做好监督。
九、存在的问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形式不符合规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善修订《_区审计局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要求和格式。
十、存在的问题:“三重一大”记录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善修订《_区审计局“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拓宽监督渠道,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增强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班子主要领导在会议议事决策中末位发言的制度,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明确了参会人员对记录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签字确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三重一大”记录保管和保存,由纪检委员负责监管。
十一、存在的问题: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2017、2018两年共计审计了4个单位,2019年审计8个单位,同时对3个单位正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执行率较两年总和增长了200%。同时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审计对象分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_区科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
十二、存在的问题:扫黑除恶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通过召开会议进一步要求各党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的落实,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落实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分别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对支委成员、支委成员对普通党员对整改情况及形成的材料进行监督和审核。已将整改期限进行完善。
十三、存在的问题: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审核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将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汇报重新进行归档。进一步修订完善了《_区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了在形成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材料时,明确拟稿人和审稿人的责任,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对汇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在归档时由党务工作者再进行认真检查,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存,由纪检委员对材料质量和完整负责。
巡视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4
去年8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高度重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9位市领导分别牵头落实整改责任;
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27项具体整改任务,每一条整改措施均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和整改期限,并列入市委督查事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同时,把整改落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市委、市政府立足ff所处重要而特殊时期的实际,围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新环境,树立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的新形象,开创依法治市、转型发展的新局面”的目标,从今年2月到6月,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了“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活动突出学习、讨论、落实三个环节,从明确学习重点、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反思剖析、落实整改措施,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四风”整治、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坚持从严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的建设,加强依法治权、规范权力运行六个方面统筹协调推进,共有万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期间,召开两次千人大会:一是警示教育报告会,请省司法厅安排合肥蜀山监狱3名**人员到ff现身说法,讲述他们在监狱改造的心路历程和悔恨心声;
二是总结大会,市纪委、市检察院通报全市去年以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市纪委通报29起典型案件,市检察院通报3起窝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会上市委主要负责人作了活动总结。整个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省委副书记李锦斌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ff市集中开展‘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依法治权,规范权力运行,其举措针对性强”,对此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制定并认真执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5年规划的实施办法》、《关于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公开市县乡三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跟进公布了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正在编制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严格执行《招投标法》、《ff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以及《ff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ff市招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ff市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健全重大投资、重大工程专项审计、监督制度,做到“应招必招、应进必进”。健全重大项目科学论证制度,建立前期论证机制,规范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全面清理与现行法规政策不一致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今年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下发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外出招商、项目会商、项目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调度、统计通报机制,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提高招商的精准性、实效性,确保招商项目尽快落地;
按照“依法合规、尊重历史、实现双赢”的原则,妥善处理一批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山南新区28个停建半停建项目复工建设。今年上半年,共引进内资亿元,同比增长%,占年度任务的%,新签约1000万元以上项目74个,总投资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441件,增长69%,结案342件,增长83%,处分3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8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255件,增长131%,结案318件,处分29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9人,乡科级干部7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00万元。加大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查办力度,截止去年底,省委第一巡视组共移交给市纪委问题线索20件,已全部开展核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核查19件,1件将于近期完成核查。近期,省委第一巡视组又交办7件案件线索,市纪委已启动核查5件。20**年以来市检察院共收到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件,移交区纪委处理1件,不予立案2件,立案侦查18件19人,其中,已判决生效11件12人,其余案件正在侦查、公诉或审理。
三是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面落实乡财县(区)管、村财乡代理和“阳光村务”,制定了《关于村级财务实行乡镇代理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三资”管理各项规定,推行乡务、村务网上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小组建设,定期公布乡、村财务账目。认真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严禁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贷款、变卖、抵押集体资产,严禁未按规定进行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项目建设。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市新立案件44件,处理42人。
四是依法合规用地,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部署开展了资金、资产、土地清理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制定了《ff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出的56个政府项目、67宗土地、8589亩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目前已全部查处到位。截止今年7月底共完成整改54宗、6588亩,占比%,其余13宗土地正在整改。今年1-7月份,全市土地供应82宗6000多亩,土地出让金累计亿元,其中工业用地60宗,工业用地的供应比去年同期增长186%,面积增长355%,全市供地率由去年底的%增加到今年7月底的%。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13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实施《中共ff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时调整市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市纪委进一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
二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为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及时调整配备市纪委班子,2015年初,由市委研究推荐,经上级考察,选拔了2名正县级领导干部,分别担任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和市纪委副书记,从市纪委机关选拔了2名常委,分别担任副书记和秘书长。这次调整,优化了市纪委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了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合力。为凤台县、谢家集区、大通区、毛集实验区纪委(纪工委)选配了纪委(纪工委)书记;
通过平级交流、提任等方式,逐步将市直单位16名空缺的纪检组长、纪委(纪工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
新组建了党委口纪检组,基本实现了市直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
认真抓好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和队伍建设,全市46个乡镇和19个街道全部设立了纪(工)委,选配充实了人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基层监督网络体系。扎实推进“三转”工作,顺利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增设三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使监督执纪人员数量占到机关编制的74%;
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3次清理调整,保留或继续参与10个;
规范了市、县区纪委书记分工,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积极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纪检组长不分管业务工作的有关规定,90%以上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驻在部门其它业务工作。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各县区、市直部门开展三项考核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暂行办法》,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执行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密切联系群众。制定了《关于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市级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和有关人员的通知》,坚持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检、法三长,提前一周公示公开接访,各县区也照此办理。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累计调研901次、923天,累计接待群众来访45天,受理案件308件,结案295件,结案率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了《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坚持把“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预算编制硬指标,严格按照标准定额安排公用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每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今年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
三是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办法》、《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市管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约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机关效能的通知》等多项文件,推动反“四风”、改作风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由市委副书记牵头,成立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省三十条、市四十条规定的行为19起,处理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
对于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的11家单位21名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
纠正84名县处级干部违规房产90套;
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万平方米;
取消或合并市委常委担任组长、副组长的议事协调机构98个;
查处“走读”干部11人;
全市性会议比去年同期下降16%,市委、市政府发文下降23%。
四、民主集中制和干部工作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重大决策科学论证和意见征求。市委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实施《进一步提高市委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意见》和《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科学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等制度,严格按规矩议事、决策办事;
进一步明确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调整市委常委分工,建立市委书记、副书记碰头会制度,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了民主团结、合力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认真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把选用关口,在干部动议阶段和正式确定考察人选后,都认真征求纪委等部门的意见,凡是反馈有情况的,做到情况不核查清楚、不得出结论的不上会;
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库,做好干部监督各类信息的收集、甄别、研判、查核和运用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加大函询、约谈力度,今年以来,共对4名干部开展了提醒式谈话,对22名干部进行了函询;
严格审计监督,建立任前告知、任中(离任)审计、情况通报、问题整改回访的闭合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干部提任考察、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干部调研式考察、年度考察4项操作规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实施细则,对动议、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实施全过程“痕迹管理”;
加强对执行《条例》、选人用人情况的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结合20**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市直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一报告两评议”,重点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通盘考虑,今年以来先后5次组织召开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座谈会,听取对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
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充分听取各方面对干部选拔使用的意见;
注重干部选配的宏观统筹、领域统筹、年龄统筹和类型统筹,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提拔重用的98名县级干部共涉及单位34家,平均年龄岁,其中少数民族干部5人、党外干部2人、女干部12人、专业技术干部22人;
交流轮岗县处级干部105人;
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实施办法,选派113名县处级后备干部到非公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143名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拆迁一线挂职锻炼,选配12名45岁以下年轻干部充实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干部政策法规,加快消化超配职数,目前,全市已消化县级干部41名,完成整改基数的%,其余11名县级实职干部今年底前消化完毕,4名副调研员明年底前消化完毕;
规范干部兼职和非领导职务配备,免去市县两级在企业兼职的79名领导干部的兼任职务,清理285名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在职和退(离)休干部;
查纠整改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返岗工作46人,辞退276人,办理退休手续25人,清理“吃空饷”49人。
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压实责任,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的责任;
印发党建工作年度任务清单和双月具体任务清单;
实行每月一调度、双月一通报、季度一盘点、半年一总结“四个一”工作法,推进基层党建责任落实。深化整治,全面推行村(社区)、机关和非公领域党组织百分制量化考评,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对5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并建立健全整顿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保障,配齐乡镇、街道组织委员;
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确保全年消除68个集体经济“空壳村”;
大幅度提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实行级差化管理,人均月增资700元以上,村“两委”正职年平均报酬达到万元,社区正职达到万元;
将村(社区)工作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村工作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市辖区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低于10万元;
新建、改扩建村(社区)活动场所146个。创新载体,建立联合党组织1891个,实现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全覆盖;
探索推广街道大党工委制和“一委一居一站”模式,吸纳有一定影响力的驻地单位、辖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
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党员活力工程,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10日集中开展活动;
推行“三公开、两承诺、一公示”制度,构建网上阳光村(居)务监督平台;
加强非公党建,努力推进“两个覆盖”,派驻党建指导员577名,20**年非公党建考核位居全省第五名。
以上是我们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基本情况。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回访为契机,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敬终如始地抓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践行“三严三实”、优化政治生态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对巡视组反馈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巡视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5
五年来,市县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些影响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问题,巡察质量和水平逐步得到提升,有形覆盖逐步向有效覆盖转变,但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发现问题不够精准。一是政治监督内涵把握不够准确。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而现实巡察工作中个别巡察组对政治监督内涵把握不够精准,对被巡单位职能责任研究不深、不透,把巡察工作等同于一般业务检查、工作督查,查找的问题多是党建、财务方面的问题,忽视了被巡单位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政治巡察泛化、发散,影响了巡察的震慑力。二是群众参与度不够高。虽然采取了张贴公告、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宣传了巡察工作,但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比较少,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很多群众对巡察工作不了解,影响了群众参与度,此外部分群众碍于情面,存在一定心理顾虑,怕得罪人不想讲真话,怕被打击报复不敢讲实话,认为讲了也白讲不愿讲,造成巡察工作信任度不高,群众参与不积极。三是专业人员配备不够充分。巡察工作涉及的各种政策规定较多,有些政策专业性很强,需要专业人员配合参与。巡察组成员多是临时抽调,对被巡察单位专业知识和具体业务不熟悉,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问题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同时纳入巡察人才库人员多是各地各单位业务骨干,承担大量事务性工作,而基层事务繁杂,工作人员少,加上抽调时间长,导致被抽调单位不愿意放人。
(二)熟人社会监督难。一是存在畏难情绪。由于县域范围小,人员相识度较高,巡察人员与巡察对象之间难以避免各种关系牵连,个别巡察组人员受到人情困扰和关系束缚,抹不开情面不愿监督,或在巡察中草草了事、“浅巡辄止”。二是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有的巡察人员把巡察作为“副业”,存在怕得罪的思想,觉得干得差不多就行,缺乏刨根问底发现问题精神。有的被巡察单位自恃有熟人,套近乎、打招呼,干扰巡察。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查找的问题往往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抓小放大,看着问题不少,但都是些不痛不痒、鸡毛蒜皮的问题,影响了巡察工作的公信力。
(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够到位。十九届中央五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要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等统筹衔接制度,与其他监督协调协作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对照这些要求,各地在实践中开展了一些巡纪、巡审协作等探索,但都是临时动作,未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同时,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制度,但刚性不足,导致还存在协作配合不到位、问题线索来源不宽、信息通报不及时、工作合力不强等问题,没有很好地实现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各类监督没有很好地贯通融合,巡察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问题整改质量不够高。一是整改责任扛的不牢。有的党组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包下放”,以机关股室责任代替党组织责任,以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用简单问责代替负责;少数党组织负责人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把整改工作推给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少,对重要事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督办检查不够。其他班子成员没有落实好分管领域整改责任,整改只是在涉及到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中进行,没有形成人人参与整改的良好氛围和叠加效应。二是整改主动性差。部分党组织满足于就事论事,指出什么问题就只整改什么问题,没有追根朔源,认真反思为什么会出现此类问题,没有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上下真功夫,习惯于把问题上交,把矛盾推给上级党组织,缺乏担当精神和主动作为,致使问题一直得不到整改落实;部分党组织对整改困难大、矛盾多的问题绕着走,存在畏难情绪和推诿思想,不想整改;部分党组织对前任留下的问题,存在“新官不理旧事”思想,认为那是上任的事,与自己无关,不愿整改。三是整改监督合力不足。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由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负责,巡察机构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县一级主要还是由巡察机构在负责整改,纪检部门负责问题线索的处置,组织部门负责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处置,整改的合力和压力不足。由于市县巡察机构人员较少,既要开展巡察,又要开展督察,从实践来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不理想。
(五)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巡察成果的运用是保持巡察工作生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从目前巡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巡察成果运用情况还比较薄弱,巡察震慑作用远远不够。一是开展标本兼治不够。县市巡察机构对发现的行业、系统、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归纳梳理不足,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全面、不精准。虽然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建立了巡察成果共享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真正将成果进行共享,此外有些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后,没有引起职能部门重视,市县巡察机构也未能及时跟踪督办,开展专项治理,系统性整改不够,导致部分问题反复出现,影响了巡察效果。二是实际运用效果不佳。中央和省市多次强调要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的重要指标,实际操作中,巡察整改在考核中占比较小,不能引起各地各单位的高度重视,震慑力不足。此外虽然很多地方都提出将巡察与干部实际考核挂钩,但很多地方并没有真正将巡察成果与干部考核运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解决问题的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一是要坚守巡察工作政治定位。巡察是政治监督,不是一般的业务检查,在工作实践中,要始终坚持透过政治看业务,透过问题看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把自身肩负的职能责任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当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现代化交流平台,引导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拓展、向群众靠近。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风土人情等实际,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巡察工作深入人心;三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放到市县干部队伍建设大局中统筹谋划,优先把专业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配进来,落实能上能下机制,对优秀巡察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
(二)进一步探索**人情干扰方法。县级行政区域小,人情干扰因素多,既要创新招增设“挡箭牌”,也要严问责加固“防御线”。一是在细化落实任职回避、地域回避、亲情回避等制度基础上,实施“提级巡察、指定巡察、交叉巡察”等多种巡察方式,挡住人情干扰;二是教育引导巡察干部强化政治担当,坚守党性原则,敢于较真碰硬;三是建立巡后评估机制,了解巡察干部遵守纪律和作风情况,对存在隐情不报和“应发现未发现”等问题的,一律从严问责,切实杜绝人情干扰。
(三)进一步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一是结合市县实际,探索建立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信息,开展分析研判,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提高监督效率;二是建立与纪委、组织部门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每轮巡察,对发现的重要情况、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前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巡纪互动,快查快办,形成震慑;三是建立巡审协作机制。坚持审计先行,优先对当年审计过的单位开展巡察,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开展巡审同步监督,互通情况、互派人员,实现效果叠加效应。
(四)进一步提高问题整改质效。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终述责述廉范畴和县市“大党建”考核内容,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查找**联合监督整改中的“中梗阻”,推动联合督查机制的运转,确保纪检、组织等日常监督力量发挥到位;三是建立严肃问责机制,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工作不扎实、影响整改进度的,尤其是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要公开通报曝光,树立巡察整改动真格、见真章、求实效的鲜明导向。
(五)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一是市县巡察机构要认真梳理巡察发现的行业、系统、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移交给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巡察移交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制度机制,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在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占比,将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履行整改责任及整改情况向纪委全委会报告;把巡察成果作为组织部门提拔考核干部的参考依据,不断深化巡察考评结果运用,做优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