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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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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条基本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人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件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第二条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硬件保护及保养。

第三条基本要求: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第四条监管措施: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奖惩措施。

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第五条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第六条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第七条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

1、计算机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机器,了解并熟悉机器性能,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掌握工作软件、办公软件和网络使用的一般知识。

3、无特殊工作要求,各项工作须在内网进行。存储在存储介质(优盘、光盘、硬盘、移动硬盘)上的工作内容管理、销毁要符合保密要求,严防外泄。

4、不得在外网或互联网、内网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只能在单独的计算机上操作。

5、涉及到计算机用户名、口令密码、硬件加密的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密码设置要合理。

6、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不得操作、存储机密文件、工作秘密文件。

7、非本局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

8、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严禁登陆非法网站;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违者按违纪处理。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增强全局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计算机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查,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及时消除。确保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每日上班准时开机,登陆本局内部办公窗口,查看通知、任务、公文等信息,下班后准时切断电源。

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固定到班的投影仪、银幕、收录机、电视机等电教器材,由班主任及班电教员负责管理。期初由电教管理员与班主任一起查验,确认完好无损后使用:期末经检查后,投影仪、收录机收回统一保管。器材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二、投影仪、银幕和收录机的清理由班电教员负责,维修等工作由校电教管理员负责。

三、音像教材、幻灯片、磁带、录像带统一由音像资料室集中保管,教师使用时向资料室借用,并办理书面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四、对各类电教器材要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

五、贵重的'电教仪器如计算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视机、录像机等,由专职人员保管及总务处双重负责管理,并做好有关维护保养工作。

六、学校的电教设备仅限本校教师教学之用,非教学之用或外单位借用,原则上不予出借,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七、电教设备使用期间,必须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正常使用的磨损除外)须照价赔偿,并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

八、每学期应对电教器材、音像资料进行一次清理、整理及维修。

九、电教器材的报损由总务处与电教室一起提出申请,报校长室审批。

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切实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科学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计算机设备开展好医疗、教学和办公等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1、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机箱内的各种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键盘鼠标、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数据线等等,为医院公共财产,全院职工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与爱护。医院对举报者及发现隐患的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2、分配到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于暂不使用尤其是计算机无人看管时必须正常关机。如发生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或设备丢失,部门负有全部责任。

3、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在其他部门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绝对禁止未经授权的院外人员对医院的计算机进行任何操作。

4、为保障医院计算机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原则上不允许将私有计算机设备连接到医院网络中。如果需要将私有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医院网络中必须预先征得级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计算机内数据涉及本院秘密以及不应外传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出售,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给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或解聘。

6、对各类计算机设备统一进行编号,并登记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准擅自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机内配件等;装有临床医技系统的总端禁止使用光驱、软驱、u盘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外设;如确需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必须有信息科工作人员进行。否则,予以相应的处罚。

7、计算机使用部门不得私自重装、更改操作系统,不得私自更改ip地址,网关,dns等重要系统参数,不得更换、卸载杀毒、防火墙等安全管理软件。

8、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9、我院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计算机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条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特制定此制度。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五、主机房工作重地未经许可不能进入。

六、没有指定管理人员的明确准许,电子数据处理中心使用的任何介质、文件材料或各种被保护口都不得带出计算机房。磁铁、私人的电动或电子设备、文件复印机、食品及饮料、香烟和吸烟用具等物品严禁带入计算机房。

七、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工作,消防器材随时处于可用状态方便取用。电线和电器设置保持干燥,防止漏电和短路。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和检查水电。

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六篇】

1、对本单位的主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资源配置、技术人员构成进行登记,并根据需要报同级保卫部门。

2、检查、监督、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操作细则。

3、负责检查、督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建设。

4、定期组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并定期上报计算机安全情况。

5、了解掌握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方向,督促本单位改进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6、对违反安全保密制度的事件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七篇】

计算机机房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学生上机守则。

指导教师应严格在规定时间、规定机房上机;对初次上机实习的学生进行上机注意事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按教学计划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学生上机,及时解答学生疑问;需更改课程的,提前与教务处联系;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在机房门口等候学生进机房,并检查每位学生的脚套是否穿好,对不穿脚套的学生,严禁进入机房。指导教师应禁止非本班学生上机;上机时指导教师应提出具体、明确的操作内容和要求,在学生上机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机房的管理制度,不得坐在一旁对学生不闻不问,更不得中途离开机房,也不得让机房值班人员代管;上机期间保持机房安静,指导教师应负责维持好机房秩序;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学生上机结束前,指导教师应提醒学生整理桌面、放好凳子。指导教师应在所有学生离开机房后,才能离开机房;机房的所有设备,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由指导教师负责解决,如当场不能解决的,课后应上报上级领导,并填写在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上;机房物品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借出使用的,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internet使用制度。

所有在机房内上网的同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网络管理守则;学校开通internet网,是为了让所有教师和同学在网上获取更多的信息,因此,上网最好能目的明确,做到有备而来,收获而归;不得浏览、制作黄色网站、网页,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黄色淫秽影片、图片、文章。不得在网上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及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论。

(一)防盗计算机机房由机房管理员专门负责,钥匙为管理员一人所有。按时开关机房,共同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磁、防泄密的工作;开门时,应检查门窗是否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机房管理人员在离开机房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有无安全隐患;保管好机房内所有设备、资料、软盘、光盘和书面文件,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和文件资料应由专人负责并登记造册;非本机房工作人员不经同意不得进出机房,上机人员不得使用与上机无关的设备。

(二)防火由于计算机的外部电源采用的是220v的市电。如果出现电源故障可能会引起火灾。因此,在每次开机前,应首先检查与电源相关的各个部件,然后再开机。离开机房时应牢记关闭电源;定期检查机房电源、设备,对有故障的设备,不得加电运行;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有毒物品带入机房,维修动力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必须使用的有机溶液不得在机房存放,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带火种进入机房;机房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的有效性;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室内电器设备安全使用常识,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体人员要做到了解火灾的危险性,了解预防火灾的措施,了解火灾的扑救方法,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报火警。

(三)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查杀。采用人工预防、软件预防、硬件预防和管理预防相结合。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若发现病毒,应及时予以清除;对辅导教师和学生加强教育,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非正版软件,不用未经检查的软盘、光盘;注意网络安全,防止病毒入侵,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安全工作。

(四)防止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故障工作人员应熟悉机器运转正常时的电源、电压值,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关机,在故障未查明之前,不要随意启动机器;学生不准随意移动计算机设备和打开机箱。机房管理员和辅导教师在维护计算机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建立用机登记和故障维修登记记录。

六、卫生制度。

机房内卫生坚持经常小扫除和定期大扫除的制度,确保机房的干净、整洁;(大扫除定在每周周三第四节课)每天工作完毕后,要打扫、整理机房;应随时清除机器尘埃和打扫机房卫生,以保证机房整洁和良好的计算机运行环境。

七、附则。

本制度由江阳区校校通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修订与解释;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计算机房未经校长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同意,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二、外来人员需进机房联系工作或上机操作,在征得有关方面的同意后,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随便动用设备。

三、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四、机房要有严格的.防范设施,门窗安装“三保险”锁和铁栅栏,并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检查。

五、进入机房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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