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容忽视范例【优质5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容忽视范例【优质5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容忽视范文【第一篇】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xx办字〔xx〕xx号)要求,现结合xx机关实际,制定出中共商洛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是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xx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在履行xx监督职责时,加强对被审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xx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xx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8.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于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并点评,听取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2.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13.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6.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7.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8.在全局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9.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0.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21.在xx中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2.支持驻局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3.领导和支持驻局纪检组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为纪检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4.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25.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27.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纪委留存和备案。
28.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一)职务与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xx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结合xx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参加涉及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4.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听取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视、巡察、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7.每年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9.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0.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11.落实中、省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导驻局纪检组每年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2.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13.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分别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5.每年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6.每年为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7.督促指导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
18.局党组、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督促指导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四)xx责任清单(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分管局监察室工作。
1.协助局党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工作,带领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履行党的纪检检查职能。负责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纪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督促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进一步细化、明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建立务实、明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
4.加强与省xx厅、市纪委、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反馈纪检组执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提醒约谈,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监督方式经常化、制度化。
职务与分工:副处长协助处长分管xx处的日常工作、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xx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职务与分工:经济责任xx办公室主任分管经济责任xx工作、局扶贫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容忽视范文【第二篇】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1、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领导签发文件等相关资料;支部文件印发的任务分解、职责分工等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
2、支部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唐山市委、滦州市委决定。
1、传达上级关于重大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会议安排、印发相关文件等资料(及时学习传达和研究部署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带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落实“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十周年系列活动开展情况。
(三)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1.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各种制度文件、会议、批示;
2.推动各党组织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贯彻落实上级政治建设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3、加大党员干部培训部署及落实情况;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相关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3.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1.贯彻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文件、会议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纪律教育文件、会议、批示情况;
3.贯彻落实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有关文件、会议、批示情况。
(九)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会议、批示有关情况。
(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部署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情况;
2.贯彻落实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文件及有关情况;
二、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3.对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活动安排、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二)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
(三)带头加强党内监督。
3.部署、推动、落实市委巡察工作批示、会议及情况;
(四)带头廉洁自律。
个人受到追责问责情况。
(五)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报告重大事项情况;
(六)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1.与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相关资料;
三、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一)自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情况;
(二)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发言材料等资料。
(三)自觉加强分管领域党内监督。
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相关资料。
(四)自觉推动分管领域责任落实。
定期听取分管部门汇报、谈话等情况。
(五)自觉廉洁自律。
个人受到追责问责情况。
(六)自觉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报告重大事项情况。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容忽视范文【第三篇】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 。
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责任落实 。
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追责 。
第十九条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
第二十三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容忽视范文【第四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中国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方向,而党的主体责任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落实党的主体责任,是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是保证全党紧密团结的基础。
党的领导是治理国家的核心,全面从严治党也是如此。落实领导责任,必须强化领导干部的意识,让他们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更是党的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同时,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思想,始终时刻保持对党忠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全面从严治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另一个关键是落实各级组织责任。全党各级组织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需要全党各级组织都参与进来,共同贯彻。各级组织要切实落实选拔配备干部的制度,严格按照程序选拔和提升干部。同时,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营造良好的党风。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需要健全制度机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完善党组织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监督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传达强有力的信号。
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为中国的发展和繁荣打下坚实基础。
篇2:
文章属性。
监督,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综合。
正文。
(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第五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
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
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
责任落实。
第十条。
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
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
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
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
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
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
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
随着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的不断落实,各级党组织越来越重视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然而,当前我们面临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下:
一、理念不够清晰,责任意识不强。
不少党组织存在着“认识政治不深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清晰,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党领导人员可能把责任落实当成一项任务完成,缺乏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不能将“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融为一体,不能以政治担当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
二、工作制度不规范,执行不到位。
一些党组织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时,往往存在着不规范的情况,导致党员干部在执行的过程中形同虚设、形式主义、敷衍了事,不能真正地推进工作落实。党组织应从工作规划初步开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标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确保责任的落实达到真正的效果。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
任的落实需要由领导干部本着问题导向,着重解决最长久的问题,而不是进行一次性的突击整改,这就必然涉及复杂的考核评价机制,如果机制不完善,就很难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全党大局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宣传、培训,注重群众参与,并建议建立有针对性的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篇4:
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以上率下、明岗明责、各尽其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领导班子负责“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担责“不缩手”,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篇5:
(纪委监督责任)。
目录。
监督责任。
(一)纪委责任(19项)。
(二)纪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1项)。
(三)纪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5项)。
监督责任。
(一)纪委责任(19项)。
各级纪委要加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职能,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协助同级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作,协调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2)建立健全与党委协调机制,及时向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或突出问题,与党委就决定党员处分工作进行协调。协助党委督促下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听取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检查评议下一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协助党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下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2、全面履行监督专责。
(4)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守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等问题,坚决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5)抓牢监督首要职责,紧盯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部门“一把手”,紧盯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重点,监督检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和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公司脱胎换骨、转型发展。
(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有直接业务审批权、资金调配权、选人用人权等关键部门的“一把手”,重点监督决策是否规范阳光、内部治理是否有效、风险管控是否有力、廉政风险是否排查等。
(7)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加强对下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好新提拔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作风关,对政治不过硬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品行作风有问题的一律不用。
3、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8)巩固“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专题警示教育成果,认真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倡导廉政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廉洁从业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文化氛围。
(9)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10)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协助党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对通过谈话函询了结的问题线索,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强化监督的严肃性。
(11)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拳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监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有效化解存量。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亮剑,严查“微腐败”。对“零初核”和问题处置偏软、案件追查不深、处理不严的下级党委和纪委,进行约谈提醒和责任追究。
(12)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谨慎精准、讲究政策、注意方法,确保执纪执法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强化审查纪律和审查安全,凡发生审查安全事故的立即报告。加强对下级纪委案件审查、审理工作和纪律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受处分人员加强管理帮助,认真开展回访工作。
(13)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把“四个意识”牢不牢、领导班子强不强、政治生态好不好、选人用人公不公、廉洁风险防控力不力等作为巡视重点。优先审查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14)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切实提高警惕,时刻识别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对巡视、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坚决整治作风霸道、搞特权耍威风、欺凌克扣员工、问责泛化推责员工等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
(15)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组通报曝光工作办法,对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或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受到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问题,在公司系统内通报曝光。做好舆情工作,防范声誉风险。
4、完善监督体制机制。
化“三转”,各级纪委不再参与与监督无关的议事协调事项,新任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新配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专职,在任纪委书记退出与履行监督责任相冲突的分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退出与主业无关的工作。规范各级纪委运作,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17)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和执行工作,建立体系完备、衔接有序、执行有力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查找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弥补完善有关制度。
(18)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向上级纪委提交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纪委、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纪委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问题、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情况、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从严管党治党情况及本人党风廉政状况等。
(19)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执纪行为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落实问题线索处置、案件调查集体研究制度,实行监督、审查、审理相对分离,强化监督执纪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反映,逐一核实落地,核实结果报公司纪委审核把关。
(二)纪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1项)。
纪委主要负责人按照政治过硬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党委的立场,协助党委书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落实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
1、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守职能职责,努力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表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各项决策部署。
2、主持召开纪委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肩负的监督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3、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落实。经常与党委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
4、认真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事项,加强对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落实的监督,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委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办重要案件审查,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6、坚持抓早抓小,紧盯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部门“一把手”,有针对性约谈有关领导干部,及时提醒诫勉,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
7、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带头执行“三个为主”,持续深化“三转”,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监督执纪方式,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
8、加强对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9、加强对下级纪委的监督,定期组织对下级纪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听取其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汇报,根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
10、始终做到政治忠诚,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自觉以身许党许国。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坚守党性原则,保持斗争精神。带头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改进作风,树立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
1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每年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书。
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纪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5项)。
2、按照分工,定期研究、布置、督促检查和报告分管工作,对所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抓好任务落实。
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抓早抓小、快查快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4、协助纪委主要负责人对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所在纪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5、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好党委、纪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6: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机制建设,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知晓率和接受率,强化整改落实工作。本报告将介绍我们的工作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
我们认识到主要负责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是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实践中,我们注重加强主要领导责任制度的建立,确保主要领导与下级领导之间的责任落实。
二、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们的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推动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他们常常在党风廉政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要领导的责任,带头开展党纪检查工作,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发展。
我们通过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和稽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惩处。同时建立党风廉政示范在前、曝光与曝光反馈相结合、员工投诉安排公开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四、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党风廉政意识。
我们针对干部的实际情况,开展专业化的培训,注重方法多样化,形式灵活,增进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持续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党风廉政素质。
五、指导新员工参加党组织,增强组织认同感。
我们积极引导新员工参加党组织,增强组织认同感,加强新员工的培训和引导,帮助新员工从战略、战术改变到思想、认识上的变化。
六、加强廉政建设文化的宣传。
我们加强廉政建设文化的宣传,借助多种形式和多个媒体渠道推广,增强全员参与和积极性,培养全民反腐倡廉、爱国爱党的思想。同时,在企业文化建设上,落实全明、全公、全媒、全网的原则,让“互联网+”的特点更好地体现。
七、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提高对外形象。
我们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的对外声誉和社会信誉,以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同时,我们还积极参加各类行业活动,并与省市纪委、监察机关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
我们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教育,启动更具针对性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后,我们将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始终坚持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高效的措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企业红绿榜制度、规章制度建设健全,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我们是一个值得信赖、廉洁自律的企业。
谢谢大家!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容忽视范文【第五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容忽视范例【优质5篇】”,*公司领导班子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客观查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下面就公司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国资党委和集团党委的指示精神,确保公司支部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坚定信念,净化思想,强化立党为公,从严治党理念。全年开展专题党课宣讲2次,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8次,自学20余次,规定自学课题8个,形成调研报告3篇。通过严格要求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学习质量,形成了创新思路和举措,为提升主业管理提供了智力支持。
(二)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增强担当守正意识。
坚决落实上级党委要求,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公司班子成员全面完成聘任制改革,转变身份,设定任期目标,在压力中成长。贯彻集团管理思路,对中层岗位实施重新招聘。原有的四名中层人员全部解除职务参与竞争。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提出对企业管理的规划和设想,实现了良性竞争,形成了拼搏向上的氛围。改革后的管理团队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干事创业热情高涨,为企业注入新的动力。扎实推进风险管控质量工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各岗位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管理漏洞。通过梳理,重新修订完善了《印章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4项、《资金支付动账提醒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2项、《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28项,修订《防汛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措施和工作流程12项。用健全的制度约束管理行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各项规定。
认真贯彻党内法规制度,完善党员信息资料库和组织关系转接制度,促进党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所有党员信息资料上传党统平台,覆盖率100%。严格落实党费使用和管理规定,10名正式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账目清楚,符合规定。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行六大红色工程。规范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落实党员岗位承诺,完成党建活动阵地建设,规范进行党务公开,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党员活动阵地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征求意见,认真进行自查剖析,敞开心扉开展相互批评,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平等交流面对面交换意见,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加油站。
(四)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确保思想行动一致。
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加强自我约束,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四风”。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逢年过节利用微信网络发送提示信息,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公司全体党员参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强化担当作为意识;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做好预防,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廉洁意识贯穿到日常的经营、安全、服务等工作之中;逐级落实廉政责任。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群众谈心谈话,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微杜渐。积极开展廉洁防控。做好全岗位廉洁风险排查,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对中层以上人员开展专项排查,杜绝利用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和谋取私利。全年开展日常提醒谈话和履职谈话15人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20人次,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一)教育引导入心明责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注重开展全覆盖式学习教育,但是宣教内容多,研讨比例小,对党员干部灵魂深处的触动不够,在理论宣传、主题党日、学习先进典型的工作中与日常工作结合度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重点在落实,难点在明确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工作有热情,但方法还比较单一,召开会议做宣讲,注重灌输而缺少反馈。领导班子人员的理论水平还不足以为直击群众内心深处,引发强烈的共鸣。
(二)细化清单扎实履责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细化落实不够,坚持抓细抓实抓长抓常的耐久力不足,在党建工作系统性思考和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方面还应做更加深入的研究。主体责任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法不够有效。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的科学性、严密性、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建管结合严肃问责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党员干部制定个人主体责任,划分责任抓履责的力度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痕迹化管理的误区,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较为笼统。
(一)持之以恒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必学内容,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领悟、思想认同,强化头脑武装,指导工作实践,着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推动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置业公司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1+3”权责表,厘清管理边界,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从根本上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好党组织的把关定向作用,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使用管理。
作为党支部书记,我要在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三项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公司整体推进安排,让中层干部能上能下。着力加强干部使用和考核考评,把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作为培养、锻炼、识别和使用干部的考场,强化教育监督,完善考核制度,严格激励问责,通过定期抓好履职考核,增强中层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高效开展工作。
(四)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建设。
把坚持和完善公司党建各项工作制度作为推动党建工作落实的有效措施。年内,要结合公司现有党建各项工作制度,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加强对各项制度的宣传教育。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严肃性,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切实把公司各项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效能。增强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落实检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造林处党支部20xx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述职报告如下。
造林处党支部现有党员干部9人,其中,副厅级党员领导干部1人,正处级干部3人,副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3人。20xx年,我们通过抓党建促业务,结合业务抓党建,做到“规定动作完成好,自选动作有创意,党建业务双促进”。
按照厅党组和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订党建工作计划,健全支部建设。组织制订了《造林处党支部20xx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造林处党支部20xx年度支部学习计划》、《造林处党支部“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计划》等工作计划。健全了支部组织建设,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支委分工明确,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年组织理论学习21次,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党的******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年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次,开展“四讲四有”专题学习讨论4次,组织交流讨论12次,党员干部撰写学习体会19篇;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学习考试,范文内容地图参与率、合格率100%。组队参加党章学习知识竞赛,取得团体第三名成绩;参观东湖高新教育,进一步学习创新理念,激发干事热情;参加长江讲坛学习,每名党员完成湖北干部在线50学时、专题学习教育20学时学习任务,完成学法用法专题学习600学分,完成专题学习教育和学法用法网络考试,参学率、完学率、合格率达100%。
三是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三抓一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支部、个人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厅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务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党员干部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扎实开展支部联基层、党员联群众和扶贫帮困活动,三名处级干部和鹤峰县贫困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四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厅级党员讲1次党课,支部书记讲3次党课。扎实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干部在深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基础上,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涉及到造林项目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开展党费专项整改,落实党费补缴工作;落实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党员撰写个人思想报告,支部分析党员思想动态并形成报告,上报机关党委。
五是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厅里安排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毁于小节的悔恨人生》和《红旗党支部创建风采录》,个人简历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制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排查出党支部廉政风险点xx个,制订风险防控措施22条。其中主要的是建立了造林项目资金预安排方案的“两上两下”机制,即凡是造林项目计划,由分管同志提出安排原则,处务会或支部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厅领导,厅领导审定通过后,由分管同志按照安排原则提出方案,处务会讨论修改后上报厅领导,尽可能防范廉政风险。
为抓好造林处支部的党建工作,除完成厅党组和机关党委统一安排的工作外,我们结合实际,做了一些自选动作。
一是实行结对帮扶制度。我们支部处级以下干部8人,每2人结成1对,一般是一个处长和一个科长,工作上实行ab角,思想上互相提醒、结对帮扶。结对的处长和科长一般两年一轮换。几年的实践证明,结对帮扶制度有利于党员干部之间思想动态的交流,有利于互相提醒,有利于增强处室的凝聚力,效果很好。
二是拓展学习内容。结合造林处业务实际,我们在开展支部学习时,尤其增加学习了中央和省委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论述、《****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领导讲话,我们都是全文学习,并应用到工作中去。比如,习总书记关于“修复生态应以自然修复为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热门思想汇报不搞大开发”的论述直接关系到造林处的业务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实施。抓党建促业务,用业务工作丰富党建的内容,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20xx、20xx两年,全省累计完成造林面积万亩,占绿满荆楚三年总任务万亩的%,圆满完成****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两年完成绿满荆楚行动总任务80%”目标。在国有林场改革方面,截至目前,全省xx个市州的改革方案已全部通过了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审批;76个有改革任务的县(市、区)中,有68个已向市州上报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12个试点县已全部完成定性定编工作,主体改革任务按进度完成。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进程和质量居全国第一方阵,得到国家******的肯定。在林业重点工程方面,长江防护林、造林补贴、林业血防、石漠化治理等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国家******中南院对我省营造林实绩和森林抚育的检查结果均在“良好”等次以上,比去年有明显提高。
回顾去年的党建工作,我们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不足。范文写作一是学习缺乏主动性。听机关党委安排的多,自主学习的少;学习内容还不够深入。二是促进业务工作还有潜力。由于业务工作繁忙,被动应付的多,如何主动地、有针对性地以党建促业务还做的不够好。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加强党建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明确支部党建设工作重点,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以来会议精神、学习《党章》、《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三观”。
三是规范党建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落实党建工作“一书二册”制度,对照党建工作台帐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和党员干部工作笔记、学习笔记,进一步完善支部党建工作体系。
四是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加强工作作风建设,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让良好的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自觉习惯;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021年,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当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动市场建设、市场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现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党的决策和省委、市委、滦州市委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请示报告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报告重大工作和个人重要情况。
(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组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实行责任清单管理,推动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所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内和谐,实行正确集中、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
(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固定党员活动日制度。深入开展“迈开大步,走在前列”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凝聚力量,为推动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六)严格执行根本组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加大对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力度。
(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树立重实干实际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着力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能力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八)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查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日常工作开展、联系服务基层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坚持常打招呼、勤提醒,在元旦、春节、五一等法定假日,通过转发通知、廉政短信、微信平台等方式,对疫情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进行再强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绷紧弦,不碰红线底线。坚持以市场为中心,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心系人民、为民服务、勤勉工作、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
(九)加强党内政治监督。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对党内监督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如实记录,集中管理,整改结果及时报告,对交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办理。
(十)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按时做好市委主体办每月下发的“周提示、旬提醒、月提问”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推进工作任务落实;主要领导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指导监督,督促七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十一)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全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市场建设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机关全体干部分层分级签订《落实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市场联系群众,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指导推动。
(十二)严肃督导考核。指导布置各股室所负责人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建立半年工作总结机制,及时跟进动态,掌握各股室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市卫健委党委落实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向基层延伸,实现党的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努力提升卫生健康工作水平,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不断增增强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为再铸新时代“工小美”新辉煌做出卫生健康事业更大的贡献。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突出全面覆盖。把守责、负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身上,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
(三)突出严字当头。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做到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作风从严,切实将“严”字贯穿始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
(四)突出落地见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融入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做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在学懂弄通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争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重点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理论辅助读物的学习使用,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功、必修课,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一是发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制定并落实《2021年市卫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安排》,推动市直卫健系统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做到每月一次、扎实有效。二是抓实委党委班子会会前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三是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坚持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委党委班子成员至少撰写调研文章或理论学习文章1篇。(责任领导:简桂生、陈国平,责任部门:办公室、宣传科,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年召开不少于2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推动党的工作有形有效。开展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持续开展政治谈话,实现对市直卫健系统党政一把手政治谈话全覆盖,加强对卫健领域政治生态状况的分析研判,抓实问题整改。四是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将政治考察贯穿党员干部绩效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各环节,抓好任前廉政谈话。(责任领导:简桂生、程文辉、廖建全,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科教科、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2月底)。
(三)认真开展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政治谈话问题整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23号问题、省委巡视反馈意见16号问题、市政府领导政治谈话自查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举措。二是落实责任分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以及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三是增强整改成效,按照可量化、可检查的要求,对涉及的整改问题实行每周一调度,推动整改工作立行立改、见行见效。(责任领导:简桂生、程文辉、廖建全、桂秀平,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疾病预防控制科,完成时限: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健康新余行动。一是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健康监测和闭环管理相衔接、平时预防和战时应急相统筹,科学精准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着力构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协调发展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二是着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规范建设管理,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和质量,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落实,建立完善医防协同机制。三是完善健康新余建设驱动机制,进一步抓好健康新余16项行动工作,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推动个人、家庭、社会和政府各方共同参与,全力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健全传染病监测体系,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和报告处置等能力。以健康新余行动为统领,积极探索慢性病防治新方法新模式,不断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责任领导:简桂生、廖建全、李彪、桂秀平,责任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规划财务审计科,完成时限:12月底)。
(五)把牢政治方向,将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充分发挥委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党委守责、负责、尽责工作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一是加强委党委自身建设,落实党委工作规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切实发挥委党委的全面领导作用。二是推动市直卫健系统进一步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党组织会议制度,规范决策内容和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三是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责任领导:简桂生、邓勇刚、廖建全,责任部门:办公室、体改科、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2月底)。
(六)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督促市直卫健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1次,加强对市直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查摆存在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导,对市直卫健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责任领导:简桂生、陈国平,责任部门:宣传科,完成时限:12月底)。
(七)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突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扎实推进“共产党员示范市”和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推动市直卫健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实行工作提示与日常考核制度,定期下发工作提示,提醒各级党组织工作完成具体要求和时限。每月对市直卫健系统党建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二是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召开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年度会议,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以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市”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继续建设“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扎实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拓宽活动渠道、拓展活动载体,把党建工作融入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起来,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责任领导:简桂生、廖建全,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2月底)。
(八)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筑牢风险防控底线。一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加大对清廉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思想根基。二是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和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全体人员思想动向,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推进作风效能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继续开展破除“圈子文化”和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专项治理活动,促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四是不断加强行风建设。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行业作风突出问题的精准纠治,坚决查处违规收受红包、回扣及术中加价等违法违纪行为,持续消减不正之风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行业风气。(责任领导:简桂生、廖建全,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2月底)。
(一)强化责任意识。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担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委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市直卫健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协调。加强对市直卫健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强化责任追究。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得力、不作为、不担当,导致管党治党宽松软,甚至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今年上半年,县工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为基本遵循,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高标准推进,严要求落实,推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作风保障。
(一)强化理论武装,不断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学习日”“主题党日”等学习制度,学习中坚持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始终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学习贯彻新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丰富和完善“干部讲堂”,强化“学习强国”平台和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在微信工作群,宣传新时代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引导党员干部听党话、跟党走。在深学笃信中打牢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上半年组织开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8次,机关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6次,党员领导上党课6人次。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委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上半年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二)紧扣政治根本,全面提升党的政治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力配合做好上级巡察和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了不管是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半年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重大事项报告、民主集中等制度,认真开展“三强化三提升”和党建“三化”活动,坚持和完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3+x”集中学习模式,深入开展“五红”活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并且确保机关每季都有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强化党建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结合工作实际,在党员干部中开展“2+1”助企活动(即: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带一名党员干部帮扶一个企业或一个项目),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主攻工业、三年再翻番”提供服务保障。
(三)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内新风正气。一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假、慢、懒、散、庸”等作风问题自查自纠。二是不断加强企业、项目一线的调查研究,坚持“一线”工作法,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民主科学决策的前置关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推动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招。
(四)深化反腐倡廉,稳妥巩固防腐巨变根基。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5月份工信局党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的通知》,制定了《石城县工信局党委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人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逢会必说、逢文必讲,强化责任、管理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各自分管领域和股室从严治党责任,关注每个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做到发现问题早教育、早提醒。用好党风党纪经常性教育、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各类手段,以案说法、以典型为鉴。上半年组织专题警示教育参观2次,各类谈话提醒10人次,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和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思想和觉悟。二是坚决支持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规定,坚决执行全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委会制度,特别是在涉及单位预算、资金使用、干部任用、重大工作部署上,提前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组沟通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五)抓实内部管理,积极锻造优良干部队伍。一是匡正选人用人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品德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工作作风扎实的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上半年党委会按照集体酝酿、综合考核、民主决策的原则,将1名优秀年轻干部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上。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提高政治能力为根本,以增强专业本领为关键,以锐意创新为紧要,以培养优良作风为基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信队伍。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参与社区一线疫情防控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推动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上坚定信念、锻炼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