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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评定申请书范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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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评定申请书范文【第一篇】

我园近几年在各级领导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无论从办园条件、组织管理、保育与教学、家园共育方面都取得了长远发展,得到了社会和幼儿家长赞誉,经我园领导和全体教师对照《河北省农村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仔细评估得分是860分,符合农村一类幼儿园标准。

请领导考察、验收为盼!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日。

等级评定申请书范文【第二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xx,今天能够申请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首先感谢领导为我创造了这次机会!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自己:

xxx年x月,我毕业于xx市第一职业高级中专学校幼师专业,不知不觉中担任幼教工作已经四年多了,回首四年多的教育教学工作,是辛勤的汗水与坚实的脚印所汇集的图谱,一点一滴记录着自己所前进跋涉的每一步。我于xx年12月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我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并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在思想上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并通过看电视、看报纸、幼教杂志等多中形式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了解国内外的时事政治。与时俱进,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努力培养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

二、在教育教学方面,我是积极主动地承担各项工作,在教学中刻苦钻研业务,精心选择教学方法,充分准备教具,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幼儿的实际情况出发,设计好主题活动,精心安排好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好每节活动。

三、在纪律方面,从不给领导讲客观,讲条件,始终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主动请假。

四、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幼儿,并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与同事相处融洽。以工作为重,一直以饱满的热情站立在教育教学的第一线。

五、在教学成绩方面,为了适应提高自身的教育质量,跟上时代的步伐,在教学之余。积极参加市、区以及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通过看一些专业书籍,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年多的幼教工作中,离不开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以及周围人的爱护,是他们让我在这里成长,给我搭建了一个展示才能,释放梦想的空间与舞台。我在这里特此申请各位领导给予我“幼教二级教师”职称评定。未来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为幼儿教育美好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等级评定申请书范文【第三篇】

尊敬的xx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两年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同时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

我是x县x区x小学学的一名教师,自20x公招自今已2年有余,我十分热爱我这份工作,也觉得教师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在单位我服从领导的安排,工作中兢兢业业,与同时和睦相处,并且用心参加各类活动,在这两年的`锻炼里,各个方面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我家住在x县x镇的一个小村庄里,离学校比较远,来学校都要转好几次车,工作两年来,我从未迟到早退,但我无怨无悔,因为我明白教育的好处在于奉献。

父母年岁已高,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常年靠药物来维持,家里只有我一个独苗苗,没人照料。我的妻子在奉节上班,带小孩。岳母已经去世,岳父犯有精神病,小妹妹立刻读初一,他们一家人靠移民低保活命。一家人到处分散,有时候想为这个家做点什么,真的感觉力不从心。为了能让工作和家庭都有所兼顾,请领导思考到我的实际困难,同意我调出,回奉节县工作。

申请人:

时间:

等级评定申请书范文【第四篇】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县支行:

我公司在近几年的经营当中,承蒙感谢贵行给予流动资金贷款的大力支持,使公司的粮食收购、产品销售、利润等分别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营业务不断扩大,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现随同近三年财务报表呈送贵行,请给予信用等级评定,评定后特申请贵行与我公司再度合作,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等级评定申请书范文【第五篇】

第一条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

第三条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具体指标为:

(一)税务登记情况。

1.开业登记;。

2.扣缴税款登记;。

3.税务变更登记;。

4.登记证件使用;。

5.年检和换证;。

6.银行帐号报告;。

7.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

(二)纳税申报情况。

1.按期纳税申报率;。

2.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

3.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

4.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

5.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三)账簿、凭证管理情况。

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

2.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

4.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

(四)税款缴纳情况。

1.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

2.欠缴税款情况;。

3.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

(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

1.涉税违法犯罪记录;。

2.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

前款指标累计值为100分,具体分值为:税务登记情况15分;纳税申报情况25分;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5分;税款缴纳情况25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20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分值进行分解细化。

第五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按照第四条的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设置a、b、c、d四级。

第六条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纳税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a级:

(三)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

(四)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

(五)不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不能完整、准确代扣代缴税款的。

第七条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至评定日为止有新发生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自评定日起向前推算两年内发生,至评定日尚未清缴的),不具备评定为b级纳税人的资格。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视为b级管理。

第八条考评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为c级。考评分超过6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一律定为c级:

(一)依法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

(四)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一年内两次不能按期抄报税的;。

(五)应税收入、应税所得核算混乱,有关凭证、帐簿、报表不完整、不真实的。

第九条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

(一)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

(三)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

第三章激励与监控。

第十条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第十一条对a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以下鼓励:

(一)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三)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四)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五)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第十二条对b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除在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退免、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第十三条对c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并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

(三)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四)发票的供应实行收(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

(五)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和税款先比对、后抵扣;。

(六)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从严审核、审批;。

(七)各地根据情况依法采取其他严格的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对d级纳税人,除可采取上述c类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实施以下措施:

(一)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二)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

第四章评定组织与程序。

第十五条省一级或者市(地)一级或者县(市)一级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评定其所管辖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两个年度评定一次。

第十六条纳税人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的内容和标准,以日常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为基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评,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和验审,初步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

第十七条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本项工作的协作,对各自初步确定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按照从低原则共同核定。税收征管改革后,纳税人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设置不一致的,由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

第十八条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各自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由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从低原则共同核定。

第十九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分别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没有重大异议的,即可确定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有异议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研究后予以确定并告知有关各方。

第二十条省一级或者市(地)一级或者县(市)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选择适当方式将a级纳税人的名单予以公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向社会提供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查询。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实施动态管理。a、b、c级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即降低为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评定完毕,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将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和有关评定资料向社会公布或泄露给他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以下”均不含本数,所称“以上”、“日内”、“年内”均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致使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范围和进程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等级评定申请书范文【第六篇】

我叫xxx,生于1977年11月18日。于2001年7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生物系生物专业(四年制本科)。并在当年分配至xx中学任教,十年来我一直工作在教育第一线,先后送出八届高三毕业班(包括应往届),并带过三个班的班主任,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执教期间,一直本着“学高为人师,身正为人范”的宗旨,工作兢兢业业,曾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师,并且在教学中不断钻研,求实创新,撰写了多篇论文,并获得中国教育学会,学习报,山西省教育学会的表彰。在2004年经区职称领导组认定职务资格为中教二级,根据山西省人事厅有关晋升一级教师的规定和评审条件,本人符合有关精神和条件,特此提出晋升中学一级教师的申请,望上级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等级评定申请书范文【第七篇】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伤残赔偿指数是如何规定的。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如两个十级、一个九级,则其中最高等级为九级,九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20%;又如一个五级、一个七级和一个九级,则其中最高等级为五级,五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60%。

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在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如何确定故意伤害罪伤残赔偿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等级评定申请书范文【第八篇】

1、〖渡瞬谢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⒓渡瞬谢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渡瞬谢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4、ぜ渡瞬谢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ゼ渡瞬谢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6、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ъ渡瞬谢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10、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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