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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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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2020年,区房管局扫黑除恶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房管系统扫黑除恶的排查力度,不断加大动态监管力度,持续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房管系统各类行业乱象,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含电信网络诈骗)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研判乱象整治中存在的瓶颈问题,不断加强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党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把扫黑除恶治乱各项具体工作纳入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年度考核之中,真正压实科室和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及时部署推动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一)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摧毁黑恶势力滋生温床。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排摸住宅小区、征收基地、房产中介等重点领域。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1.住宅小区方面。一是推进小区物业服务市场化运行全覆盖。规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我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至2020年,实现本区住宅小区门岗(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种铭牌;建立“物业服务专栏”,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建筑垃圾清运单位、服务合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内容,主动接受业主监督。三是委托第三方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落实一年2次的测评工作。四是优化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制度,将物业服务考核达标奖励范围覆盖至售后房、直管公房、系统公房、保障性住房和早期商品房。五是严格落实小区“四查”制度:即小区经理日日查、物业企业双周查、房管所月月查、区房管局抽查。全面落实《青浦区关于预防和打击强行垄断居民小区装修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及《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强行垄断小区装修、敲墙业务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日常工作动态管理,及时发现掌握小区发生的野蛮装修、敲承重墙或类似垄断经营、威胁业主等情形,严禁不法行为的发生。

2.房地产市场方面。一是加强一房一价审核。做好区域内楼盘上市价格高低搭配、上市时序先后安排,确保本区域房价稳定。二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制定《青浦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继续重点整治当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监管。加强商品住房认筹、公证摇号、选房等环节监管指导。四是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限购政策、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严格落实交易中心预检窗口预检、受理窗口核验、初审办审核、负责人终审、发证归档流程。

3.房屋租赁方面。一是保持“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整治高压态势。每年指导各街镇对“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情况进行排摸,制定相应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的作用,对整改后的“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房屋进行复查,对新出现的“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户及时宣传教育、劝阻制止,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强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居住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工作。三是继续对房产中介开展专项检查。

4.国有土地上征收(拆房)方面。一是强化“阳光动迁”政策。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做到网上公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落实征收过程监管,做到政策公开、制度公开、程序公开和房源公开。二是强化落实拆房工地施工规范。实施拆除房屋工程必须办理工程项目备案、交底等审批手续。每月一次及不定期的开展突击检查,对工程施工组织不规范,施工管理责任不落实,整改要求措施不到位的拆房工地,采取通报和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完善长效管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控机制,局党委班子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具体事宜;分管领导定期牵头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推进情况、排查存在问题、汇总整治数据、调整阶段重心;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定期研究本领域扫黑除恶重点情况,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强化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做好线索排查,做到建章立制、拾遗补漏。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真正把工作做到百姓心里。结合房管实际,将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至各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拆房)基地等。做到修缮工地、拆房基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做到宣传全覆盖,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一)思想认识要提高。

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首要前提,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带着问题学,切实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遏制房管系统各类行业乱象,为本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创造良好环境。

(二)线索排摸要加强。

深入开展“三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即对群众“再动员一遍”、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再梳理一遍”、对查否的线索“再核查一遍”),通过采取鼓励群众举报,深挖房管系统重点领域的黑恶犯罪线索,深入挖掘专项斗争新的发力点、增长点。

(三)信息报送要完善。

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要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汇总,做好日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统一报送到局办公室(rtx:办公室王芬芬)。各科室和基层单位每月就开展的扫黑除恶和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台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便局办公室动态掌握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落实有效措施整改。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增强 “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在院内广泛发动群众,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院职工及病患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提高全院职工的法治观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我院职工及病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保证医院和谐稳定。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卫健委、西安交通大学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人民主体、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全院职工及家属、病患及陪护,实现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员参与、成效全员评价、成果全员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上级公安机关、医院各科室的作用,调动全院职工参与的积极性,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涉及我院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做大成势。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良好治安环境的黑恶势力。

(三)干扰医院正常秩序、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黑恶势力;

(四)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医院正常決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

(六)在医院设备设施、医疗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十)侵占医院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涉及医院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十三)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其他涉黑涉恶问题。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组  长:**x。

副组长:**x。

成员:

办公室主任:王**。

成  员:党院办保卫部总务部宣传部医务部门诊部。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会招采办国资办基建办。

(-)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夯实医院安全基础。切实加强安全培训等传统形式的安全教育,加强“交大一附院安全员群”微信平台建设,不断更新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安全宣传培训,以实践演练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养,真正让职工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以及逃生等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二)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各部门各科室要在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职责任务,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及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内部防控体系。保卫部要加强医院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三)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充分利用医院报刊、电子屏幕、标语、横幅宣传栏、科室书报架等传统媒介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职工、病患及家属等参与医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医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四)加强与驻地政府执法部门联系,建立院地联动机朝。加强与驻地综治、公安、交巡警、城管、食药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对医院及周边安全检査措施和密度,确保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医院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医院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本科室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本科室教职员工大会进行专题部署,按照医院统一要求并结合本科室实际落实工作措施。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内部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形成工作合力。医院各科室要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科室的实际,主动承担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开展好医院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积极鼓励职工及病患行动起来,检举掲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全院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

(三)畅通举报渠道。医院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29-85324636)和邮箱(94041113@),举报地址:交大一附院保卫部内勤办公室。

(四)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及时报送信息。工作小组成员科室要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自20**年3月起,专职信息员每月15日前向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涉黑涉恶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和中省相关会议精神,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集中攻坚,巩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把打击与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持边扫边治边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易肇事肇祸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问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特别是肇事肇祸及倾向的精神病人员的管理,全面落实精神病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对确诊精神病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监管级别,按监管级别要求定期开展随访: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定期梳理动态,摸排线索,发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病人要随排随报,报告精神卫生机构和派出所,因人施策,采取应急措施,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做好公安管控精神病人和重点人员的随访工作,关注动态病情,及时发现潜在危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双向转诊制度,配合精神卫生机构做好精神病人免费施药工作;利用精防网络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宣传。(牵头股室:疾妇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区卫计局将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挂牌督办。(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特别是区级医疗单位,要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四)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区卫计局认真履行医疗监管工作职责,将涉嫌雇佣“医托”的机构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坚决打击通过宣传免费体检、诊疗推销保健品或诱骗患者手术等变相“医托”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要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广播、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要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五)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二级以上医院还应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牵头股室:政法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8月)。各单位按照当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周密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第二阶段(9月-10月)。全面摸排梳理整改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存在的行业乱象,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集中力量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整治乱象、打击黑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终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标。

(三)第三阶段。(11月-12月)。巩固并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将专项斗争中一些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固化成为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卫计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股(见附件)。各单位要参照局机关工作模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每项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部门协同,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对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强化督导,严格追责。区卫计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医院建设考核体系。对群众反映突出、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事项,依法挂牌督办、及时解决。区卫计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平安医院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各办(中心)、村(居)、社区,相关单位及派驻站所: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绍兴市《关于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前期扫黑除恶工作实际,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计划部署阶段(6月中旬前)。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全面排查、重拳出击,摸清 “黑恶乱”问题特点、发展趋势,系统梳理20xx年以来全街道范围内涉黑涉恶警情数、案件数、举报线索指向等情况,尤其是已查处或正在侦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情况,严厉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和行业监管漏洞,有力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发展蔓延势头。

2、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9月底)。街道整合资源力量,统筹开展打击惩处、整顿处理、宣传教育等各项治理工作,持续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摸排,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和“保护伞”,不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黑恶警情显著下降、黑恶势力打击成效明显、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在继续保持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压倒性态势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土壤,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础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三、主要措施

1、强化问题整改。认真及时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实行问题清单项目化管理,定时定人定措施,逐一分析、逐一整改、逐一销号。

2、强化舆论宣传。不断加大扫黑除恶日常宣传,通过宣传窗、电子屏、悬挂横幅标语等传统宣传和短信、qq、微信推送等现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和多形式全面持续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展示街道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

3、强化线索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细作为扫黑除恶整治工作的重点,每月一次对曹娥街道各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以及成因等作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涉点型经济案件进行排查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按时报送扫黑除恶线索表,做到排查底细清、线索情况明。

4、强化依法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带有黑恶势力苗头的各类犯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黑恶线索加强调查取证,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5、强化扫黑反腐。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大执法审查力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行审查重点,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执行,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6、强化综合治理。坚持党建引领,以先进带后进、后进争先进,不断加大对街道后进党组织的整转工作,不断巩固基层基础。积极发挥政法综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充分利用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员的力量,确保各辖区单位、职能办线、基层站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治标向治本、治根的重要举措。各村(居)社区、办(中心)、站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斗争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集中整治攻坚战。

2、强化统筹协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集中整治工作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平安建设、基层治理、“五星3a”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把集中整治工作与查补短板活动、十大行业领域治理工作、打击整治“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有机结合,整合部门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方式开展综合整治、系统治理。

3、突出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在分析研判“黑恶乱”问题的分布、特征、规律等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整治的要求,对有关线索及时核查、及时处置、及时报送。

4、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根据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卫生计生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涉医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总体要求,通过涉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使医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

***纪委书记。

***副院长。

***副院长。

***工会主席。

***院长助理。

***副院长。

***院长助理。

***:程时德医务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监察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护理部主任。

***人事科科长。

***科教科科长。

***药剂科科长。

***总务科科长。

***物资供应科科长。

***财务科科长。

***宣传科科长。

***信息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务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院内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医院门口等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各种电子显示屏、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加强正面宣传,动员医院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院上下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在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在全院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的氛围。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途径。院内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各科室深入服务对象中开展问卷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街道、**社区、**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医疗行业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医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医疗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医院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院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干部职工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规范线索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严守工作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医院综治工作(平安医院)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四)加强内部管理。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职工思想、法制、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建立问责机制,重点整治“庸、懒、散、软”行为。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在医院年终考核及“五比考核”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

报告。

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为莱西市城乡建设领域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莱西市扫黑办《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定期报送工作通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受涉黑涉恶干扰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得到改善,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建设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务求“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打击重点

聚焦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市场管理领域。重点打击阻扰重点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市场管理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拖欠工程款、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成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法规科负责人兼任。

四、工作安排

结合开展清欠工作和打击围标串标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相关部门打黑除恶斗争,确保取得积极成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配合公安政法部门坚决打击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严厉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遏制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对建设领域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从业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结合建设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科处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切实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清欠维稳、建筑市场管理等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领域的全面排查,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违法阻工、围标串标等建设领域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各科处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局党委要将治理局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建筑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局12319服务热线、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局政务网、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各科处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科处应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三)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科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请各科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20号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送至局法规科,确保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第七篇】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社会安宁。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精选10篇”,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进一步做好线索摸排工作,推动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重点排查梳理以下9类涉黑涉恶线索:

(一)在生态环境项目招标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项目,逼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退出竞争,或者恶意投诉、寻衅滋事,干扰正常招标秩序,逼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

(二)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或依靠保护伞、关系网强揽、垄断环评、生态环境验收、环境监测、监控、生态环境工程设计等生态环境技术服务、生态环境工程施工等业务。

(三)在依法开展废水、废气、固废治理整治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

(四)组织实施非法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倾倒固体废物100吨以上,或危险废物3吨以上涉嫌环境违法犯罪。

(五)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组织非法垄断机动车排放检验市场。

(六)受过刑事处罚或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又在生态环境领域继续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多次违法,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七)故意编造环境污染事件,或扩大环境污染危害程度造谣传播或恶意夸大生态环境领域“邻避”问题,并以此为由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蛊惑煽动群众聚众滋事,阻挠项目依法建设、妨害正常执行公务,严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

(八)为“散乱污”企业或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

(九)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中其它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特征。

充分发挥执法人员、群众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力情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围绕上述9个方面重点内容,依靠“12369”投诉举报热线,采取执法检查、走访群众、关注媒体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切实加强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工作。

请各股室队站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线索排查。要严格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时报送机制,每月3日前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细化摸排表》上报局扫黑办,并辅以材料佐证。要规范线索管理工作,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各股室队站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线索摸排工作合力。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1、各股室队站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负责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2、各股室队站要加强黑恶势力摸排力度,做好摸排记录,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上报局扫黑办。线索受理日期为2018年1月23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后。

3、各股室队站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对于不排查或者有线索不报、瞒报、漏报的,被上级排查到线索的,将进行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惩治黑恶势力,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责任感;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判断当前扫黑除恶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紧迫感;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主动性。坚持有所作为、主动治理,继续强化各项扫黑除恶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好扫黑除恶工作。

二、时间安排。

按照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进度,在8月底之前完成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全覆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务必做到家喻户晓,法治宣传不留死角。

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县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七进”相结合,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

(二)围绕法治主题日宣传活动,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法律法规,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和微信公众号的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强大舆论氛围。

(四)深入研究推进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路径和方法,因地制宜,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除乱”实现宣传不留死角,通过多种措施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领导,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各村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认真制定学习宣传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乡依法治理办将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

及时将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的简报、图片、视频资料报送乡扫黑办。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第九篇】

市商务局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的整改要求,为切实抓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商务粮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制定自查自纠方案。

一、召开会议。

局领导对扫黑除恶自查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对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局领导对扫黑除恶整改工作精心部署。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没有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学习思考,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的方式,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按照市扫黑办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长之间的谈心谈话,积极征求意见;三是班子成员就政治站位方面、深挖彻查方面、组织领导方面深入查找问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认真抓好会后整改落实,制定整改台账和整改清单。

2、没有单独的宣传工作方案。

整改措施:制定20xx年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宣传工作由群众知晓率向群众参与度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对举报人安全保护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发起一场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

3、缺乏线索排查台账。

整改措施:是加大线索滚动摸排力度,认真落实好《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保护办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台账内容清晰明确,准确无误。要对局里受理、排查的所有线索逐一登记编号、逐件建档备案;三是对商务粮食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

4、材料日期不明确,材料不严谨问题。

整改措施:对本局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梳理一遍,确保档案管理不出现任何问题,做到各项材料即时齐全。

三、整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督导组反馈的所有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有成效。

2、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逐一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并明确整改时限。各整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必须按照整改方案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报告局扫黑办,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第十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省委十二届三次、州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xxx扫黑除恶暨政法信访维稳安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义龙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文、开放、创业、平安、幸福新义龙,谱写宁静致远、都和民安的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次全区对辖区内各乡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办公室,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年1月:对影响我镇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开展摸排调研,卫生院开展深入摸排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区卫计局汇总。

年2月至6月: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会同公安部门、市监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

年7月初至12月底:开展回头看,对已打击的非法行医窝点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强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系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统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组织开展好摸排调研工作。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精准扶贫驻村点等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在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上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三)采取线索摸排与及时打击相结合。我院摸排出来的非法医疗机构及时核查,及时打击。

(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我院要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为全区稳定发展传递正能量。在单位门口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七)强化督导考核。

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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