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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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第一篇】
半年已经过去,要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时间很紧,任务更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对执政能力的一次检验,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配合,抢时间、抓进度、保质量,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在难点突破上下功夫、见成效。今年以来的工作实践表明,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推进的难点是拆迁安置。为突破难点,各乡镇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拆迁补偿政策,政策既要体现科学性,又要具备可操作性,考虑综合平衡。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既要教育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又要尊重群众、依靠群众,要让群众参与到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来。要讲深讲透建设用地复垦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包括相应的补偿标准政策,以此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避免由此引发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在整体推进上下功夫、出成效。全县已上报立项的26个项目、4266亩面积中,仅高禹八角塘、余石界冲、梅溪小溪口前庄、溪龙后河四个项目启动,面积仅496亩,占全县立项面积的12%,工程进展十分缓慢,工作进度十分不平衡。围绕11月底工程结束、12月初迎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的倒计时安排,我们必须创新破难,加快进度,整体推进。各乡镇要对照目标任务,在抓紧出台政策的基础上,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在1个月内确保完成。在拆迁过程中,其它前期准备工作如工程招标基础资料等抓紧跟进。要求所有已立项项目9月底前能招投标完毕并进场施工。没有项目的乡镇下半年必须至少立项1个项目,今年可以先行启动前期工作。
(三)在资金筹集上下功夫、见成效。我县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难度大、投入高,开发成本大大增加,筹融资渠道亟需拓宽。县政府对所有已立项项目,经国土、财政审核,可预支30%的启动资金,在各项目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进入实质性地拆迁阶段,县政府视情再给予30%的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和项目的实施。在把县政府启动资金用足用好的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的筹措力度,确保工程建设不因资金问题受到影响。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理(管理),严防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在强化合力上下功夫、见成效。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真正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重点协调、重点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创新破难,做到多沟通、多协调,不推诿、不扯皮,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要抓紧项目、规划及实施管理,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指导;林业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做好林地征占用采伐等审核报批工作;建设部门要加快宅基地复垦村庄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进程;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把好项目的设计关,加强项目的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监、公安部门要从建设用地复垦的实际出发,简化审批程序,为工程实施主体提供便利的服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乡镇政府是主体,项目不允许机关干部和国土人员入股;财政等部门也要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五)在强势推进上下功夫、见成效。县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乡镇,要及时派出专人进行督查;对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工作不力的要重点督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政府将对乡镇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的乡镇实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同志们,这次会议既是思想再动员的会议,也是工作再推进的会议。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着眼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审视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咬定目标不松劲,抓住重点不松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安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第二篇】
对于城市规划你有哪些建设意见?促进城市发展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下面本站网友为大家整理了(*),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市委相关文件,结合昌平实际,就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思想,顺应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遵循城市工作“五个统筹”指导方针,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首善标准,聚焦“城市病”治理,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服务功能,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推动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转型,向着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的奋斗目标坚实迈进。
准确把握昌平城市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并进的阶段性特征,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努力实现三个重大转变:城市工作向更加突出服务管理转变,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以服务促管理,保障城市协调、有序、高效运行;城市规划建设向更加注重减量提质转变,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坚持精明增长,建设紧凑城市,优化空间结构,集约高效利用;城市治理方式向更加强调多元共治转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昌平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新区和综合性新城。
(一)科学制定城市规划。聚焦落实区域功能定位,从城乡区域整体协调的高度,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编制好昌平新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动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促进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实现多规划底图叠合、数据融合、政策整合,描绘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蓝图”。20xx年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
突出抓好街区控规编制。将街区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单元,逐步实现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专项规划在街区控规层面形式一致、内容统一、管理协调,构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统一坐标系”。着眼建设紧凑城市,坚持地上地下立体规划、公共交通支撑引导、主体功能混合用地和开放街区等新的规划理念,落实好城市设计的控制性引导要求,集成工作、居住、交通、休闲、教育、文化、医疗等综合性功能,20xx年底前基本实现街区控规全覆盖。未编制控规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
编制镇街规划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各镇街功能定位,坚持规划制定与实施并重,统筹建设任务与功能落实,综合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专项规划,20xx年底前完成镇街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推动城乡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和要素配置均衡协调,形成功能清晰、导向明确的差异化发展格局。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方式,以六环路以北保留村庄为试点,确定与村庄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实现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转变。
(二)坚持减量集约发展。准确把握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以流动人口、建设用地和建设总量的压减为基础,坚定不移推动城市瘦身健体。强化“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划定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将区域空间划分为生态红线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生态红线区强化生态底线管理,集中建设区严格落实建设边界,限制建设区实施减地增绿。制定“两线三区”管控规则,细化实施方案,抓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逐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发展格局。
(三)健全规划实施体系。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区政府作为全区总体规划、街区控规的编制和实施主体,负责将街区科学划分为若干实施单元,推行同一主体跨实施单元、跨街区、跨区域组织实施,推动项目规划建设从单一地块平衡向区域平衡转变。镇政府负责镇域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控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合理安排用地功能布局和建设时序。成立由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审议委员会,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和重要规划项目开展咨询论证,提高规划编制和决策的科学性。
(四)塑造昌平特色风貌。加强规划设计引导,突出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进行城市设计,构建蓝绿交织、田园如画、山水融城的城乡风貌。抓好大地景观实施方案落实,对重点区域城市形态、景观视廊、公共空间、建筑高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引导,凸显自然山水特征,遵循区域发展肌理,打造城、乡、园三种不同类型的复合景观样貌。发挥区城乡规划与公共艺术委员会作用,健全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和激励制度,吸引国内外一流规划师、建筑师参与昌平城市规划建设。将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贯穿于城市规划全过程,强化城市设计的协同引领作用,使城市设计管理与土地供应、项目建设有机衔接,利用五年时间实现重点功能区和城镇组团城市设计全覆盖。
(五)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推进未来科技城、沙河大学城、科技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和通用航空产业园、国家知识产权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促进就业、居住、商业、休闲、服务等功能混合集约配置,塑造产城融合、功能完备、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形态。发挥重点功能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改善,引导功能性项目和特色产业落地,形成产城联动开发、公共服务共享、区域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打造适宜产业空间。
(六)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行镇域整体开发建设,集成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政策和模式,建立镇域整体平衡的统筹发展机制,实施重点小城镇建设带方案整体招标,引导功能性项目、特色文化活动、优质品牌企业落户。探索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改造捆绑实施模式,落实农民转居、就业安置、公共服务配套等政策,增强居住、就业、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功能,发挥小城镇带动本地农民就近城镇化的节点性作用。
(七)精心打造海绵城市。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严格技术标准规范和审查控制,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减少城市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新建区域和城市建成区周边各类新建项目硬质铺装比重,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区域最大程度新建可渗透路面。
(八)实施城市节能工程。严格执行全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力争到20xx年二星级、三星级新建绿色建筑的比例分别达到45%和55%。全面完成城镇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工程,大力发展近零能耗建筑,把未来科技城、沙河高教园区等重点功能区打造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城市(包括县城,下同)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城市工作在全局工作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在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的指引下,立足我省“一带一部”的战略定位,从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五化同步”的高度谋划城市发展,把握城市功能定位,明确城市产业发展方向,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守住城市发展底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推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推动城市布局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推动城市空间拓展与人口规模、城市功能相匹配,推动城市规划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总体目标。发展建设产业支撑有力、设施运行高效、生活和谐宜居、湖湘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二、强化规划的制定和管理。
(四)创新规划理念。强化城市规划统筹城市空间建设与空间管制的公共政策属性。坚持以人为本,由侧重物质空间形态向注重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转变,更多地关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坚持集约发展,由外延扩张式规划向内涵提升式规划转变,提升完善城市功能,防止城市建设“摊大饼”;坚持生态文明,由偏重追求经济增长向实现“五位一体”发展转变,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主导城市空间布局,由被动满足公交出行需求向城市空间布局主动满足公交出行转变,实现公交沿线集约高效布局。
(五)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重点强化专项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公共安全等专项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必须依据经依法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结合“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重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合理引导城市建设时序,杜绝新增“城中村”。
(六)改进规划方法及内容。加强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推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城市建设空间坐标协同相容。改革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兼顾刚性和弹性,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边界、“三区四线”、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等刚性内容,明确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加强城市空间开发管制;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及不确定性,为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留有必要的弹性空间,建立弹性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维护规划的刚性。
(七)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审批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和程序。全面推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市、县政府要建立由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相关规划,应当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批。建立健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20xx年底前省政府向29个设市城市派驻规划督察员,20xx年底前逐步推广至县。建立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逐步实行规划实时动态监管。市、县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八)严格规划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擅自修改变更城乡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加大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置力度。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干预规划、擅自修改变更规划等行为,对规划实施中问题突出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将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要整合相关部门和执法力量,全面开展建成区违法建设的清查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清查、处理工作,并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三、完善城市功能。
(九)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高度重视提高和改善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调查分析研究街区路网结构现状,制定路网加密改造规划,对建成区“断头路、瓶颈路”要逐年铺排改造建设行动,逐步打通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水平;对严重影响路网密度、造成路网梗阻的小区、大院,要逐步从中开设公共道路,提高城市通透性;推动党政机关大院率先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要严格执行路网密度规定。到20xx年,城市建成区含主次干路、支路在内的平均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推进步行和自行车林荫道慢行系统建设,形成连接顺畅、安全通达的微循环系统。
(十)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市、县政府要加强交通需求管理,针对性制定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编制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改进和规范交通组织、交通渠化、交通信号设置和静态交通管理工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规划人口规模100万以上的大城市要规划轨道交通,5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要规划快速路。市、县政府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20xx年编制完成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城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采取授予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权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及城市零散用地科学合理建设地下、地面和立体停车设施,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科学渠化交叉路口,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建设。鼓励公交公营,科学布局公交线网,推广公交专用道管理措施,新建道路要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现有公交车停靠站逐步进行港湾式改造。
(十一)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坚持城市共享发展理念,以治理“城市病”为导向,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水平。按照城市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配置均衡、规模适当、功能优先、适用经济、绿色环保”的原则,严格预留用地,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着重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公园绿地数量不足、空间分布失衡、网络基站覆盖不全、治安监控摄像头存在盲区等问题。
(十二)全面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租购并举”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提升管理水平,完善退出机制。
(十三)大力促进产城融合。统筹产业园区与城市功能布局,依托城市发展产业园,增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生活居住、交通出行等城市功能,推进园区设施和城市设施共建共享,逐步解决产城脱节、职住分离问题。积极推进产业园区经济管理功能与所在行政区划行政管理职能有机融合,调整行政区划,逐步推动两者并轨运行。
(十四)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市、县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廊则廊、宜沟则沟”的原则,制定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加快老城区既有地面架空线入地工程,并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完善特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到20xx年,国家、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要逐步形成连片示范、覆盖成网的管廊体系。
(十五)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水平,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优化安全监管手段,切实保障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推进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确保饮水安全。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规范排水许可管理,积极应对城市内涝,建立内涝预警报告制度。落实“互联网+”战略,全面推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在线监控,整合形成污水、垃圾处理和供水、燃气、桥梁、隧道、边坡、老旧建筑等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将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作,对城市的山体、河流、湿地、海岸线等各类公园绿地及植被资源实施全面生态修复建设。
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到要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方案。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大力发展郊野(山头)公园,对城区内的集体山头绿地和其它自然山体,进行征地或研究保护性开发政策,“十三五”重点新建完善的郊野(山头)公园主要有:浮山、老虎山、青台山、卧龙山、双峰山、白云山、小珠山、抓马山、道观山、马头山等40余座郊野(山头)公园。
青岛市将加快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保证城市居民500-800米范围内就近享受公园绿地。规划新建野生动物园和新建植物园,推进太平山中央公园(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浮山生态公园和小麦岛生态公园建设,试点“口袋”公园。对于新建的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项目,要有一定比例的屋顶绿化建设,对于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要出台奖励措施,建设屋顶绿化可以折算部分绿地率;对于原有建筑,要在房屋维护改造中,有条件的也要大力实施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今后新建成立交桥桥下空间只能用于园林绿化,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它用。
根据绿道总体规划,各区应加快落实实施绿道建设任务。滨海绿道:结合胶州湾环境整治,建设贯通胶州湾及两翼滨海地区的步行绿道,并积极向即墨、原胶南滨海地区延伸。滨河绿道:建设海泊河、李村河—张村河、白沙河、墨水河、羊毛沟、桃源河、大沽河、洋河等滨河绿道,联通山海和城市功能区。环山绿道:结合崂山风景区、小珠山风景区以及浮山、老虎山、世园会等山体公园的建设,设置环山绿道,联系滨河绿道并向山体延伸,增强城市与山体的联系。社区绿道:结合居住区规划、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社区绿道,为社区居民提供近距离的游憩休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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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第三篇】
这次务虚会的目的是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市五届政府三次全会精神。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结合建设口的工作实际,有三项工作很实在,也很迫切,一是城市招商,二是重点项目推进,三是特色城市建设。我就这三项工作提一些要求,请大家实实在在抓好落实。
一、关于城市招商工作。
城市招商的重要性不用多说,大家都非常清楚。我们要把城市建好,单靠自身的财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全社会参与,吸引有实力的投资商来参与城市建设。这几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也都是这么做的。此外,要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衢州建设成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目标,也必须借力发展,推出一批招商项目。对此次城市招商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并提出要求,明确11月18日在上海举行的生态衢州(上海)推介会上,要把城市招商作为整个活动的一个重要亮点。因此,我们必须实实在在做好这项工作。
(一)要把握三个前提。开展城市招商要把握好三个前提:一是谋划项目。要开动脑筋,把项目找出来、谋划好,做到有项目招商。二是精心包装。不仅要谋划好项目,更要包装好项目,提高项目对投资商的吸引力。三是制定政策。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彻底改变观念,敢于让利,把“门槛”设得低一点,让参加的人、竞争的人多一点。在城市招商时要做到政策心中有数,能讲得清清楚楚。
(二)要坚持总体原则。一是坚持以市区为主,县、市联动原则。此次城市招商,并不仅限于市区,各县都包括在内,是包装在一起的,主要以市区为主,但各县也要联动。二是坚持以增量为主,存量与增量互动的原则。有些推出的项目是新的,有些项目已经在经营,无论是国资经营的,还是集体经营的,都要推出去,比如道路、水厂、污水处理厂等。三是坚持城市公益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与房地产项目共同推出的原则。在坚持有项目就推的大原则下,主要侧重于基础设施、公益性、房地产等城市项目。
(三)要明确总的目标。此次城市招商的总目标是使城市招商活动成为第四届生态衢州(上海)推介会系列活动的一个亮点,签约一批项目;各县(市、区)至少要有一个项目签约,确保没有空白。
(四)要落实具体工作。一是建立城市招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近期议定后抓紧下发。二是8月31日之前,各县(市、区)要把城市招商有关情况提供给市建设局;对要推出的存量资产城市招商项目由市国资委完善后,提供给市建设局。国资委的项目是重点,是大头。三是筹备小组成立后,8月中下旬召开第一次会议,把落实情况汇总一下。四是市建设局要确定专人催报联系。五是市建设局、西区管委会等任务比较重的单位组织小分队提前到上海和周边地区去推介项目,邀请参会人员。六是9月上旬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专家与会,再逐个包装确定招商项目,明确有关政策。有些大的项目还可以邀请一些专业策划公司进行包装。
二、关于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重点项目工作非常重要,在7月25日全市重点项目推进会上我已经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切实认识抓重点项目的重要性。抓项目就是抓经济建设。经济要快速发展,必须要有一大批大项目的投入,没有大项目的投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都是空的。经济工作的落脚点就是项目,这个思想要明确。越是经济总量小、相对欠发达地区,越是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头脑越要清醒。要加快发展,项目是关键,要善于谋划、包装一大批项目。抓项目是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执政能力和办事能力的重大考验,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能不能解决新的问题,能不能加快项目推进,既关系到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和持续力,也是对我们的一次重大考验。
(二)要围绕“两提速一集中”突出工作重点。一个提速是今年省重点项目提前在8月底之前完成报批,争取今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第二个提速是明年的重点项目特别是报省的重点项目要提前在8月底之前上报。“一集中”是采取“8+x”方式集中办公。市本级从7月28日到8月28日一个月时间,8个主要部门抽出专人进行集中办公,涉及到其他有关的部门(x),随叫随到。8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周一、周五集中办公。近段时间来,集中办公效果很好,逐个项目进行研究,逐个问题进行解决,各个部门也都很支持,工作进展较快。县里也可以学一下。
(三)要把握项目推进的关键环节。在建项目要盯住不放,按照总体要求抓好进度。要十分重视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程序到位。要善于“跑部进厅”,向上衔接沟通。要及早谋划明年项目,按照“两提速”要求抓好落实。
三、关于特色城市建设。
市规划局关于特色城市的思考动了很多脑筋,对下一步特色城市怎么建设提了比较具体的建议。怎样建设特色城市,我认为要搞清三个问题。
(一)要理解含义。什么是特色城市,简单的理解就是城市建设要与众不同。城市特色主要是现有的、自然的,包括客观存在的东西与我们的创造力的统一。南方与北方,水乡与山区,沿海与内陆就不一样,徽派就是徽派,江南就是江南。我们的城市和其他城市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衢州古城有1800多年历史,尽管在中国的古城历史中不是最古,但是保护的比较完整。6个古城门基本上都有遗迹,有些还比较完好;老城区的护城河基本可以连通;还有水亭街保护街区、严家淤江心洲等都非常有特色。建筑中的特色就更多了,保存了一些有影响力的古建筑,如《聊斋》里面的“三怪”等等。再比如,我市的地貌非常突出,以丘陵为主,植被很好,水资源也很好。所以首先要真正理解衢州特色城市的含义,再请一些高手进行分析、策划,做好老城区的保护和西区等新区的现代化建设,体现老城与新城和谐“对话”。
(二)要搞好规划。规划非常重要,要进一步深化和实施《衢州市城市总体形象设计》,切实体现衢州山水、地貌、生态和历史文化特色;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推动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发展空间整合,促进农村居民点合理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城市含义理解了,专家把规划搞好了,固定下来以后按照秩序去建设,成熟一块建设一块。特色城市也就逐渐彰显了。
(三)要按序建设。城市建设不是速度越快越好,要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对在建项目一定要抓紧时间,按时完成。如衢化南路一期年底一定要完成;新火车站站前区的建设明年要竣工;杭金衢高速东迎宾大道年底要建成;江滨北公园年底要完成;“两湖”美化亮化要抓紧进行,时间服从质量;鹿鸣山村拆迁9月底要基本完成;书院地块拆迁年底前基本完成;民航大道年底要动工;医疗和工业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要倒排时间,抓紧建设;龙游、江山、常山、开化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进度。下一阶段和明年城建项目也要提前谋划。一是老铁路的三个立交桥改造。规划部门已做了大量工作,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现在绝大部分意见倾向于把三个立交桥填掉,如果条件成熟的话,争取明年动工建设。老铁路沿线土地开发利用现在时机尚不成熟,可以先进行绿化,这对园林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也都有好处。二是礼贤街改造。要抓紧考虑,明年可以动工。三是北门保护街区的改造。适时请规划、建设、文化做个方案。四是严家淤村整体搬迁。这个村搬迁以后,规划部门要搞好设计,以生态为主,做到资金平衡,做成一个亮点。五是南街的拆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声很高,能否拓宽思路,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六是衢化生态防护林带建设。有关部门要抓紧考虑。七是铁办、机办要尽快成立。前些天,民航总局、中咨公司、民航华东局来衢州调研,沟通得非常好,我们要求将机场的搬迁列入民航“”规划,现在看来可能性比较大,所以要确定专门的人做这项工作。这件事能做好的话,衢州城市品位就真正上去了。
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第四篇】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构件,成为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要求我们政府部门从实际出发,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通过高效能的管理,创造城市品牌,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相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而言,城市管理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它涵盖了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维护等城市生活全领域,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因此,在实施城市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必须从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入手。在城市规划上,我们遵循“小城镇规模,大城市标准”的思路,按照建设中等规模城市、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城市性质、发展方向等8个方面作出了较大调整,确定了以农畜产品加工、石油化工为主,商贸和特色旅游为辅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方向。并将于近期开始新一轮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在城市建设上,也本着合理布局,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今年,重点是要面对中低收入家庭,改造“城中村”,加快建设经济适用型住房,改善城区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对县城老区进行统一规划,对老城区部分道路进行改造,完善城区道路网络;并新建二次供水加压站,改造城市给排水管网,提高覆盖率。做到既锦上添花,又雪中送炭,首先实现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
城市环境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绿化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今年我们准备以道路绿化为主体,以广场游园绿化为重点,以机关、庭院、住宅小区绿化为依托,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坚持增绿量、增精品,城区绿化面积至少增加15公顷以上。县城各出入口和环城绿化带的绿化植树工作也同时进行,城区周边绿化面积要达到1100公顷,实现城在园林中的绿化目标。
实施城区街路亮化二期工程。鼓励城区主干道两侧沿街单位和个体业户安装楼型灯、霓虹灯、射灯等美化、亮化灯具,形成白天绿化、夜晚亮化的城市景观,张显城市个性,塑造城市形象。
规范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按照色调合谐、突出特点的原则,加大楼房立面粉刷和人行步道铺装工作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消灭有碍观瞻的美化死角;加大对垃圾治理、门前三包秩序、违法建筑拆除等项管理的整治力度,着力打造特色街路,精品街路,突出城市风格,建设环境优美、人居和谐的现代文明城市。
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本着“群众得实惠,城市改面貌”的思想,通过市场化运作,使城市无形资产和静止资产富于活力,以市场化促进城市化。通过固定商业网点摊位拍卖、户外大型广告设置经营权拍卖以及赋予冠名权等渠道,最大限度地盘活城市资源,实现城市资产增值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的增加。
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筹集社会资金、吸引外来资金,有偿开发空间资源,充分保护、利用和挖掘文物资源,完善旅游景点建设,丰富城市文化内涵,突出城市文化特色。
继续通过拍卖广告经营权、出让场地经营权等形式加强城市公交车候车站点、街路标识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同时,完善城市功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现代化的城市管理是以发挥城市整体效益为特征的综合管理。为此,我们准备以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核心,对旧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按照职责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将城市市容管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保、环境卫生、规划、市政、工商、公安等领域的部分处罚权相对集中到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有效解决执法机构过多、权力分散、部门间相互推诿、管理效率低下等诸多弊端,充分整合多种行政资源,强化管理权威,真正形成“大城管”的格局,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生态、人文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人性化管理,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注重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理论性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实践性统一起来,改变只靠行政手段包打天下的落后作法,通过灵活机动、富于人情味的工作落实方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第五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将步入新的发展时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坚持和把握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总基调,下定决心,瞄准目标,坚持不懈推进新时代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新路,有助于明确新方向,创造新经验,建设美好城市。城市管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最为密切,城市管理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立足创新和与发展优化城市管理思维和布局,努力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一、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城市环境问题。
城市发展进入新时代,首要目标就是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过去粗放型、运动式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完全不适应新时代要求,必须走集约型的现代智慧城市治理模式,以高科技信息手段为依托,聚焦城市环境中的现实问题,树立智慧城市新思维,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从数字城管实现向智慧城管的跨越。以“互联网+城市管理”为平台,坚持网上和网下为人民管理城市,是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实现新飞跃的关键。伴随城市发展的扩张和人口的聚集,必须看到城市功能、公共服务和城市环境,与人民群众的需要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城市管理的重心应当始终放在解决突出的城市环境问题上,分门别类,有的放矢,积极探索精细化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模式,推进治理城市违法建设、扬尘污染等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重大现实问题,克难攻坚,强化宗旨和服务意识,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建立保洁保序长效机制,维护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要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对标对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思考和提出解决人民群众最需要、最关切的城市管理方案,理清思路任务,做出新时代城市管理工作的新贡献。让城市更加美丽宜居,让人民更加幸福生活,是新时代城市管理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必须以更加崭新的姿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和保障城市建设发展,坚持真抓实干,勇于担当谋事,精心谋划城市管理战略布局,精细推进城市管理项目建设,精准发力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努力在为人民管理城市的事业中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握新时代的新坐标、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气息、新辉煌。
二、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着力推动城市执法改革取得新突破。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城市管理离不开法治,必须按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细化量化分解任务,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坚持走内涵式改革发展道路,立足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把为人民管理城市与坚持依法治国有机结合。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定改革意志,明确改革方向,提高改革站位,立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实现城市治理体现现代化,坚决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实。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城市管理执法改革的考核评议中,依托数字城管接受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提出理性公正文明执法的系统解决方案,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落地到位,能够有效服务和保障为人民管理城市的主业。新时代的城市执法改革,需要改革者有新姿态、新担当、新作为,改革才能有新成效、新突破、新跨越。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20xx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20xx年底前实现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等领域相关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势在必行,必须结合20xx年以来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的经验,充分发挥整合协调资源的优势,建立协调机制,规范综合机构设置、划转编制职能、明确执法边界,以高效、便民、务实为原则,把握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方向,统筹全面推进,务求实效。
三、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新模式。
城市管理执法,必须创新执法模式,改进执法方式,健全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既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总要求,也是城市管理执法的硬任务。按照中央部署,到20xx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因此改革推进需要有创新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提出创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式、方法的新思路、新举措,在现有法治体系下创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载体和平台,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模式的创新升级。针对过去城市管理执法在执法现场易形成矛盾冲突的实际,必须尽快推广普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形成规范的执法实操制度,依托执法规范化约束执法人员的所有现场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言行,坚持阳光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积极探索和广泛运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利用监控、录像、图像处理等技术,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现场进行记录并形成图像资料证据,提出有效化解现场执法矛盾冲突的规范执法流程,创新执法体制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律师驻队”,实现律师参加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发挥律师在服务保障城市管理执法中的辅导员、监督员、宣传员、办事员职能,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按照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素质高、能力强、人民认可、群众点赞的总要求,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努力培养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四、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城市管理者的初心,就是为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民谋幸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必须认识到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事关城市管理方方面面,城市管理需要更加奋进提质增效。坚持绿色发展的城市治理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管理,让城市更美好,必须从城市管理部门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提升智慧环卫装备水平,建设高科技环卫运营平台,全面加快垃圾分类,推进绿色环卫建设美丽城市。立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区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社会治理、政府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落实到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治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就是要动员公众参与,变管为治,打造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找到更多群众参与的好办法,落实更多吸引多方治理的好措施,与城市管理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密切相关。要积极探索实践复杂社会条件下的城市治理新路,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社区治理格局为突破口,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发挥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在共治共建共享中的作用。坚持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体现服务,优化大数据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市民的制度设计,切实立足城市社区治理构建服务城市服务人民的现代城市管理体系,努力创新城市治理改善民生,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共同建设美丽城市。
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城市(包括县城,下同)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城市工作在全局工作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在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的指引下,立足我省“一带一部”的战略定位,从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五化同步”的高度谋划城市发展,把握城市功能定位,明确城市产业发展方向,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守住城市发展底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推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推动城市布局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推动城市空间拓展与人口规模、城市功能相匹配,推动城市规划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总体目标。发展建设产业支撑有力、设施运行高效、生活和谐宜居、湖湘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二、强化规划的制定和管理。
(四)创新规划理念。强化城市规划统筹城市空间建设与空间管制的公共政策属性。坚持以人为本,由侧重物质空间形态向注重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转变,更多地关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坚持集约发展,由外延扩张式规划向内涵提升式规划转变,提升完善城市功能,防止城市建设“摊大饼”;坚持生态文明,由偏重追求经济增长向实现“五位一体”发展转变,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主导城市空间布局,由被动满足公交出行需求向城市空间布局主动满足公交出行转变,实现公交沿线集约高效布局。
(五)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重点强化专项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公共安全等专项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必须依据经依法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结合“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重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合理引导城市建设时序,杜绝新增“城中村”。
(六)改进规划方法及内容。加强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推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城市建设空间坐标协同相容。改革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兼顾刚性和弹性,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边界、“三区四线”、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等刚性内容,明确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加强城市空间开发管制;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及不确定性,为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留有必要的弹性空间,建立弹性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维护规划的刚性。
(七)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审批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和程序。全面推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市、县政府要建立由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相关规划,应当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批。建立健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20xx年底前省政府向29个设市城市派驻规划督察员,20xx年底前逐步推广至县。建立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逐步实行规划实时动态监管。市、县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八)严格规划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擅自修改变更城乡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加大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置力度。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干预规划、擅自修改变更规划等行为,对规划实施中问题突出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将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要整合相关部门和执法力量,全面开展建成区违法建设的清查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清查、处理工作,并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三、完善城市功能。
(九)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高度重视提高和改善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调查分析研究街区路网结构现状,制定路网加密改造规划,对建成区“断头路、瓶颈路”要逐年铺排改造建设行动,逐步打通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水平;对严重影响路网密度、造成路网梗阻的小区、大院,要逐步从中开设公共道路,提高城市通透性;推动党政机关大院率先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要严格执行路网密度规定。到20xx年,城市建成区含主次干路、支路在内的平均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推进步行和自行车林荫道慢行系统建设,形成连接顺畅、安全通达的微循环系统。
(十)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市、县政府要加强交通需求管理,针对性制定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编制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改进和规范交通组织、交通渠化、交通信号设置和静态交通管理工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规划人口规模100万以上的大城市要规划轨道交通,5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要规划快速路。市、县政府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20xx年编制完成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城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采取授予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权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及城市零散用地科学合理建设地下、地面和立体停车设施,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科学渠化交叉路口,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建设。鼓励公交公营,科学布局公交线网,推广公交专用道管理措施,新建道路要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现有公交车停靠站逐步进行港湾式改造。
(十一)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坚持城市共享发展理念,以治理“城市病”为导向,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水平。按照城市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配置均衡、规模适当、功能优先、适用经济、绿色环保”的原则,严格预留用地,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着重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公园绿地数量不足、空间分布失衡、网络基站覆盖不全、治安监控摄像头存在盲区等问题。
(十二)全面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租购并举”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提升管理水平,完善退出机制。
(十三)大力促进产城融合。统筹产业园区与城市功能布局,依托城市发展产业园,增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生活居住、交通出行等城市功能,推进园区设施和城市设施共建共享,逐步解决产城脱节、职住分离问题。积极推进产业园区经济管理功能与所在行政区划行政管理职能有机融合,调整行政区划,逐步推动两者并轨运行。
(十四)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市、县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廊则廊、宜沟则沟”的原则,制定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加快老城区既有地面架空线入地工程,并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完善特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到20xx年,国家、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要逐步形成连片示范、覆盖成网的管廊体系。
(十五)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水平,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优化安全监管手段,切实保障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推进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确保饮水安全。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规范排水许可管理,积极应对城市内涝,建立内涝预警报告制度。落实“互联网+”战略,全面推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在线监控,整合形成污水、垃圾处理和供水、燃气、桥梁、隧道、边坡、老旧建筑等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第七篇】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查动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志在必得的勇气,攻坚克难,众志成城,确保顺利通过省卫生城市复查验收,确保“三创一迎”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会议结束前,*市长将就“三创一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里,我重点就省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讲三点意见。
我市于**年建成省卫生城市,**年荣获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称号。十多年来,我们坚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城市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培养市民卫生习惯,进一步改善了我市的生态环境、文化环境、人居环境、社会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扩大了对外开放,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新的形势又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今年*月,省爱卫会发出通知,将于**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现有的**个省卫生城市进行复查,如果复查不合格,将撤销省卫生城市荣誉称号,而荣誉称号一旦被撤销,我们将失去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资格。面对这一紧迫形势,总结前阶段工作,我们感到离上级的复查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特别是公厕、垃圾填埋场等环卫基础设施还没有达到省卫生城市新标准的要求。二是城市环境卫生还没有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占道经营、流动设摊还有所存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城市公共设施随意毁损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公共行业卫生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城区农贸市场、夜市摊点的场所卫生、保洁消毒设施、“三防”(防蝇、防尘、防腐)设施等还未达到规定要求。四是基层健康教育、环境保护、除“四害”、卫生防疫等工作与省卫生城市新标准差距较大。五是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创卫氛围不浓,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不强等。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市的形象,影响了省卫生城市的复查验收。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同志务必认清形势,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讲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复查迎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出重拳,下猛药,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确保通过省卫生城市的复查考核。
第一,保住这个荣誉称号是维护形象的需要。省卫生城市荣誉称号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前提和基础,是品牌,代表了形象。这个形象不仅说明城市环境好,而且具有经济、社会文明的价值取向,更能体现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目前,我市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正在大力实施“三创一迎”活动,努力提高城市的档次和品位,树立崭新形象,而省卫生城市称号一旦被撤销,必然会对形象造成损害。
第二,保住这个荣誉称号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保住省卫生城市称号不仅是为了保住荣誉,更重要的是打造经济发展的环境,打造经济的“软实力”。城市环境是投资者关注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成效。现在城市吸引人才和招商引资的核心问题就是环境问题,能否更多地吸纳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聚集,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看我们的城市是否具有良好的发展环境。我们开展创卫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对外影响力和凝聚力,吸引更多的人才和外商落户。
第三,保住这个荣誉称号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需要。我们号召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查,就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和人民群众的愿望,通过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与百姓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进一步绿化美化城市,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这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一项代表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也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省卫生城市称号是全市人民经过艰苦奋斗而取得的,这些年对扩大对外影响、保持区域竞争优势发挥了较好的品牌效应。如果我们丢掉了这个荣誉称号,不仅会影响“三创一迎”工作的深入展开,影响外在形象,也将愧对全市百万人民。因此,巩固成果,继续深入抓好创卫工作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政治任务,是一项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迅速掀起创卫工作新高潮,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爱卫会复查验收。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做好省卫生城市复查迎检的各项重点工作。
从下一个月开始,省爱卫会将按照程序对我市进行暗访调研、考核验收。可以说,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严格按照新的《江苏省卫生城市标准》,迅速细化、量化各项目标任务,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省卫生城市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全力实施市民素质教育工程。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要把市民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市市民文明守则、**市市民行为规范、**市市民文明交通规范等宣传力度,让“八不”规范(不说脏话粗话,不随地吐痰,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写,不损坏公物和绿化,不乱搭乱建,不违章通行)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见诸行动。二是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司法局、城管局要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努力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使大家能够自觉遵守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全力配合创建工作。三是普及健康知识。各类新闻媒体要搞好健康教育专栏,各单位和社区要在公共场所开辟健康教育板报、画廊,并通过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各种健康知识。要尽快完善健康知识宣传网络,社区工作站负责开展入户到人的宣传,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开展病人及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开展中小学生的卫生知识宣传,其他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开展好本系统单位干部职工的卫生知识宣传。以上工作,由宣传部门牵头,创卫各重点职能部门参与,排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印发宣传资料,在市区迅速全面铺开,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全力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市容环境是一个城市的外在形象,也是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必须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全面达标。一是市容达标。要切实抓好主次干道的卫生保洁,全面落实保洁制度,每天的保洁时间确保在12小时以上。要强化垃圾袋装化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要切实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主次干道、公共场所、高层建筑楼顶和墙体上的广告标语、横幅、牌匾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清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广告,确保市区户外广告美观、整洁、文明。要大力实施亮化工程,对残缺的广告灯箱、霓虹灯要进行修缮,对主次干道的路灯进行检修和完善,确保市区亮化达标。要突击抓好市区主次干道、各类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做到路面平整、无坑凹、无积水,市民活动场所、公交车站点、邮亭等各项设施完好无损。以上工作由市城管、工商、建设等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全面排查,迅速组织实施,月底前落实到位。二是沟河达标。市水务、建设等部门要根据城市建设和防洪要求,科学规划填埋一批污水沟塘,并抓紧组织实施,在填埋后形成的空地上栽植花草进行美化。近期无法填埋的污水沟塘也要逐一排出,并全面落实保洁责任。汇龙镇、开发区对辖区内污水沟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填埋,对城乡结合部的沟河飘浮物要指派专人负责打捞。三是环卫设施达标。市城管局要加大公厕达标改造力度,逐步将位于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公厕全部改造成二类厕所。近期要会同有关单位对市区公共厕所、垃圾箱等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符合创卫要求。目前,我市污水处理厂即将竣工,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和粪便处理场正加快启动,在此过渡时期,市城管、建设部门及相关镇要着眼全局,加强协调,确保垃圾、污水全部及时达标处理。
(三)全力实施卫生全面达标工程。卫生达标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容易反弹,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工作环境、生活质量,需要建立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发动全体市民共同参与。一是“门前五包”卫生达标。沿街各部门、各单位、各门店,都要按照《**市市区临街单位门前市容责任制》的要求,落实专门人员,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包市容秩序井然、包市政设施完好无损、包临街立面清爽美观、包园林绿化管护良好。市各路长、路段长单位和城管执法大队要对临街各单位、各门店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对于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公开曝光。二是单位卫生达标。各单位要加大卫生投入,添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半月一检查、每月一考核”的卫生保洁制度,切实搞好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以及包干区的卫生,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卫生环境整洁。市创卫办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考核,对一次不达标的要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两次以上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报效能办备案。三是社区卫生达标。社区卫生工作面广量大,是我市创卫工作的重点所在、难点所在。汇龙镇街道办、开发区社区管理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站要勇挑重担,善于创新,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指导督促,全面落实各项保洁保绿措施,确保小区环境整洁、绿化达标。四是城乡结合部卫生达标。城乡结合部地处城市边缘,覆盖范围广、管理难度大。要切实加大卫生整治力度,保证全面达标,特别是市区四大交通进出口要确保达标。汇龙镇、开发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城乡结合部的卫生达标建设。要平整道路,清运垃圾,清除违章搭建、违章饲养、违章种植、违章占道经营等现象,保证卫生状况迅速得到改善。五是行业与公共场所卫生达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和“五小行业”要增加硬件投入,改善卫生设施,卫生许可证持有率要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培训率、健康证发放率、传染病调离率都要达100%。要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体系。市卫生、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对无证无照经营、卫生条件不合格、卫生质量不达标的,要坚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必须予以取缔。六是传染病防治和除“四害”工作达标。要按照传染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抓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市创卫办的统一部署,落实防治措施、人员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全力实施城市秩序整治工程。秩序是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也是创建工作的难点。市城管、工商、建设、公安等部门要制度化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市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一是整治市容秩序。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乱搭乱建、乱涂乱画、乱挂乱贴行为,重点查处市区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城郊结合部、生活小区的违章建筑和各类广告。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整治,做到持证挂牌施工,建筑材料和施工作业不占道,不有碍交通、卫生和市容市貌,运输建筑材料及工程渣土不抛洒滴漏,场内道路硬化,噪声和污水排放达标。以上工作由市城管局、建设局、建工局负责。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这项工作由公安局负责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二是整治交通秩序。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抓好各类机动车辆在市区乱停乱靠、非法营运车辆私自载客、闯红灯、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问题的整治。进一步规范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经营行业,做到守法经营、文明优质服务。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整治和管理,安排专门力量,确保交通秩序根本好转。以上工作由市公安局全面负责。三是整治市场秩序。坚持堵疏结合、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划行归市经营。农贸市场要加强管理,做到亮证亮牌经营、明码标价、诚信服务,杜绝欺诈行为,严禁在市场外摆设摊点。市场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负责卫生打扫,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以上工作由工商局全面负责。要整顿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禁止无固定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取缔路边任意摆设的食品摊点,凡街头饮食摊位必须做到上下水设施完好,餐具消毒合格,具有防蝇防尘设施。同时要整治好主次干道的流动摊点、店外店、马路市场。以上工作由城管局主体负责,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
(五)全力实施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程。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摆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标准要求,狠抓治理整改,确保市区在大气环境、水环境、社会噪声综合整治等方面全面达标。一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市环保局要组织实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确保水源水质达标率高于创建的考核要求。要进一步加快区域供水工程的建设进度,尽早让市民喝上优质安全的长江水。二是开展噪声达标区、烟控区建设工作。重点加大市区烟尘、油烟、噪声污染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烟控区建设工作,将市区建成噪声达标区,确保环境噪声控制全面达标。三是抓好污染源治理整顿。市环保局要强化项目建设的环境管理,严把项目审批关,抓好“环评”、“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按照区域合理审批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近期要对市区污染源进行逐一排查摸底,根据各个污染源的环境影响,限期整改,确保达标排放,不发生任何环境污染及破坏事故。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省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落实到位。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要使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有一个较大改观,这对各部门、各单位是一次现实的考验和严峻的挑战,对我们的组织领导水平是一次集中检阅和实战考核。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紧急动员,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强力推进,奋力攻坚,确保顺利通过复查考核。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调整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指挥部成员,并借鉴外地经验,由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创卫工作。目前,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已抽调人员组建10个工作组,开始集中办公,全力投入工作。这里有三项要求,第一,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工作组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位组长、路长、路段长,要主动承担起领导职责,积极协调解决当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全市的复查迎检工作做出表率、当好旗手。第二,10个工作组的组长、副组长都要做到一线指挥,严格按照卫生城市新标准,对分管工作一日一检查,三日一碰头,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天会议之后,各工作组要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在三天之内,制定完善下一步工作方案,以8月底为限,倒轧时点,挂图作战。第三,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要按照《**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进行目标任务的再分解。各级各单位要把做好复查迎检工作作为自己的份内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要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扩大宣传,广泛发动。做好省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
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过程。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把广大市民发动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创卫为人人、人人都创卫”的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围绕复查迎检,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要突出报道市委、市政府和创卫指挥部关于复查迎检的指示精神、工作部署和各部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大力宣传在创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追踪报道,对城市中的脏、乱、差现象及时予以曝光,促使问题尽快解决。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卫中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万名学生进社区”和创卫志愿者活动,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依靠群众抓创建,依靠群众搞迎检。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卫活动涉及到我市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合作,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所有部门和单位都必须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和复查迎检工作的关系,一般工作与重点工作的关系。要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凡复查迎检工作涉及的事项,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一路绿灯、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主动服务。城管、建设、卫生、公安、工商、汇龙镇、开发区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协同作战,敢于碰硬、敢拔“钉子”、想方设法消除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切障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主动与所在社区挂钩,开展结对创卫活动,同时根据路段分工,开展好卫生秩序的协查工作。工、青、妇组织及各工厂、企业、学校和社区,要发挥自身优势,精心组织,善于发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复查迎检造势,为创建工作添力。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加强督查考核是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的有效手段。创建指挥部督查工作小组要负起责任,走上街头,深入单位、社区及车站、广场等公共场合,实行错时制督查,及时掌握和通报每项重点治理工作的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进展缓慢甚至完不成任务、影响创卫工作大局的,要发出督办通知书,还要报告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市各职能管理部门、汇龙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督查组织,完善督查制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卫生城市新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落实意识,从大局出发,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大胆负责,务求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一条街一条街,一条路一条路,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排查,逐个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复查迎检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三创一迎”,创卫先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牵动全局,意义深远;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查,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让我们齐心协力,顽强作战,以高昂的斗志,扎实的工作,显著的成绩,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第八篇】
第一条为了确定自治州城乡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和进行城乡建设,适应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城乡,指本自治州及本州的县(市)、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区,是指城乡建成区和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乡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省、州、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划定。
第三条凡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境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城乡各类规划,必须贯彻《城市规划法》、合理确定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确定城乡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综合部署城乡经济、文化、生活、公共事业及战备等各项建设,保证城乡建设按规划有秩序地协调发展。
第六条城乡各类规划要结合西双版纳的实际,正确处理城乡与工矿(农场)及部队、局部与整体、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平时与战时的关系,并且考虑到地震、旱涝等自然灾害因素,统筹兼顾。做到有利于民族团结、发展生产、方便生活。
第七条城乡各类规划建设要以发展旅游城市为目标。保持和突出西双版纳民族风格和当地特色,依据本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和现状、民族风情的特点,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综合部署,合理安排。必须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在规划中严格控制用地标准,避免浪费土地,并与国土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八条城乡各类规划必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完善排污系统,防止污染及其它公害。
第九条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审批;乡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专业行业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经过批准的城乡各类规划,必须认真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县人民政府认为县城总体规划需要修改时,须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才能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有权对城乡各类规划的实施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二条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第十三条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包括设置临时市场和搭建货亭、摊点、工棚、料棚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持有关文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提出要求,并验证其交纳临时占地费凭据之后,方可核发“临时建设许可证”。未取得“临时建设许可证”者,不得动工。
批准临时用地或临时建设,一般均不得超过两年。国家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无条件收回。
严禁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第十四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用地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转让,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任意扩大土地使用面积。
第十五条城乡规划区新建或扩建居民点,必须先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土地。
第十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挖取砂石、土方等活动,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还需报经公安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县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城乡规划作出调整用地的决定。
第十八条城乡规划区内的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经现场定线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十九条凡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按规定施工的工程,一律属于违法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承建,银行不予拨款。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六个月内因故未能开工的,可以申请延期。过期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以后施工,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第二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自行转让或变相买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临街建设工程必须按批准的用地范围设置围栏,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以保证安全。施工用水不得沿街漫流,淤塞沟道,影响交通和市容卫生。
第二十三条城乡房屋建筑形式要反映和突出当地的民族特色。临街建筑物的设计方案,须先征得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编制竣工档案,并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竣工报告和档案资料报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存档。
第二十五条城乡规划区内各种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文物保护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严加保护。
第二十六条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要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和建设。市政、电力、电讯等公用设施工程,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和管理。市政工程设施不得随意开挖,因特殊情况必须开挖时,须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城乡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管渠、路灯、路标等公共设施必须严加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损坏。
需要在道路上埋设各种标志,搭设棚、亭、画廊、广告等设施者,必须事先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设置。
经批准占用或开挖道路者,须预缴赔偿费、占用费和施工场地渣土清理预备金。施工完毕修复,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初验合格,退回渣土清理预备金,一年后正式验收合格时再退回赔偿费。
第二十八条铁轮车,履带车不准在沥青和水泥路面上行驶。因特殊情况必须通过时,须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措施,在不损坏路面的前提下,按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
第二十九条城乡下水道窨井盖、雨水口篦子、给水管阀门等设施,必须随时保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撬开或损坏。不准在排水明沟、检查井和雨水口倾倒垃圾、渣土等杂物。
第三十条城乡规划区的河岸、堤坝及防洪设施的防护带,桥涵构筑物100米范围内,严禁挖砂取土和施工。
第三十一条城乡规划区内的电力线上严禁私自拉线、接灯或者安装其它电器设备。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在公共照明线上接线时,须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城乡规划区内的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地、广告设置、各种标志、贸易市场、公共场所等有关市容市貌,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合理安排临时性和永久性商亭、货摊等交易场所。
第三十三条城乡规划区内的集市摊点,须按指定的地点摆设。
第三十四条城乡规划区内的建筑物和公用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整洁。对于危险房屋、临街有碍市容的房屋,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修整翻新。
禁止在建筑物和公用设施上张贴和涂写。
第三十五条城乡规划区内的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修剪树枝移栽或砍伐树木的,必须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办理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补偿费后,方可实施。
街头绿地、行道树、街心花坛、小游园内的花、草、树木,有关部门负责管理。保持花木繁茂,整洁美观。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绿地、花坛内摆摊设点。公共绿化树木,不准攀摘花果,不准在树根部堆放建筑材料和其它物品;不准损坏护树围栏。
第三十七条在城乡规划区内严禁捕杀鸟类。
第七章城乡勘察测量和水资源管理。
第三十八条城乡规划区内各种测量标志要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和损坏。如因特殊需要移动测量标志时,必须事先报经县以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测绘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九条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种工程建设,应按照统一的座标系统进行设计、施工和管理。
第四十条城乡规划区内的工程地质资料,由县以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十一条城乡规划区内的水资源,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水利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盲目开采和过量开采。
水资源必须严加保护,防止各种污染。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对贯彻执行和维护本条例以及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作斗争,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三条在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城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并视违法情节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10%的罚款。
对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单位有关责任人员,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必须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按本条例第四十三条处理。
第四十五条自行转让或变相买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属非法行为。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条例造成以下设施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按被损坏物品成本的1—5倍赔偿:
(一)造成城乡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管渠、路灯、路标等公共设施损坏的。
(二)铁轮车、履带车未按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而损坏沥青路面的。
(三)攀摘花果,在绿化树根堆放杂物而致使树木损坏或死亡以及损坏护树围栏的。
第四十七条对妨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通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当事人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九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秉公办事,严格管理。必须亮证或者佩带标志执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对违反本条例处理所得的赔偿费,必须用于城乡公用设施的修复和维护,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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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第九篇】
同志们:
"三夏"大忙刚刚结束,非典疫情也有所缓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们召开这次"万户安居"工程现场会议,主要是学习、总结和推广牡丹区的做法,抓紧时间,集中力量,真抓实干,迅速在全市掀起"万户安居"工程建设的热潮,让还住在危房里的困难群众早日搬进新居,解除他们在雨季到来之后的后顾之忧,也让始终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的各级领导放心,确保今年的"万户安居"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今天,我们参观了牡丹区"万户安居"工程的现场,听了牡丹区和何楼镇的经验介绍,我与大家一样,感触很深,他们强化领导、实行多方联动、拓宽筹资渠道、精心组织实施的做法非常好,非常值得借鉴。总的看来,有这样四点体会: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万户安居"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牡丹区的"万户安居"工程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起来,并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最根本的原因是区委、区政府把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提到了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切实加强领导。他们时刻牢记以民为本,与民同心,为民谋利,把落实好"万户安居"工程当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切入点,高度重视,紧抓不放,进展快,效果好。
二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是"万户安居"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大家都很清楚,目前市、县、乡各级财政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有的困难还相当大,而要落实好"万户安居"工程,必须要钱、要物、要人,如果单纯依靠政府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牡丹区的财政状况也不好,但是他们充分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在筹资方式上采取"八个一点"的做法,使"万户安居"工程开展得有声有色。
三是职能部门真抓实干是"万户安居"工程顺利实施的保证。民政部门作为实施"万户安居"工程的职能部门,积极给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构划基本工作思路,认真协调各方面关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可以说,民政部门特别是在基层工作的民政干部,在实施"万户安居"工程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真正实践了"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
四是"万户安居"工程是民政工作在实践中的一大创新。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民政工作只有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实践中勇于创新,在探索中不断改革,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牡丹区"万户安居"工程在全市的率先垂范,充分体现了民政工作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一项创新,他们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使困难群众安居乐业,这是实现民政工作"重点工作要有新进展,改革探索要有新突破,’三个转变’要迈出新步伐"总体目标的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我相信,通过今天的现场参观学习,大家一定能把牡丹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带回去,使全市的"万户安居"工程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下面,我再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万户安居"工程的实施。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真正解决所有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问题,曾提出明确要求:"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一要抓好落实,二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突出矛盾。"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安排问题。"万户安居"工程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工程,省厅已经把我市作为全省农村特困户建房专项救助的试点。陈书记和杜市长对此事也十分关注。陈书记在20xx年春节慰问时发现农村有些贫困户仍住在危房里,心情十分沉重,感慨万端,他说,时至今日,群众仍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这是我们的失职。他专门安排市民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抓紧搞一个专项调查,摸清情况,认真解决好这一问题。根据陈书记的指示,20xx年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农村住房特困户的调查,并写出了专题调查报告。陈书记在调查报告上批示:"这个问题应引起重视,采取措施,逐步解决。(1)向省计委、财政厅报告,争取一部分;(2)市、县、乡财政每年挤一部分;(3)向国家、省民政部门争取一部分。(4)村出一部分,包括义务工。(5)发动群众捐助一部分。(6)危房户亲戚朋友凑一部分。请搞一个方案。"根据陈书记的指示,我们拟定出台了《菏泽市"万户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并把此事列为今年全市民政工作的十件大事之首。因此,大家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稳定大局的高度,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参加今天现场会的都是县、乡政府的领导和民政部门的负责同志,希望大家回去后,认真学习推广牡丹区实施"万户安居"工程的经验,把本县、乡的"万户安居"工程扎扎实实地开展好。
二、争取主动,多方筹资,圆满完成"万户安居"工程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我们这次建房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实践"三个代表",落实"三个服务",遵循"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本着关注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办实事的基本原则,三年内基本解决农村特困户的住房困难。按照这一基本的指导思想,我们已根据不同情况,把建房工作的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县区对"万户安居"工程的实施都非常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有的部分新房已经完工,有的工程已开始着手建设,有的正在筹资、筹料、组织实施,但也有部分县工作进展较慢,离市里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任务非常艰巨。大家回去以后,要认真学习借鉴牡丹区的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建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上抓。县、乡、村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人。具体业务科室要及时督促、检查、指导、调度情况,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在资金的筹集上,要按照陈书记"六个一部分"的要求,以县、乡、村各级地方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救灾资金在保证灾民吃粮的前提下,可部分用于灾民特困户的建房补助,优抚款的自然减员部分可用于优抚对象特困户的建房补助,原则上实行先建后补。有的县工作进展较慢,主要原因就是强调资金筹集困难。对此,大家不要单纯依靠、等待上级补助,要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争取多方面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争得工作的主动权,圆满完成"万户安居"工程任务。
三、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万户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实施"万户安居"工程,工作具体,任务艰巨,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才能打好这场硬仗。在实施过程中,除抓好资金筹集这一点关键环节外,其它方面也不可忽视。在建房对象的确定上,主要是优先考虑因灾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而无建房能力的"双缺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及病残人家庭。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会讨论通过、张榜公布的办法,经乡镇批准后,县(区)统一备案、建档立卡。新建房屋要本着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不片面强求高标准。对有关管理环节的费用,要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能节省的一定要节省,但对偷工减料者一定要严肃查处。在建房安排上,可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在搞好调查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当前,麦收已经结束,要抓紧这一有利时机,抓紧组织人员、安排施工,确保雨季之前完成首批建房任务。7月10日市政府要统一调度情况,请行动较慢的县区回去以后马上安排,不要再拖延等待。今年的第二批建房任务安排在冬季到来之前,11月份全市统一组织检查验收,也请大家及早作出规划。
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第十篇】
20xx年以来,个性是元旦、春节期间,为确保全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欢乐祥和,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早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透过扎实开展大检查,严格值班巡查,全面落实职责和措施,严密监控安全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有效地稳定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现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及早安排。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我镇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职责,做到了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元旦前夕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安监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会上要求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结合维稳综治工作,派出所要加强治安巡逻力量,各村密切配合,保障信息畅通、及时。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
对不贴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禁止上路。防火用电安全。组织供电所全体员工对全镇境内的高压、低压线路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处理,确保农户用电安全。对群众加强防火意识大力宣传,对重点防火单位,针对其特点,检查了其消防器材、应急预案等,并当场询问了当班人员安全操作规范等,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强调。建筑施工安全。临近元旦,我镇的建筑施工全部停止,我们对建筑施工的留守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对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进行了强调。
三、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在春节期间,我镇安监办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各村利用广播和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醒各企业业主、广大群众"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四、加强值班巡查,确保信息畅通。
检查小组督促各村、各企业业主加强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对各单位值班状况坚持不定期抽查,落实了职责和防范措施。透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全镇群众的安全意识,及时整改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镇将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1、狠抓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切实抓好一岗双责、岗位职责制、职责追究制、隐患整改职责制等制度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职责目标逐级分解,具体到每个村、企业和职工,明确职责,层层签订目标职责状。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职责意识。
3、加强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力度。
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透过下达整改指令书、挂牌督办、建立信息台帐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进行整改的坚决要求其停产整顿或取缔。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要加大惩治力度,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要强化专项检查,加强跟踪执法,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确保执法效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