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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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篇】
围绕模范机关建设、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民服务解难题、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融合发展等内容,开展系列教育培训。机关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我主持”“我来上党课”等多种形式,领学解读有关学习材料,组织党员交流研讨,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x—党建在线”平台优质学习资源开展线上学习,将组织党员集中收看“x大课堂”纳入学习内容。重点做到“五个一”:
(一)学一次党史。机关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学党史教材、看党史影片、听党史讲座,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教育党员寻初心、担使命。
(二)讲一次党课。充分发挥“党员大讲堂”作用,推进“我来讲党课”常态化,党组班子成员、支委成员、党小组长等带头讲党课或微党课。围绕党史、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沂蒙精神、纪律作风建设、党建引领决策服务提升等畅谈感悟体会、交流思路打算,努力达到引领党员思想、回应党员关切、解答问题疑惑、促进互学互鉴的目标。
(三)作一次思想汇报。积极组织党员围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对照初心使命,通过专题研讨、上讲台等形式,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向组织作一次全面的思想汇报。
(四)开展一次党性教育。利用我市红色教育资源丰富优势,组织全体党员到平邑县党性教育基地接受一次党性教育。
(五)办一件实事好事。结合模范机关建设、深化“创做”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精神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以“主题党日”“双报到”、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教育引导党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展现党员干部良好风貌。
党员干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二篇】
20xx年以来,随着油田减员增效和改制分流等改革的实施,党员队伍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20xx年底在职职工党员人数只占全油田党员总数的x%。在职党员人数的减少,尤其是生产一线党员人数的大幅减少,导致基层部分单位无党员或难以建立党的组织。针对这一现实,局党委及时调整党员发展工作思路,突出生产、工作一线优秀青年这一发展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党员发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1、坚持发展党员工作职责制。在全局党建工作中,异常是在油田开展的“三创一争”(创立“先进党委、先进党支部、先进党组”,争做“新时期优秀党员”)为重要载体的党建活动中,局党委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并细化到党委成员工作职责制中。局党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全局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底,结合全局党建、生产经营、精神礼貌建设“三位一体”目标考核,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年终经济奖惩挂钩,与先进党委的评选挂钩,同时坚持考核通报制度,从而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得到认真有效的.开展。
2、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宏观调控。局党委根据油田改革发展的实际,提出了“三个倾斜一个下降”的工作思路(即发展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向知识分子倾斜、向青年职工倾斜,努力使无党员班组下降),并按年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计划,其中要求每年发展青年党员不少于70%。各直属单位组织部门在执行中,严格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对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列入发展计划,并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指导性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了计划的严肃性。
3、坚持发展党员计划的落实。我们坚持计划的宏观性、指导性,而不完全拘泥于数额的绝对化,要求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能够在计划的10%上下浮动,给予基层党组织必须的空间。基层党组织一般每年最少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两次,每季度分析一次,在分析基础上适当调整计划,从而较好地保证了计划的落实。三年来从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x名,占发展总数的x%,其中35岁以下党员x名,占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数的x%;减少一线无党员班组x个;在职职工党员由占党员总数的x%,提高到x%,逐步改变了生产一线党员偏少。在职党员偏少,分布不均等问题,使发展党员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较好的完成。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为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我们始终做到:
1、坚持支部推荐、群众评议和“推优”制度。发展对象的确定一般先由各支部组织党员讨论,推荐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经过,然后党委组织部门到各支部征求群众意见,根据支部、和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团体讨论,确定上报年度发展计划。对在团员和青年中确定的发展对象,还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优”程序,以来,在已发展的新党员中,经团组织“推优”的共有x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x%。
2、进取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前年我们在一些单位进行了公示制试点,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我们结合油田实际制定下发了公示制办法,在全油田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并把落实公示制情景列入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资料,增强了贯彻落实的力度。在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过程中,除按规定进行公示外,部分单位还结合工作实际,让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述职,党员和职工群众进行量化打分等,拓宽了公示形式、扩大了群众参与度,将组织把关与群众监督落到了实处。
3、认真抓好培训考核。坚持每年举办两次入党进取分子培训班,每次脱产培训五天以上,对入党进取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形势任务教育。
学习结束后还要进行考试考核,凡成绩达不到80分以上的,规定不能列为发展对象、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在培训中许多单位党委书记亲自授课,与入党进取分子同学习、共勉励。经过强化培训考核,入党进取分子和发展对象在思想上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
4、加强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一是坚持预备党员按期汇报思想制度。要求预备党员,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景。二是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坚持季度考察与预备期满全面考察相结合、单位表现与社会表现相结合、关键时刻与一般情景下的表现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表扬鼓励相结合,严格教育、严格质量,不搞迁就照顾。三年来共延长预备期x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x人。
三、拓宽渠道,增强引力,不断壮大入党进取分子队伍。
我们把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进取分子队伍,作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层次、多渠道壮大入党进取分子队伍。
党员干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篇】
20xx年以来,随着油田减员增效和改制分流等改革的实施,党员队伍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20xx年底在职职工党员人数只占全油田党员总数的x%。在职党员人数的减少,尤其是生产一线党员人数的大幅减少,导致基层部分单位无党员或难以建立党的组织。针对这一现实,局党委及时调整党员发展工作思路,突出生产、工作一线优秀青年这一发展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党员发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1、坚持发展党员工作职责制。在全局党建工作中,异常是在油田开展的“三创一争”(创立“先进党委、先进党支部、先进党组”,争做“新时期优秀党员”)为重要载体的党建活动中,局党委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并细化到党委成员工作职责制中。局党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全局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底,结合全局党建、生产经营、精神礼貌建设“三位一体”目标考核,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年终经济奖惩挂钩,与先进党委的评选挂钩,同时坚持考核通报制度,从而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得到认真有效的.开展。
2、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宏观调控。局党委根据油田改革发展的实际,提出了“三个倾斜一个下降”的工作思路(即发展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向知识分子倾斜、向青年职工倾斜,努力使无党员班组下降),并按年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计划,其中要求每年发展青年党员不少于70%。各直属单位组织部门在执行中,严格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对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列入发展计划,并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指导性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了计划的严肃性。
3、坚持发展党员计划的落实。我们坚持计划的宏观性、指导性,而不完全拘泥于数额的绝对化,要求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能够在计划的10%上下浮动,给予基层党组织必须的空间。基层党组织一般每年最少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两次,每季度分析一次,在分析基础上适当调整计划,从而较好地保证了计划的落实。三年来从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x名,占发展总数的x%,其中35岁以下党员x名,占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数的x%;减少一线无党员班组x个;在职职工党员由占党员总数的x%,提高到x%,逐步改变了生产一线党员偏少。在职党员偏少,分布不均等问题,使发展党员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较好的完成。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为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我们始终做到:
1、坚持支部推荐、群众评议和“推优”制度。发展对象的确定一般先由各支部组织党员讨论,推荐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经过,然后党委组织部门到各支部征求群众意见,根据支部、和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团体讨论,确定上报年度发展计划。对在团员和青年中确定的发展对象,还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优”程序,2001年以来,在已发展的新党员中,经团组织“推优”的共有x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x%。
2、进取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前年我们在一些单位进行了公示制试点,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我们结合油田实际制定下发了公示制办法,在全油田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并把落实公示制情景列入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资料,增强了贯彻落实的力度。在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过程中,除按规定进行公示外,部分单位还结合工作实际,让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述职,党员和职工群众进行量化打分等,拓宽了公示形式、扩大了群众参与度,将组织把关与群众监督落到了实处。
3、认真抓好培训考核。坚持每年举办两次入党进取分子培训班,每次脱产培训五天以上,对入党进取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形势任务教育。
学习结束后还要进行考试考核,凡成绩达不到80分以上的,规定不能列为发展对象、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在培训中许多单位党委书记亲自授课,与入党进取分子同学习、共勉励。经过强化培训考核,入党进取分子和发展对象在思想上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
4、加强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一是坚持预备党员按期汇报思想制度。要求预备党员,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景。二是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坚持季度考察与预备期满全面考察相结合、单位表现与社会表现相结合、关键时刻与一般情景下的表现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表扬鼓励相结合,严格教育、严格质量,不搞迁就照顾。三年来共延长预备期x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x人。
三、拓宽渠道,增强引力,不断壮大入党进取分子队伍。
我们把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进取分子队伍,作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层次、多渠道壮大入党进取分子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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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四篇】
20xx年,根据校党委的具体部署和相关要求,政法学院党总支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以强化党员教育为根本,并结合支部实际,精心设计,合理安排,认真组织,使发展党员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月至今,全院发展预备党员15人,转为正式党员的有19名,完成计划的60%,本年度11月底拟发展预备党员10人左右。
二、主要做法。
1、党总支高度重视,各级组织认真落实,不断把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学院党总支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贯彻青海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制订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各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总支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尚不规范的问题,规范了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为了使各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以保证党员质量,学院党总支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政治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门举办了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着重对发展党员的业务工作进行了具体培训。通过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一年来,我院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对新进教工和新生,我们及时在其工作、学习中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1)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学院配合学校业余党校全年举办了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百余人。每期培训时间均不少于40课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毛泽东、邓小平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组织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2)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一是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工作性质相关的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3)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我院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考察时间满一年,二是学习(工作)成绩优良,三是。
思想汇报。
真实可信、言之有物,四是发展材料齐全,五是参加业余党校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六是政治审查无问题。在程序上坚持“过好六个关”:一是团组织推优关,二是群众民主评议和测评关,三是辅导员审核推荐关(学生),四是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关,五是组织部审查合格关,六是党委讨论审批关。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做到“双合格”,既要政治素质好,又要学习成绩好,工作表现出色,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4)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
我院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同时,采取专题讲座、看主题电影、参观等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理论教育,增强预备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纪律等观念,增强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如对学生预备党员加强理论教育的同时,紧紧围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对学生党员实行挂牌管理,加强他们的自我约束意识,通过建立学生党员督导队,设立党员示范宿舍、示范班级等,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自我教育。
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院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党委组织部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是“推优”制:凡是要经过团组织“推优”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二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应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三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四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五是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党总支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六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七是票决制:支部组织会议,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研究和改进。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二是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四)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1、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要继续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2、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考核。建立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制度。党总支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和实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3、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今后的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要确保学生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加大在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早引导、早教育、早培养,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优秀大学生、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及早地发展到党员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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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五篇】
第十七条项目部党支部必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项目党支部在搞好党建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参与项目管理的决策,实行有效的保证监督。
1、月度生产计划、劳力安排、调配、使用及各项保证措施。
2、项目工程施工内部承包方式,外用劳力的使用管理。
3、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使用,职工上岗和职工奖惩。
4、生产作业组及职工的调整以及作业组长的使用。
5、职工晋级、调资、评先。考工升级。
6、职工工资奖金分配。
7、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问题。
8、项目部施工管理过程中有关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变更。
9、党支部或项目经理认为应当研究决策的其他问题。
第十九条必须坚持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项目部重要工作用况,如领导成员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重要事项,党政主要领导之间必须及时通气,沟通情况,统一思想,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必须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项目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加强组织纪律性,既要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又要在重大问题上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
二、项目党支部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不得超越职权决策,自行其事,不能隐情不报,必须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2、请示报告事项,必须在决策办理之前上报,决不容许先斩后奏。
3、报告事项。对项目工程管理中时效性较强,重大案件和突发性事件,以及遇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问题必须在发生或发现之后弄清情况,及时上报,对办理过程中的最终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准确及时上报。
由项目经理作出决定。
l、支委会集体讨论项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的意见和建议。
2、支部书记参加项目部或主持项目部的各种会议。
3、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每月一次,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协调工作。
4、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作业组长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提供便于决策的第一手情况。
5、项目经理每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每月向支部委员会通报项目部综合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工作的决策一经作出,党支部就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鼓动,带领团结广大职工群众,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由支委会确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以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选举支部委员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数的五分之四,当选人所得赞成票应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半数,选举有效。
3、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又难以统一,除紧急情况下应根据少数眼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条件成熟再召集会议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请求上级裁决。
4、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上级的指示,每个党员都必须贯彻执行,支部书记要负责检查,督促决议、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二、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由支部书记准备,每个议题都必须事先与项目部主要领导沟通,充分准备,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3、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有较大分歧,须反复讨论,统一思想,然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果思想仍未统一,无法作出决定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请求给予指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执行。
4、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五条党小组会议制度.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只召开一次,根据施工生产任务和支部的安排,也可随时不定期召开,会议上党小组长主持,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党的生活由支部组织。
2、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应根据支部的工作任务和组织生活要求,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由党小组长确定。
3、每次党小组会议,党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召开讨论,善于启发、正确引导,同时做好记录。
尽、党小组长待大家意见基本统一后,要及时而正确地加以归纳总结,有待落实的工作,制定措施,保证实施,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认真抓好落实。
第二十六条党课教育制度。
1,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党课由支部组织上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集中授课。
2、党课教育要纳入年度党员教育计划。支部要根据年度的党员教育计划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党课教育的内容。
3、党课教员一般由支委成员担任,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讲课人要做好调查研究,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项目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有针对性地授课,确保党课教育的质量。
4、每次党课后,党支部要确定讨论题,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支部注意收集意见,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七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境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随时召开,若不能按期召开,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说明原因。
2、民主生活会内容,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班子中、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确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提前十天将开会日期、议题通知应参加会议的每个成员,井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同时,提前将会期、议题报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并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3、支委民主生活会的成员、支委成员、项目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的成员,还应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4,支委民主生活会参照铁道部政治部(铁路各级党委民主生活会细则)执行。
第六章支委会、支部大会的议事范围。
第二十八条支委会的议事范围。
二、研究、检查、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支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措施和贯彻执行情况。
2、讨论通过支部工作报告,研究支部年季度工作计划、总结、安排、措施和上级的请示报告,召开支部大会的有关事宜。
3、选举支部书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计划以及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
4、研究“优秀班子”活动规划,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员管理和职工教育的内容、措施。
5、讨论“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和“创岗建区”等党内活动的开展情况,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职工思想状况。
6、讨论研究项目部干部的考察、鉴定、推荐、使用、奖惩和职工上岗、待岗、停工、作业组长的任免和党员表彰、奖励、处分意见。
7、讨论研究项目部工程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月度生产计划以及行政工作的贯彻意见和保证项目部各项综合指标完成的措施。
8、研究决定项目部工会、共青团工作,并在职权范围内支委会认为需要讨论决定的其他问。
题。
第二十九条支部大会的议亭范围。
二、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支部委员。
2、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措施。
3、听取项目经理的工作报告,讨论提出建设和意见。
4、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支委会的工作报告。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定党员等级资格,推荐优秀党员,讨论通过处量和处分党员的决定。、6、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7、讨论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的保证完成项目部各项综合指标的意见和措施。
8、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其他任务和支委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第七章,工程项目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第三十条要坚持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社会主义理论和现代企业管理、科技基础知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一班人的团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补台、相互谅解,顾全大局,增强整体意识和配合意识。
第三十二条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自律,成为职工学习的榜样,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模范。
第三十三条要勤政务实,发扬民主,全心全意依靠和带领职工完成项目部的各项综合指标。
第三十四条认真开以“学习、团结、廉洁、勤政”优秀班子的创建活动。
第三十五条对项目领导班子严格按程序进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项目工程竣工后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考核优秀的.班子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领导班子,给予及时调整或取消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十六条项目党支部耍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要结合项目部实际,切实加强对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物资采购等方面有关人员的监督约束。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要认真查处,严重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协助做好调查处理。
第八章项目部党员教育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加强党员的管理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极其重要的任务。项目部党支部要定期制定党员教育计划,通过党员轮训、上党课、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邓小平理论。党的宗旨、党员标准、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法制和科学文化教育。使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顾全大局。遵守纪律,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秀党员,妥善处迂不合格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制定争做合格党员的规划,从而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十九条项目部党支部要认真坚持党内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严密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
(一)、坚持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是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的具体措施,一般情况下,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
(二)、坚持党员评议支部制度。党支部每半年要组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支部的活动。党员对支部,从支部班子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思想政治工作、职工精神面貌、党员作用的发挥以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按“好、一般、差’‘的挡次提出评议意见。
(三)、项目部党支部随项目部一并撤销时,项目部党支部应对党员做出书面综合评价并签注意见,将党员手续转入公司党委,再由公司党委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将党员手续转入新的单位(含新设项目部)。
第四十条项目部党支部要围绕施工生产,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建功立业”、“创岗建区”绪活动,结合支部星级达标、民主评议等工作,对照开展活动的各项条件。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制定规划和措施,同时评选出先进集体、优秀党员,报公司党委表彰。
第四十一条项目党支部要建立健全支部的各项基础台帐.按要求填写好支部综合记录本,根据实际划分好党小组,按规定定期交纳党费。
第四十二条项目党支部设立后应及时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分工培养;对列入计划的发展对象,要进行季度考察写实;对申请人党人员,属于团员的由团支部进行推优,属于群众的由支委成员研究决定,并进一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发展对象,申请入党人员,因工作调动或项目支部撤销时,应及时将有关培养考察材料转入公司党委,再由公司党委根据人员分布憎况,将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单位(含新设项目部),应坚持连续培养考察,发现问题及时我本人谈话,临时项目党支部对考察期满的计划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项目支部应做出综合评价,签注意见,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的项目党支部要严格按党章规定办理人党手续,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配备兼职支部书记的项目部应将材料及时转入公司党委,再由公司党委转入劳务中心党支部并按程序发展或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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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六篇】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根据《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区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
我镇2020年度计划发展党员14名。其中,发展45周岁以下新党员的数量要占发展党员总数的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以上,基层生产一线的占65%以上,妇女党员占30%左右,确保各村(社区)党支部在2020年度发展1-2名新党员。
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把“入口关”,注重新发展党员质量。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突出政治标准,落实政治审查,坚持把发展新党员质量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五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的不发展;入党人员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争议大的不发展。
(二)突出重点,做好新发展党员结构倾斜。一是学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和高学历高职称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做到科研前沿有党员,学术骨干有党员。二是对连续3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要加强培养和发展党员力度。三是注重从村委会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农民工、返乡大学生、种养大户、致富能手以及参加志愿活动的优秀青年当中发展党员。四是“两新”组织要加强入党人员培养工作,注重在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影响和带动“两新”组织广大员工靠党组织,实现“两新”组织发展党员有序推进。
(三)严把程序,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坚持好中选优,认真做好入党人员推荐、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审、履行入党手续,预备党员教育管理、考察转正等环节,落实好预审、审批、谈话、“票决”、“三备案”、“五榜公示”,防止“带病入党”和亲发展党员,严禁异地发展党员和突击发展党员。各党支部确定入党人员后要向镇党委备案;入党人员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镇党委备案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并经镇党委预审合格后,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经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镇委将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对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有关职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进党组织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
(一)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职责。各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发展党员职责追究制。各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落实情景进行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镇委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同时,镇党委将加强党员档案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二)强化指导,加大培训力度。镇党委将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与指导,组织学《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严格有序。
(三)明确任务,抓好计划落实。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支部202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入党申请人、入党人员、推荐发展对象、理解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党员干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七篇】
高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合格接班人的重要阵地,是造就掌握和使用先进生产力主体的摇篮。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大学生吸收入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使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为了“保证质量,把好入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与目标
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教职工发展的重点是一线教师、青年职工;学生党员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应达到一定比例。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本科生党员比例达到12%,专科生党员比例达到6%。基本实现:本科生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四年级有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专科生一年级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二年级班班有党员,三年级学生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班上。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引导教育
(1)各党支部应将第一次提出入党申请的职工和到学院工作之前已写过入党申请书的职工列入培养计划。或组织委员应与入党积极分子做一次正式谈话,以后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指导。学生各党支部可以采取集中上党课的形式对申请入党的学生进行集体教育。保持党组织与申请入党的教职工、学生的密切联系。
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培养考察
(1)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每学期初讨论确定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并将名单报学院组织部。各党支部对所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深入考察,并依据考察情况,及时调整人选。每名入党积极分子需确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根据具体情况,培养人也可由学生预备党员担任。
(2)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给任务、压担子,让其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要求他们坚持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或培养人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必须要有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3)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培养人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交党小组或党支部统一保存。由学生预备党员担任培养人的,应由教师正式党员对培养考察的内容和情况予以把关、确认。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道德品质、实际表现等。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时应对其思想状况、学习、工作成绩,缺点不足等做实事求是的记载,避免空话、套话、千人一面。一般每三个月做一次考察登记,杜绝突击考察,集中填写的做法。在确定正式发展前,填写的考察情况一般不少于四次。培养考察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3.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后,各方面符合条件,在支部委员会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可初步确定为发展对象。
对象。群众座谈会要有原始记录,并整理出综合意见。
学生发展对象原则上在团支部推优的人选中产生。根据共青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学生团支部推优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被推荐人选得票率由院团委提出具体要求。未被团支部推荐的团员,一般不确定为发展对象。
(3)征求所在党支部党员意见,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4.政审
对党员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父母、爱人、已工作的子女)进行函调或外调,如情况复杂,可适当扩大范围。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凡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预审
(1)教职工党员发展由党支部向组织部报送发展对象的材料,组织部进行初审后,交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进行预审;学生党员发展由院党委副书记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织部、学工部、团委、系学生党支部组成预审小组,审查所报人选。
(2)报送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阶段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党支部发展意见等。教职工发展入党需同时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介绍表;学生发展入党需同时上报团支部推优表、班主任意见、公寓区党支部对发展入党学生的鉴定等。
(3)报送材料应重点反映发展对象在政治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学习与工作成绩、优缺点等方面的问题及认识。本人对自身缺点与不足的认识应与党支部、群众的评价基本吻合。为便于了解情况,报送学生发展对象材料时,应提供个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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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八篇】
第一条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是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主要形式,为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项目部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印发的(各级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细则)和总公司党委印发的(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项目部党支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项目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在本项目部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项目部党支部在项目部处于政治保证地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施工生产为中心,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按时完成施工生产目标等重要责任,保证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第二章项目部党支部的设置和撤销。
第五条凡组建工程项目部均按党章、兰铁程党1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同步建立党支部,党员在3人以上,职工不足50人的项目部设支部书记,党员在3人以上7人以下,职工在50人以上的项目部设党支部书记,不设支部委员会,党员在7人以上,职工队伍50人以上的项目部设专职支部书记.同时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第六条项目部党支部书记由公司党委决定,待党员大会选举确定,和项目经理同为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项目部的工作共同负责,待遇与项目经理同等。
第七条项目部党支部随项目部解体同时撤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党员转移手续,项目部党支部的组建、撤销由公司党委审批,报总公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项目部党支部主要职责。
第八条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委的指示、决议,领导工程项目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九条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协调项目经理与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和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优秀班子活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十条参与项目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如项目部经营目标、劳力调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以及生活福利等问题,促进项目管理目标全面实现。
第十一条保证监督项目部按时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定期听取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回绕施工生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项目部干部的教育、考察、监督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党委提出干部的任免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经常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健全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考核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和维护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四条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支部工作意见和建议,关心职工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党员标准接收新党员,把好质量关.按时考察预备党员和培养人党积极分子。
第十五条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护廉洁自律,消除腐败,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和企业形象。
第十六条领导项目部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