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课稿整理3篇
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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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纪筑牢规矩“防火墙”,心存敬畏,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行动自觉
同志们: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党员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都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作风之堤,在讲规矩中干好事、在守纪律中干成事,把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对于即将全面开始的党纪学习教育,我们要加强对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今天的专题辅导,我重点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党纪学习的相关要求;如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的纪律融入日常工作等内容。
一、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提升党员的自律能力,加强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势在必行强调,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无论是因为“法盲”导致违纪违法,还是故意违规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则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明代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说:“人心似铁,官法如炉。”意思是任人心中冷酷如铁,终扛不住法律的熔炉。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当前,我国正处于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面临着来自、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各种风险挑战。党员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具备高度的觉悟和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制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党和人民事业筑牢安全防线。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和挑战。加强纪法教育有助于提高法治意识和治理能力,促进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使命。
(一)党纪学习教育是强化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的必要之举。法纪知识缺乏、法纪意识淡漠是一些领导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重要原因,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法纪知识缺少学习,这就很容易“踩地雷”、“闯红线”。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至今已十余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持续加强,违纪人员都受到严肃处理,“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如果心中没有“怕”字,目无法纪打“擦边球”,自以为是“耍小聪明”,对抗组织搞“新型腐败”,出事只是时间早晚而已。保持清正廉洁,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张感,时刻以惨痛代价警示自己,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坚守立身之本、为官底线。要从严从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尤其是通过纪法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贪腐“危险期”。加强纪法教育,实质上就是增强党员干部抵制自身潜在贪腐心理和外在诱惑腐蚀的思想自觉,真正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恪守廉洁自律底线,树立不负人民的家国情怀。
(二)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纪律不仅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纪法的权威在于执行。没有行之有效的纪法教育,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就难以真正贯彻落实。只有在党内加强纪法宣传阐释、学习培训力度,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才能使他们自觉接受纪法教育,对纪法规范做到“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自觉敬畏纪法、敬畏权力,牢牢守住权力关,有效发挥纪法教育对青年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要坚持廉洁自律不懈怠,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断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受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做到自律与他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坚持严于律己,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多用“手电筒”照照自己,多用“思想锤”敲敲自己,多用“无根水”洗洗自己,做到忠诚坚定、无私无畏、秉公执纪、谨慎用权、敢于善于斗争,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党纪学习教育是坚持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加强纪法教育,能够使党员干部充分领悟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背后所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发自内心地信仰纪法、敬畏纪法,做法治建设的忠诚践行者,进而助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员干部能否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对党和国家政策方针路线能否有效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否切实推进有重大影响。只有通过加强纪法教育,树立纪法意识,才能自觉将纪法观念运用于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法律法规履职尽责,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
二、把握党纪学习的重点,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以严明纪律为现代化建设事业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纪律建设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养成纪律自觉,以严明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一)着力强化纪律教育,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加强纪律建设不能搞不教而诛,只有抓好纪律教育这个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让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才能充分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督促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纪律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知识测试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用好身边“活教材”,将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纪律教育“一堂课”,使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刻印在心。持之以恒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锤炼党性修养的强大动力,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带头立德修身、保持廉洁操守,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通过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资源中的廉洁元素、纪律印记,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崇廉尚洁、严守纪律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教育、引领和浸润作用,切实夯实党员干部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
(二)增强纪律刚性约束,让纪律抓在经常、严在日常。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严格监督是维护党的纪律规矩的重要手段,如果没有严格监督做保证,再好的纪律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关口前移,把监督挺在前面,让监督实起来、严起来、硬起来。强化监督。要不断增强纪律刚性约束力,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纪律教育、纪律执行全过程,真正让铁纪发力、铁规生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严明纪律和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纠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坚决查处“七个有之”“两面人”问题,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做党的纪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大业务培训,及时发现和纠正畸轻畸重、处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严肃党内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功能和组织功能。
(三)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让执纪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用纪律这把“戒尺”管党治党,目的不是把人管死,而是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生态和良好环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落实好党内谈话、谈心类谈话、侧面了解等制度,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点对担负改革发展、乡村振兴、信访化解、应急处突等一线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综合研判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该容错的大胆容错、该处理的坚决处理。坚持综合考量事实、情节、态度等因素,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等工作力度,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心聚力。
三、始终把纪律和规矩牢牢挺在前面,确保敬畏纪法,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强调,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讲规矩、守底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和优势。马克思曾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我们都要时刻讲规矩、守底线,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实践者、坚决执行者和坚定维护者。要培育思想之“元”,补足精神之“钙”,坚守理想、保持头脑清醒,做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讲规矩、守底线要坚持从我做起,按规矩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切实做出表率。始终把纪律和规矩牢牢挺在前面,始终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
第一,抓好党内生活这个重要平台,在思想上补足精神之“钙”,把好信仰“方向盘”。指出:“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对于青年党员干部而言,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指南针”,也是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石。纪律教育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党内生活是把党的纪律规矩转化为全党自觉行动的重要平台。要把纪律教育贯穿到学习教育、组织管理、党内监督、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纪律教育周、纪律教育月等各项活动中,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通过党内生活锻炼,都能按照党内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理想信念教育融入纪法教育中,不断强化党性修养,从而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小节方面能够始终严于律己。
第二,丰富纪法教育新形式,注重纪法教育精准度,做到管理“全周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必须丰富教育载体,创新教育方式。要建立完善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特别要用好提醒谈话、廉政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经常性、近距离、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生活等方面基本情况,对党员干部思想行为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对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时提醒,使党员干部感到纪律看得见、教育就在身边。要强化担当,增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提醒就是关怀、批评就是进步,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敢于动真碰硬、不留情面,善于揭短亮丑、触及灵魂。要掌握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本着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握好时机、掌握好“火候”、拿捏好分寸,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事化人,引导党员干部将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构建常态化教育机制,通过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推动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创新搭建纪法教育线上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综合运用新媒体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教育链条。
第三,加强纪法理论学习,宣传好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守好纪法“总开关”。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加强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纪国法,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要选好学习宣传内容,把党章这个总规矩作为首位课和必修课,把“两准则四条例”及行业领域等重要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把党的六大纪律作为行为底线,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氛围和习惯。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既要选取革命先烈、时代楷模、引路先锋等先进典型,又要注重身边好人、先进事迹、最美人物等平凡英雄,通过宣传、培塑、选树、挖掘、拓展等方式,使先进典型教育更具时代性、鲜活性、针对性,激励和感召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对标对表。同时,要不断增强反面典型的震慑预防作用。要不断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特色化制度化,强化以案说纪、以案强责、以案明德。
第四,落实好纪律教育责任,增强纪法运用本领。要履行好纪律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对纪律教育的全面领导和统一部署。党委书记要履行纪律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纪律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履行纪律教育专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纪法教育,推动其形成纪法意识,最终目的是保证青年党员干部在履职具体过程中,始终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党员干部应当把接受纪法教育、掌握纪法知识作为履职尽责的前提条件,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作为立身行事和开展工作的遵循,在严守纪法的实践中,增强运用纪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夯实能力基础。
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意识,在路线原则上站稳立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让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为行。
从讲的高度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站位、扛起责任、严守底线
同志们:
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安排,为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款要求,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今天,我重点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个方面,给大家上一堂专题党课。
一、学党纪是终身必修课,必须坚守绝对忠诚,将其作为党员干部的生命线
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一个政党,党纪是“生命线”;对于一个党员,党纪是“高压线”。一系列关于加强党纪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环环相扣、梯次推进,既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党纪建设的高度重视,又彰显出对全面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增强警觉性和鉴别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学好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
(一)在学党纪中明方向,不断筑牢信仰之基。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加强党纪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党员干部要多学习,在深入阅读中琢磨“要义”,在深刻领悟中汲取“精髓”,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认识自身所肩负的重要责任与使命,以案为鉴,从而更坚“心中之志”、更明“行路之向”。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把各项工作扎实做好、落到实处,做到面对问题“有方法”,面对挑战“勇气足”,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阔步前行中走出更加光辉美好的未来,把优良作风发扬在新征程上。要严格整改,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进一步增强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在学党纪中强筋骨,真正发挥先锋作用。党员的模范作用,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战斗力的源泉、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国家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员干部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糖衣炮弹”。一些党员淡忘了初心,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不仅严重的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影响了党的先进性,而且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干部要敢于同自己斗争,给自己“立规矩”,一人时“常自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能够把自己“摆进去”,严守纪律和规矩,在慎独慎初慎微穿好“金钟罩”“铁布衫”,始终与党“步调一致”。要敢于和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歪风邪气作斗争,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做摇摇晃晃的“墙头草”,不能做表里不一的“两面派”,要敢于亮剑、袖揽清风,忠诚践行使命,做自我革命的“标杆”,做勇立潮头的“先锋”。
(三)在学党纪中修初心,真正站稳人民立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净化党风、严明党纪的内在依据。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从根子上说都源于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实践表明,只有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才能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严守党纪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心底无私、真诚奉献”,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务实。党员干部先要把群众的点滴小事置顶心中,不能在办公室“坐等”群众上门,不能在网上“搜索”解决办法,不能以“回复”代替解决问题,最终群众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问题还在原地“盘旋”。党员干部要多下基层、深入群众,勤勤恳恳去调研,深入实际去思考,全力以赴去解决,不动“歪脑筋”、常思“贪欲害”,以“钻之深”“行之笃”把群众的事情办好办成,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融入实践,以“赤诚之心”对待人民群众,答好“何以为民”,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知党纪是遵规守纪的前提,必须铭记行为红线,将其作为自我鞭策的座右铭
“知其所来、识其所在、明其所往”,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党的纪律规矩,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熟知党的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弄明白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做到心中有责,对于该干的、必须干的,不仅要办好,更要办实;更要知道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戒,不该伸手的坚决不碰,勇于带头向违纪行为说不。同时,要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以党规党纪为镜,检视自身言行,确保不越雷池一步。
(一)保持敬畏心,在铭记党纪中锤炼党性。“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敬畏,即“又敬重又畏惧”,指人们在面对庄严或崇高的事物时一种谨慎、尊敬的情绪和态度。敬畏是一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优秀品德、严正态度和为官智慧。“敬畏之心”就是党员干部要对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心生敬畏,既严谨持重、毫不懈怠地运用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又老老实实、诚诚恳恳地接受各方面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了初心使命,就失去了对党规党纪的敬畏。因此,党员干部只有对权力有一种敬畏,对法纪有一种敬畏,才能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职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要将“敬畏”二字植根于内心,扎根于灵魂,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由敬而生畏,因畏而自律,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违纪“危险期”。
(二)守牢底线,在铭记党纪中纠风除弊。加强作风建设,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党纪学习教育不能只是“一阵风”“一场雨”,而应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贯穿平常,做纪律上的“清醒人”,在心中念好“紧箍咒”、架起“高压线”、设立“防火墙”,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谨慎公正地行使权力,扛得住干扰、经得起诱惑、顶得住压力,切实为人民谋福利、谋幸福、谋福祉。要克服简单、空洞、呆板和“一阵风”的教育方式,对症下药、循序善诱、久久为功、潜移默化。要坚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切实抓出常态、抓出习惯、抓出自觉,使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落地生根。要严肃党内生活,提高党内生活的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成为锤炼党纪意识的重要平台。
(三)做到自律,在铭记党纪中肃清党纪。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干部的腐败几乎都是从不经意间的“小事”开始,从“小事”上的不拘小节,慢慢就累积成贪污大事,从第一次的“下不为例”,慢慢转变为“欲罢不能”,不少违纪违法案例都是从“小事”上不自律开始,继而突破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忽略了做人的基本原则,最终犯下大错,继而沦为“阶下囚”。党员干部的人际交往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是检验其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的“试金石”,应当慎独慎微、慎友慎初,看透“杯中酒”“枕边风”背后的利益图谋,守住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要想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要做到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约束自身行为,自觉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自觉接受他人的监督,自觉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廉洁自律作为终生课题,常抓不懈。
三、明党纪是增强规矩意识的基础,必须保持作风正派,将其作为一心为民的风向标
党纪学习教育也要讲求学懂、弄通、做实,学纪、知纪是内化于心的基础,接下来就是要明纪,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矩,将其作为心中的“紧箍咒”,时刻提醒自己要明纪律、不逾矩,从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得到问心无愧。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律规矩的重要性,明白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从而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发现、严肃处理,树牢铁纪“长牙”生威的“硬形象”。
(一)明确重点,做到明规矩。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如果一味跟着感觉走,难免偏离党的纪律轨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党纪都有明确规定,平时认真学一学、看一看,做事情前认真查一查、看一看,心中高悬党纪的明镜,手中紧握党规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就可以避免犯错误、走邪路。只有掌握党纪党规精神实质,才能明确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深入学习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在逐字逐句研学和牢记中,做到思想上固本培元、精神上同频共振,同时更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头等大事”,主动下功夫、花心思、见成效,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眼里“明规矩”。
(二)经常对照,做到知敬畏。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眼中有纪、心中有法、脚下有线。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党员干部,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党的纪律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坚决处理。在这一点上,决不能存在半点侥幸心理。唯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将党纪党规当作悬梁之剑,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用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才能让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用而不变的言行准则,筑牢违纪违法的“防火墙”。要始终以党纪党规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同时主动聆听同事意见、收集群众反馈、接受组织检视、进行“全面体检”,从细枝末节抓起、从工作内外管起,做到“由表及里”“由外向内”净化涤荡心灵,把党纪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变成增强纪律意识、鞭策自我进步、提升党性觉悟的过程,真正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
(三)接受监督,做到守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按党内规矩办事,就能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成为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的行为准则,要明白守纪律讲规矩既是约束我们的“紧箍咒”也是保护我们的“护身符”,要把党纪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在学深、细悟、笃信、力行中收获满满,进而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我们的行动遵循,面对诱惑也好、考验也好,经受“围猎”也好、亲涉“险滩”也好,都能以非凡定力和斗争精神坚持到底,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激荡清风正气中,真正推动纪律教育严格落实,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切实用党规党纪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争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
四、守党纪是担当有为的成事之基,必须坚守清正廉洁,将其作为干事创业的护身符
从立法必行的商鞅变法到割发代首的曹操制军,从挥泪斩马谡的执法严明到勇冠三军的黄克功被公审枪毙,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经典传唱到八项规定的拍手称赞,“师出以律”,古今中外,概莫如此。党员干部要切实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让老百姓看到一支有纪必遵、有纪必守的担当铁军。要通过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负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交出令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一)守牢底线是党员干部基本操守。坚守底线必须顾大局识大体,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实为人根本。正确看待名利、升迁,保持重事业、重气节的健康心态,干净干事、清白做人,从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方面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强化宗旨意识,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忠诚,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要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的关系,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要敢抓敢管,敢于批评,严肃处理,让组织纪律切实成为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不能超越的警戒线。党纪国法就是绝对不能触碰的高压线。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谨慎用权,要克服攀比心理、守纪吃亏的思想和侥幸思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多办聚民心、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的事。要谨慎用权、依法用权,自觉把权力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在权力面前做到慎始、慎微、慎独、慎权、慎行、慎终。要遵守纪律,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这是一名共产党员的最基本操守。
(二)扛起责任是党员干部职责使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共同的责任,必须牢固树立抓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观念,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执行和维护法规制度,把党纪国法、制度规矩作为行动的标尺,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担当为要,实干为先,不搞花架子、喊空口号,做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关键时顶得住的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以更大的勇气智慧、更强的意志品德、更优的工作成绩,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三)保持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品格。严守党纪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心底无私、真诚奉献”,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务实。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勇于担当作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始终不忘自己肩负的责任,以群众呼声为信号,坚持把群众需求放在第一位,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要向新事物学习,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培养与时俱进的眼光、敢于担当、勇承重任,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只争朝夕、锐意进取的奋斗姿态,争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要严守纪律和规矩,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面对诱惑、陷阱时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的廉洁党员干部。
这堂党课我就讲这么多,谢谢!
从《条例》修订看如何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党中央先后于2015年、2018年和2023年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一、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最重大的成果,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原则和根本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条例》旗帜鲜明,把坚决维护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纪律;充实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增写对搞攀附、结交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条例》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方向、立场、言论、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复强调严守纪律和规矩的极端重要性。纪律是六项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必须首先从上看,始终把讲、遵守纪律和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突出纪律和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在立场、方向、原则、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二、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我们党创造历史、成就辉煌的一条重要经验。2018年《条例》施行以来,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指引制度建设,制度推动思想落实。落实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要求,在第二条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四条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条例》将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增强法规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靶向施治重点难点问题,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不容忽视,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等。《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新增第五十五条对搞投机钻营、结交骗子或者被骗子利用,以及充当骗子等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在第五十六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新增第一百三十九条对进行统计造假以及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作出处分规定……靶向施治、精准发力。《条例》立足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新增部分条款,或细化完善部分条款,划定更明确的行为边界,织就更严密的制度笼子,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总结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征程上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实现与时俱进。党的十九大第一次把纪律建设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党的各方面建设并列,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制度源自于实践,丰富的实践呼唤制度创新。《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与时俱进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条例》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实践进行提炼总结,赋予了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党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广大党员要深刻领悟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