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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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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第一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最新8篇)”,聚焦新形式、新举措、新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打造作风勤廉、素质过硬、群众满意的不动产队伍,特组织开展“深学党史,洞开新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学习整顿活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大意义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要求,结合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总要求,通过学习整顿使广大党员、职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工作中去,进一步学史明礼、增信、崇德、力行,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关键之举,不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迈出新步伐、实现新跨越、洞开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抓好抓实。引导全中心党员、职工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工作成效上,通过“大幅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限”,切实做到让“数据多流通、百姓少跑腿、甚至零跑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学习整顿内容

(一)理论学习方面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xx峰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会上的讲话》

5.《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组长xx同志在下沉玉泉区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6.《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下沉新城区听取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

8.《xx在全市“对标先进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大会的讲话》

9.《xx在全区自然资源系统优化商环境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10.《xx在持续推进“转作风,优环境,勇担当”现场会上的讲话》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办理环节

针对未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设定的流程和要件,导致办理环节繁复的。

(1)非法定环节前置条件,禁止纳入,各大厅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实行“五个一”工作模式,不允许随意增减办理环节。

(2)严禁通过要求提供非必要的证明、说明、承诺,增加办理环节的难度。

(3)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考核等形式,不断提高办证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

2.办理时限

针对未按规定在限期内办结相关业务的。

(1)各大厅需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禁止出现超期件、积压件。同时排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插队办理业务、办理“快件”的现象。

(2)对流程、业务、要件进行再审核、再优化,进一步加快办理速度,减少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能。

(三)改进窗口作风方面

1.工作纪律

针对迟到、早退、不履行请销假手续,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廉洁规定,收取申办人钱、物或接受申办人宴请的。

各大厅切实加强工作纪律,严肃执行考勤制度,定期核查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属大厅汇报处理,并形成自查报告。

2.工作态度

针对工作人员未履行“首问负责制”,接待群众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的;被多次举报投诉的。

各大厅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监督,重点监督导询组和受理组是否存在答复不准确、不全面,没有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诿、扯皮、敷衍的乱象。

3.着装卫生

针对未按规定统一着装,党员未正确佩戴党员徽章的;办事窗口随意摆放水杯、手机等私人物品的。

各大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统一着制式服装,穿黑色鞋子并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牌。窗口桌面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全体党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党员徽章上岗、亮明党员身份、树立党员良好形象,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改进单位工作作风,营造“清朗”的工作环境方面

1.工作作风方面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对交办的事项按时处理答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回应,落实有反馈。

2.营造“清朗”的工作环境方面

(1)以服务办事群众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建立与服务对象正常、干净、清朗的关系,杜绝各种歪风邪气和不正当的政商关系。

(2)单位内部要形成“人人为工作”“处处为单位”的工作氛围,逐步形成每个人都是不动产,每个人都是自觉维护不动产良好形象的良好局面,坚决克服“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单位内部杜绝出现“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3)逐步建立积极、团结、向上的内部关系,营造“清朗”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四、具体要求

(一)参加对象

学习整顿活动的对象是中心全体在编职工和聘用职工。

(二)学习整顿活动时间

2021年x月16日至7月14日,每日学习内容具体见附表一。

(三)组织方式

1.组织学习培训

(1)中心各股室统一在中心二楼会议室学习;

(2)各服务大厅通过晨会、晚会等方式学习;

(3)社区服务点以社区为单位,每日下午下班后组织集中学习。

2.创新学习方式

各股室、大厅要组织创新方式方法,及时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事迹,归纳总结成办实事创新案例并推荐上报。

3.组织专题授课和专题教育

邀请市纪委、政法系统老师举办1次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授课。学习整顿活动中,至少一各大厅、中心股室为单位组织1-2次观看专题警示片。

4.撰写心得体会

全体职工通过读书、学习、实践后,于7月前撰写学习心得,并通过心得分享会、研讨会分享学习经验。全体职工要进一步将学习的内容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情况并加以改正、进步。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党支部书记、各股室主任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实际,亲自部署和参加学习教育系列活动、亲自总结和提炼学习教育成果,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动员

要充分利用中心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宣传便民利民典型做法,曝光反面案例,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重大舆情的监测和快速反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三)严肃实施奖惩

在整治过程中,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功效。对于排查整治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地方,全面总结经验、全中心通报表扬;对于排查整治行动少落实差,整改不力的地方,全中心通报批评。在整治过程中,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功效。对于排查整治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地方,全面总结经验、全中心通报表扬;对于排查整治行动少落实差,整改不力的地方,全中心通报批评。

六、监督问责

中心党总支及行风监督室要切实做好学习监督工作,不定期对各股室、大厅学习情况进行巡检,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以作风建设为引领,形成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不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迈出新步伐、实现新跨越、洞开新局面。

***xx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总支委员会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第二篇】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构建管理体系,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素青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处室、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宋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明确工作职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并做好全局范围内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査、问责等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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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监督检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市软建办、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加强联动与配合,广泛收集并协同处理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4、注重意见反馈。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反馈到相关处室、单位、分局,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

5、优化企业服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挂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困难与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送制度”,定期为宿迁市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规划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强化效能提升。实行“窗口受理、网络传输、限时办结、全程监控”的网上业务审批管理,缩短审批时限。对中心城市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引资项目等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大项目,从规划选址、方案论证到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保证重大项目高效推进。

7、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查、公示等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规划管理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工作规范,改进营商工作方式方法。

8、倡导马上就办。积极倡导“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服务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凡是已确定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主动服务、坚持不懈跟踪到底,切实增强营商工作行动力和执行力。

9、强化工作规范。局监察室要对市软建办转办、交办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办理及反馈时限原则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0日。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线索收集、立项交办、过程监管、调査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规范,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追责的运行体系。

10、落实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三服务三促进”工作,并作为年终对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釆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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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精神,立足工业强市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定位,率先打造“三最”机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对市经信委机关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在全省市级经信部门率先实现“零审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措施。

将市经信委原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即3项行政许可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

(一)取消事项。

取消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下放区县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由区县经信部门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六大高耗能”行业和直燃煤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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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采取委托方式交由区县经信部门代为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市级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落实承接主体。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承接受理本区域内相关审批事项,制定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办理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审批责任。

(二)做好上下衔接。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行政许可科负责建立完善审批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下放(委托)事项的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经信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和数据的上报工作。对确需市级审批或转报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市经信委按照“区县审定,市经信委无条件审批或转报”的原则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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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指导和培训,并制定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确保承接和下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完善下放(委托)手续。委行政许可科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做好行政审批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撤销工作。节能办负责修改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中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服务。市经信委主要领导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区县承接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在人员培训、专家聘请等方面提供周密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承接落实。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承接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好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查找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对上沟通。要加强对企政策宣传,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供靠前服务。

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方便办事企业。要积极参与推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主审代办、一费制等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部门内部积极探索推动节能审查与技改项目核准的联合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

(四)加强制度约束。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最”城市部署要求,在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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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第四篇】

近两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不懈改善营商环境,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发展电子政务、监督权力运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区以服务便企利民为导向的政务环境已见雏形,政务服务环境有所改善,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完善营商环境制度和工作措施。区人民政府召开了xx年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对全区作风建设,特别是优化为民服务与营商“两个环境”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任务的工作安排》等一系列文件,对我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任务,以确保“两个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制定了《改进工作优化“两个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针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17个部门,26个窗口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窗口部门违反工作纪律的个人进行通报公示,并与进驻部门审批科长签订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承诺书》,通过制度约束,营造“两个环境”良好氛围。对1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3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流程、要件、时限的再梳理,同时编制了《办事指南》和《制度汇编》手册,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逐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横向并联审批和纵向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充分利用“xx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管理平台”,同时建设微信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全面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全面推动项目签约落地。制定出台了《xx区投资促进优惠政策》、《xx区项目招商落地引荐人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了《xx区招商工作、争取资金、扶持服务企业培植税源收入任务考核办法》,确保优质项目在xx区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好。

与企业主动联系,收集审批过程中需要市直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邀请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领导召开项目审批推进会,进行审批科长“面对面、一对一”答疑解惑。全力加快铝业园区项目审批异地受理点建设,目前大厅建设、管理制度、事项汇编等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拟于近期有关部门入驻铝业园区大厅。

(一)重视程度不够。从办事企业和群众的需求看,我区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区人民政府在重视程度、政策帮助、资金支持等方面做的还不到位,例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的落实及时性不强,人社、教育、科技、房管等部门在营商软环境工作上还需发力。

(二)政务服务政策宣传不到位。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及时对当前有关营商建设相关的政策进行分析研究,也没有对国家及地区的优惠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在企业手续办理、项目引进落地、要素保障协调方面都存在服务不到位、政策不明确的问题。例如对我区的百年老店,自治区、市级的名优产品,非遗项目内容,商务、文化等部门没有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积极广泛宣传,以提高我区传统优秀品牌在全市、自治区乃至全国的知名度。

(三)政务服务质量不高。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与企业的协调沟通方面做的还不够,企业在审批、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帮助解决,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服务理念及态度还需提高。企业项目落地、产业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方面所需要的基础配套设施,例如水、电、气等基础保障方面,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细化的不具体、解决的力度不强,服务的方式、水平、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高效、便捷的政务办理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四)简政放权的程度不高。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的不配套、不同步,各种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仍显繁多,例如规划和国土等部门,每次企业审批不止跑一两趟,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同时,审批和监管流程界限不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造成审批困难,影响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力度不强。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虽然建立了网上和app政务服务平台,但是功能不健全,只能查询办理程序,政务审批系统使用率低,没有真正实现网上审批。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区人民政府要从我区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和分析营商环境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和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从清明的政治环境、有序的市场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大气的文化环境等方面,全方位的进行科学规划。要学习和借鉴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的经验,加大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理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对我区营商环境有关的政策、制度、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适应当前发展的形势要进行完善,不适应新形势的应予以修改或者废除。要在政策宣传方面加大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全方面的宣传,让企业和群众深入了解国家及地方的优惠政策、服务政策、审批政策等内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各职能部门间要充分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加强沟通,推进信息、数据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为企业的'引进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保障能力。区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深入研究分析我区企业的现状,在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抓住招商引资新项目与现有企业的需求重点,转变服务理念和态度,积极想办法解决我区企业发展遇到的瓶颈,通过定期协调上级部门,进行现场办公等措施,有针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引进项目的快速落地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要努力搭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对接的平台,帮助企业第一时间获取科技信息,引导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和优秀人才,在科技成果与经济发展有效融合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不断推动企业成功转型升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要加大城市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投入,特别是要解决好铝业园区水、电、气、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健全完善商业综合体、职工公寓、文化体育、学校、医院、交通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提升营商公共服务能力,帮助企业及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让企业安心落户,让人才踏实创业。要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多样化需求,积极协调银行机构与税务部门,让企业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条件,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为企业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四)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管理制度。区人民政府要以简化办事流程目标为牵引,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机制,用有力的“放”和有效的“管”,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拓宽简政放权程度,特别是国土和规划等重要审批环节,要明确审批和监管的界限,要确定先审批后监管的流程制度,主要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难题,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在监管中严格强化管理措施,把事前监管的重点转移到事中和事后监管,通过制度的优化,服务的跟进,在推动企业引进来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涉企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树立大局服务理念,让企业办事便捷,让企业家办事顺心。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服务综合效能。区人民政府要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大厅等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及职能进行认真梳理,确保把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逐步实现入驻数量最多、办理事项最全、办理效率最高、办理质量最好的服务大厅,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要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需求,推进网上大厅业务事项延伸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发展,对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进一步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整合配套功能,让平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逐步形成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网上办理为载体,两者互相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要积极争取与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打通政府部门内部之间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第五篇】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自抓,带头改;中层干部身先士卒,主动查,自觉改;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按期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建立工作台账,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反馈意见及。

时制订了《中共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以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不动产登记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平顶山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健全机制抓整改。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和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

经过认真梳理,市委巡察共反馈我局整改任务7大类20个子项。截至目前共制定整改措施56条,共涉及局科室(单位)14个。具体20个子项问题整改任务已经按整改方案全部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率为100%。

(一)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按期召开会议。局党组增加研究优化营商工作的次数,按照方案规定要求,对涉及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汇报,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领导或营商办主持,组织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和相关分局召开联席会;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项活动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四是落实通报制度,以周报、月报或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通过完善制度,学习政策,进一步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更新观念,做到知行合一、主动作为,立行立改,不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方面。

1、土地报批征收效率亟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基金费用前置化,对转账凭证或收缴票据以予确认;二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同意书的审核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林地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三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需提供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压矿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四是规范了用地报批程序和报批目录并以平自然资(20xx)17号文件下发执行;五是对县市机构改革后从事用地报批的业务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六是采取对业务人员定人定岗、专人负责网上报批系统的审查申报,熟练掌握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规定的报批要求;七是将现行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书和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合并整合为“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

2、土地收储模式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度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用地单宗规模提升至50亩以上,便于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二是优化土地收储模式,由原以商住用地为主向片区收储的大收储模式转变。20xx年度选择城市规划前景良好,位置优越,市政设施配套基础好的地段,确定片区收储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论证,纳入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并进行连片开发,搞好片区内部综合配套,为我市各类企业和教育、医疗等公用事业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优质用地服务。

3、对土地市场预判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针对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土地市场不活跃,土地流拍现象突出的情况,我们到各区实地调研,了解了拟供土地情况,掌握了土地市场一手材料,确保明年科学合理供应土地;二是加强研究。针对土地市场、政策等变量因素预判和考虑还不够,对土地评估估价还不够科学合理,也导致一些企业拿地意愿不强的情况,我们对市本级近三年土地供应情况暨20xx年土地供应工作研判分析并已形成报告,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4、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欠缺,一些优质资源盘活进入市场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统计、填报,及时将辖区盘活处置情况通报各地及相关科室、领导。并负责牵头对辖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分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任务明确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二是指导辖区各局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全省开展的“万人助万企”活动、“百园增效”行动,用活用好政策,解决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处置难题。对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采取:

(1)批、征、供详情上图逐宗进行梳理,彻底弄清底数;

(2)“挂图作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一地一策组织土地供应;

(4)对确因长期无法利用的已批建设用地进行评估后给予核减,减少批准建设用地总量,同时严把“增存挂钩”制度关,对完不成年度“双任务量”的坚决不予划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闲置土地处置:

(2)做好与相关行政主管部沟通,解决好确因项目完工相关证照未办理无法销号的问题;

(3)对涉嫌闲置土地进行了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置;三是加大督查核实力度。对处置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核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辖区,进行通报、提醒、问责约谈。

(三)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影响项目的落地和推进方面。

——项目前期审查程序不够科学合理。

1、未根据实际确定审批流程。

整改情况:一是公益、工业、市政、民生类等项目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同时召开;对于省、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重要城市节点、滨湖沿河等对城市发展、风貌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随时召开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二是原则上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以压缩办理时限;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即可公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即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待公示期满由相关科室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规划方案设计缺乏稳定的标准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平顶山市城市规划管控若干问题的意见》已起草完成,并上报平顶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平顶山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即将出台,以减少企业反复修改方案,节约时间成本;二是随着我市“万人助万企”的深入开展,我局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一学两比”活动,完善职业技能,学习国家相关法律规范;三是新建工程项目将由第三方平台公司进行技术审查,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建设公司报批周期。

——推进“放管服”改革还需用力。

1、审批存在层层会签现象,是否有政策法律依据。

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审批层层会签”是否具有政策法律依据支撑情况,对该现象逐项进行调研并进行梳理,并会同律师一起研究,确保存在的会签现象具有政策法律的可靠依据,对没有支撑依据的已经全部取消。

2、一些人员对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事人员业务水平。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力争2-3年内主要业务科室人员全员轮训一遍;二是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厅调训;三是由各科室梳理相关业务制度、政策,编印政策汇编并下发;四是适时组织业务研讨交流,利用培训、业务会时机,针对常见问题、常办业务进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3、审批超出承诺时限。

整改情况:审批窗口安排专人每天对审批系统在办审批事项进行检查,对审批职能属于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报件,做到电话提醒和督促,保证报件按时办结,避免出现超期现象。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及时进行解答并出具书面退卷意见。结合实际,将领导的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和大数据局进行沟通,并进行更新。

4、审批效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窗口人员分工,增加窗口办理规划业务人员;二是接到办件申请后,合理确定办件人员,立即展开资料审查;三是选派优秀业务人员进驻审批窗口;四是合理安排资料审查与踏勘现场、会议等工作,统筹安排人员,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审批系统不完善影响项目报批进度。

1、审批系统存在“抛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每日检查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布事项,对打不开和出错问题立即对接信息中心,权限在我局的立即整改,权限在省厅的,逐级向省厅汇报进行修正;二是进一步落实“一次办妥”“最多跑一次”事项,不再收取规划验线事项的纸质材料,全部由企业在互联网终端上传资料。

2、业务流程缺少过渡性引导。

整改情况:由审批科协调市工改办和大数据局,调整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事项,将企业较容易办理的供水、供电事项与文物勘探事项列为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事项,自由选择并联,达到既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又提升省工改办考评指标中的并联率。

(四)不动产登记仍有不够简便之处,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方面。

——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共享仍有障碍。

1、部门之间信息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身份证明材料系统备案;二是涉及多家单位电子证照不能共享的问题,积极与大数据局联系,通过市大数据局协调各家单位及技术支撑部门实现电子证照全面共享使用。目前,上述两个问题均已得到较好的落实。

2、强调纸质,网络信息难以共享。

整改情况:一是开发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企业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系统备案,通知企业后续所有登记不再重复提供;二是之前办理过业务的开发企业,从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提取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备案,通知企业后续所有登记不再重复提供。

——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证办理困难。

1、要加大力度解决此问题,需市局牵头、多部门联动出台相关政策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确权登记科为牵头科室的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由我局牵头,政府主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出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

整改时限:目前我局代政府起草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已报政府,待征求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并经政府审核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正式文件。

(五)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方面。

1、存在测绘失误导致项目开工延期情况。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没有提前将地块坐标录入省厅报批系统检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办理土地手续时,要求测量部门坐标转换与省厅有关部门成果一致;二是严格审查测量成果,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坐标与周边地块进行无缝对接;三是提前将地块坐标录入省厅报批系统,进行自检。

2、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尚未实现。

整改情况: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指导意见》(豫自然资发〔20xx〕38号)文件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搭建“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打破多部门行政壁垒,整合测绘事项,规范测绘标准,建立测绘成果共享机制。一是统一了“多测合一”基准,建立了平顶山相对独立的20xx坐标系统;二是完成了《平顶山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出台;三是在市直单位开展了多次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及技术方案编制;四是在市大数据局统筹指导下,开展“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目前,前三项工作已落实到位,预计12月底前完成第四项平台的建设及部署工作。

(六)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编纂《万人助万企相关法律政策汇编》发放至各分局、局属单位及业务科室,各单位(科室)主动对企业就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二是我局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积极组织政策宣传及法律法规,已将相关专题培训列入新年度培训计划。三是建立系统的培训规划。借助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干部培训教育平台,积极组织优秀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企事业家及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法制培训,开拓视野,提升素质。

(七)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方面。

整改情况:对测量项目进行详细分类,明确收费内容和标准。一是基础测绘任务、工程验槽和正负零勘验等项目不收费;二是违法建设现状测量,采用政府采购的形式,不向企业收费;三是对于地形图补测、工程放线、竣工验收测量等服务性测绘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并严格遵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下发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执行。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离领导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的整改任务需分期完成,有的整改成果需持续巩固,有的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依据《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平办〔20xx〕20号),按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局党组将认真对照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抓整改,把巡视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巡视整改任务,不松劲、不放手,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不留“尾巴”,不打“折扣”。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织密扎牢制度规定“笼子”

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与对策,进一步完善规划、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权力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万人助万企”等工作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深入推进政务“四位一体”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巡察整改与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结合起来,一是从开展区域评估、实行净地出让、告知承诺制、实信用管理入手,紧扣“标准地”供应、“拿地即建设”两个核心,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推动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二是推行“互联网+办证”,实现自然资源与住建、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通过设立流动服务站,开通便民服务点等途径,实现快办、上门办、就近办,全面铺开“交房即交证工作;三是围绕降低登记成本、配合做好地使用权纠纷审理、提升登记便利度、强化服务能力等手段,实行流动上门服务,推行网上预约办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以问题整改成效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努力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积极的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第六篇】

为深入贯彻《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公平高效的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1+6”文件中提出的“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的精神,按照区政府“打造办事流程最简,监管成效最实,服务群众最优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结合衡复风貌区地域特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挖掘服务潜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街道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成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各方力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标准,从解决企业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入手,疏通制度瓶颈,破除隐性障碍,打造更加清新温情、公平高效的创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三)坚持服务为本。把企业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全方位对接企业需求,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挥街道属地综合管理优势,统筹协调功能区公司、属地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力量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形成服务企业的强大合力,增强属地营商环境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三、主要措施。

1、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董伟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魏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2、建立专员走访服务制度。加强与辖区企业单位的日常联系,主动上门倾听企业需求,落实服务政策,实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专员服务制,定期走访交流,时刻关注企业运行动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一家企业、一名专员、一套方案、一管到底,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安商、留商工作。

3、设立营商环境服务热线。畅通营商环境投诉建议渠道,把街道网格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客服热线,让企业“投诉有门、有求必应”,形成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搭建政企沟通平台。

4、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与功能区公司对接,对辖区内企业的规模、性质、业务范围等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分类,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的形式,将企业与工商、税务、公安、劳动人事等政府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实时互动交流,保证政企之间信息共享、沟通顺畅。

5、发挥楼宇物业桥梁作用。充分发挥楼宇物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政府与企业双向沟通机制,通过楼宇物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信息与诉求、及时宣扬政府服务政策,并引导楼宇企业与员工参与社区建设治理,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提升企业的区域认同感。

6、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依托商会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以楼宇企业沙龙、座谈会、培训等形式,为企业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促进辖区企业凝心聚力,互通互助,打造共赢局面,形成共享经济,实现“以商养商、以商引商”。

7、加强非属地企业调研沟通。对不注册在湖南街道、但在辖区办公的优质企业实施重点关注,加强调研与沟通,深入了解企业内在需求和发展规划,及时跟进针对性服务,取得企业信任,消除企业顾虑,尽可能引导非属企业落地辖区。

(三)优化服务企业功能。

8、编制企业服务折页。针对企业发展需求,整合各级各行业服务资源信息,编制企业服务折页,涵盖从企业注册登记、纳税融资、上市(并购)到注销退出整个流程的服务信息,企业一册在手,就能实时享受便利快捷的政策资源服务。

9、扩展楼宇白领服务网点。借鉴世纪商贸梧桐space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展党建进楼宇工作,在重点楼宇因地制宜设立群团组织和白领综合服务点,将社区医疗、文体、学校、工青妇等公共服务资源更多的引入楼宇,服务企业职工,让企业在社区中找到归属感,实现企业社区融合发展。

10、实施涉企审批全程代办。加强与区产促中心、衡复公司、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建立涉企行政审批无偿代办工作机制,主动为企业全程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店小二”服务。

11、落实政府服务窗口“全市通办”。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居民区服务站点的三级联动,将社会保障等161项政府服务事项纳入“全市通办”,同时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政效能,把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前沿阵地和重要窗口。并持续推进“全市通办”项目进楼宇工作,打造“楼宇中”的政务服务,使白领办事更便捷。

(四)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12、开展精细化市容环境治理。按照城市治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结合衡复风貌保护区特点,做好街区商业业态调整,推进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开展社区市容环境整治,打造优质宜居的社区公共环境和高品质的营商“硬”环境。

13、营造湖南特色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湖南街道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为企业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午间音乐会”等文化服务活动,满足企业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彰显属地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增强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

14、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致力于打造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有序竞争的公平市场环境,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行为,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扰企业经营问题,不断强化社会治安和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解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相关保障。

(一)配优队伍。将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调整为优化营商环境,在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强专项办工作力量,将区域化党建、工会、协税、统计工作人员与专项办融为一体,协同配合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立例会制度,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沟通企业服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协同区商务委、衡复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席会商,及时高效解决问题。

(三)加强评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街道目标管理的重点考核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定期评估,不断完善改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展开、顺利推进。

附件: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名单附件: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服务企业成效,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根据徐汇区统一部署和《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徐商务﹝2018﹞13号)文件要求,成立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董伟湖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魏兰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组员:姜斌上海衡复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范波徐汇区税务局第五分所所长。

钱继敏湖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莲海湖南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

张勇湖南街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负责人。

张雷湖南街道城管中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俞晓洁衡复物业公司董事长。

刘德佳日盛环卫公司湖南作业队副队长俞群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玉文湖南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胡秀芳湖南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刘烨湖南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宁路湖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递补。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第七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地。

(二)主动自查整改。各部门要迅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将我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传达贯彻到每名工作人员。要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根据整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可为、不可为,做到心存敬畏,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要认真查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清单,针对查摆的问题,拿出具体措施予以防范。

(三)严肃督查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通报曝光作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协助、监督、督促、查处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第八篇】

赵佩星2016年,我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6项,今年又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出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2项,对应取消8项;继续实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机制,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20个工作日减少到53个工作日;进入“市民之家”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由348项减少到231项,服务事项增加到82项;“13710”工作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实行三级责任追究;在全省率先启动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全省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在全省率先组建成立企业服务中心,对企业开展常态化帮扶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领域转型升级的“重头戏”。近年来,我市以改革开路,抓重点突破,创新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务服务进一步便利和高效,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晋中这块历来便是各方企业成长的沃土,正逐步向各大客商青睐的热土过渡,并将最终崛起成为投资兴业的乐土。尊商重商的传统晋中由来已久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能的重要标志。2015年,全省第一条全流程轿车生产线――吉利汽车山西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在晋中竣工投产;2016年,特大型循环经济产业――东方希望晋中铝业铝系综合循环经济项目一期工程顺利投产;2016年,全省首个全国性物流园区――中鼎物流园在晋中正式开园……盘点过去的几年,一个个重大产业项目纷纷在晋中开花结果、枝繁叶茂。吸引它们落地的,不仅仅是晋中既有的区位、资源等优势,还有日益凸显的营商环境。晋中是晋商故里,尊商重商的传统由来已久。特别是随着近几年间,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日益推进,市委、市政府围绕阻碍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环境方面自我革命,割肉惠企,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2014年,我市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为突破口,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审批项目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运行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效能政府。市直30个部门117个科室的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30个行政审批科,并整建制进驻政务大厅;对重大项目实施全程代办服务制,实行“一口受理、联合预审、集中勘察、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机制,有效解决了部门审批互相前置、投资环境不优、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市县乡村四级政务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全覆盖。同年,我市率先在全省推出权力清单,市级5175项涉企行政权力,1874项保留使用,3301项“挂起”处理、暂停使用,清单之外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使用。这一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15年,我市出台了《晋中市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计划》,涉及简政放权、创优发展环境、政策支撑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4个方面共20条内容,直接或间接减轻企业负担近1亿元,政策支持资金4亿元。2016年10月18日,晋中市民之家正式启用。“一站式”“一张网”的政务服务模式,大大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和部门行政成本,市级政务整体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如上的例子不胜枚举。在这一系列有力举措的推动下,晋中的营商服务环境实现了新的飞跃,软实力进一步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知名品牌、大型企业进驻晋中,沃尔玛、万达、奥特莱斯等一批国际大牌在晋中各展风采、拔地而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的商业活力。亲商爱商的氛围晋中日益浓厚营商环境是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尤其是四月份以来,围绕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我市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亲商爱商的氛围日益浓厚。4月17日,全省首家专业服务企业机构――晋中市企业(项目)服务中心挂牌成立,百名精挑细选的优秀干部组成专职团队,为优势企业和转型项目提供全方位政务服务和发展支持。近期,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晋中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晋中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晋中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性成果,为做好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晋中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较省方案有6个突破。一是保留审批事项压减,由6项进一步减少为4项;二是可承诺事项简化,将12项承诺事项减少为6项;三是政府服务事项增加,由3项增加为9项;四是各部门在开工前对承诺事项的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通过后,出具告知性备案手续;五是将政府统一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六是试点范围扩大,由省定的在省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试行,扩大到“1+10+1”,即在省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10个县(市)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以及山西农谷开展试点。6月23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重大举措,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工作在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率先启动;6月30日,这项工作正式启动。全市初步确定试点项目39个,目前,共有17个试点项目落地实施。通过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项目开工时间至少提前三个月以上,市场主体投资信心明显增强。除此之外,我市还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除需全市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的行政许可权外,其它事项全部向各县(区、市)实行“套餐”式下放,已经下放到晋中开发区1177项;进一步精简服务环节和流程,所有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环节不超过4个,承诺时限不超过法定时限的50%;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各部门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办理时限分别不得超过38个、40个和43个工作日;加强营商平台建设,重点建设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全域旅游等平台,努力将重点营商平台打造成政策、人才、产业、资本、科技、成果六聚集的“营商洼地”;严格落实“13710”制度,将各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纳入督办体系;整顿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实行清单式、动态化管理;鼓励引导行政审批中介机构集中进驻政务大厅……这些努力,如今已收到了初步效果:截至5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注册数量达到万个,较上年底增加万个,其中企业增加2462个,达到万个;个体工商户增加9899个,达到近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626个,达到万个以上。今年1至5月份,全市通过省级会审并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75个,总投资亿元,完成省定930亿目标任务的%,全省排名第二。安商乐商的步伐晋中永不止步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晋中仍需加倍努力。下一步,我市将重点以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为突破口,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扎实开展“九大专项行动”,真正让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源泉充分涌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市将在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上下功夫。围绕变部门审批把关为企业信用约束、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三条核心,紧抓制定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明确可承诺事项、制定可承诺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优化再造管理流程、加强服务管理五个关键,大胆探索,主动作为,率先突破。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市将在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上下功夫。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拓展延伸“13710”工作制度,建立政府公共服务“一号通”机制、政务服务“一张网”机制和政银企“一体化”对接机制。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市将在九大专项行动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入企服务常态化、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减证便民和一致性评价专项行动,力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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