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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歌作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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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歌作文400字【第一篇】

“那是一个秋天,风儿那吗缠绵,让我想起他们那双无助的眼,就在那个美丽风景相伴的地方,我听到一声巨响,震彻山谷。“我想这首天亮了大家都很熟悉吧。

它不像《该死的温柔》《认真的雪》《分手后的夜》那么多的人听过,但是听过这首歌的人都会爱听这首歌,我想不止是喜欢这首歌更多的是喜欢这个美丽的故事吧。

有一年的秋天,一个两岁半的小男孩和他爸爸妈妈一起出去玩。他们一起坐游览车,但是这个游览车的览绳突然间断了。于是游览车从180米的高处坠落山谷,到第二天的早晨记者们到达时候他们认为车上的人全部都死光了,可是他们却奇迹般的发现一小男孩还活这。原来在游览车坠落山谷的那一瞬间小男孩的父母用自己的双手举起了这个小男孩,减少阻击力,感问是谁能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别人的生命,是谁,是谁。是我们的父母,当我们受到委屈时,常常向父母诉说。当我们碰到困难时,常常向父母求援。世上有多种爱,但至深至纯的爱却是母爱和父爱,这种爱是无私的爱,是永恒的爱,是无微不至的爱,是不求回报的爱。母爱如水,往往温柔细腻。父爱如山,往往深沉严格。

它让我感到了爱,感到了母爱和父爱。 我又想起了那首个”爸把用他的双拖起我重生的起点。

我喜欢的一首歌作文600字【第二篇】

当我听到《2002年的第一场雪》这首富有磁性但却饱含沧桑的歌时,心头一颤,被深深地打动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2017年的第三场雪,下了一天的雪给傍晚的大地披上了厚厚的被子,天地间一片白茫茫。我趴在窗前,隔着冰冷的玻璃看外面的雪飘飘扬扬洒下来,在晾衣杆上慢慢堆积。我和妈妈站在窗前,看着这鹅毛大雪,听着那首《2002年的第一场雪》。

我喜欢刀郎的声音,那洪亮的声音,总能赢得人们的阵阵掌声,但那动听的声音里,又饱含多少为听众们付出的无私奉献,放下自己的一切,每天工作到深夜,凝聚了多年来为了听众们付出的辛酸,废寝忘食地创作,没日没夜地反反复复修改。他都是为了什么?都是为了听众们能在劳累一天后,有一个舒服的放松环境,有一个心灵共鸣。

我喜欢这首歌的旋律,那优美的旋律略带沧桑,饱含着一种深情的爱。这爱中包含了对身边所有事物的感激,包括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坐公交车时,一个人给他让座;伞被风吹走了,一个人帮他把伞追了回来;路上被石头绊倒了,一个人扶他起来……他对生活中的所有事物都抱有感恩之心,所以才能闻名于世,即使现在人去物空,八楼的二路汽车也已经无影无踪,但是这首歌却永远被大家喜爱。

我喜欢它的歌词。那看似平常的词语,却被唱出与众不同的感觉。听着这不同凡响的歌词,我总能想象出一个画面:在漆黑的夜晚,马路上只亮着一盏昏黄的路灯,路灯下是一辆破旧的面包车,和马路一样盖着一层厚厚的白雪,旁边隐隐约约看到一栋白色的房子,几扇玻璃窗破的破,丢的丢,里面的走廊上空无一人,只有几扇破旧的木窗框在风中“吱呀吱呀”地叫着。

每当写完作业,我总喜欢听这这首永远听不腻的歌。

我喜欢的一首歌作文500字【第三篇】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铸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这首歌是我们中国人民最熟悉的歌——《义勇军进行曲》。

我特别喜欢这首歌,其中“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这句歌词唱出了中国人民的勇猛,为了胜利勇往直前的精神。

每当歌声响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说不上来的自豪感;每当歌声响起,我的脑海中就浮现出先烈们那壮烈的身躯;每当歌声响起……

在许多的爱国歌曲中,偏偏只有这首歌能唱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风雨历程。一次次的升旗仪式,我都忘不了,忘不了那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忘不了那战火纷飞的年代……

“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这句歌词生动地描绘了先烈们为了国家,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地守护着国家。张自忠、李林、佟麟阁、董天知、夏云杰、赵一曼……这些英雄都为了保卫国家壮烈牺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这句歌词鼓励着中华人民,起来,与侵略者抗争到底。

为了新中国的成立,有多少人舍弃生命,有多少人呕心沥血,将自己毕生心血与青春倾注在这片土地上。而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站了起来,屹立在世界之林,让所有嘲讽过我们“东亚病夫”的人瞧瞧,中国已经崛起,中国已经腾飞,中国,这条东方巨龙正直上云霄,向全世界发出我们最动听的语言,自豪地告诉他们:“中国人早就站起来了!中国,正以自己日新月异的发展向世界发出自己的最强音——中国强,则世界强!”

我喜欢的歌作文【第四篇】

这番好戏已开腔,管他几人听到曲终。若相遇妄断吉凶,敢担重逢是否太英勇。——题记

老祖宗们定下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这场戏只要你已经开腔了就要唱到最后。当然,我也一直遵守它。

在我十岁那年发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使我改变了许多,也成长了许多。

盛夏的燥热扰乱了人们的思绪,蝉不知疲惫的鸣叫着为这个盛夏增添了一丝吵闹的气氛。“啊好烦”我不耐烦的说道,说罢便把手中的抱枕烦躁的砸在了地上,抬手就把那早已圈点勾画许久的乐谱撕成了两半。哎,怎么办呀!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的二胡演出,我可不能搞砸了呀。可是我害怕,害怕聚光灯打在我的身上,台下观众的窃窃私语。这使我压力倍增。这并不是我对自己技术的不认可,而是一种莫名的恐慌,担忧,我总是摆脱不了怯场的心理,就如同那走不出迷宫的蚂蚁,兜兜转转最后又回到了起点。

“啊,干脆就不上了吧,也没人会在乎我一个无名小卒”我自暴自弃的说道,只是这不争气的眼泪止不住的流。

就在这时,一段悠扬的音乐流入了我的耳中久久不能忘却“这番好戏已开腔管他几人听到曲终”我愣住了,疯了似的寻找着那歌声的来源,“《步戏》”我囔囔道,我就如同那伯牙,与钟子期在高山流水间来了个美丽的邂逅。是呀,就如同《步戏》所唱。管他什么聚光灯,什么观众的窃窃私语。我都不在乎,我就是我,既然这场好戏已经开场了管他几人能听到最后。就这样,在这首歌的熏陶下那次的演出格外的好,我也格外的愉悦。

在后来的时光里《步戏》陪我走过了风风雨雨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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