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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后感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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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后感【第一篇】

在上一个周末,我读了一本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地心游记》。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的小说家,创作了大量优秀文学作品;对科幻文学流派有重要的影响,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写的科幻小说我都喜欢看,今天我们继续探索他的这本被列入世界文学名著的书吧!

一天,一位德国的科学家李登布洛克偶然在一本破旧不堪的冰岛书中,找到了一个密码信。在解读完后,知道了这个密码信说在六月底,斯奈菲尔的约库尔斯尔塔里斯这座山的影子会落在火山口上,于是他们开始了地心之游。

他们进入地心后,克服迷路、缺水、暴风雨等种种地面上难以置信的困难,并看见了地面上看不见的植物与动物。比如没有尾巴、没有眼睛、早已被认为灭绝的硬目科鱼、庞大无比的鱼龙和有着龟甲的蛇颈龙等。

读了这一本书,不禁被书中的事物、新奇的情节吸引了。书里的动物描写是那么活灵活现,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情节写得最为突出,作者用主人公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当时的情况是危险还是安全;是绝望了还是抱有希望;是应激动还是应低沉;刻画得十分详细。

看着、看着,自己的心情也随情节而起伏。这本书并让我明白了遇事冷静、临危不乱才能解决棘手的问题,比如文中的向导汉斯,他在船翻了的时候,之所以他能救下科学家与他的侄子,是因为他有着冷静、遇事不乱的头脑!

我以后也想写出像这样的书,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读更多的书。同时,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面对困难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思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住机会,将困难打倒!

读完了《城南旧事》,我默默地问自己:英子的童年幸福吗?哪有不是的道理!那么多的朋友,那么多的游戏,有那么多的人爱着她——还嫌不够吗?不。但,我怎么感觉,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却溢满了浓浓的哀愁,离别的伤痛呢?

中学生读后感【第二篇】

罗贯中,中国明朝的文学巨匠,写下了脍炙人口的《三国演义》。它赋予了三国时期的人物诸多感情色彩,把原先只专注于史实的《三国志》发挥的淋漓尽致,让人们读出了兴趣,读出了感情。

不知是何原因让罗贯中个人感情更倾向与刘备。不知是不是刘备广告做得好。开口一个皇叔,闭口一个皇叔。作者以刘备为线索从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倒刘备建立蜀国。写出了刘备成功的历程。却把曹操写成了奸雄。

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刘备稳重,关羽义气,张飞鲁莽。赵云善战。诸葛亮多谋等等。

我看文章当然只为了趣味,当然还要读出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样读的才有意义。刘备究竟凭什么从织席贩鞋的人到一代帝王,有人说他是当今天子的皇叔。其实不然,如果只因为他是当今天子的皇叔,那么当今天子没落的皇叔多了去了。为什么只有刘备成功了呢?也有人说是他的运气好,当然我们不否认他的运气好。但是运气好不是成功的关键。所以说如果大家能读懂刘备是如何成功的。那么对现在的8 9后和北漂一族,南漂一族都有极大的帮助。

刘备之所以会成功,第一:他会交朋友。他结交的关羽张飞赵子龙哪一个不是重义气的大人物。他和他们称兄道弟的,甚至还上演了一幕"气摔阿斗"来拉拢子龙,让子龙感动的。真是一塌糊涂啊。而且刘备从不结交一些对他无用的朋友,从前面的刘关张到后面的魏延黄忠马超个个都是推动刘备事业成功的关键。所以对现在的我们交什么样的朋友以及如何交朋友都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刘备会善于利用自身的优势,说的刘备的优势真是屈指可数啊,虽然少,但刘备会善于利用,刘备是拿皇叔的称号打的天下,虽然别人不信,都是碍于面子,心里不承认嘴上也得说是啊。人刘备凭这个投奔刘表,得了荆州。你说合不合算,所以说要善于利用自身的优势。

从《三国演义》中我们从刘备身上如何从一个普通人走向不普通,从一个流浪汉到一个成功者,记住吧,对你会有用的。

初中读后感300字【第三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它有一点令我感动,也令我伤心,还有快乐。里面有三位主人公,有同情心的女孩石柳,有一个喜欢乐于助人的莫儿,还有一个名叫贝奇特的小男孩,有一点忧郁,为了一个承诺种了四年熏衣草。下面,我就不一一说明。

石柳是个转校生,当她爸爸在骑自行车时,就开始东张西望。突然,一栋别墅映入她的眼帘,在别人面前只不过是一栋大一点的别墅,那里散发着薰衣草的味,被石柳闻到了。爱想入非非的她又开始胡思乱想的旅途中。在班级里,她结实了两位好友贝奇特和莫儿,这两位好友让她闷闷不乐的心情割然开朗起来,石柳在交谈中发现不仅那栋楼散发出薰衣草味的别墅是她,而且贝奇特的妈妈和石柳妈妈是好友……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亲情和是一种很炫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

中学生读后感【第四篇】

学会生存,是生活中一件重要大事之一,特别是在夏令营时,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时,学会生存更显得尤其重要。《鲁滨逊漂流记》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一位叫鲁滨逊的人,在一次航海中乘坐的轮船不幸遭遇风暴 ,他九死一生地漂流到一座荒岛,然后在岛上渡过28个春秋后,行侠仗义帮一位船长夺回被水手强夺去的轮船,然后到英国的事。

读过几遍后,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吃上自己做的面包”这一部分。在这里面, 鲁滨逊用自己的勤劳与智慧,播种直至收获麦子 ,烧出耐火的罐子,又艰难地做出粗糙的面包,这里面,鲁滨逊如果不会播种麦子,不会识别陶土 ,不会生火,他怎么会吃上自己做的面包呢?再浏览一遍全文, 鲁滨逊如果不会准确的使用枪,他怎么会打中并驯服鹦鹉呢?他怎么会救下“星期五” 并让他当仆人呢?他怎么会帮助船长夺回船只并返英国呢?他怎么会收集葡萄并晒成葡萄干呢?如果鲁滨逊不会造船和驾船,他怎么会勘察全岛并有两个住所呢?

再看看我,真是温室里的花朵,这些很基本的能力都不会,只会“吃喝玩学”记得有一次,我在回姥姥家路上,看到那些绿油油的嫩芽 ,以为是蒜苗,于是对妈妈说:“哇!妈妈,路边的蒜苗如翡翠一样绿呀,”妈妈却笑着说:“那不是蒜苗,是小麦 苗。”我不禁为自己不懂而乱说羞红了脸,还有一些能力,我就根本不知道了。更别说使用了,如果把我丢弃在那个荒岛28年,结果可真是,唉!可真是后果不堪设想啊!

读过《鲁滨逊漂流记》,我真切的感受到自己如同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不起风吹雨打,真是可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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