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的读后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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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第一篇】
读完长腿叔叔之后,会在此写1篇后感,以表达我心中的感悟。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孤儿院的理事送去上大学,她每日给理事寄信,但对方不回信。她将理事称为长腿叔叔,并把他当作诉说的对象。当茱蒂考虑向杰维表达爱的时候,长腿叔叔终于路面了,而杰维就是一直抚养她的长腿叔叔。
大多数人——出生就被无处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裹着,觉得一切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逃离,怀疑。有时会害怕我所拥有的一切,会在一霎那间失去。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在生命的开始做一个孤儿——一生尝试着做一次,或许这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我渐渐发现亲情是最难舍弃的,许多东西是不易割舍的。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使他喜慕声音。”也许只有舍弃之后才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
那些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人们常常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予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
许多人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的生活,幻想着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第二篇】
放暑假的时候,我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个十八岁的孤儿,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十分优秀,她很穷,可是她很幸运,“长腿叔叔”决定送她上大学。“长腿叔叔”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人,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长腿叔叔”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一共写了八十多封长信。在乔若莎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喜欢杰维少爷,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并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可是最终杰维少爷就是长腿叔叔!乔若莎的生活多么神奇!
乔若莎有个朋友,她时刻都不欢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就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欢乐都毫无意义。”可是乔若莎与她的朋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自己上大学的理事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乔若莎最喜欢去锁柳农场,她的任务就是收鸡蛋。她认为那里处处都是美景,令人心旷神怡。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乐观的一个女孩子啊!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还有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
《长腿叔叔》读后感【第三篇】
这本书主要讲了桥若莎一直在孤儿院长大的,有一天一位长腿叔叔改变了她的命运,让她走出了孤儿院,走进了学校而她一直以写信的方式和长腿叔叔聊天,有一天他见到了长腿叔叔。
这本书让吴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 让我懂得了感恩。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长腿叔叔》读后感【第四篇】
学校发了一本书《长腿叔叔》,是一种以写信的方式编写的书,我每天都要读30页,这样才能按时读完,我很喜欢读这本书。
书里讲的乔若沙她改名叫朱蒂,她天天给长腿叔叔写信,她很想得到叔叔给她的回信,不知她最后收到了吗?等我看完再来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