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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征文【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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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作文500字【第一篇】

“宪法”这个词中包含了多少意义?在星期天4:30之前,我对宪法一无所知,但看过那个节目之后,我明白了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哦,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宪法就是保护我们人民的”。

星期天演的那个是学生讲宪法的比赛。参加比赛的有辽宁队,海南队,河北队,重庆队,还有山东队和天津队。六个队的表现都十分精彩,最让我难忘的是天津队的一位姐姐对一位老爷爷说的话:“宪法是一条路,在这条路上您和您的家人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听完这句话,我的眼眶湿润了,这句话说的是那么触动人心。宪法是保护我们的,是造福我们的。更让我有感触的是我们山东队,虽然第一轮就被淘汰了,但是虽败犹荣。王柯心,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上台的时候是那么自信,那么大方。后来又经过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赛,最后天津队获得了最后的胜利。看完这个比赛,我觉得我应该认真了解宪法的基本性质和内容,认真学习宪法。

“依靠法律来护航,一言一行记心上,谦和恭让莫逞强,结交朋友要思量……”这首童谣我已经烂熟于心。宪法,离我们的生活看似遥远,实际有那么紧密相连,所以,我们才更应该学习宪法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美好。

法制作文500字【第二篇】

5月13日下午,学校组织部分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到盐城看守所参观,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这是我校为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所采取的一项特殊的法律关爱举措。活动由学校学生处和保卫处联合组织,旨在通过直观感受看守所情况,接受警示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他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走好人生每一步。

到达盐城看守所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同学们参观了在押人员的劳动、生活和学习场所。随后在看守所的大会议室,同学们首行感受了一名未成年人的现身说法。“我今年18岁,本该和你们一样,在校园里读书,但因为个人的懒惰和贪婪,结交了不好的朋友,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一名未成年在押人员的现身说法,让在场学生的心灵受到极大震撼。然后看守所的徐警官向同学们介绍了看守所关押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最后看守所的郭政委引用了多个案例,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特征,并语重心长,情真意切的对同学们提出了殷切的希望。本次活动给同学们带来了深深的感触,他们看着自己的同龄人因为一念之差走上犯罪道路,心里很不是滋味,也真真切切体会到了自己的幸福,回去后要向其他同学进行讲解宣传,吸取教训,好好读书,健康成长,远离犯罪。

法制作文500字【第三篇】

这几天,江苏昆山的“8·27”纹身男砍人不成反被杀事件不断在网上发酵。

这起事件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一辆不长眼的宝马车在实线区域变道闯入了非机动车道,和电瓶车发生了些微擦碰——也许没碰着,只是电瓶车有碍于宝马车的进一步强行变道。

忽听一阵狂风呼啸,宝马车里下来几个人竟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宝马男里为首的人便是传说的江湖龙哥。龙哥觉得打不过瘾,又急忙从车里拿出一把长刀砍人。刚砍几刀,不料,卡嚓一声,刀从手中滑到了地上。受伤的骑车男说时迟那时快,顺势将刀撩起,对龙哥追砍几刀,使他趴在地上不能动弹,后不治身亡……

这看似武侠小说的打斗情节,背后却引人深思。骑车男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法律怎么判,成了舆论的焦点。

何为法?法要以理服人,更要以德服人。法律不是冰冷的文字,更不能成为徳的敌人。法律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法律的最终作用是惩恶扬善,保护弱者,而不是违背人伦道德,滋生邪恶,或者让邪恶更嚣张。如果违背了善恶标准和道德底线,那法律便成苟法,不得人心之法。不得人心之法又如何令大家遵纪守法呢?如此一来,良民因敬畏法度而被欺辱压迫,恶人因践踏法律而作威作福,法将有名无实,或名存实亡。

就目前来看,虽然正当防卫仍以压倒性态势成为大多数网民的观点,但也时不时传来一些反对的声音。我希望,法律能给这位骑车男一个公正的判决,莫让法律丧失了尊严……

法制主题作文【第四篇】

婚姻是生命的延续,是社会发展的载体,婚姻家庭关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程度,婚姻家庭立法则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的完善程度。

中国古代几千年来,采用“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法典编纂形式,关于婚姻家庭部分,遵循“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之说,妻子一方不能提出离婚,丈夫则有“七出”之权,对妻子的保护条款几乎没有,男方家庭的权力高高凌驾于女方之上。这在一些文学作品中也有描绘,如“孔雀东南飞”,“氓”等等。

众所周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野蛮落后的封建落后家庭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数千年。它不但成了家庭痛苦的一种根源,而且成了社会生活的一条链锁;它不但把占人口半数的绝大多数妇女投入奴隶生活的深渊,而且也使大多数男子遭受无边的痛苦。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发展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束缚中国人民千年的旧的婚姻家庭制度的锁链也被合乎新的社会发展的婚姻家庭制度所打破。1950年5月1日,新中国的第一部婚姻法诞生了,被国外学者誉为新中国“恢复女性人权宣言”。它的锋芒之指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注意家庭制度,意在建立“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重婚,纳妾,童养媳,干涉寡妇再婚,借婚姻索取财务等旧制度的产物在该法中都被禁止。

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颁布了,它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道德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凡是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也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凡是道德所肯定的行为,也应是法律所要求和倡导行为。法律是道德最基本的要求,使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新婚姻法九江社会主义道德所认同的价值取向和婚姻家庭理念上升为法律。

新婚姻法加重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如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弃婴,尊重父母再婚的权利,扩大了子孙间,兄弟间相互扶养的条件,以及规定了婚姻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经济补偿权,财产追偿权等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相信中国的立法制度还会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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