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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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第一篇】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英国17世纪的乡绅小说,对于这本书,不是因为名著所以我喜欢它,与现在的当代小说相比它更有内涵,相较中国古典小说,它又更平易近人。
在那个时代,女性外出工作,不像现在那么普遍,甚至在中产阶级及以上的家庭是不被允许的。作为女儿只能继承家里很少的遗产,如果一个家庭里没有儿子,家里的大部分遗产甚至都要被家里的其他人(在此之前只有耳闻和书信联系,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都可以)继承。所以选则一位适合的丈夫是尤为的重要。
《傲慢与偏见》傲慢是指达西先生,他的性格因自身的家庭条件及门第观念,造成他,个性为人傲慢,桀骜不驯。
偏见是指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的误解,因为达西先生自作聪明,差点毁了自己姐姐简与宾利先生的良缘。
如果说简和宾利是佳偶天成,因为他们有相同的爱好和真爱,能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支持。他们拥有很多相识之处,性格上的相似,都具有良好的社会地位和教育,以及独特的个人魅力。但缺乏强大的内心和自信,太在意社会评论,不敢展露自己的内心情感。如果不是达西和伊利丽莎白的促成,以宾利先生个性内敛,没有主见,或许就没有这段良缘。
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都是很聪明的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且善于思考问题。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敢于追逐真爱。在现在看来,他们的所作所为很正常,但对那个保守的时代来说,可能有些出格了。他们的结合,正如伊丽莎白所说,自己会比简还要幸福,简只是莞尔一笑,而她却是开怀大笑。
对于这本书的喜爱,我无法用语言所表述。它改变了我对名著的看法,我曾认为读懂名著对于我而言太早,因为名著所述的时代,距今已远,所说的言论内容,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很难读懂。
或许因为这本书所表述的内容较清楚,或许是因为我长大了吧!
它是我第一本发自内心喜欢的名著,希望也能得到你们的喜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第二篇】
牢固的爱情是婚姻的奠基石,早在前几年就看过《傲慢与偏见》这部脍炙人口、自从面世以来就为大家称道的作品,当时就为它的魅力所折服。作者简·奥斯丁是一位擅长描写平凡生活的高手,这部作品在当时浪漫传奇故事泛滥的小说界里异军突起,以批判、讽刺的笔法反映了一个社会阶层的面貌。文学评论家都认为在细致方面她的作品堪比三寸牙雕,足以和菲尔丁、萨克雷相提并论。故事叙述了十八世纪的英国中产阶级的四门婚姻。其中最主要的,是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美丽聪明、坚强直率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敬重,再到爱慕为线索,穿插了在她身边缔结的多个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妇女的理想和期望。小说中最幸福的婚姻应该算得上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结合了。我并不想就他们的婚姻发表什么看法,因为无论谁都觉得他们是对的。我想说的是书中的另两对——夏绿蒂·卢卡斯和柯林斯之间以及丽迪雅·班纳特和韦翰之间的婚姻。
前一对的结合说起来真是巧合。因为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所以远房侄子柯林斯是班纳特家的继承人。柯林斯是个见识少爱面子又趋炎附势的传教士,他认为班纳特家的家产既然由他来继承,他就该娶一位班家的小姐做太太,于是他向伊丽莎白求了婚。他在教区内结交了一位有钱有势的女施主便自以为了不起了,认为像伊丽莎白这样的姑娘,尽管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但非常不幸的是她的财产太少,把其它许多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再向她求婚,自己去一定十拿九稳、马到成功。不料伊丽莎白的回答是:“我除了谢绝之外别无办法。”因为“你不能使我幸福,我也不能使你幸福。”柯林斯这种人根本不懂得爱情,他结婚好像只是为了要完成任务。因此他在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后,就立刻恬不知耻地向她的朋友夏绿蒂求婚,而夏绿蒂也竟然答应了他。这门亲事初看上去令人非解,夏绿蒂平常也还算是个有见识的姑娘,怎么会缔结这种冒昧的婚姻呢?作者在这里给了我们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辛辣的回答:“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了。”这段话真是无比深刻地写出了那个时代里妇女的悲惨命运。不论是十八世纪的当时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现在这样的婚姻仍然屡见不鲜。多少女子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归宿、只是需要一个不愁吃穿的储藏室而结婚,与男方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就像伊丽莎白所说的那样:“没有爱情的婚姻决不会幸福!”这样的夫妻间剩下的只有责任和无尽的互相责备。而像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样的婚姻却因为有爱情这个牢固的纽带而天长地久,双方始终生活在幸福之中。
所以,有什么理由去拒绝爱情的婚姻呢?门第、金钱、地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都幸福地白头偕老。然而真正牢固的爱情也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接下来我们会说到另一对——丽迪雅·班纳特和韦翰的婚姻。应该说丽迪雅对她的丈夫是怀着爱情的,但这是一见钟情的爱情,没有深思熟虑、一时冲动的爱情。丽迪雅的婚姻不像夏绿蒂的婚姻那样有利可图,但却是一样的草率、一样的令人吃惊。早在民兵团驻扎在麦里屯时他们就相识,但因为韦翰正在追求有钱的玛丽·金小姐,而丽迪雅惯于卖弄风情,从不缺少谈情说爱的对象,所以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在一起。戏剧性的婚姻发生在民兵屯开拔驻扎到蓝白屯去的当儿。丽迪雅应军官太太们的邀请一起去蓝白屯,留下一封玩笑似的信后便和韦翰私奔了。算起丽迪雅爱上韦翰的时间,竟然还不足两个礼拜。她根本不了解韦翰的为人就草率地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还自以为自己深爱着对方而对方也一样。这样的婚姻当然也是不长久的,并且也是这种不成熟的爱情的坟墓。婚姻的幸福与否在于双方是否真正了解对方并且真正深爱着对方。一见钟情的爱情固然比长期共处产生的爱情浪漫,但为了自己与对方有更多的共同语言,生活在一起不至于乏味,有时也得退而求其次。虽然现在速配成风,离婚也很方便,但婚姻毕竟不是儿戏,关系到自己将来的幸福,因此还需谨慎为好。
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读后感作文【第三篇】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简奥斯丁。她生于乡村,这就为她的创作奠定了乡村背景。没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而是受到身为牧师的父亲的熏陶,她的教材就是他父亲的文学藏书。她年轻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但也从而形成了作品嘲讽的基调。奥斯丁居住到英国的乡间小镇,接触的全是中小地主等人物和他们居住的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他成为了著名的田园作家,在他的笔下,并没有太多对重大社会矛盾的揭露,但却在不经意间将其展现出来,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描绘了他周围世界的小风波。这本书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小说。
她一生发表了六部长篇小说,按时间排为《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艾玛》,《曼斯菲尔德花园》,《诺桑觉寺》,《劝导》,其中最后两部是他去世后两年发表的,并署上了真名。因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女性小说作家被认为不务正业。奥斯丁在这本小说的序中就曾提到他开始写小说时并不想被人知道。有一次一个亲戚进入他的书房,她急忙用白纸盖住了她的小说。就连她的父亲也不知道最近风靡的小说是他的作品。即便如此,她也没有停止自己的小说事业。她以自己的努力,一扫当时风行的家浪漫主义的潮流,为十九世纪现实小说进入高潮做了准备虽然由于其居住环境和人物接触有限,她的小说所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写实作风和以小见大的写作特点对改变当时的写作风气有很大作用,在英国小说发展史上有重大意义,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
读这篇小说,我从中得到了一些想法,想分享给大家: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第四篇】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_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