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阀组安装与技术检测共性要求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规定:
1.报警阀组安装要求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2.附件安装要求
(1)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2)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3)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4)在报警阀与管网之间的供水干管上,应安装由控制阀、检测供水压力、流量用的仪表及排水管道组成的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其过水能力应与系统过水能力一致;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应安装检测时水流不进入系统管网的信号控制阀门。
(5)水力警铃安装在公共通道或者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并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对于启动安装完毕的水力警铃,其铃声强度应大于70dB。
(6)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采用热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长度一般控制在20m以内。(7)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排气阀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位置。
湿式报警阀组安装与检测要求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5.3.3条款规定:
(1)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能够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发生误报警。
(2)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干式报警阀组安装及检测要求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5.3.4条款规定:
(1)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2)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内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
(3)充气连接管路的接口安装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充气连接管道的直径不得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要安装在充气连接管路上。
(4)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加速器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流进入加速器的措施。
(6)下列部位应安装压力表: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上和加速器上。
(7)管网充气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安全排气阀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组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9)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雨淋报警阀组安装及检测要求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5.3.5条款规定:
(1)雨淋阀组可采用电动开启、传动管开启或手动开启,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水传动管的安装应符合湿式系统有关要求。
(2)预作用系统雨淋阀组后的管道若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有关要求进行。
(3)雨淋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观测和操作。
(4)雨淋阀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
(5)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预作用装置安装与检测要求
(1)系统的主供水信号蝶阀、雨淋阀、湿式报警阀等应集中垂直安装在被保护区附近的控制室内,该控制室的温度不宜低于4°C,避免温度过低使隔膜腔内水冰冻而使整个系统失灵。
(2)安装时,将隔膜雨淋阀组且于水源管道法兰,放入密封垫,拧紧法兰螺栓后,在隔膜雨淋阀出水口上放入密封垫,安装规格相同90°弯度,拧紧螺栓。然后再与系统管网连接。在湿式报警阀上口直管段开孔接管,与由低气压开关、空压机、电接点压力表等空气维护装工相连接。
(3)将系统放水阀,电磁阀,手动快开阀,水力警铃,补水漏斗等排水处均应设地漏将排出水分别流入下水道。
(4)将雨淋阀上压力开关、电磁阀、信号蝶阀引出线及空气维护装上低气压开关,电接点压力表引出线分别与消防控制中心线路相接。
(5)水力警铃安装在雨淋阀附近或公共通道,值班室,管径为20mm,报警管道的长度应小于20m,距报警阀高度不应大于5m。
(6)安装完毕,将雨淋报警阀组的防复位手轮转至防复位锁止位置,手轮上红点对准标牌上锁止位,使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
检测方法
采用目测观察、尺量以及声级计测量等方法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