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范本(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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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律师函【第一篇】
X公司:
X事务所接受X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处理纠纷事宜,根据调查确认事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致函如下:
以下正文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函范本【第二篇】
XXX先生:
本所/本律师依法接受XXX先生的委托,就您与XXX先生于2012年10月22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事务出具本律师函。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的审查了您与XXX先生先后签订的三份《租赁合同》,也认真的听取了XXX先生的陈述。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租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结合XXX先生的要求出具律师函如下:
1、在您收到本律师函后,《租赁合同》在2013年10月31日到期终止,XXX先生将不再与您续签租赁合同。
2、在《租赁合同》到期后,XXX先生多次要求您搬离租赁物,但您现在仍强行占有、使用,XXX先生保留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追究您强行占有、使用的行为。
3、希望您收到本律师函后七日内搬离该租赁物,搬离时不得损坏该租赁物,应当保留该租赁物的原貌,否则,XXX先生将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4、该租赁物的水、电等费用,您应当及时结清,否则,将从押金中扣除。
5、您在租赁物到期后强行占有、使用期间的占用费,希望您和XXX先生协商解决。
本律师函的使用,只是依据XXX先生与您租赁的就位于XXXX路的《租赁合同》使用。
XXXXXXXX事务所
XXXXX律师
联系电话:139XXXXX196
年月日
[律师函范本]
催款律师函【第三篇】
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律师事务所受上海※※※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你司拖欠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款事宜,郑重致函你司:
x年※※月※※日,上海※※有限公司与你司就位于※※路※※弄※※号4号厂房的消防工程装修事宜签定工程总造价为※※※元人民币的消防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你司先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给※※公司;工程到70%,且消防建审批文批复后,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给※※公司;通过消防验收后,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给※※公司;余款验收合格半年后支付给※※公司。合同签定后,※※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己方之义务,工程在约定的期限内完工。x年※※月※※日,工程已通过了上海市※※区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为合格的验收意见,工程可以投入使用。你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即人民币※※※元)给※※公司,但※※公司向你司多次请求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均未果。
你司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合同之约定,严重侵犯了上海※※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方请你司慎重考虑此事,收到此函后七日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与说明,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否则,我方将就你司的违约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追究你司的法律责任。
上海※※律师事务所
※ ※ ※ 律师
律师函范本【第四篇】
XXX有限公司:
北京市XXX师事务所接受北京XX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XX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合同款项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根据我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查明如下事实:X年X月X日贵方与委托人购销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购买XX,总价款XXXX元,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贵公司在收到等额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总额;合同还约定由委托人完成XX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签订了承揽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XXXX元,由贵公司分四次付清,在调试验收合格十日内须支付完95%的工程款。后委托人按时交付太阳能设备,并完成安装和调试,经贵公司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贵公司本应按时支付全部约定款项,但至今仍拖欠XXX元不予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
上述事实表明: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和承揽合同,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而贵公司拖欠合同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贵单位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立即支付合同款项 元(大写: );
2、按照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阿拉文库·》 元(大写: )
据我委托人陈述,仍然愿意与贵单位友好解决此事,敬请贵单位接收此函告后,及时支付欠款,避免双方诉讼之累。
本律师函以传真(快递)形式送达。
特此致函!
北京市X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二零零九年X月X日
本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催款律师函【第五篇】
A公司:
本律师接受B公司(下称“B”)委托,就贵司拖欠B货款事宜,致函如下:
据B反映,该司与贵司于20 年 月 日签订《 买卖合同》壹份,约定由B向贵司提供C产品,货款总价为人民币 元,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现B按约定履行了合同,将货物发往贵司,但是贵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B多次催款,并于20 年 月 日向贵司发函催款,贵司仍旧一直未予付款。
本律师经审核B提供的相关材料,认为其反映的情况基本符合客观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据此,本律师经授权告知如下,贵司在收到本函后十日内,务必向B支付所欠全部货款计人民币 元。如贵司逾期仍未支付或者没有支付完毕,B将依法维权,通过司法途径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审慎,以免讼累。
张律师
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