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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聘用制(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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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聘任制度1

一、值班教师值班当天在值班室(现政教处)办公,除巡视和上课以外,不得离开。

二、值班教师从早晨7:10至下午5:00全天在校,中午在校免费就餐,并享受每天25元的值班补贴。

三、值班流程:

1、早晨入校:(7:10—7:40)分别在大门东西接送线检查学生入校情况,重点检查家长有无超越家长接送线,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穿校服,校外路队及入校站路队等情况。同时观察校门周围有无可疑人员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安全。非本校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协助门卫和公司保安阻止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

2、早读:(7:40—8:00)门东教师在门口等待,检查迟到学生,门西教师到教室检查早读情况。重点检查早读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教室通风情况、学生手口足病等情况。如教室空堂,找主管教学副校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如有学生缺勤,立即通知班主任并记录。

3、课间:在校园、教学楼巡视,发现学生打闹、玩危险玩具等危险行为,立即制止,并将没收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收回。

4、大课间:(9:40—10:10)值班教师共同带领学生巡视学生做眼保健操、课间操、校园舞情况,发现问题要指导学生做好记录。

5、中午放学:(11:10—11:35)分别在大门东西接送线检查学生离校校情况,重点检查家长有无超越家长接送线,检查学生站队情况和班主任靠班情况,并指挥学生站成一队。将不站路队学生和不靠班的班主任做好记录。

6、中午:(11:50—13:50)11:35东门教师继续留守大门,西门教师回校巡视校园和教室检查有无学生,进行清校工作。协助午休管理老师管理午休学生睡觉前的活动安全,午休学生禁止出校园。1:00到大门口检查,如果发现1:30前到校的学生,将学生带进校园统一组织到教学楼前并作好记录,在第二天课间操时间点名批评。

7、下午入校:(1:30—1:50)到校门口检查入校情况,值班重点同早晨。

8、眼保健操:(2:50——2:55)检查各班做眼保健操情况并做好记录

9、下午放学:(4:20—4:50)检查放学情况,同中午放学。

10、清校:4:50检查校园和教室,清理在校学生。

四、值日教师在政教处的组织领导下完成值日任务,维持学校正常秩序。

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做到按时值班,不缺席,不脱岗。

六、严肃认真地做好值日工作,敢于批评和管理不良现象和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每天要在教学楼和校园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如遇重大突发事情,在做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

七、佩戴值日标志,指导值日学生做好值日记录,督促值班学生及时值班,每次点名。学生值周迟到或缺勤,作好记录,并给所在班级扣分,迟到扣1分,无故缺勤扣2分。

八、值日教师将自己检查到的情况做出记录填写《值日情况登记表》,汇总《值日情况登记表》和学生的值班记录填写《班级日常管理积分表》,《值日情况登记表》放在值班室,值班教师在值班室记录。

九、安排学生值周组长于第二天课间操时间公布各班得分情况,并将学生值周记录在公示栏公示一天,然后收回交王云强主任存档。王云强负责安排学生在升旗时间公布上周得分和大雁路队、清洁班。

九、凡违反规定,没有做好值日工作,要视情况扣除当日值班补贴。

教师聘任制度2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定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己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聘任。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阿拉文库★)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课程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6、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及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填好学校教师聘任表格交教导处。

2、科任教师选择班级,并与班主任联系。

3、科任教师任课节次要求:语文、数学每人不超过两个班,外语不超过三个班,理、化不超过三个班,政、史、地不超过八个班,音、美、劳、卫等先聘任后,学校再统一调整。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与奖惩

1、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力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2、学校教导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3、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则,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教师聘任制度3

一、以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

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和教师结构的比例;教师有权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学校和教师基于平等、合作的原则和意愿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师按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交流等条件,并支付报酬。同时,学校有权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在聘期间,无特殊理由和非依法定程序一般不能辞聘或解聘,确需变动时,应提前与当事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三、聘任双方任职期限固定,任务与酬金明确。

教师受聘后,根据聘任合同领取相应的工资,在其职务发生变化后,其职务工资也相应变化。聘任期满后,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校方可依据本人表现、工作能力及岗位需要等决定是否续聘;教师则根据单位工作情况、专业要求等决定去留,充分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

教师聘任制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形式:

1、招聘。即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它的程序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或地区经人才交流部门批准,然后以广告或启事的形式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工作性质、任务及工资待遇等,通常都要对应聘者进行审查、考核(或考试),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招聘单位即聘任。可见,招聘具有公开、直接、自愿、透明度高等优点,有利于发现和合理使用人才。招聘与受聘双方应签订聘任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任书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2、续聘。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合同。一般是在聘任期间,双方合作愉快,聘任单位仍有工作需要,教师对所从事的工作满意,双方自愿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协议可与上次聘任相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变化。

3、解聘。即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解聘的原因较多,有的是用人单位在聘任后发现受聘者不符合原定聘用条件,有的是工作中不称职或违反有关规定等等,已不适合继续聘任。由于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而,用人单位在聘用期限内终止聘任合同、解聘教师时,除有正当理由,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辞聘。即受聘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法定行为。如上所述,聘任合同对聘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教师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聘任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依照聘任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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