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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整改措施【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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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第一篇】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推进工作联络员制度,全面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构成镇、村二级联动的工作推进网络体系,为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目标任务供给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氛围。各村要经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印发《告村民户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村庄环境整治的目的、意义以及整治方案,争取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在实施过程中,经过实地走访调研等形式,进取采纳广大村民的合理提议和意见,让广大村民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让村民真正得到实惠。

三要合力推进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各村要严格按照胥口镇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和任务要求,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全力推进村庄整治工作。镇整治办下派的联络员要多下基层,亲临现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村要在每月29日前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景,整治办及时做好通报工作。经过整治,力争再构成一批村庄整治亮点,确保按时或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工作整改措施【第二篇】

根据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处围绕厅重点查找的9个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讨论,并对职责范围内可能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了预防商业贿赂的措施。

我处可能涉及到的工作主要有:组织深圳高交会、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贷款贴息和研发资助项目初审、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敏感物项进出口许可证的申报。此五项工作涉及各地、各企业的利益,我处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从未出现吃、拿、卡、要、拖等违规违纪问题,得到了商务部、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及企业的好评。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好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廉政勤政,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责任制。

处长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制定处内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处内其他人员应做到严格自律,相互监督,自觉执行规章制度,维护全处清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好深圳高交会。

按照商务部和我厅关于认真组织好深圳高交会的规定,加强高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条件审查,按照原则做好展位的招商,为参展企业服好务,提高参展的质量和效益。杜绝给参展企业出难题和违犯高交会规定的现象。

三、规范程序,做好技改贴息和研发资助项目的初审工作。

严格按照商务部关于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贴息和研发资助项目申报的规定,认真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必须受理,不得无故拒绝企业申报;对材料不齐全的申报项目,必须一次性告知,严禁工作人员刁难企业。对申报项目的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搞暗箱操作,不搞无原则照顾;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电话,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事项。

四、限时办理技术进口和软件出口合同登记。

技术进口和软件出口合同登记及敏感物项进出口许可证的'申报,严格按照我厅政务公开栏公布的承诺时限和服务要求办理,不准发生违诺和延时的现象。

全处工作人员必须高度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执行制度和纪律,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自觉坚持原则,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工作问题整改方案及措施【第三篇】

主要问题

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落后;扬尘综合整治工作乏力;油气回收等VOC治理工作滞后;排污许可证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

(一)开展落后产能淘汰专项整治

1.严格源头控制。严禁产能过剩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职责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家底。20__年5月20日前,对全县水泥、砖瓦、小化工、石材加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20__年6月30日前,关停淘汰我县主城区内不贴合产业政策的小砖窑、小石材加工厂。(职责单位:县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

3.推行清洁生产。20__年6月30日前,组织全县重点行业的企业制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列出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计划。20__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50%以上。(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

(二)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专项整治

1.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规定,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禁燃区外不准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职责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质监局)

2.限期淘汰停用禁燃区内燃煤锅炉。20__年6月30日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完毕。(职责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质监局)

3.加强煤炭市场监管。20__年6月30日前,组织开展煤炭经营资格和煤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的违法行为。(职责单位:县工商局、质监局)

4.实现清洁能源替代。20__年6月30日前,城区禁燃区内的经营性饮食服务单位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职责单位:县食药局、环保局)

5、开展生物质燃料锅炉整治。20__年6月30日前,对全县无环保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生物质燃料锅炉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后仍然不达标的依法关停。(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质监局、经信局)

(三)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20__年6月30日前,按照《县扬尘污染管控方案》规定的管控要求,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景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一律停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职责单位:县住建局)

2.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污染。20__年6月30日前,完成预拌混凝土规范化管理整治,对全县所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一律停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职责单位:县住建局)

3.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20__年6月30日前,组织开展全县土路、破损路面维修整治。加强市政道路清洁保洁,按照“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提高清扫和洒水频次。(职责单位:县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物流园管委会)

4.强化渣土运输监督管理。20__年6月30日前,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渣土运输车无资质、无核准证、超载、带泥上路等突出问题。(职责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交运局)

5.严格控制工业堆场扬尘污染。20__年5月30日前,完成水泥等行业堆场登记建档和整治方案设计,20__年10月31日前完善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和废弃物等堆场扬尘控制措施。(职责单位:县环保局)

(四)开展voc综合治理整治

1.加快油气回收治理。20__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和验收,确保已建成油气回收设施稳定运行。(职责单位:县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

2.加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综合整治。20__年5月20日前,完成化工、医药、塑料制品、表面涂装、家具(乐器)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单位清查和相关台帐。20__年10月31日前,全县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控率到达100%,达标排放率到达90%以上,新(改、扩)建项目的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集中收集处理率到达90%以上。(职责单位:县环保局)

(五)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

20__年6月30日前,对全县所有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全面清查,对未设置总量指标或不贴合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

整治任务【第四篇】

根据区委、区政府农村村庄整治的目标任务,全年应完成30个农村村庄的整治任务,其中:6月底前,全面完成高速公路两侧及500米范围两侧重点区域的11个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任务;11月底前,全面完成一级公路两侧重要窗口地带的19个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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