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宜黄县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环境卫生显著改善,居民满意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宜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宜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9-02-12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中共宜黄县委办公室、宜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9月19日,全面启动了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全县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行动,围绕清得干净、拆得彻底,稳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个月来,我县城乡环境得了明显改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注重经常,全面开展"洗城"行动
我县城市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硬件条件较差,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先天不足。面对现状,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中,我们从实际出发,对城区街面出店经营、乱堆乱放、乱设广告牌匾等影响环境的城市"大花脸"现象进行大力整治。按照《宜黄县市容环境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街面管理细化网格、责任到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治理城市乱象。三个月来,共出动干部职工11000余人次,清理出店经营2300余处、占道1100余处次、乱堆杂物450余处;拆除破损、不规范广告牌匾310余块;清除小广告、乱贴乱画3350余处;拆除悬挂条幅200余幅;治理门店装修垃圾乱倒420余处(次),清理河道岸滩菜地30余处,面积2400余平方米,拆除河道岸滩乱搭棚屋12处,面积430余平方米。
二、拆临拆违,全面清理陈年垃圾
一是联合乡镇党委、政府,调度第三方公司全员参与,集中力量,逐镇逐村推进,对全县所有村庄房前屋后陈年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根据各村庄实际,科学布置垃圾收集点,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的监督管理,保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处理率两个100%;三是强化农村保洁员管理,保洁员工资按时足额到位,确保了农村保洁员队伍的稳定。同时,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保洁员按时上岗,落实责任,11月中旬,在迎接国检工作中,检查人员现场反馈情况也十分满意;四是采取每半月一评比的方式,对乡镇拆临拆违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在三个来月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中,12个乡镇累计拆临拆违面积万余平方米。
三、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共同整治
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中,我们始终紧扣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沟渠、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从务实的角度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2018年9月12日,对宜黄河城区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区一家砖厂,占地面积万平方米,进行了全面拆除和清理,拆除主厂房及附属建筑物4栋,拆除面积1186平方米,并将原生产的50余万块成品砖转移撤离至宜黄河100米保护区外,清理拆除后建筑垃圾60余吨。2018年10月2日,针对城区六里铺桥下、橡皮坝河段尚有部分群众长期种菜、乱搭棚屋等不良现象,我们整合城管、建设、水利、凤冈镇等部门力量联合行动,依法依规予了全面清理和拆除。此次行动共清理菜地9处,1100余平方米;清理河滩沿线积存垃圾50余吨,拆除沿线棚屋5处,130余平方米。集中重点整治,为我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树立了新标杆。
四、领导表率,全民参与氛围浓厚
一是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积极参与,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2018年10月21日、11月6日,县委书记姚飞翔、县委副书记、县长叶峰、副县长杨越武、赵似珍先后两次亲临活动现场,参加在曹山路、宜临公路开展的城区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二是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突击队、青年志愿者突击队、企业群众代表队适时开展集中性环境整治攻坚活动,以主干道、河道、学校和水源地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使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净化"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了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2018年9月份以来,我们先后三次组织党员干部突击队、青年志愿者突击队、企业群众代表队共计290余人次,参与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在全县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突出专项治理,扛起"共抓大保护"责任
(一)结合实际,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
为做好建筑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减少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抛洒、遗漏等污染环境现象,根据《宜黄县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管理实施办法》,我们以抓"三个到位"为突破口:一是抓施工现场生态围档到位,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二是抓工地出入口冲洗平台和喷淋雾化机安装到位;目前,已在美墅金街、县委党校、妇幼保健院、清华公园里、水北上上城等建筑工地率先建立了示范点,在其它工地推广,逐步实现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不污染环境,三是抓运输车辆加盖密闭运输到位。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持续发力不放松,定期设点管控,确保渣土运输车辆基本做到遮盖密闭运输。同时,通过加大对城区洒水和雾化降尘作业等辅助手段,有效降低了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狠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截至2018年11月30日,我县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已录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
(二)严管严控,餐饮业油烟治理常态化"回头看"
为加强城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治理、改善空气质量,我们制定了《宜黄县城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在2017年10月23日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经常性"回头看",期间,重点对餐饮业油烟超标排放行为或直排行为进行查处。9--12月份,共收缴反弹的露天烧烤机5台次,责成3家餐饮服务业经营者限期安装油烟净化器,消除直排油烟行为。目前,县城区主街道实现了无露天烧烤现象,餐饮业油烟治理"回头看"常态化对巩固整治成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
(三)全面禁燃,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
2018年10月,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和县委第59次常委会研究,我县正式印发了《宜黄县城市建成区和建成区外重点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宜办字2018120号)。按照实施方案,城管局、公安局、环保局、市管局、房管局、教体局、民政局、凤冈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联合行动,于2018年11月8日正式启动了全面禁燃禁放工作。
为营造禁燃禁放工作宣传氛围,我们组织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咨询活动2次;相关责任单位各行其责,分头深入各个小区、社区、沿街商铺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中、小学校、商家LED屏、车载喇叭等渠道,发布、播放禁燃禁放工作的有关管理和处罚规定,确保禁燃禁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宣传活动启动以来,共张贴《公告》50余张,发放宣传单5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60台次,营造了浓厚的禁燃禁放宣传氛围。截止目前,共收回《承诺书》31000余份,查处违规燃放行为3起,训诫、处罚3人。两个月多来,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收效明显,城市建成区内和建成区外重点场所基本实现了无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持续发力,铁心硬手治"两违"
在"两违"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一手抓严打、控新增;一手抓处理、去存量"的原则,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和不厌其烦的恒心抓整治。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控违拆违行动50余次,拆除违章建筑面积4670平方米。
2018年7月我县"两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市里验收。存量"两违"处理成效明显,截止11月底,规划区共查处"两违"建筑689宗(其中补办手续处理681宗、集中拆除8宗),查处占地面积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集中拆除存量"两违"8宗,拆除违章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处理率达到%;与7月份验收时相比提高了三个百分点,收缴各项处罚款万元。
七、完善机制,加强问责
按照《宜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考核实施办法》,采取集中检查考核和日常巡查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和相关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跟踪问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巩固百日攻坚"净化"行动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认识,正视差距,狠抓整改,不怕暴露问题,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佳,反弹明显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不回避、不庇护,确保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