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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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最新修订版全文【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实施,我校响应省文件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和测试活动,使全体教干教师全面熟悉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行政、依法施教、依法管理学生,促进校园和谐文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成立了教育法规学习领导小组
组 长:刘金庆
副组长:宗凌杰
成 员:刘俊良 左 峰 刘桂平 许 梅 唐金香
召开了法律法规学习启动仪式,对学习计划、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及学习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讲解,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教师师德培训内容,全面提高了广大教干教师对法律法规学习的认识,
本次活动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启动仪式之后,组织教师根据学习计划自主学习相关文件及教育法律法规,并于四月份对全校教师的学法笔记进行检评。
法律法规学习笔记展评活动之后,组织全凤凰办事处教师撰写了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全凤凰办事处教师对本次活动进行反思,以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在前一阶段组织学习的基础上,我校成功组织了一次教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仅参赛比例高,还涌现了一批学习先进分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校青年教师群体能够和中年教师一样,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职业生涯和事业规划的重要基础,掌握好、运用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只有知法,才能懂法,才能依法施教。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教师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已经深深地扎入了全凤凰办事处教职员工的心底;依法从教,业已成为我凤凰办事处教职工的共识和共同行为,必将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人民路小学20xx年4月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第二篇】
作为一名在中职学校从教22年的一线教师。等到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倍感精神振奋、干劲十足,相信新《职业教育法》必将促使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带起来”。
1、打通升学深造通道,享受平等就业发展待遇,提升中职学校吸引力和认可度
多年来,做了多届职高的班主任,由于中职学校学生圆大学梦困难,学校的认可度、专业设置吸引力普遍不高,层次不够。新《职业教育法》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家长的问题,明确规定专科本科问题,升学和学位问题等等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解决了职业教育是“断头教育”的问题,破除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拓宽、延伸了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深造通道。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既可以上高职院校,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教育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
2、拓宽职教师资来源,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激发师资队伍奋进活力和价值追求
随职业教育改稳步推进,中职学校的办学规模、专业门类、学生数量逐年增加。同时,职教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不少学校出现了师资短缺、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不足等现象,一线教师职称晋升无望,极大影响了教师热情。新修订的这些规定破解了专业技术人员因学历不高、没有教师资格证等无法进入职教师资队伍的痼疾,拓展了职教师资尤其是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从法律层面保障了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打造。
作为一线职教人,把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做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
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有感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
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第三篇】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气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典范,无言的力气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决的信念和远大抱负。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疑心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妙的替身和可效仿的典范,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知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育百折不挠的克制困难的顽强意志。教师应当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教师的敬重之言。对于教师则不行以“家长“自居,应当与学生公平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敬重他们的人格和制造精神,与他们公平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制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教师会将学生放在公平地位,信任他们,敬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第四篇】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转折。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海外境外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培植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战斗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推行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推行分步实施,但必须坚守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幼儿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工本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城市深入调查研究课题、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体制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制定。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统筹的统筹规划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重点的。责任。对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确保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协调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中等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搭建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但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义务教育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流动人口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中小学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改归非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私立学校在资源、政策上为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擅自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客座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闲职职务序列接上,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客座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提要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提倡。这一整套规定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奋力拼搏是一个很大锐意进取的激励。尤其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教员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员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章。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有关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非法行为及应该不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促成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新的《义务教育法》具有强烈的时代性。经过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科学拨乱反正为指导的新《义务教育法》,体现出与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均衡发展的时代气息思想等等。
作为一个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我们不应哪怕做到自己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平时的基层工作中注重执法监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从自己做起,把法律条文中的规定全面落实落到实处。做个懂法、守法、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好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