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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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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患者安全,规范护理操作,预防医疗差错,提高护理质量,确保医疗环境安全有效,如何落实?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护理安全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防范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护理管理规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护理安全管理是指在护理工作中,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护理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患者在治疗、康复及生活护理过程中的身心安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护理单元、各级护理人员及相关辅助科室。全院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章 护理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医院成立护理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分管护理副院长任组长,护理部主任任副组长,各科护士长及骨干护士为成员。

第五条 护理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 定期召开护理安全分析会议,分析全院护理安全形势。
  2. 制定并修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工作流程。
  3. 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定性、分析、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4. 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

第六条 科室成立护理安全管理小组,护士长任组长,设立护理安全员。

  1. 护士长全面负责本科室护理安全管理工作,每日督促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2. 安全员负责协助护士长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监控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

第三章 护理核心制度落实与安全规范

第七条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 医嘱查对:处理医嘱时必须由两人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 输血查对: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患者信息、血型、交叉配血报告及血液质量,确认无误后需两人签名方可输入。
  4. 手术及侵入性操作查对:实施手术或操作前,需由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共同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及手术方式,实行“手术暂停”核查机制。

第八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 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 交接班方式:实行口头、书面和床边交接相结合。
  3. 重点交接内容:新入院、转入、危重、手术、特殊检查及心理状态异常的患者。对输液、引流、皮肤情况、特殊用药及仪器设备运行情况需进行床边查看。
  4. 交接班要求:做到“五不接”,即患者病情不清不接、治疗药物不清不接、物品器械数量不符不接、皮肤压疮情况未看清不接、环境卫生不整洁不接。

第九条 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1. 根据医生开具的护理级别医嘱,在患者床头卡上做出相应标记。
  2. 特级护理及一级护理患者,应制定严密的护理计划,按规定时间巡视并详细记录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
  3. 严格落实基础护理服务项目,保持患者清洁、舒适,预防并发症。

第四章 重点环节与风险管理

第十条 用药安全管理。

  1. 高危药品(如高浓度电解质、化疗药、胰岛素、抗凝药等)实行单独存放,标识醒目,专人管理。
  2. 毒麻精神药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每班清点,确保账物相符。
  3. 严格规范静脉用药调配流程,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第十一条 跌倒与坠床防范管理。

  1. 对新入院患者进行跌倒/坠床风险评估,高风险患者床头悬挂警示标识。
  2. 对高风险患者采取预防措施:拉起床栏,保持地面干燥,穿着防滑鞋,由家属或陪护人员24小时看护。
  3. 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安全宣教,告知预防跌倒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压疮(压力性损伤)预防管理。

  1. 对长期卧床、意识不清、营养不良等患者进行压疮风险评估(Braden评分)。
  2. 高危患者必须建立翻身卡,定时翻身,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必要时使用气垫床等减压用具。
  3. 实行压疮申报制度,对院外带入压疮或难免压疮需在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第五章 护理文件书写与档案安全

第十三条 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1. 护理记录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严禁伪造、涂改、销毁。
  2. 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3. 护理文书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毁,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擅自借阅或复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作为医院护理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按照医院相关奖惩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护理部所有。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部分 急危重症科室特别安全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专门针对急诊科、ICU(重症监护室)、手术室、产房等高风险科室。此类科室病情变化快、抢救任务重、仪器设备多,护理安全管理需执行最高标准。

第二条 抢救室与“绿色通道”管理

  1. 抢救备用状态:抢救室内所有仪器(呼吸机、除颤仪、监护仪、洗胃机等)必须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每班护士需进行功能测试,保证电源充足、性能良好、配件齐全。一旦发现故障,立即挂“故障”牌并报修,同时调用备用设备。
  2. 抢救车管理:抢救车实行“封条管理”。封条需注明封存时间及封存人。如未启用,每周检查一次有效期;如启用,抢救结束后必须立即补充药品和物品,清理消毒后重新封存。抢救药品必须做到“四定三无两保一记录”(定品种数量、定点安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保证主要仪器性能良好、保证时刻处于备用状态;做好交接班记录)。
  3. 绿色通道畅通:对急危重症患者实行“先抢救、后付费”原则。护士应熟悉绿色通道流程,在分诊、检查、转运、住院等环节实行优先处理,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抢救时机。

第三条 危重患者院内转运安全

  1. 转运前评估:转运前由医生和负责护士共同评估患者生命体征是否相对稳定,是否耐受转运。必须携带的急救药品、氧气袋(需检查氧气存量)、简易呼吸器及监护设备需准备齐全。
  2. 沟通与告知:确认接收科室已做好床位及设备准备。向患者家属告知转运风险,并签署《院内转运知情同意书》。
  3. 转运中监护:转运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密切监测患者意识、瞳孔、呼吸、血压、血氧饱和度等变化。保持各管路通畅固定。
  4. 交接确认:到达接收科室后,与接收护士进行严格的床旁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在转运单上签字。

第二部分 仪器设备与物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医疗设备使用安全

  1. 准入制度:新引进的护理仪器设备,全科人员必须经过厂家或专业工程师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严禁在不熟悉性能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下盲目使用。
  2. 报警管理:严禁私自关闭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等生命支持类设备的报警声音。报警发生时,护士必须立即到达床旁查看患者情况及设备原因,处理后方可离开。
  3. 日常维护:设备用后应及时清洁、消毒,归位充电。定期由设备科进行计量检测和预防性维护,并张贴合格标识。

第五条 毒麻药品与高警示药品专项安全

第五条 存放与标识

  1. 分区存放:高警示药品(如浓氯化钾、高浓度氯化钠、肌松药等)不得与普通药品混合存放。必须设置专门的区域或药架,并使用红底黑字或黄底黑字等醒目的警示标识。
  2. 看似、听似药品管理:对于包装相似或名称发音相似的药品,不得相邻存放,并在药位卡上加注“听似”、“看似”警示标贴,防止拿错。

第六条 双人核对与给药流程

  1. 配置环节:高警示药品的配置必须双人核对。对于静脉泵入的特殊药物(如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必须在注射器或输液袋上清晰注明药物名称、浓度、配制时间及配制人。
  2. 使用环节:使用输液泵或微量泵泵入高警示药物时,必须设定准确的流速和总量,并开启按键锁功能,防止误触改变流速。更换药液时,需重新双人核对。

第三部分 护理人员资质与排班安全

第七条 资质准入与分层使用

  1. 独立值班资格:新入职护士、实习护士、进修护士不得独立值班,必须在执业护士带教下进行护理操作。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医院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独立值班资格。
  2. 特殊岗位资质:ICU、急诊、手术室、血透室等专科护士,需取得相应的专科适任证书或经过系统专科培训方可上岗。

第八条 科学排班与弹性调配

  1. 排班原则:护士长排班应遵循“强弱搭配、新老结合”的原则,避免低年资护士扎堆值班,确保每个班次都有高年资护士把关。
  2. 弹性调配:建立护理人力资源应急调配库。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批量抢救或科室床位爆满、工作量剧增时,启动弹性调配机制,及时补充护理人力,防止因超负荷工作导致的护理安全隐患。
  3. 避免疲劳作业:合理安排班次,保证护士休息时间。严禁安排护士连续值班超过规定时限,关注护士身心健康,减少因疲劳产生的注意力不集中和判断失误。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 目标与原则

为构建“以患者为中心”的安全文化,强化临床护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特制定本操作性管理制度。本制度侧重于临床具体执行层面的流程管控与细节要求,旨在通过标准化的操作规程,降低人为失误,确保医疗护理活动的连续性与安全性。所有护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 患者身份识别安全管理

  1. 双向核对机制:在执行任何护理操作(给药、输血、抽血、治疗、手术、转运等)前,必须严格执行至少两种以上确认患者身份的方法。通常采用“姓名+住院号”或“姓名+出生日期”的方式,严禁仅以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2. 腕带标识管理
    • 所有住院患者必须佩戴并在手腕部系紧身份识别腕带。
    • 对于意识不清、危重、全麻术后、认知障碍、新生儿等无法进行语言交流的患者,腕带是身份识别的唯一强制性工具。
    • 在操作前,护士必须扫描腕带条码或人工核对腕带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 若腕带脱落、字迹模糊或破损,必须立即由责任护士核对后重新补办佩戴。

三、 围手术期护理安全管理

  1. 术前准备核查
    • 术前一日,责任护士需依照“术前准备核对单”逐项落实:包括备皮、禁食水时间、饰品假牙取下、过敏试验结果、术前用药及相关影像资料的准备。
    • 确认手术部位标识清晰、准确,且由主刀医生标记,患者或家属知晓。
  2. 术中安全交接
    • 病房护士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时,需共同核对患者身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携带物品(病历、影像片、药品等)及皮肤完整性。
    • 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表”制度,在麻醉诱导前、手术切皮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麻醉师、手术医生、巡回护士三方共同核查并签字。

四、 危重患者及导管安全管理

  1. 管路滑脱防范
    • 对置管患者(气管插管、深静脉导管、引流管、尿管、胃管等)进行风险评估,分为高、中、低危导管。
    • 妥善固定导管,标明置管时间及深度。对躁动、意识不清患者,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实施保护性约束,防止非计划性拔管。
    • 交接班时必须检查导管的通畅性、固定情况及引流液的色、质、量。
  2. 误吸与窒息防范
    • 对吞咽困难、鼻饲、昏迷患者,床头悬挂防误吸警示标识。
    • 鼻饲前必须确认胃管在胃内,抬高床头30-45度,鼻饲后保持该体位30分钟,防止反流。
    • 保持呼吸道通畅,床旁备好负压吸引装置,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

五、 医院感染控制与职业防护

  1. 手卫生规范:严格执行“洗手五时刻”(接触患者前、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必须符合六步洗手法标准。
  2. 无菌技术操作
    •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无菌物品必须在有效期内,包装完整,指示胶带变色合格。
    • 开启的无菌溶液、铺好的无菌盘等需注明开启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3. 锐器伤防范与处理
    • 禁止徒手分离针头与注射器,禁止双手回套针帽。
    • 锐器使用后应立即投入利器盒,利器盒盛装量不得超过3/4。
    • 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按流程进行局部处理(挤压、冲洗、消毒),并上报院感科,进行风险评估及预防性用药。

六、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与管理

  1. 非惩罚性报告制度:鼓励护理人员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包括隐患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已造成后果事件)。医院承诺对主动报告者视情况减轻或免予处罚,旨在分析原因,改进流程。
  2. 报告流程
    • 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将伤害降至最低,并立即通知护士长及医生。
    • 重大事件(如导致患者死亡、严重残疾等)需在15分钟内口头上报护理部及医务处。
    • 一般事件需在24-48小时内通过医院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填写报告单。
  3. 根本原因分析:科室需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组织全体护士进行讨论,运用鱼骨图、根因分析法(RCA)查找系统和流程中的漏洞,制定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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