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技能培训的制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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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篇】
1、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员工的素质,促进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有在职(含试用期)人员。
3、主控部门
公司综合部为培训管理的主控部门。
4、职责分工
综合部负责公司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效果评估,并对各部室、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各职能部室负责各职能专项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各部门可根据公司的培训制度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培训管理制度,并报综合部备案。
5、内容
培训类别:
在职员工培训:岗前培训、部门培训、班组培训
公共性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组织实施的针对全体员工的共同培训内容。
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计划实施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专业水平。
培训实施
培训时间
由组织部门按当月培训计划设定时间进行提前培训组织工作,包括通知培训师和受训员工,排除各项不确定因素。
公司内训的时间安排原则上在周六或晚上。
培训纪律
凡是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各参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培训地点,依次签到,不能代签,未签到或签到潦草不能辨认的一律视为未到。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全公司通报,第三次罚款,罚款额度参照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经理)200元,部门副经理(含主持工作的主管)150元;其他员工100元/次进行处罚;无故迟到、早退人员处以50元/次的罚款。
公司级培训原则上要求必须参加,除了出差、生病、特殊紧急事情不能参加的,事假者必须有书面《培训请假审批表》,所有经理级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须经综合部批准,病假者必须出示医院的证明及书面请假条,然后交培训组织部门方能休假,否则按无故不参加培训处理。附《培训请假审批表》
培训期间,手机保持关机或静音,不能有声响,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培训资料管理
培训师的资料准备要求制作powrepoint动画形式,形成标准的演示材料,内容要求新颖、生动。
培训资料主要分内训资料和外训资料,包括课件、培训记录、协议书等。公司级内训资料由综合部负责归档保存,各部门资料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在结束后都要将培训资料报送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分类归档。
培训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各部门配合。公司内训的培训师资料在培训结束后即报送综合部,参加外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三日内将资料报送综合部,参加取证类培训的员工须向综合部报备考试时间、发证时间,并将获得证件交付综合部保管。
培训师的选择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辖员工的技能培训。公司内部培训师的选择由组织部门和综合部共同指定,如须外聘培训师,由综合部负责选择。
委外培训管理
委外培训的类型:委外培训简称外训,主要类型分为学习型和应试型,主要方式包括个人申请和公司委派以及集体参与。
委外培训的审批程序
员工个人提出申请或综合部根据工作需要委外培训,由学员填写委外培训审批表,依次由部门主管、综合部、总经理签字确认。
参加外训的员工需在培训前与员工签订年度委外培训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各种形式的委外培训必须有受训员工的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受训员工凭借款条到财务部支取费用,按时参加培训。
费用管理
委外培训费用包括课时费、资料费、考试费、差旅费等项目,其中差旅费不列入以下管理内容中。
参加委外培训的员工在培训费用核销期内如主动辞职或违纪违法被辞退,必须将未核销培训费用退还给公司。
对参加应试型或取证型委外培训的员工,如未能按要求取得合格成绩或证书,所产生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导致员工退职(如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受训员工不承担培训费用。
经公司批准的委外培训,培训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
公司大力倡导员工业余自学成才,员工业余学习期间,所在单位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提供其参加面授和考试的时间。
培训评估管理
对制度类、岗位技能提高类培训的评估,采取定期考试或提交个人总结的办法。
制度类培训每次培训后半月内由培训师出题(主要为笔试形式),综合部实施;对知识类及部分技能类培训的评估,采用培训后三天之内提交总结的形式。
对外训的应试类、取证类培训,以能否通过相关考试为评估依据。
对内部培训师的评估,通过对资料、学员反馈调查、现场测评等形式进行,由管理部组织。
培训评估工作的责任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的各项培训效果评估负主要责任,包括当时测评以及效果跟踪,并按要求时间向综合部提交各项评估表格和成绩。
综合部负责对各项评估结果的汇总,应用,并配合各部门主管的评估工作。
评估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核:对培训师的考核纳入当期绩效考核成绩中;对受训员工的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成绩纳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绩效考核中。
培训工作改进:通过对员工反馈、培训效果评估以及培训情景评估等方法,由管理部对公司
整体的培训工作进行不断改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以保障整体培训工作的良性循环。
员工职业规划:作为规划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员工培训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同样重要。
培训评估结果可应用于员工的岗位调整、职务升迁、年度奖励等方面。
其它
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综合部负责。
6.附表:
1.内训流程图
2.委外培训流程图
3.员工培训协议书。
员工培训制度【第二篇】
一、目的及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为提高在职人员素质,改进知识和技能,以改善工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公司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相关事项均按本办法办理。
二、权责划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的权责
1、举办公司共同性课程培训;
2、拟定、呈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
3、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4、上报公司在职教育培训的实施成果和改善方案;
5、编撰、指定共同性培训教材;
6、审议培训计划;
7、检查、考核培训的实施情况;
8、审查、办理公司派外人员培训;
9、研拟、执行其他有关人才开发方案;
10、拟定各项培训计划费用。
第四条 各部门的权责
1、汇总呈报全年度培训计划;
2、制定、修改专业培训规范;
3、确定讲师的人选;
4、举办内部专业培训课程培训及上报有关实施成果;
5、编撰专业培训教材;
6、检查本部门专业培训成果。
三、制定培训规范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规范,为实施培训提供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类;
2、各职责类别的培训课程及总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第六条 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改变后,或因技术升级导致生产条件、设计开发过程发生变化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培训规范进行修订。
四、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 各部门根据培训规范和实际需要,填写在职培训计划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将各部的培训计划汇编成年度计划汇总表,上报总经理审核、签发。
第九条 各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条 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经上报审核后实施。
五、培训的实施
第十一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的选择、教材分发等。
第十二条 如有辅助材料,讲师应在开课一周前把原稿交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刷,并确保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签到,人力资源部应切实了解上课、出席情况。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旷课、迟到、早退、不专心培训的学员参照平时奖惩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成果,并予以记录,送交有关单位参考以利改进。
第十五条 各项培训结束后,应有相应的考试、测验,由主办单位或讲师负责监考,试卷应分为三至四类,由讲师提前选交主办部门。
第十六条 各项培训考试因故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参加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七条 培训考试的成绩、成果报告,作为考绩和升迁的参考。
六、呈报培训成果
第十八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讲师应于一周内评定出学员的成绩,登录在职培训考试成绩单,连同试卷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个人完整的培训资料保存。
第十九条 主办单位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总结表及讲师小时费用申请表,会同在职培训考试成绩表和学员意见调查表送交人力资源部,以支付费用并存档以备查。
第二十条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主办单位应填报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经审核签发后支付。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事先填写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每隔三个月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情况报告书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了解该部门在职培训实施情况。
七、培训的评估
第二十三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让学员填写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同考试答卷一并收回,送讲师转人力资源部审核,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
第二十四条 为评估各部门培训成效,各单位主管应填写培训成效调查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参考生产及销售绩效的变动,分析、评估培训成效,之后做成书面报告,经上报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为下一次培训提供参考。
八、外派培训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为适应工作、升迁等需要,推荐有关人员到外接受培训,须送人力资源部审议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六条 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教材、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送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将其培训成绩记录于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七条 外派受训人员将接受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册,作为讲习材料,并举办讲习会,自任讲师,向有关人员授课。
第二十八条 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均应相应填写个人外派培训申请表、个人外派培训记录表、及个人教学记录表。
九、附则
第二十九条 凡举办各种培训,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年度考绩、晋升等活动时应参考受训人员的培训成绩、资历等。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培训制度【第三篇】
目的:为了让新员工在上岗前,规范自身行为,提升素质修养,提高安全意识。并锻炼身心体魄,培养团队意识及吃苦耐劳精神。现公司对新员工岗前军训、培训期间做出以下要求规定,希望大家从踏入PDL的第一步开始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PDL人;
(备注:以下任意一项违反者,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培训制度,将对当事人不予录取);
一、个人安全:
1、军训、培训期间上下班途中骑、乘摩托车,大型电动车必须要带头盔,两证(驾驶证、行车证)要齐全;
2、军训、培训期间不允许酗酒,出入色情场所(酒后开房、桑拿、美容美发、歌厅);
二、素质涵养:
1、军训、培训期间要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允许说脏话、骂人、嘲笑、不尊重他人;
2、军训、培训期间不允许乱丢垃圾纸屑、不允许随地吐痰、不允许有吸烟现象;
3、进入公司培训室培训,在走廊内要保持安静,不允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影响其他办公人员工作;
4、培训师讲课期间,要认真专心听课,不允许有交头接耳、开小车、打瞌睡等现象;
三、注意事项:
1、军训、培训期间必须要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令行禁止;
2、军训、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旷课,不允许迟到、早退;
3、军训期间必须着装统一(迷彩服),培训期间不允许穿背心、拖鞋、凉拖、带帽子;
4、军训、培训期间仪容仪表要保持清洁,男员工不允许留胡须、头发不过齐眉,女员工不允许带饰品(如:戒指、项链、耳环等);
5、军训、培训期间,手机要调为关机状态,不允许在任何时段接打电话;
6、军训、培训后,参加公司统一考试,凡考试期间出现违纪、作弊、弄虚作假等情况,或者考试成绩低于80分以下者,将不予录取;
员工技能培训的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实施的宗旨与目的:
(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二)激发员工求知欲、创造心,奠定公司人才基础。
(三)合格的管理者必须是合格的培训者。
第二条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规定所规定的培训,不得故意规避。
第三条公司所属员工经培训后,由公司行政部造册备案。
第四条公司行政部主抓公司培训工作,各部门制订专业培训计划和课程。
第五条凡员工调换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培训课程设置法纪教育、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与质量意识教育的公共课和专业课,专业课根据各部门和各工种而设置。
第七条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思想品德和岗位技能进行教育考核,每年至少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存档。
第八条本规定所指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本公司内实施。
第九条凡受训期间,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章新进人员培训
第十条本规定所指新进人员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员工而言。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一)了解公司组织概况及翱翔管理模式。
(二)统一思想、规范行为,使新员工尽快达到上岗条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新招入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培训和入公司教育。
第十三条新招收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公司、部门、班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共课和员工手册、公司管理模式、岗位安全教育、专业技术、操作技能和质量保证教育及企业文化教育等。
第十四条从事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及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员工培训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新进人员经培训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部门服务。
第十六条培训讲授人员以部门经理为主体,行政部协助。
第十七条根据新进人员报到人数的多寡合理排订培训时间。
第十八条培训课程的编排及时间,由行政部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三章在职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在职人员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培训、新技术培训和公共课培训,其目的是提高员工处理业务能力和提高思想水平。
第二十条在职人员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拟定培训计划,会同行政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公司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或聘请专家协助讲课,以期达到效果。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班、机组)实施培训的成果列为平时业绩考核纪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
第二十二条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共课程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经济理论、财务、税务知识,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
第二十三条培训方法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
在公司机关,每月由行政部组织,安排学习有关公共课以及了解现行的法规、政策、同行业、相关企业的先进经验等。
在工地,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原则上每个工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培训。
第二十四条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法规、规定、文件以及产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等,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国内外先进企业安全质量管理的经验和方法,国内外先进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五条培训时间: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四小时,必要时可安排人员到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学习培训。
第二十六条经营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标书与合同编制及要求、合同评审原则及方法、谈判技巧与注意事项、产品的规格型号及使用范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关内容,经营管理规定、经营方面专业知识和工程合同知识(包括工程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管理等)。同时组织经营人员相互交流经营方面的经验,反馈用户提供的信息,同类工程产品市场行情,工程价格等。
第二十七条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第二十八条采购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所用原材料的种类,质量标准及对原材料包装的要求、原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管理的有关内容、交流原材料采购的经验,反馈原材料生产厂家有关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培训时间: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第三十条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桩基新技术、测量、仪器设备的运用,工程管理和工艺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研讨生产工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第三十一条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二小时以上。
第三十二条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操作方法,设备管理和安全、卫生管理,能源管理的有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二小时以上。
第三十四条生产工人培训:生产工人和操作工人采用平时业务学习和每月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培训内容包括除了公共课程以外,还应结合本岗位工作,重点培训桩机操作基础知识和管桩生产工艺基础知识、企业的各种规定和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设备的操作规定制度,设备的操作方法及维护保养、安全生产和环保卫生知识,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全面质量管理等有关内容。
第三十五条培训时间:平时业务学习每周一次,每次一小时以上。集中培训由行政部制订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时间,也可安排各部门自己培训或参观学习。培训期间要严格考勤,其结果存入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