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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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第一篇】
(一)局党组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组书记决定召开。会议人员由局党组成员组成,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每次参加人员须过半数,依据会议的内容可请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时间安排。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决议;
(2)研究全市审计工作的长期发展规划;
(3)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
(4)讨论决定局内设机构设置和人事工作,决定任免、奖惩干部;
(5)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定机关党总支工作任务;
(6)召开民主生活会;
(7)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研究其他需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4、组织安排
(1)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并通过,方可形成决定;
(2)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会前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
(3)人事教育科负责会务工作;
(4)党组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后,签发至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5)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
(6)会议记录定期立卷存档。
(二)局长办公会议(业务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由局领导、办公室、综合科、财政科组成。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时间安排。局长办公会议每周一上午8:30分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因故可以临时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省审计厅、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会议精神的措施和实施方案;
(3)审定审计工作安排、重要请示、报告和领导讲话稿,以及全局重要工作部署;
(4)讨论和审议有关审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审计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讨论研究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有关事项;
(7)讨论决定各科室的业务分工;
(8)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组织安排
(1)科、室、局上会议题应准备会议材料,并将电子版于周五上午下班前送局办公室。
(2)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局长或会议主持人审定,并送计算机审计科进行投影准备。
(3)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审定签发。会议纪要发各相关部门落实。
(4)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
(5)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5、将业务会议并入局长办公会议。审计业务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包括局领导、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综合科复核人员、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
(三)局务会议(县区审计局局长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其他局领导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县区审计局长、
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
2、时间安排。局务会议一般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及下一个时期的审计工作重点;通报有关全市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
(4)县区审计局、科室局主要负责人总结交流工作;
(5)讨论和审议有关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6)需要由局务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4、组织安排
(1)局务会议议程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2)需要印发会议讨论的材料由有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前送综合科。
(3)会务工作由综合科负责,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并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
(4)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四)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1、专题工作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专题工作。
2、专题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召集并确定议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牵头科室负责人组织。
3、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由牵头科室整理,送会议召集人签发,并以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
(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中心组学习由局领导、综合部门负责人参加。
2、时间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一般每月15日左右举行。
3、会议主要内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学习现代科技、管理科学知识和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
4、组织安排
(1)局人事科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的会务工作;
(2)拟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3)准备每期的学习内容、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
(4)认真做好会议的总结及其它具体工作。
(六)职工集体学习制度
1、参加人员。局在职全体工作人员。
2、时间安排。周五上午8:30在局九楼会议室。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计重点工作;
(4)通报有关全市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
(七)淮南市审计局业务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化解审计风险,推动审计机
关效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审
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机关对审计项目实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未经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决定的,机关各科室一律不得作出审计报告。审计业务会议根据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原则分为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和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是指对重要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及其他特定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专门会议。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是指除对重要审计项目外的其他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专门会议。
第三条 审计业务会议根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议定审定事项,并形成书面材料和会议纪要。
第四条 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重要审计项目主要指:
(一)署定、省定或市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
参加的审计项目;
(二)需要对外公告的审计项目;
(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审计项目;
(四)审计查处违法违纪金额100万元以上或拟作出收缴违法违纪金额5万元以上或审
计查处问题复杂、情节恶劣的审计项目;
(五)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对审计报告中的有关问题存在较大分歧的审计项目;
(六)审计查处涉及追究个人经济、行政或刑事责任事项的审计项目;
(七)其他需要提交审定的审计项目;
第五条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由分管副局长提议,经局长或其指定的副局长同意并主持召开。
第六条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局长、分管副局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或主审)、综合法规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七条 除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审计项目及审计事项以外的审计项目,应当经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八条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由分管副局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九条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分管副局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或主审)、综合法规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十条 提交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查明问题及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者的意见、审计组意见、业务科室意见和综合法规复核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组所在部门或主办部门负责办理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根据经会议主持人审签的会议决议编写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将业务会议纪要形成书面材料2日内印送至局各位领导及有关科室,并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业务会议讨论的书面材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xx年4月22日起施行。
(八)会议纪律及有关规定
1、局领导不能参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须向局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
2、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会议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
4、会议期间应关闭手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关机的,应把响铃声设置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
5、会议地点,除局在职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外,以上各类会议的会场均设在局五楼会议室。
6、会议形成的各项决定,由会议确定的部门,按规定的时间,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作好配合工作,不得推委扯皮,拖延不办。
7、会议内容未公布之前,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散布会议内容。如有违反会议规定的,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公司关于印发公司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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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2月30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公司的办公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会议制度〉的通知》(中油办字〔20xx〕672号)精神,对公司会议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调整,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现将修订后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对相关会议制度作相应调整。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
一、公司领导工作例会
(一)领导工作例会由公司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一般于每周一上午召开。
(二)领导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各分管领导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任务;公司主要领导通报重要事项,确定议定事项。
(三)领导工作例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领导工作例会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经理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签发。
二、公司经理办公会议
(一)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由经理根据需要决定召开。
(二)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或由机关各部门提出建议,经理确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三)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任务是:
1.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和决策精神,落实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
2. 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审批重大投资项目、资产重组和对外合作项目;
3. 审议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内部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 审议公司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资制度;
5. 研究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6. 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7. 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8. 审议通过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9. 讨论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10.经理认为应研究审议的其他问题。
(四)经理办公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根据会议议题,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五)经理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形成《经理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由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签发。
(六)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会前要送达与会同志阅研。经理办公会议的材料、记录、纪要均为公司涉密文档,应妥善保存,并于下一年度的三月底前归档。查阅会议材料、记录、纪要须经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公司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
(一)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由经理主持,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召开。
(二)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主要任务是:研究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建设项目和投资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成本控制情况,主营业务、兼营业务生产运行和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办公室通报》,由经理签发。
四、公司专业办公会议
公司专业办公会议是公司领导成员依据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经理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
专业办公会议由公司副经理、总会计师、经理助理、副总师召集和主持,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经理办公室配合。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业办公会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起草,经理办公室负责审核,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
五、公司年度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元月中下旬召开。根据需要在每年7月中下旬召开公司领导干部会议。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通报公司重大事项。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年度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公司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干部会议参加人员范围视会议内容决定。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领导干部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经理办公室负责。
六、专业(业务)工作会议
拟于下一年度召开的涉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相关专业(业务)工作会议,有关部门要于本年度12月上旬以前编报会议计划,报经理办公室综合平衡。特殊情况需要在计划外安排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理办公室审核,公司经理批准。
以公司名义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一般不得邀请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确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专业工作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
机关各部门召开的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业务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并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业务会议,参加人员为各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一般不邀请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七、其他会议制度
公司其他会议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制生产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条:公司执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召集。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会议,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部全体人员,公司各部室相关人员,项目经理,项目部安全员及各班组长。
第二条:公司每月30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和加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施工工程特点为,发现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事故时,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形式采取灵活分析,可召开现场会、临时安全会等,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抓好落实,做到施工生产绝对安全。
第四条:公司每年在12月份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
第五条: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查找不足,落实整改。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睅,可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第七条: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牵头每天利用班前班后时间召开安全会议,讲解安全操作规程,重点防范部位,使全体施工人达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明白,施工操作中时时注意。
第八条:公司项目部、班组所召开的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必须做好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年终或该施工项目完成存入安全技术资料。
第九条:所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要证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整改落实措施方法,责任落实到人,监督人员,解除和消除隐患详细情况等。
会议制度【第三篇】
一、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 生产班组必须坚持开好班前后安全会,即班前布置安全生产,班后要总结安全生产,并使之形成制度性
三、 各车间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各部门、车间领导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当月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分析工伤事故案例等。
五、 根据需要,公司、车间、班组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六、 各级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必须形成纪要或决议并上报。
七、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必须层层落实,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
会议制度【第四篇】
总 则
第一条 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实现本士咨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 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 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二条 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1) 遁序渐进原则;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 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四条 集团以为推进中国连锁企业发展已任,力图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连锁经营研究、培训、咨询顾问集团,为各参见《集团发展战略及五年规划》。
第五条 深圳咨询公司是集团总部核心业务单元,独立核算,自负营亏;围绕集团三年规划目标,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专业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咨询公司发展规划和未来组织结构过渡方案》。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咨询业是一个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业务、咨询、研究员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详规参见《员工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 针对咨询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八条 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顾问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
创始合伙人
第九条 接受本合伙人制度,维补足《创始合伙人协议书》,20__年9月前出资并成为注册的股东,称之为创始合伙人,创始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按协议出资;
2) 参与运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内不得离职和退股;
3) 按本制度第八条出让预留股份;
4) 公司亏损或业务需要时优先同比注资,补足运营所需资金;
内部合伙人
第十条 内部合伙人指认同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之责任,公司不接受纯投资者为合伙人。
第3章
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 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第十一条 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 职级T3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 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