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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卫生标准【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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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职工宿舍管理制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职工宿舍管理制度。自工人入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劳务公司承担费用和责任。

三、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烧开水等大功率用电器,宿舍限载500W,超过500W配电箱过载保护自动跳闸。如有发生过载用电每次罚款50元。严禁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五、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

七、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八、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九、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十、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被褥,衣物、洗刷用品叠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条【第二篇】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凡属公司员工交通不便或家不在本城镇辖区内员工可向后勤科申请入住,所需生活用品均自行配带。

2、公司特聘企业顾问、特批高、中(级)管理人员可入住综合宿舍。

3、夫妻两人均为公司正式员工且交通不便者,可申请入住夫妻间(不得携带子女入住)。

4、家住本城镇辖区内的员工可统一安排入住临时宿舍(仅只夏季午休及冬季雨雪天气申请)。

第三条要求住宿的员工,需向行政部后勤科提交住宿申请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经批准后方可入住,由后勤科统一安排房间,领取宿舍钥匙。如有异议者,需提出适当理由,可酌情调整。

第四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电线及安装接插线板。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如酒精、电磁炉、火药、易燃易爆等物品)。

4、个人棉被起床后须铺叠平整。

5、烟灰、烟蒂、废弃纸张、报纸等不得丢弃地上,每天保持地面清洁干净。

6、换洗衣物、生活等物品不得乱丢乱放,衣物、鞋、袜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电脑、收音机等设备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再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内不得留宿亲朋好友(总经理特批者除外),如有外人拜访应向宿管员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宿舍作息时间规定,早晨6:00准时开门,夜间23:00准时关闭,迟于23点或夜间不回者,应预先告知宿管人员报备。如无特殊情况,宿管人员不得随意开、关门襟。

12、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清洁卫生由住宿人轮流打扫。

15、不得浪费水电,出门随手关好电源及门窗。

16、不得于床上抽烟。

17、不得在宿舍内有聚餐、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或其他不良行为。

18、员工在其工作时间内,不得留守宿舍(病事假人员除外)。

19、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给予20元/次的处罚。

20、后勤科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卫生检查。如发现杂乱不堪,给予该室通报批评及处罚当值人员、寝室长10元/人。第五条宿舍设立管理员一名,其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的登记,宿舍过道卫生、垃圾的清理;

2、保证宿舍公共水、电的及时供应及日常卫生、安全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宿舍公共水、电门窗等物品的简单修缮,夜间宿舍人员安全的防范及其他突发事件的联络事项;

4、负责宿舍钥匙的管理;

5、负责对宿舍的管理和监督,如有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通知后勤科: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擅自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应,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5)宿舍出现安全隐患时;

(6)接受迁出员工的宿舍出入证并检查该员工宿舍卫生安全及物品。

第六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调换宿舍,如有合理的原因需更换宿舍时,可向后勤科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调换。

第七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一部分或全部转借(租)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八条公司或其他上级部门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九条公司宿舍配备的有关公共物品(如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橱柜、书桌、凳子及清洁打扫用具等)都标有编号且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应珍惜、爱护、仔细使用。

1、如有致使物品丢失或恶意破坏财物者,应按实际价格赔偿;如没有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员平均分摊费用;

2、如有损坏的物品,无论是否已达使用年限,首次维修或更换费用均由公司承担,若更换后使用超过15天而未达使用年限的,再次发生维修或更换现象,则由损坏责任人或寝室人员公共承担(费用按实际费用的80%承担);

第十条宿舍用电、用水规定

1、每间宿舍均安装一台电表仪、水表仪,按月配送足够的用电、用水量;

2、如宿舍用电、用水超出公司规定的量,须由宿舍入住人员平均共同承担;

3、宿管员按月统计每间用电、用水量;

4、所统计的量由后勤主管汇总、审核,交与财务部,在月薪中扣除。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行政部议处,立即取消本次其住宿权利并且连续3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入住:

1、不服从宿管员的监管和指挥者。

2、不听劝告在屡次宿舍赌博(打麻将、打牌、推牌九等)、打架斗殴及酗酒达3次者。

3、蓄意破坏公共物品或设施达3次以上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5、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6、有偷窃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者。

第十二条员工迁出宿舍规定

1、对辞职的员工(包括自动离职、辞退、免职、退休等),需向后勤科提交经领导审批后的辞职(退)申请表、宿舍钥匙及其他申领物品。

2、由后勤科人员向宿管人员了解该员入住情况,无异议后,开具宿舍(出入)证,并告知该员工应于辞职日2日内(如有特殊原因,可其基础上再延期2天)迁离宿舍,不得无故拖延或要求搬运费用或其他补偿。

3、迁出员工应将宿舍(出入)证交于宿管员,在其带领下,搬运自有用品,无宿舍(出入)证的,宿管员一律不允许其搬运物品。

4、迁出员工所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带的物品应先经宿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经公司批准后,开始执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职工进入工地后,必须先到你所去的项目部报到,安全培训;然后由项目部负责人出具证明,写明户籍、年龄、性别、工种到生活区安排宿舍。

二、不管是管理人员或是职工进入工地后,一律统一安排宿舍、不得乱住,如发现有人撬开门锁后住进宿舍,视为小偷;立即送保安部处理。

三、宿舍内禁止用电做饭、烧水;禁止用煤气炉做饭、酒精炉,不准用电热毯;如查住

罚款200元,大家要有消防意识,防火意识,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四、宿舍内的门、窗玻璃、门挂、开门等设施要爱护,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的,按价赔偿,职工离开宿舍,结账时,从工资中扣除。

五、一定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干净、整齐。

六、住楼上的职工不准从上面往下倒脏水,避免发生矛盾,不听劝阴者,罚款50元。

七、职工宿舍内的财物,自己一定要保管好如发现有人偷别人的财物,扭送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八、职工离开宿舍不住时,必须通知宿舍管理人员核实情况,方可结账。

九、大家走到一起工作,要搞好团结、讲文明、讲礼貌、不准打架斗殴,不听劝阻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宿舍内禁止赌博,不准搞非法活动,不准在生活区内随便大、小便。

十一、以上所订的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希望各位职工遵照执行。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安全,规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住宿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求同存异,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第二条为保证宿舍安全与卫生,规定如下内容: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公共设施、水电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医院配备其它公共资源。特别是在使用空调时要有节约意识,不得浪费。

(三)宿舍内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整洁。医院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妨碍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吵架等不正当行为。凡出现上述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100元,两次罚款500元。

(六)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八)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第三条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第五条宿舍内配备设施(如空调、桌子、椅子、门窗、床铺等)医院以完好状态交与住宿人员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情况,酌情由使用者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第六条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来访,必须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第七条1-2楼之间防盗门早晨与晚间开锁门由二、三楼人员负责安排。特殊情况可由值班人员临时开启。

第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医院特安排专人对宿舍进行管理,住宿人员需服从管理。

第九条住宿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医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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