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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稿(样稿)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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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稿【第一篇】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近日在京主持召开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战略部署,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中央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了研究。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在全党全社会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认为,作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需要着眼关于民生改善和党建科学化的要求,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此,一方面需要把握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价值目标和现实挑战;另一方面是形成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科学路径。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价值期待和现实挑战

如何看待开放条件下社会发展中的群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群众概念凸显了权力运行的服务逻辑,以及人民主体地位的价值预设。现代社会主体呈现利益与价值多元化、诉求复杂化特征。多元阶层对党的领导和政策过程提出了差异性的要求,并构成党领导社会新的实践逻辑。因此,如何用中国梦凝聚改革共识,夯实发展动力成为新时期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命题。

如何看待变迁环境中深刻变化的党情。一是党的运行形态和任务发生变化,包括党的历史地位、执政理念、党的中心工作,党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党的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方法发生的深刻变化;也包括党的组织结构的深刻变化带来党的基层组织功能转型新要求。二是社会价值多元的环境里如何通过教育形成一维价值导向,并使其成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是群众路线教育需要解决的又一基本问题。三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的群体性事件日益指向党和政府的情况下,如何坚持权力配置资源的科学性,确保权力运行符合人民期待,如何实现党的发展目标成为此次教育活动需要着力解决的基本问题。

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核心价值和基本目标。实践表明,党群关系的破坏其一源自作风上的漂浮、脱离群众和尸位素餐,其二源自权力谋私、资源配置不公,其三源自人民主体地位缺乏载体和制度保障。上述原因导致党的政治资源耗损。由此,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其实践绩效必然与下述三个基本问题相关:一是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包括全体党员合法利益在内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规范和约束权力,落实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即党的教育活动的绩效,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取决于干部权力运行的科学性和规范化。三是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落实在完善的党规党法上,即确立的制度权威既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要鼓励人民群众监督权力,参与发展。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需要围绕落实宗旨,改进作风,约束权力,在服务人民当家作主和推动科学发展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培育政党认同。即活动开展要为党的宗旨落实和为民务实清廉价值要求的实现提供载体和制度安排。活动的效果要落在学以致用、实干兴邦上。为此,当前需要解决好以下基本问题:(1)党的各级组织如何代表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如何夯实党的群众基础;(3)党组织如何加强包括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在内的自身建设;(4)如何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

如何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要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现落实党的宗旨、推动科学发展、完善制度建设目标,首先是形成科学的能够把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落在实处的价值标准;其次是梳理教育过程的环境要素,形成推动教育活动持续深入的动力机制;第三是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完善干部权力运行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权力运行符合党的宗旨和人民期待。

在教育活动中认真解决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当前我国发展所处的内外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传统群众工作的路径依赖显然不能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当前亟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改变封闭状态下计划经济模式和一元化领导的实践逻辑,创新党的群众工作的理念、机制、方式方法。同时要看到,中国共产党在90多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积极探索群众工作开展的规律,积累了群众工作丰富的经验。忽视和放弃这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极有可能导致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缺乏实效。值得注意的是,教育活动要立足政治体制改革的科学实践,结合党在推进改革开放,推进党建科学化过程中建立的一系列制度体系,继承优良传统,加强组织文化建设,使制度建设更加定型更加成熟。

强调各级组织在群众路线教育中的群众利益实现和价值引导功能。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建设与实践表明:党的事业能够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将党的群众工作与人民群众具体的现实利益的实现相联系。恩格斯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让自己出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中倡导的价值观、作风建设的成果、干部考核评价的具体指标,最终要变成党凝聚社会力量实现发展目标的先进文化,同时也变成社会衡量党的执政能力的尺度。随着国家财富的积累,今天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既需要继续倡导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形成评价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干部政绩评价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也亟需通过有效的机制来保障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保障权力运行不但不能够侵害群众利益,还要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具体的现实问题。

重视信息技术的使用和工作方法的改进。现代社会是个媒介社会。因此亟需将先进的信息技术用于活动的开展,搭建党群沟通、党群互动的有效平台。但要看到,信息技术在有效支撑社会管理,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拥有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条件的同时,也极易造成领导干部与群众的物理隔绝。许多党员误以为点击鼠标就是深入调查、掌握民意,而不知道在依靠技术实现全覆盖的管理和全方位的沟通的同时,干部也失去了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机会,难以实现通过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来增强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和依赖。当前,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使得社会组织功能分化。在政府职能转型中,各级政府一方面将部分权力返还给市场和社会,另一方面通过购买服务来避免政府权力无限介入社会生活。近年来一些地方党组织在推进工作中,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党组织”无力或者无暇”做好的工作转包给社会组织完成,以此增强党组织的”工作绩效”。这一做法从根本上背离了政党存在的基本价值。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只有深入到群众之中去化解矛盾,排忧解难,问需于民,才能够增进感情,密切关系;才能够成为群众信赖和追随的先进的政治力量。

用制度保障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当前,党需要避免简单依靠群众运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转而依靠完善的制度体系来保障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落到实处。我们所讲的制度包括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即群众路线教育要能够强化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还包括了基本制度,即教育过程要能够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党的干部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等一系列以党章为根本大法的制度体系;同时也包括了党委会及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工作制度,包括落实教育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制、信息公开制度、目标公示制度和整改结果的群众评议制度。这些制度体系的有效运行能够确保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的绩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活动中形成的公开制度、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责任落实制度在运行中的标准体系一旦为社会掌握,就必然要成为社会考量和评价各级干部工作绩效的基本标准,成为体现人民主体地位的党群沟通平台。

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注重群众参与的有效性。我们说,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本质在于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凝聚力量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由此,实现群众路线教育中的开门搞活动,需要提供社会制度化参与教育活动的平台,即要通过程序设计保障人民群众在制度框架内有效参与到活动中。为此,首先,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和意见收集,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和党群关系的焦点问题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其次,通过教育活动将群众输入的信息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具体整改措施和制度安排,并将实践证明是科学的制度与政策输送给群众,实现对群众的引导。第三,所有的政策制定与制度安排,在教育活动告一段落后,可以通过类似”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的形式,让上级组织、服务对象、媒体代表等群众进一步评议,以此实现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的互动。

因此,理想的教育活动效果,在宏观层面内蕴着法治框架内人民主体地位、党的领导的加强与改善。在中观层面形成权力配置资源和党群沟通互动的科学机制。在微观层面创新群众工作的方法措施,形成化解矛盾推进发展的党群同心圆。同时要看到,寄望通过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解决所有社会问题,并以此作为评价群众路线教育实效性的标准,非但不科学,也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领导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稿【第二篇】

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讲话稿“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讲话稿。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古代封建士大夫尚有如此忧民的朴素情怀,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甘当人民公仆。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不僭越,守规矩,从里里外外规范权力运行,让领导干部掌权不迷失,方能顺民众之所愿,应民心之所盼,以过硬作风,担改革重担,增进人民福祉。

领导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稿【第三篇】

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新航标,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要遵循。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

刚才,听了××同志的发言,很受启发、很受触动。下面,我结合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实际,围绕研讨主题,谈一下我的体会。 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新航标,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要遵循。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权力。对大家来说,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实在如何对待权力、怎样行使权力上。

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现实当中,有的人一旦当了官,手里有了权,就昏昏然、飘飘然,搞不清“我是谁”,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忘乎所以、为所欲为,结果导致身败名裂。当前,我县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仍有极少数干部存在依法不严、用权任性的问题。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少数党员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就是在权力观上出了问题,“私欲”看“重”了,“脑子”想“歪”了,“屁股”坐“反”了,“权力”用“错”了,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工具,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身陷囹圄,而且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伤害。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诫我们,权力是柄双刃剑,善用则利国利民,滥用则害人害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我们,一定要严把权力关口,正确对待权力,始终敬畏权力,依法用权、谨慎用权、阳光用权。

一要依法用权,不能滥用权力。

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不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自觉抵制“七个有之”。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造福人民。

二要谨慎用权,不能公权私用。

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存有“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牢牢谨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任何任性用权、以权谋私都等同于违法犯罪。要存有“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一任,奋发有为,百姓称颂。要存有“慎权慎行”的敬畏之心,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和公仆情怀,始终牢记人民政府为人民,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严守党纪国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要阳光用权,不能乱用权力。

“监督就是最大的爱护”。信任代替不了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级党员干部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规范权力运行,并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政府不能越俎代庖,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要养成“愿意监督、适应监督、喜欢监督”的习惯,严用权,慎用权,严格依法循规地行使权力,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监督。特别是要时刻做好面对公众审视的心理准备,千万不能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人”、“阴阳人”。要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坚决防止乱作为、滥作为,防止利用权力设租、寻租。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领导干部要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以上发言,如有不妥,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领导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稿【第四篇】

“严以用权”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基本准则、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个人修养的毕生追求,为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中,“严以用权”就是要求干部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权力是把双刃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团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权力是一泓激流的水,“掘”之不疏会招致灭顶之灾。这是从一些党员干部由于用权不慎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中得出的沉痛教训。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我认为至少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相反,如果在权力行使问题上搞小集团主义、特权主义,甚至将权力视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而且会滑向腐败的深渊。

二要把权力当成负担。苏联解体不久,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就说过一句话,他说权力应该成为一种负担,当权力是负担的时候,政权就稳如泰山了,权力一旦变成乐趣,一切就完了。这个话如果不是因为苏联解体苏联共产党丢掉政权,雷日克夫是说不出来的。国家解体了,丢掉政权了,他就体会出来了。权力成为负担,就是我们的各级领导、掌权者要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为人民工作,生怕我们的工作出毛病、人民的利益受损失,这样我们党才能稳如泰山。如果把权力当做乐趣,拿着权力吃喝玩乐,甚至贪污腐败,那一切就差不多了。雷日科夫的话可谓入木三分,对于我们有着很强的警示意义。

三要依规用权。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赞誉和尊重;用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正是因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依规用权,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体现出人生的价值。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要时时刻刻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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