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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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1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学生本人填写) 姓名 院校
院系班级 学历 入学时间 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
邮编
入学前户籍所在 县(市、区)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补偿代偿类别(学生本人填写)
✔ 学费补偿 □ 性别
政治面貌
隶属关系 所学专业
出生年月 □中央
□地方 学号 年级
学制
公民身份号码
本人其他联系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学生本人填写)
应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学费减免金额(元)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学生向经办银行或经办地县级资助机构确认后填写)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还款账户账号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还款账户账号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学生本人填写):存入银行 开户银行名称:
存 入 银 行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人户名: 开户银行地区: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邮 局 汇 款 收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有关内容,并承诺 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 ※※※※※以下由学校和征兵部门填写※※※※※※
年 月 日
高校审核情况
经审查, 同学应缴纳学费 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元,实际缴纳学费
年
元,实 日 学校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月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同意补偿学费 元。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 部门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同意代偿国家助学贷 款本金 元,利息 元(利息起止时间: )。 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签字: 。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高校复核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说明: 。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学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年**月**日
****年**月**日
上面内容就是一秘为您整理出来的5篇《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能够帮助到您,是一秘最开心的事情。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
希望有用!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注:*此处金额为申请人最后学历相应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学费金额和贷款金额。
填写说明:
1、 所有表格电子输入后打印,若手写请保证字迹准确、清晰; 2. 就业单位相关信息与三方协议保持一致; 3. 签约年限用大写数字;
4、 实际缴纳学费栏填写本人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等,若有转专业情况,请分别累加,若有减免学费情况,那么该栏填写减免过后实际缴纳学费金额。欠费学生填写实际交纳的学费总额。
5、 贷款金额栏填写本人在校期间贷款总金额,要与贷款合同金额一致;
6、 申请代偿金额中,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例如,某同学学费为5500元/年,此同学大二才开始贷款6000元/年,那么他的申请代偿金额可选方式为:(1)学费补偿22000元(5500元*4)(2)贷款代偿18000元(6000元*3),同学可根据就高原则选其一。
7、 申请代偿金额为申请人最后学历相应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学费金额和贷款金额。例如:研究生毕业时只可以申请代偿研究生期间的贷款或学费,在本科时期申请的助学贷款则不在代偿范围。 8. 打印时,第二页无需打印,仅交第一页。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3
学生申请表填表说明
1、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其他。
2、毕业时间:填写实际毕业的年份和月份,格式:2014-06。
3、就业单位名称: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名称。
4、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地址,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尽可能落实到乡镇一级;在新疆建设兵团农牧团场就业的,应尽量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连(队);海上石油平台应在备注栏填写平台名称;远洋航海需在备注栏填写船名;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备注栏补充说明。
申请材料中涉及毕业生就业单位名称及就业单位地址的信息请填写详细,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与实际工作地点不一致的,请在表末“备注”一栏中注明,格式为“…(实际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5、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学生按学费标准已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总额(含利用银行贷款缴纳学费的部分),但不包括书本费、住宿费等杂费及补考、留级等产生的额外费用。实际缴纳金额通常等于应缴纳金额,但学生已享受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应予以扣除。(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学费金额,不含本科期间)
6、贷款本金金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不区分贷款具体用途,申请时请备注区分写清楚)。(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贷款本金,不含本科期间)
7、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历(制)、学费和贷款基本信息核算申请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规定,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其他事项:
①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贷款的毕业生,“贷款本息金额”一栏填0;
②“实际缴纳学费金额”一栏的金额必须与“财务部门意见”一栏中财务老师写的金额一致;
③学生获得代偿资格后,所批代偿金分三次发放,每年发放一笔。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会在每年五、六月份进行一次学生的在职在岗确认,以审核该生是否继续享有代偿资格。学生在收到代偿金之后,需向学校提交代偿金签收回执。在代偿金陆续发放的三年期间,如遇本人手机号码、工作岗位、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电话变更、调任或离职等情况,必须及时告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以免影响后续代偿金的发放。
学院申请汇总表填表说明
1、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其他。
2、民族:选填汉族、藏族、回族等。
3、毕业时间:填写实际毕业的年份和月份,格式:2014-06。
4、学历及学制:填写取得的“最后学历”及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格式:专科3年、本科4年、本科5年、硕士2年、硕士年、硕士3年、博士3年等。
5、就业单位名称: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名称。
6、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地址,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尽可能落实到乡镇一级;在新疆建设兵团农牧团场就业的,应尽量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连(队);海上石油平台应在备注栏填写平台名称;远洋航海需在备注栏填写船名;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备注栏补充说明。
7、应缴纳学费金额:学生完成“最后学历”应缴纳的学费总额,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学费标准核定。(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学费金额,不含本科期间)
8、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学生按学费标准已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总额(含利用银行贷款缴纳学费的部分),但不包括书本费、住宿费等杂费及补考、留级等产生的额外费用。实际缴纳金额通常等于应缴纳金额,但学生已享受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9、贷款本金金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不区分贷款具体用途)。(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贷款本金,不含本科期间)
10、贷款起止时间: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起止时间,格式:。
11、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历(制)、学费和贷款基本信息核算申请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规定,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2、其他事项:
①应缴纳学费金额、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贷款本金金额和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四栏应统一填写格式:“货币符号¥,小数位数0”,并累加求和“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一栏总值; ②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贷款的毕业生,“学费补偿汇总表”中贷款基本信息四栏无需填写;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但选择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应汇总至“学费补偿汇总表”,并如实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四栏;
③注意市辖区与县(县级市),街道(社区)与乡、镇的区别,具体甄别可参考维基百科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划网(http:///)。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及要求4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填写说明及要求
1、此表是由“全国征兵网”,邮件标题为:学费补偿表:学院名称+姓名。然后再将打印的申请表交给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按学校要求的时间统一上报。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4年5月
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说明5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填写环境要求
1、启用宏。在Excel 2003中,在菜单目录:工具→宏→安全性下,将安全级别设臵为低,设臵完成后重新打开该表单即可。在Excel2007中,点击左上角的Office标志,再点击菜单右下角的“Excel选项”→“信任中心”→“信任中心设臵”→“宏设臵”→“启用所有宏”,设臵完成后重新打开该表单即可。
2、不要改动该表单的任何格式,否则将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二、填写注意事项
1、当年参加高考的高中生须接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才能填写此表。
2、标红色“*”的空格为必填项。借款学生应认真填写,填写错误可能导致无法成功获得贷款。
3、表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区/县”应填写学生进入大学就读前户籍所在地相应地址。
4、表头部分“申请类型”,当年参加高考的高中生应选择“新生申请”,已经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应选择“在校生申请”。
5、借款人基本信息中“户籍所在地”应填写借款人现在的户籍所在地。入学时户口已经迁出本县的借款人应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明,以证明入学前户籍在本县。
6、借款人基本信息中“现详细住址”应填写学生现在的家庭详细地址。
7、借款人基本信息中“家庭电话”为必填项,若没有家庭电话,可以填写村委会电话;若为在校生申请,“宿舍电话”也为必填项,若没有宿舍电话,可以填写所在院(系)办公室电话,以保证能及时联系到借款人。
8、共同借款人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如下顺序选择: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近亲属。共同借款人信息必须填写完整、真实、有效,其中“与借款人的关系”若无法从户口本上得到证明,请到村委会/派出所开具亲属证明。
9、就学信息中的“高校名称”必须要填写全称。部分高校近期变更了名称,但系统没有
10、就学信息中的“年级”,新生申请应选择“1”,在校生申请应选择申请贷款学年的年级,如2007秋季入学的学生申请2009至2010学年助学贷款,则年级应选择“3”。
11、就学信息中的“学校类别”和“所属省份”若不清楚,请查询该表单的第2张表格“高校信息参照表”。其中,我省的两所院校已经由省属改为市属,请这两所院校的学生填写时注意。
12、申请贷款情况中的“申请贷款金额(元)”,新生申请应不高于《录取通知书》中载明的学费和住宿费合计,在校生申请应不高于学生欠缴学费与住宿费的总和。若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高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待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后,带到就读高校,由学校负责填写)中的学生欠缴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将被视作无效合同。“申请贷款金额(元)”应为整数,如“4255”。
13、申请贷款情况中的“申请期限(年)”最短为7年,最长为14年,贷款期限的上限=学制-年级+1+10,学生可以在7年至上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4、申请贷款情况中的“高校要求报到日期”,新生申请应填写《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日期,在校生申请应填写贷款学年的开学日期。
15、资格审查情况中的 “经办人”可在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必须为公章)后,由借款人录入该表。
16、其他填写注意事项请参阅该表底部的“说明”部分。
17、借款人完成申请表中各项目的录入后,点击左上角的红色“保存”按钮对此申请表的所有录入信息进行保存。此时工具将自动执行校验功能,判断借款人是否完成所有必填项的录入。如果发现有必填项尚未完成,工具将弹出提示框,并自动指向第一个未完成的必填项对应的指定区域,提醒借款人完成录入。点击弹出框的确认按钮(若使用英文版的Excel 2003则显示的是OK按钮)后完成补充录入,再点击左上角的红色保存按钮,对此申请表的所有录入信息进行保存。若无报错的弹出框弹出,则此申请表录入完成。
三、表单打印与发送
1、填写完整无误后打印2份,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并签字(注意签字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且保证字迹清楚,无涂改痕迹,否则视为无效)。盖完章后,请在电子表单中对应的栏填写经办人姓名。
2、新生和首次申请生源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请把打印出的纸质表单和填写完整的电子表单(可用移动存储设备或电子邮件)一并提交给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非首次申请生源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可只提供打印的纸质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