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简短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简短版【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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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工作计划【第一篇】
随着城市是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儿女对于家中老人的养护问题也是越来越担心。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对的产生为现代的子女解决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计划,是为了现在更多的老年人可以安度晚年而建立的计划安排。居家养老服务首先是要建立居家养老中心,形成居家养老长效机制。
1、巩固个社区服务站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此为基点扩大影响,加强宣传,让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辐射整个辖区。把社区服务中心为中心站点,利用其自身资源优势统筹计划安排,连接起社区服务站点,构造出覆盖整个辖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2、起初改造社区服务中心院内,将其改建成一个综合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乐在其中”。计划在此基础上能够逐步扩大居家养老固定服务中心规模。完善整个服务工作体系,提升软实力,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实做细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坚持以政策为标准,明确服务范围;以需求为依据,指定服务项目;以质量为保证,确定服务单位;以满意为目标,规范服务制度的原则,根据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
3、家养老服务计划是我国现在十分重视的新新计划,根据上级民政局关于居家养老工作扩面的要求,在辖区进行统计,对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建立个人档案,并分成完全符合条件、部分符合条件、即将符合条件等几类。
4、过深入调研,收集服务对象的生活需求,根据市场上相关的服务、收费情况,结合实际、认真研讨,制定最为完整、详细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制作服务菜单,以方便老人们查阅选定。
5、收集辖区与服务相关的店铺信息,惊醒考察测评,结合服务对象分布情况,选取诚信可靠、服务质量好的,单位合作,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初步方案为每类至少两家单位,引入适当的竞争,并继续考察,实行轮岗制度,以保证服务安全及不断提升质量。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第二篇】
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关爱老年弱势群体,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原则,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鼓楼区金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开展工作,我们社区今年主要做以下几项:
(一)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工作,使社区居民更了解这种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养老服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服务实体、以老年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照料网络,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老人能获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关爱和慰藉。
(三)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老模范等五类服务对象,视不同情况给予更为积极和加倍的照顾和服务。
(四)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积极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为实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突出生活照料网络的覆盖和完善,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各种生活上的服务。
(六)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老人健康体检活动。定期上门走访,为老人测血压,测血糖,免费按摩,免费保健,积极开展老年人保健宣传。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带去精神上的享受,进一步丰富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
在上级各部门的支持下,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在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居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立足实际,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站平台,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跃上新台阶。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满足我市孤寡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琼民通〔20xx〕1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概念和意义
社区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公共服务形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兼容了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功能的互补互动作用,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在适度发展机构养老的同时,着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仅是当前老龄工作的重点,也是社区建设与发展的重点。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增长,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特别是改善老年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努力实现老有所养。
二、服务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待遇有别、突出重点、适当普惠”的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困难程度和现实养老服务需求,经指定部门评估后,确定个人补贴对象。
(一)服务对象及服务时长
1、具有东方市户籍且常住的老年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每月20小时的购买服务:
(1)60周岁以上的城乡特困老年人;
(2)7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独居、空巢、失独家庭、无法定赡养人的特殊家庭老年人。
2、具有东方市户籍且常住的老年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每月10小时的购买服务:
(1)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孤寡老人、无法定赡养人(含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特殊家庭老年人;
(2)80周岁以上生活能力弱的高龄孤寡老年人;
(3)60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市级以上“孤老”劳动模范和优抚对象等困难老年人。
(二)服务项目
日常服务: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健康关注、精神娱乐、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其他代办事项和临终关怀等方面的无偿、低偿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买菜做饭、清洗衣被、打扫居室、陪同就医、康复治疗、理发洗浴、聊天交流及读书读报等。
(三)服务方式
采用上门入户服务方式。
三、服务费用补贴标准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琼民通〔20xx〕18号)精神,可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小时计费标准。鉴于近年来物价上涨较快,我市同城家政服务小时收费高达30-40元/小时,为保障养老护理员的工资水平,调动养老护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将现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小时计费标准15元/小时调整至25元/小时,以适应形势发展,保护养老服务企业和养老护理员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对象确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受委托的亲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填写《东方市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申请表》。申请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低生活保障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2寸免冠照片。
(二)村(居)委会初审:村(居)委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组织村(居)委会评议,将经评议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符合标准的签署初审意见,报乡镇政府审核。
(三)乡镇政府(含华侨经济区,下同)审核:乡镇政府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审,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
(四)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收到乡镇政府审核材料后进行核准,对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批并备案。
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资金来源
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是政府对补贴对象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补贴。居家养老所需资金由政府负担,并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
(二)补贴标准
无偿服务的对象每人每月享受20个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享受10个小时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25元的标准负担。
(三)补贴方式
为了让老年人切实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资助方式采取收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记录单”(以下简称“工作记录单”)的形式,即由每位资助对象的护理员每月向村(居)委会提交“工作记录单”登记审核盖章,再报乡镇政府审核盖章,乡镇政府每月收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记录单”送到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统一划拨资金给选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及人员的选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由市民政局择优选聘,所确定的组织应是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的企业。其服务人员应热爱老龄事业,热心养老服务业,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职(院)校护理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
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
(一)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原则上由市民政局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各乡镇(华侨经济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居)委会设立服务站,逐步形成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村(居)委会服务站由村(居)委会管理,村(居)委会主要负责本村(居)委会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由村(居)委会干部代理。市民政局、乡镇政府负责指导和监督社区服务站。
(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必须如实填写《东方市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登记表》和《东方市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申请表》,如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一经发现,取消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资格。
(三)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产生矛盾、纠纷,由市民政局、镇政府和村(居)委会进行协调,无法协调的,按合同规定和有关法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评估
(一)服务走访。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每月应到服务对象家中走访一次,了解情况,沟通信息,实行监督。
(二)信息反馈。服务人员每天服务结束后,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由市民政局印制的“工作记录单”中的有关内容。此单由服务人员保管,每月交村(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
(三)服务考评。村(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站依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记录单”、走访情况和服务合同等,每月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考评。对考评不满意的服务人员视情况进行教育或调整。市民政局和乡镇政府适时进行检查、讲评,及时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九、服务费用规定
(一)服务费计算方法:以时间为标准,每小时25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法:由市民政局凭乡镇收集审核后的“工作记录单”的服务费总额,直接划拨到选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村(居)委会将根据“工作记录单”的服务费用,按既定标准发给老年居家服务对象。服务人员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时间上门服务,获得服务对象在“工作记录单”上相应的签名,并经村(居)委会管理人员对服务质量评估满意后盖章审核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每月收集统一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按“工作记录单”汇总的服务费划拨给选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三)服务费的管理:村(居)委会每月派人员上门或电话联系服务对象,认真检查服务合同和“工作记录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记录检查情况并作为继续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乡镇政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村(居)委会服务站上报的情况核准实际补贴的人数、标准、服务时间、补贴金额等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十、服务工作步骤
(一)认真开展调查摸底。通过问卷、上门征询等方式,深入社区居委会开展针对老年人生活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调查内容包括老年人的家庭状况、居家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和服务需求状况等,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基本依据。
(二)确定服务对象、项目及资助标准。申请人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和市民政局三级审核后确认服务对象、项目及资助标准,并由村(居)委会服务站、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合同书。
(三)人员培训。由市民政局组织对即将上岗的服务人员参加养老服务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
(四)选定服务机构及服务场所。由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的企业,签订委托书。同时,选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服务场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搭建起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五)启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六)加强培训和指导。市民政局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培育,及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成熟、健康发展。
十一、服务工作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服务管理意识,努力使老年人老有所养,切实完成好此项关乎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工作。
(二)加强领导。市民政局和各乡镇要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
(三)明确管理责任。
1、市民政局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经费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
2、村(居)委会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管理者,沟通供需双方的信息,管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估、监督等工作。
3、财政部门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运行提供资金保障,并及时下达该项经费。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项经费支出的规范使用。
4、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审核、统计和档案管理,监督服务机构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5、村(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做好辖区内申请服务对象调查核实、初审、评估等工作,并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为老年人提供各种优质的服务。
本方案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第四篇】
为切实提高我社区 “空巢”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区。立足我社区实际情况,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特制订20xx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和服务队伍
建立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社区民政专干为副组长,负具体抓落实,并组织2支志愿者队伍,负责居家养老日常服务工作。
二、 对社区内60岁以上(含60岁)的老年人建立档案。
为志愿者队伍建立信息档案,并发动社区在职党员志愿者为辖区老人生活情况进行详细摸查。
三、督促服务人员定期到服务对象家里做好服务工作
确保每个月工作20小时,务必使空巢老人家庭家里整洁,老人心里健康,做到老人健康快乐的生活。
四、 对辖区内健康状况差、生活不能自理、独居空巢老人做好每周一问候,即每周一个电话,进行关怀。
五、及时掌握辖区独居“空巢”老人的所想所盼所愿,真正为辖区老人送去温暖。同时,我社区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辖区老人上门慰问与电话慰问相结合,让辖区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学。
荷花塘社区将长期启动志愿者服务队伍为辖区老人送去党的温暖,使辖区老年人感到和谐大家庭的。无比关怀!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第五篇】
随着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养老问题日益突出。XX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XX社区和XX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XX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成立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XX为成员的温馨家园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立信息档案
发动社区党员、志愿者为辖区老人生活情况进行详细摸查,对社区内60岁以上(含60岁)的老年人建立档案。
三、完善服务体系
(一)规范名称。初步确定为杉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落实服务场所。依托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办公场所等服务场所,就近开展为老年人服务。
(三)配置完善服务设施、设备。
(四)建立工作队伍。
工作队伍包括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专兼职管理人员可从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中选派,服务队伍包括:
①专兼职助老服务队伍,人员可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助老服务员组成(助老服务员应争取列入政府公益性岗位);
②志愿者服务队伍(包括低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等);
③专业服务队伍,由社区中具备家政、水电维修、医疗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
(五)明确工作人员职责。
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专(兼)职助老服务员等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应包括服务理念、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内容或服务项目、业务技能标准、相关待遇、监督约束规定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等。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实现规范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规范工作制度。
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方式和工作流程等。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监督评估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依规服务。有关制度及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尽可能上墙或印制成便民手册,方便社区老年人知晓。
四、规范基本服务
(一)明确服务对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老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的服务和志愿服务。
(二)规范服务内容。
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服务。
(三)明确服务方式。
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情况和经济条件,按照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不同,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专项服务、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帮互助等不同的服务方式。
五、扎实开展服务
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要求,扎实开展居家养老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